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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利益与区域竞争

时间:2023-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区域目前利益是指在近期能使区域利益主体受惠的利益;而区域长远利益是指在近期内不能或很难实现但在将来某一时限内能实现的利益。实际上,区域利益涉及了区域利益主体、区域利益客体以及联系主体与客体的区域经济活动三个方面的问题。区域利益主体的复杂性决定了区域间竞争主体的非单一性。

(二)区域利益与区域竞争

1.区域利益的概念

利益是一个多学科广泛使用的范畴,它最早出现在哲学之中,随着具体的社会科学的分化与发展,利益成为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管理学与社会学等众多学科所使用的范畴,这些学科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揭示了利益的丰富内容与不同主体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及其影响。由于利益可分为经济、政治、民族等多方面的利益,且经济利益是其他一切利益的基础,这里所说的利益主要指经济利益。我国学者苏宏章给出了利益的一般定义,所谓利益,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由人的活动实现的满足主体需要的一定数量的客体对象(苏宏章,1991)。这个定义从利益的自然基础(即需要)、利益的社会基础(即社会形式)、利益的实物内容(即客体对象)、利益的社会内容(即人的活动)、利益的质量规定性等五个方面较完整地把握了利益的内涵,是现有文献中较为理想的一个定义。

区域是一个空间利益共同体;而区域利益是区域经济主体从事区域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与目的,也是区域经济行为与区际关系形成与发展的根本动因。区域利益是个构成复杂的体系,其中包容了众多主体与客体间的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关系。由于区域是社会的缩影,对一般利益的分类基本上也适用于区域利益体系(苏宏章,1991;张可云,2001)。概括而言,常见的有关利益的划分有以下几种:①依据需要对应的主体的不同,利益可分为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社会利益。②依据主体的相对集合度,利益可分为个别利益(局部利益)与共同利益(整体利益)。③依据利益的重要性,利益可分为一般利益与根本利益。④依据利益实现的时限,利益可分为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⑤依据利益满足需要的特点,利益可分为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⑥依据不同行政职能范围的主体的需要,利益可分为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⑦依据利益的实现与否,利益可分为既得利益与预期利益。这些分类法基本适用于研究区域利益体系,只是其中一些概念的内涵与对应的一般概念有所不同:

(1)区域个人利益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的个人利益;区域集体利益是指区域内特定集团的利益;而区域社会利益是指区域共同利益或整体利益。

(2)区域个别利益(局部利益)是指区域内一个或部分个人、企业或集团的利益;而区域共同利益(整体利益)是指涉及区域内所有主体的利益。

(3)区域一般利益是指区域内日常需要的但不会引起区域经济格局发生明显变化的利益;而区域根本利益是指对区域内多数主体的需要影响面广、程度深且一般会导致区域经济格局发生超常变化的利益。

(4)区域目前利益是指在近期能使区域利益主体受惠的利益;而区域长远利益是指在近期内不能或很难实现但在将来某一时限内能实现的利益。

(5)区域物质利益是指满足区域主体物质生活需要的利益;而区域精神利益是指满足区域主体精神生活需要的利益。

(6)区域地方政府利益与区域中央政府利益分别为在区域范围内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所代表的利益,但这种划分和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划分不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这是因为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有可能代表也有可能不代表全国或地方的整体利益。

(7)区域既得利益是指已实现的区域利益;区域预期利益是指区域尚未实现的需通过努力争取的利益。

实际上,区域利益涉及了区域利益主体、区域利益客体以及联系主体与客体的区域经济活动三个方面的问题。区域利益主体是指区域一定利益的追逐者或归属者,包括个人、企业、集团、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区域利益客体是指特定区域内满足多种需要的构成利益载体的客观因素。而区域经济活动是指区域经济利益主体追求利益客体以满足一定需求的活动。

2.区域竞争的概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竞争是获取区域利益的主要途径。因此,追求区域经济利益就必然会引起区域经济竞争。

区域竞争包括多方面的内容,这里所说的区域竞争主要是指区域经济竞争。区域竞争是竞争按照经济主体的不同进行划分的一种类别,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区域或其代表作为经济主体(竞争者)为获取区域利益(竞争目标)而与其他区域或其代表(竞争对手)展开的角逐或较量。区域竞争可能发生在不同层次的场所(空间与范围),包括区域内、国家内以及全球范围内。

在区域竞争上,目前普遍存在着两种片面的理解,即:一种是将区域竞争仅视为区域间企业为原料供给或市场份额而展开的竞争;另一种是将区域竞争完全看成是地方政府为在区域综合实力的较量过程中占先而在收入再分配、优惠政策等方面展开的角逐。

区域竞争在形式、功能、手段、目标等多个方面与其他形式的竞争有类似之处,但由于将空间因素纳入到竞争之中,区域竞争比一般的经济竞争要复杂得多。概括起来,区域竞争有以下一些主要特点(王秉安、陈振华、叶穗山,2000;张可云,2001):

(1)竞争主体的非单一性。区域利益主体的复杂性决定了区域间竞争主体的非单一性。区域整体可以作为竞争主体与其他区域展开竞争,而区域内的企业、集团以及地方政府等也可以代表区域作为竞争主体与其他区域的同类代表展开竞争。

(2)竞争的不完全性。由于地理因素的特殊性,区域竞争常常是不完全的。

(3)竞争的动态性。随着区域竞争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参与竞争的区域发展水平的变化、参与竞争的区域的主导企业变化,区域竞争的范围、程度、手段、目标等都会有所不同。

(4)竞争场所的多层次性。区域竞争既可以在一个区域内进行,也可以在全国内或全球范围内进行。

(5)竞争方式的多样性。区域竞争既有市场竞争,又包括非市场竞争。在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区域竞争所谋取的利益具有明确的排他性;而在非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区域竞争所追逐的利益可能具有排他性,也可能具有相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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