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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的现状

时间:2023-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庞云初摘 要 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式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措为主的融资活动。2011年6月份,央行启动民间融资现状调研,针对6300多家民间融资的资金融入方(企业)和资金融出方进行了专项调查。另外,民间融资的发展状况与当地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一是民间资本丰沛。三是民间金融机构经营风险。

庞云初

摘 要 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式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措为主的融资活动。本文从民间融资风险角度,剖析当前我国民间融资十分活跃、民间融资风险骤然增大的原因,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 民间融资 风险分析 对策建议

近年以来,我国各地相继出现了企业主、银行管理人员涉及民间融资,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甚至跳楼的现象,其中以温州地区最为突出。有媒体报道称,2011年4—11月份,温州地区有90多个企业老板因欠高利贷逃跑,出逃企业总资产超过29亿元。专业人士分析,已经浮出水面的“跑路”现象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政府不能深刻认识这一现象所隐藏的社会危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并最终化解这一问题,极有可能产生“中国式次贷危机”,进而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本文从民间融资风险角度,剖析当前我国民间融资十分活跃、民间融资风险骤然增大的原因,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式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措为主的融资活动。传统意义上的民间融资形式有: 私人之间的融资、企业之间的融资、企业向个人融资、工商户之间的融资。近年来,我国相继出现了“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新的民间融资形式。

这些民间融资的主要特征是: 灵活简便、利率弹性大、融资主体多元化、呈现专业化趋势、融资行为渐趋理性。主要方式是民间借贷、有价证券融资、票据贴现融资、企业内部集资等。

2011年6月份,央行启动民间融资现状调研,针对6300多家民间融资的资金融入方(企业)和资金融出方(民间融资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显示,截止2011年5月末,全国的民间融资总量约3.38万亿,其中: 30%资金来源于内部职工和企业相关产权单位,19.9%来自于其它企业,19.6%来源于合法的民间融资中介机构,3%来自于未经政府任何批准,自设的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即地下钱庄等,约为1000多亿)。另外,民间融资的发展状况与当地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如江渐、福建、广东等地,民间融资规模就较其它省份明显偏高。

调查还显示: 民间借贷平均利率为15.6%,而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年综合利率水平为24.4%,8月份,温州民间借贷利率单月已达17.1%。

企业融入民间资金后,60%用于流动资金,用于过桥融资和囤积原材料的比例分别为11.5%和1.8%,而温州民间借贷资金用于营运资金贷款和银行过桥贷款的比重为35%和20%,而投向房地产和民间融资中介的比例高达20%。

民间融资作为一种资金经营方式一直存在,为什么现阶段才表现出如此活跃并危及到社会稳定?民间融资活跃的原因是什么?

一是民间资本丰沛。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民间融资金额达到3.38万亿,据专家预测,实际情况略大于这个数据。用于民间融资的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城乡居民的闲置资金、一部分来源于从楼市、股市中撤离出来的民间资本、一部分来源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一部分来源于非正式金融机构贷款,各路资金的涌入保证了民间融资具备了很强的流动性。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紧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信贷结构调整,信贷规模普通紧缩,一些中小企业受行业限制,被银行列入强行退出名单,企业为了维持生产经营,不得不通过民间融资求得生存,相当程度上刺激了民间资本市场的活跃。

三是民间融资具有短、频、快的特点。有些中小企业虽然没有被列出银行清退名单,但由于受信贷规模的影响,以及银行为了取得利润最大化而将贷款优先投放给回报高的其它企业,因此即使获得信贷审批,也未必能贷到款,而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手续简便,放款灵活,能较好较快地满足这些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这也推动了民间融资行为的活跃。

四是国有商业银行同业竞争日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以市场份额作为银行业绩的主要考核指标,迫使一些银行经营者瞄准民间资本市场,有一部分民间资本被用作银行完成时点任务的游资。受利益的驱动,少数银行管理者也直接或间接参与到了民间融资活动中,扮演了民间融资中间人的角色,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民间融资越演越烈。

民间融资风险骤增,主要表现在:

一是投资风险。众所周知,民间融资的主要特点是高利贷,因此许多融资企业或融资人投机倾向明显,往往将融入的资金投资到高收益的行业中去,如房地产、矿产业等暴利行业。一旦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很难全身而退,温州许多企业主或商人投资于房地产损失巨大就是很好的例证。

二是信贷风险。《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资金银行过桥贷款的比重20%,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民间融资被中小企业用于了向银行“借新还旧”,但由于银行头寸紧张、信贷结构的调整以及追求高回报率,事实上,有一部分企业在还掉银行贷款后,银行便以各种理由中止了对企业的续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

三是民间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当前,各地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民间金融机构应运而生,由于这些民间金融机构由地方政府监管或主办,属于特殊的工商企业,没有纳入银监会、央行审批成立或监管,因此在监管力度和效果上,在自主经营和规避风险的能力上,都存在先天性的不足。

四是利率风险。目前,我国《贷款通则》仅仅规范银行借贷行为,对居民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除了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限银行基准利率4倍之外的法律解释外,没有任何对应的法律规范。民间金融机构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由地方政府管理,典当行由商务部门管理,这些都可能导致其借贷行为不规范,事实上,民间借贷利率均由借贷双方商定,加上资金链的复杂性,借贷利率往往突破4倍以上,形成实际意义上的“高利贷”,高利贷有可能产生高收益,同时也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央行温州中心支行一份相对保守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各月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分别为23.01%,24.14%和24.81%,单季上涨11.91%,比上季度涨幅高8个百分点。而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实业毛利润不会超过10%,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主被逼上绝路后就不得不“出走”。

温州、鄂尔多斯相继暴发企业主“跑路”现象,已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2011年国庆期间到温州考察工作,对民间融资问题把脉,提出四项具体意见。那么民间融资出现高风险的深层次原因何在?

一是长期以来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认为: 由于我国尚未实现市场的利率形成机制,央行货币工具往往重准备金而轻利率,使商业银行从理论上的利率管理转向流动性管理,一旦银根收紧,中小企业往往成为银行惜贷的主要对象。一方面大量中小民营企业急需资金却求贷无门,另一方面是负利率、楼市调控、股市低迷环境下大量资金寻求高回报投资领域。正规金融体系既不能满足企业的融资要求,也无足够吸引力将社会资金纳入其中,银行的间接融资作用大打折扣。因此,政府救市的核心应当放在金融业改革上来。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受到限制。20世纪90年代初期为了治理经济过热,从199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货币政策的集中管理,逐步运用贷款限额、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控制货币总量,调节信贷结构。一直到1998年1月1日取消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额的控制,实行适应市场经济的以“计划指导、比例管理、间接调控”为主的新的信贷管理制度,但在2007年底,为实行适度货币政策,央行再度启用信贷规模限制,并按季控制,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普通紧缩,中小企业出现了“融资难”,不得不把目光转向民间资本市场。

三是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到位。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相继进行了股份制改革,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了企业经营的首要目标,因而有些银行或银行经营者逐渐淡化了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牺牲国家利益,打政策的擦边球,并且滋长了一些不良的经营理念。比如面对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存款市场份额竞争,有些银行管理者参与或变相参与到了民间融资活动中来,充当中间人角色。营业网点存款贴水,购买民间资本时点任务的现象普遍存在,不但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形成了不正当竞争,银监部门虽三令五申严禁这种行为,但屡禁不止。另外,为了追求高收益,有些银行以信贷重检的名义,对回报不高的企业实行信贷退出,导致这部分企业无法通过正式金融渠道获取经营和发展资金,从而不得不通过民间高利贷维持生存。

四是民间金融机构经营水平低,规避风险能力弱。比如小额贷款公司。银监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到,小额货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它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社会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可见,不能吸收社会存款就注定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不足,经营缺乏活力。其它同类的民间金融机构也面临同样的窘境。同时,90%的小额货款缺乏相应的风险控制系统。大部分小额货款公司由当地重点骨干企业发起成立,几个人,几张椅子做几千万的业务,没有系统的管理、投入、没有权限分置,没有稽核等设置。在这样的经营环境下,民众对小额贷款公司很难有真正的信任,作为投资人注资的欲望受到限制。另外,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均由地方政府金融办监管或由地方党委农工部主管,尚未纳入银行管理体系,现有的监管人员大多数并非专业出身,加上从业人员对于民间金融机构的运作缺乏经验,因而经营水平普遍不高,投资风险突出存在。

五是银行充当民间融资的二传手,少数银行管理者成了民间高利贷的助推者。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指出: 2011年9月份前半个月,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的存款比8月末大幅减少。从掌握的数据和一些案例来看,确实有相当资金流向了民间金融市场,以及从民间金融市场流向了高利贷企业,流向了投融资公司。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袁钢明强调: 最近部分中小企业因融资链断裂跑路,很多都是将银行低息贷款大量投入房地产、买矿等高风险暴利行业或者以高利贷的方式转借出去而出事的。可见,银行信贷资金缺乏有效的行业准入和用途使用控制,最终导致投资方向偏离,融资资金链越拉越长,一旦投机行业出现风险,极易引爆次贷危机。另外,少数银行管理者受利益驱动,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到了民间融资的活动中,成了民间高利贷的助推者,也是民间融资产生高风险的一个次要原因。

温家宝总结在温州考察工作时,针对“温州现象”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在信贷政策上,要求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二要强调银行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重点支持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明确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比例和增速要求;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在财税等政策方面的扶持力度,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作用。有专家指出,温总理的讲话,对于稳定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鼓舞作用,同时也为我国金融业改革指明了方向。因此,对于如何规范民间融资秩序,切实规避民间融资高风险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正如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指出的,一方面金融业要最优化,要使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都能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利率应当自由化,要从体制上解决这一问题。通俗来讲,就是要允许银行的存货款利率市场化,或者央行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利率至适合市场要求的程度,让民间资本出现回流银行来补充银行的资本金,让民间投资者能够在规避民间融资高风险的同时,实现一定的投资期望值。

二是适度扩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适度扩大信贷规模,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才能实现银企双赢,才能让民间资本市场逐渐规范有序,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央行不应再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下达硬指标,而应放开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让银行在宏观调控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发展规律、自身的资金实力以及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进行信贷投放。

三是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感。温总理指出: 要强调银行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其实,国有商业银行同时也应当更加全面地增强社会责任感。比如要实现行业间的公平竞争,要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要合规经营,要在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下,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

四是取消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市场份额考核。国有商业银行自存在存款市场份额考核以来,同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就一直存在,主要表现在存款虚增,通过民间游资来冲存款时点任务,进而促使相当一部分资金来自于民间融资,不但误导了国家的数据统计,也增加了银行的经营成本,这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良性发展起到了副作用,因此取消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份额考核,促使银行业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产品创新、加大对宏观调控的执行力,全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壮大银行自身实力,坚定地走健康发展的路子。

五是推动民间融资机构纳入正式金融体系。民间金融机构作为一种新的民间融资投资形式,以其特有的优势,对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加强对这些民间融资投资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十分必要。建议尽快将其纳入正式金融体系,由金融专业监管机构的央行和银监会等部门参与进来或者主导整顿,国家职能部门应及时修改相关规章制度,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融资投资机构必须经过银监会、央行审批成立和监管。

(作者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丹阳支行办公室)

参考文献:

[1] 急救温州引发众议.南方日报.2011-10-11

[2] 王力.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大调查.商界评论杂志

[3]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及其报告披露: 问题与改进.金融论坛.2008(3)

[4] 2012—2016年中国民间融资行业市场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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