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是一种创造财富的方法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是“十二五”规划的主线。创新和转型不能被理解为一件或一系列具体工作,否则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就会变味。笔者查阅了一些地方的“十二五”规划,发现对创新的理解大都是“技术创新”,对转型的理解大都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制造业能级,发展现代服务业调整经济结构”。
对此,笔者表示忧虑。上述对创新和转型的理解是从西方发达国家直接复制而来的。的确,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突飞猛进。西方国家的经济结构中,服务业所占的比重超过70%以上,这个比重远远超过我国,这是事实。然而,高新技术产业也好,服务业比重也好,都是成长在西方社会和经济土壤上的花朵,我们看到花朵艳丽的同时,要看到生长花朵的植物的基因优异,更应该看到承载植物的土壤肥沃。如果只见花朵艳丽,而看不到植物基因和土壤的质地,在思维上就掉入了盲人摸象的陷阱,由此而制定的政策就会劳而无功。
为什么高新技术产业会在西方兴起?从历史看,自英国工业革命以后,产业更新的浪潮就没有停息过。按照许多产业发展史学家的说法,英国工业革命以后发生了以电力应用为核心的产业革命,以装备制造技术为核心的产业革命,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的产业革命,等等。其实,这样的说法只是总结产业发展史的大纲,是以偏概全的,是不完整的,产业的进步和创新实际上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从来就没有停过,其内容的多样性也远远不是能够用几次产业革命就可以概括的。
产业进步和创新的终极推动力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资本规避投资边际收益下降规律的利益取向。任何一个细分市场,容纳市场主体的容量是有限的,随着其中主体数量的增加,该市场中投资的边际收益就会呈现递减的趋势。西方社会资本主人的理性普遍比较强,当一个细分市场的投资边际收益递减到不能接受的限度以后,社会资本主人就会选择去创造新的市场,以寻求较高的投资边际收益。创造新市场的结果,就是产业的进步和创新,其具体形式多种多样,本书的后面有详尽的讨论,这里就不再赘述。美国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经济,就是因为当时的既有市场遭日本人挤压,而被迫去开创出来的。在媒体宣传中,以新经济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被解释为少数技术天才创造的。笔者无意抹杀技术天才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核心作用,而是想告诉大家,如果没有社会资本的注入和支撑,技术天才将无以展示其惊人的才华,社会资本流动的倾向,才是高新技术产业兴起的决定性因素,这是观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奥秘的起点。
西方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均衡的系统。在社会资本形成流向高新技术产业的取向时,一定具备三个前提:一是现有市场已经基本进入了均衡性的饱和状态,现有市场中的企业经营的增加值率[6]处于均衡性的水平。西方国家都实行高工资制度,劳工权益标准也都比较高,如果企业经营的增加值率不能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企业就不能稳定地生存。因此,现有市场上的企业的经营效益都达到了均衡性水平,新的主体再进入这个市场就会破坏均衡。这就促使社会资本向新的产业领域转移和流动。二是新产业所需的技术储备或商业模式创新的储备已经基本完成,而且产业培育的风险期已过。这个风险期还不仅是投资者的风险,还包括产业上下游的配套条件,人才供应的条件,以及其他条件。三是新产业可能给投资人带来超过均衡市场中能够获得的回报率,这个回报率要靠新产业领域的企业经营的增加值率来保证。在现代金融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对企业成长和经营增加值率的预期也构成了回报率的一个因素,但是归根结底还是靠企业的经营增加值率。在这三个条件都满足以后,社会资本就会流向新产业,流入的资本和智慧相结合,新的产业就会在西方国家出现。最近的一轮高新技术产业兴起,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诞生的。西方国家的服务业发达,是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社会分工的结果,也是以社会投资者寻求均衡条件下较高边际收益的结果。
在了解西方国家高科技产业兴起的奥秘以后,回过头来看我国的高科技产业运动,就可以把问题看得更清楚。我国的高科技产业运动在本质上是跟随式创新,就像日本、韩国一样。无论是原始性的产业创新,还是跟随式的产业创新,上述三个条件都是不可少的,差别只不过是,在原始性创新的国家,那三个条件是内生的;而在跟随式创新的国家,这三个条件需要创造。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经济效果之所以比不上日本、韩国,就是因为创造三个条件的水平差异造成的。
现有市场中的企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传统产业”中的企业,其经营的增加值率的水平,是产业创新的基础。那种把发展高科技产业和“传统产业”割裂开来的思维,是机械的思维。对照日本、韩国与中国的创新型企业,我们就会发现,日本、韩国的许多重要的创新型企业是从传统产业中转型过来的,这是跟随式产业创新体系发展的一个特征。而中国的创新型企业,基本都是新创立的。世界上除了美国硅谷的一批新设立企业在30多年的时间内梦幻式地成长为“巨无霸”以外,鲜有新设立企业密集成功的国家,这说明以新设立企业为创新主体是原始性创新国家的有效方式。对于跟随式创新型国家来说,从现有企业转型去发展高科技产业的优势会明显一些,这是跟随式产业创新体系发展的一个特征。虽然中国新设立的企业有一些发展得不错,如华为、联想等,但是发展和成长得好的企业占新设立企业数量的比重太小,说这些明星企业是“小概率事件”也不为过。在中国经营的企业中,从利益主体角度看属“自主创新”的企业,除了受到垄断保护或与垄断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经营的增加值率都不高,在产业价值链上的位置都比较低。因此,中国的自主创新应该首先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支撑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社会资源就比较有限,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动力就不足。
观察新产业发展的技术储备、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培育,也需要转换思维。首先,不能把创新等同于技术创新或知识创新。世界创新体系实质上有两个轨迹,一是知识创新体系,二是财富创新体系。由于中国对国家创新体系大政方针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人多半是院士、教授和政府官员,所以造成文件、政策、媒体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技术决定论”的思维来定义创新体系,这是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所存在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其实,对人类历史进程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财富创新体系。财富创新体系就是整个经济系统,包括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技术进步只是财富创新体系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全部因素,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市场、法律、投融资体系、诚信和社会伦理等因素对财富创造的重要性,一点都不亚于技术因素的重要性。所以,财富创新体系相对于知识创新体系,要复杂得多。在原始性创新国家,财富创新体系的效率取决于社会进化力;在跟随式创新的国家,财富创造的效率取决于政府政策和社会合作的协调性。
其次,不能把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对立起来。对财富创造而言,技术只是手段,如果能够引进,就应该积极引进并利用它创造财富,而且还要在引进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实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才是跟随式财富创新体系的精义。
新兴产业或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问题,是财富创新体系的核心问题。只有新产业的经济效益高于传统产业时,才能够吸引社会资本流入,新产业的发展才有可能获得强大的推动力。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了20多年,产业规模和高科技园区的房地产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新产业中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不高的,事实上,中国高技术产业的平均增加值率略低于传统产业。还有一些高科技产业,如果没有政府优惠政策的支撑,几乎是全行业亏损。高科技产业在经济效益不够的情况下,仍然被视为投入资源的重点行业,可以看出中国人思维之僵化是多么严重。
经济效益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三条。一是政府政策导向的偏差。如前所述,中国的创新政策导向是“技术决定论”,不区分知识创新体系和财富创新体系,用技术决定论的思维和政策工具去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财富创造没有被列为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评估指标,这是政府创新政策中的方向性偏差。政府规划的产业往往是生命周期过了顶峰时期,处于下行周期的产业。由于政府优惠政策的支撑,许多低效益的“高科技企业”能够存活,对财富创新体系起到了误导作用。二是企业家素质的天花板。企业家素质对财富创新体系的发展起着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家的素质就是企业的基因。和欧美、日本、韩国的同类企业相比,中国的企业家和外部的企业家素质有着极大的落差。这个落差是由传统、社会的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弥补这个落差,破除罩在中国企业家头上的素质天花板,是财富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性任务,也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三是企业环境因素。我们已经说过,市场、法律、投融资体系、诚信和社会伦理等因素是财富创新体系发展的前提。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也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
综上所述,创新的映射点是企业创造财富的能力。如何来判别企业的财富创造能力呢?可以用企业的市场竞争手段来判断。如果价格竞争是企业的主要手段,那么企业创造财富的能力就不会高;如果创新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那么企业创造财富的能力就会相对较高。企业不仅仅是指高科技企业,也包括传统产业中的企业。财富创新体系的任务就是要促进和帮助企业提高创造财富的能力。对于像中国这样基础还比较薄弱的大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首要任务就是要提高传统产业中企业的财富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的经济效益。在此前提下,可选择若干产业基础比较好的地区,有针对性地发展高科技产业,前提是能够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不顾条件、不讲效益地搞“全面开花”,在本质上与基本建设“摊大饼”无异,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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