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财富创造是大国崛起的直接推动力
邓小平同志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知识创新更多体现为科学科技的优先权,第一生产力最终还是要通过财富创新体系来实现。无论是英国的工业革命、美国的第二次工业革命,还是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的跟随式创新,都通过知识创新,引起产业创新,从而带来创富能力的提升。由此可见,科学技术是引发社会进步的导火线,属于创造财富的工具;而财富创造能力,则是大国崛起的直接动力。
通过考察西方创新体系,特别是财富创造体系的起源,对于认清西方大国崛起的推动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西方创新体系起源于什么时候,中国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一直模糊不清。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就是一种将原始生产要素重新排列组合为新的生产方式,以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一个经济过程[20],这个过程就是资本主义的创造性破坏(the creative destruction of capitalism)。以摄影胶片为例,自照相技术被发明并投入商业应用以后,美国的柯达公司就一直是胶片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公司。柯达公司进入中国试图并购中国的一个胶片品牌时,还引起了国内舆论的轩然大波。自20世纪90年代起,电子照相的技术不断完善,在这个新照相模式中电子记忆体取代了胶片,所以柯达公司的市场不断被电子记忆体所侵蚀,柯达公司的市场被蚕食殆尽。在这个过程中,电子记忆体对胶片就是一种“创造性破坏”。在熊彼特的经济模型中,能够成功“创新”的人便能够摆脱投资边际收益递减的困境而生存下来,那些不能够成功地重新组合生产要素的人会最先被市场淘汰。
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的新经济逐步取得影响力,加上后来硅谷在创新和高科技的旗帜下取得令人炫目的成功,“创新”一词才变得流行起来,流行过程中伴随着两大谬误:一是人们误认为创新是20世纪以后才有的事情;二是误认为只有在高科技领域才有创新的问题。
基于对西方经济发展历史的观察,我们对创新的理解是某个社会对创造财富的方法进行升级和转型的过程。这个理解与前文所述的熊彼特和美国竞争力委员会对创新的定义是一脉相承的,只是角度有所不同。我们有把握说,中世纪以后世界上的第一次大规模、系统性的创新就是英国工业革命。
在工业革命之前,英国的产业结构以农业、牧业、渔业和国际贸易为主,英国的国力远远比不上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甚至连荷兰这样的小国都比不上。在工业革命之后,英国以纺织业为开端,生产方式向机械化、动力化、工厂化和高效化为主要特征的大工业转型,带动和引发了炼钢、机械制造设备、蒸汽机和铁路运输等一系列原创型产业的爆发式发展,加上伴随这个过程出现的城市化相关产业,如新型建材等,一个在人类历史上从没有过的新型产业体系就逐步在英国出现了。这个新型产业体系为什么能够顺利成长?答案就在同时期出现的公司制、复式记账法、专利制度、教育机构、股票交易所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科学革命、市场经济制度、高素质的公民、以及政府忠实地履行“守夜人”的角色……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硬”和“软”的两个体系的同步协调发展,使英国社会展示出强大的、以创新为特征的创造力,使得英国的财富创造能力急剧增强,英国的国力也随之水涨船高。
根据许多学者的研究,在19世纪以前,中国一直是世界上的头号GDP大国[21],占世界GDP的比例最高达到35%左右。在英国的工业体系初步建成以后,英国的GDP就很快在19世纪初超过了中国,尽管中国的人口是英国的十倍以上。中国的GDP占世界的比重却从此一直走向衰落,最低时只有4%左右,直到改革开放以后,这个比例才逐步上升。这个比例的一升一降,直接说明了创造财富体系的威力。尽管各路专家对具体的数据有不同的口径,但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的舰队战胜西班牙成为海上霸主,通过鸦片战争战胜中国,通过对非洲、北美、印度、澳洲的殖民统治,建立了一个“日不落”帝国的辉煌,则是不争的事实。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曾无不自豪地说:[22]
自由贸易,曾使地球上不少地区自动向我们进贡。北美洲与俄罗斯平原是我们的麦田,南美洲有我们的放牛场,秘鲁赠送白银,黄金从加利福尼亚与澳大利亚流到伦敦,中国人替我们种茶,西班牙与法国是我们的葡萄园,地中海是我们的果园……
这样强盛的国力背后,就是工业革命所创造的财富,而用新型方法创造财富的过程,显示了英国社会独步全球的创新力。英国的扩张过程,在本质上是用野蛮的手段,向世界展示创新的力量。
英国工业革命在发展的过程中就开始向西欧各国传播。传播的过程既是“软”体系被不断复制和完善的过程,也是“硬”领域被不断再创造和扩大的过程,传播的过程和再创造的过程融为一体,在相互交融、相互促进中不断创造新市场、不断开创新产业、不断走向新境界。
在创新体系的发展史中,理性地、专注地创造新市场,是维持市场动态均衡的根本保证。英国工业革命的动力机械,在早、中期是以改进蒸汽机为主要技术路径的,而欧洲的埃迪内·莱诺、阿方斯·罗夏、尼库劳斯·奥托、西格弗里德·马库斯、卡尔·本茨、格特利普·戴姆勒、鲁道夫·狄塞尔、弗里克斯·汪克尔等人,在从1859年至1929年之间的约70年时间内,致力于发明和完善内燃机[23]。相对于蒸汽机而言,内燃机可以开辟新用途和新市场,如汽车等产业,更重要的是,对内燃机关联的产业进行投资,就可以不需要让社会资源都挤入蒸汽机关联的市场,有效地克服投资边际效益递减的问题,让社会资源有了新的作为空间。当然,这个新市场从投入到成熟历经了约70年的过程,这就需要投资者的远见和驾驭风险的能力。
创造新市场还有一种形式,就是开发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产品或服务。无线电的发明和应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自德国物理学家赫兹[24]在1887年发现无线电波之后,法国物理学家爱德华·布朗利发明了粉末检波器,英国物理学家奥利弗·洛奇将检波器和电火花发送机连用,可在150米之内传送莫尔斯电码。意大利物理学家古列尔莫·马可尼经过改善将传送距离提高到3 000米,很快技术就发展到让信号跨大西洋传送。在美国工程师雷吉纳德·菲森登发明了调制技术后,无线电传送声音变得切实可行,在晶体检波器、真空二极管发明出来后,收音机和广播系统就变成一个新型的产业,创造了一个新的市场,为社会的投资资源找到了新的投资机会,为社会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创造了新的财富,也让人们享受了前人所没有的服务。
继英国和欧洲大陆之后,美国的崛起显示了创新的持续威力,也说明了“创新无止境”的规律。相比欧洲国家,美国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市场广大,两者的创新体系比较起来,其基本精神是类同的,但操作方式却是各具特色。由于欧美同源,所以两者之间基于市场经济制度的技术流动没有障碍,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美国主要通过开发基于科学管理的生产流程,在生产管理上以标准化、批量化和流水线来系统地降低成本,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工业产品成为普通民众的消费品,创新的成果直接起到改变社会生活方式的作用。例如,美国福特汽车公司通过创新开发出低价的T型车,带动了整个汽车消费市场和相关行业的增长。由此可见,市场是检验创新效果的方向标。新市场、新产品的功能适用性和价格,新的足够多的消费者等都是成功创新不可或缺的因素。反观中国,却往往驻足在创新的起步阶段,盲目追求所谓的新技术,生产的新产品经不起市场的检验。
对照看中国社会的创新思维,我们就可以发现差距。笔者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学校攻读博士学位时,参与了沪杭高速公路项目的论证。在论证中有一些专家极力反对高速公路项目,他们的理由是:“高速公路的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国内的汽车基本不能达到这样的时速,国内的汽车工业短期内不可能大批量地造出这么多高速的汽车,所以没有必要搞高速公路”。幸运的是,决策当局有超前的眼光,创造了新的局面,新的局面教育了大多数人。还有,中国有一句谚语,“在家日日好,出门时时难”,讲的是在外旅行时,要自带粮食和行李,否则就有可能挨饿受冻。把旅游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也是舶来品,通过交通基础设施、旅馆酒店、观光文化的发展,现在出门无疑是一种享受,这样的一种转变就是产业的创新,中国人是在输入理念以后,才实现这样的转变的。笔者列举这两个案例,是想说明创新是一个系统性的行为,在中国,社会自身的驱动力是比较弱的。
美国创新体系最令人称奇之处,是它驱使美国经济超越英国之后,就一直处于世界的顶端,经历一百年的风云变幻,领先的格局始终未变。二战结束以后,美国和苏联进行了五十余年的冷战,除了军事、政治对抗以外,双方的创新体系也进行了对抗。德国战败后,苏联从德国的工厂拆卸、运回机器设备,而美国主要是把德国的工程师和科学家据为己有。当时,苏联生产的电子管,在质量、性能和可靠性上明显高于美国的相应产品,美国的创新体系表现出了非凡的判断力,企业家和科学家们认为,基于电子管的设备应用潜力有限,所以美国的企业并没有在电子管的改进上与苏联竞争,而是另辟蹊径,发明了晶体管,并在此基础之上发明了集成电路和软件,从而把苏联远远甩在后面。苏联率先发射了人造地球卫星,开启了人类探索外层空间的序幕,受到震惊的美国人奋起直追,推出阿波罗计划,不久以后就赶上苏联,至今居于世界领先水平。
美国创新体系的活力,来源于“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与社会合作”的基本制度安排。在决策环节,美国基本不搞政府包揽,往往就重大专题设立由社会贤达和知名专家组成的委员会,由委员会组织研究,提出报告后,由政府和议会决断。这样的决策机制,可以保证每项决策都汇集了政府和专家的智慧,事实也证明美国的决策都最大限度地符合美国的利益;在执行环节,美国也基本不搞垄断和包揽,把研究、开发项目向社会招标,美国甚至没有国家所属的军工企业和宇航企业,像波音公司,既是一家在全球市场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民航装备制造企业,更是一家承担大量军品的军工企业。各家把根据招标书研制的设备放在一起比试,谁好就用谁的,在企业竞争的推动下,使装备的水平稳步提升;在监督环节,主要依靠透明化的政治体制,依靠舆论的监督,使整个过程都公正、公平。
企业的活力是创新体系具有活力的前提,而企业的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技术进步能力和规划、管理能力。在一个细分市场中,参与的企业越少,竞争就越有限,企业对产品的定价权就越大,利润就会越丰厚。企业进入或者开创一个细分市场的主要门槛,就是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美国的企业为市场和消费者创造了大量的新产业,如飞机制造、航空、半导体、计算机、通信、新材料、化工、办公设备、消费电子、电气、原子能等等,在每个新产业刚刚出现时,该细分市场中的企业很少,能够进入该市场的企业赚取了丰厚的利润。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细分市场不可能长久被美国企业占领,其他国家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美国企业在应对国际竞争中表现出了很强的转型能力。转型大体上分为两种形式。首先是商务模式的变革,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布局价值链,把业务流程中附加值较高的研发设计环节和销售品牌环节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把资源消耗多、环境影响大、竞争激烈因而附加值较低的制造环节,要么外包,要么在第三世界国家投资办厂,保证了美国公司的利益最大化,这就是著名的“微笑曲线”。
美国企业的转型能力还表现在善于构建核心竞争力。有些行业依靠规模构建核心竞争力,如传媒、娱乐、部分制造业,美国的企业善于运用资本的力量进行企业间的并购和整合,如默克多、通用、迪士尼;有的行业靠流程管理和品牌建立核心竞争力,如可口可乐、肯德基、捷运公司;有的行业靠核心技术构建核心竞争力,如英特尔、高通、IBM;有的行业依靠成本管理建立核心竞争力,如沃尔玛。企业转型的方向,总是为了规避过度的竞争,寻找非行政权力保护的新产业领域,使企业获得超额的利润,这是通过创新规避投资边际效应递减的生动形式。
自20世纪初以后,美国的创新体系一直在引领世界潮流。日本企业在制造业的竞争,曾经一度给美国带来麻烦。美国应对日本的竞争战略是非对称战略,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尽管日本当时称雄的产业都发源于美国,但日本产品在质量、价格和可靠性等方面均超过美国是不争的事实。美国人有“放得下”的良好心态,不是与日本的企业在相同的产业层面上直接竞争,而是进行产业转型,开创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通过这一轮创新,一大批美国公司崛起,带动美国经济的复兴,又把日本甩到后面。
【注释】
[1]丹尼尔·J.布尔斯廷:《人类探索世界和自我的历史——发现者》,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
[2]雷元星:《人类的科学》,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7年版。
[3]戴维·S.兰德斯:《国富国穷》,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
[4]均轮和本轮由克罗狄斯·托勒密于公元2世纪提出。托勒密设想,各行星都绕着一个较小的圆周上运动,而每个圆的圆心则在以地球为中心的圆周上运动。他把绕地球的那个圆叫“均轮”,每个小圆叫“本轮”。
[5]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三联书店1997年版。
[6]恩斯特·海克尔:《宇宙之谜》,根据阿尔弗雷德·克吕纳出版社1919年修订版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7]比尔·布莱森:《万物简史》,严维明、陈邕译,南宁接力出版社2005年版。
[8]张佳星:《恐龙是怎样灭绝的?》,《科技日报》2007年11月22日。
[9]林小春:《生命科学’07狂飙》,《瞭望东方周刊》2007年第45期。
[10]本部分参考《英国工业革命的进程及其后果》,中国经济网http://civ.ce.cn。
[11]艾瑞克·霍布斯鲍姆:《革命的时代》第二章“工业革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6年版。
[12](美)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第7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汪新波:《追思产业演进的路径——寻求产业先见的智慧》,《中国并购评论》第三册,2005年。
[14](美)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第7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5]乔治·吉尔德:《重获企业精神》,林民旺、李翠英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
[16]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陈平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7]参见http://www.mbakecheng.com。
[18]吉田茂:《激荡的百年史》,李杜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9](美)彼得·德鲁克,(日)中内功:《德鲁克看中国和日本》,林克译,东方出版社2009年版。
[20]熊彼特、孔伟艳、朱攀峰、娄季芳:《经济发展理论》,北京出版社2008年版。
[21]中国的GDP总量在世界上排第一位,主要原因是人口众多。除维持温饱外,全国可支配的财力并不多,国库存银的最高纪录也只有8 000万两,这在今天看来是微不足道的。
[22]赵静明:《大国崛起之路》,广东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23]约翰·克拉克等:《世界科学史》,马小茜等译,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年版。
[24]约翰·克拉克等:《世界科学史》,马小茜等译,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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