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外资主导下产业集群创新模式的关键性约束条件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地方产业集群创新模式的选择受到企业能力、集群网络、外资战略、宏观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为确保集群作出科学的创新选择,必须识别决定集群创新的关键性约束条件。为此,我们从微观(企业)、中观(集群和全球价值链)、宏观(政府)三个层次建立影响产业集群创新模式选择的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得到决定产业集群创新的关键性约束条件,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外资主导下产业集群创新问题奠定基础。
第一节 外资主导下产业集群创新影响因素
一、外资因素
大量文献证明,外资嵌入所产生的关联效应、外溢效应和示范效应将带动本地企业的技术升级和素质提升(Paulo,Octavil,Douglas,2002),但也有学者将外资企业视为“移动型”投资(mobile investment),认为其研发、设计等主要增值部分集中在母公司,进入集群区域的子公司往往技术含量较低,与本地企业联系不密切,带动作用不显著。尽管外资嵌入对集群升级的促进作用仍存在争议,但外资企业,尤其是大量外资企业的嵌入无疑扩大了集群可以利用的资源边界,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集群发展所固有的内在封闭性与保守性,使根植于本地的集群企业得以通过外资企业接触到国际上最先进的知识、技术及管理经验,并获得大量的国际市场信息从而成为决定集群技术创新模式的关键因素。具体来看,外资嵌入对集群技术创新模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资嵌入本地集群的程度
从现有文献看,外资企业嵌入本地产业集群的程度主要由两个指标来衡量,即外资企业与本地供应商联系的广度及深度。前者指外资企业是否与本地供应商、科研机构及金融物流等服务机构建立全面广泛的联系,后者是指外资企业是否与本地供应商开展技术交流、新产品开发等深层次的合作。研究表明,主导企业与本地供应商建立的联系越广泛,联系越密切,则其知识与技术的外溢效应越强,本土企业获得的学习与模仿的机会越多。比如,布肯歇(Jukian,2000)的实证研究表明集群活力(cluster dynamism)与外资所有权水平(foreign ownership level)强负相关,与子公司自治权(subsidiary autonomy)强正相关,表明集群中子公司自主权越高,根植性越强,对集群的贡献越大。Lilach和David(2003)的研究也表明,进入集群有助于“缄默化”知识的流动和对集群行为的模仿。由此可见,本地产业集群嵌入全球价值链的程度是影响集群成员技术创新模式的重要因素。
(二)外资企业与本地集群网络的关系及其动态演变
由于市场需求、生产技术、区域分工格局以及地方化生产体系的变化,外资企业驱动的本地生产网络通常经历如下四个典型的成长阶段,即纵向一体化阶段、纵向互动阶段、纵横双向互动阶段以及网络互动关系阶段。
图3-1 外资企业驱动下本地代工企业创新网络演化阶段
资料来源:Christina Boari. Industrial Clusters. Focal Firms,and Economic Dynamism:A Perspective from Italy[R]Working Paper for World. 2001
在纵向一体化和纵向互动阶段,本地集群网络尚不成熟,一方面本地集群企业主要依托外资企业获得订单,并通过跟随外资企业的技术标准实现产品更新与技术进步。另一方面,外资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及交货时间,则需要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等,因此本土企业更多的倾向于通过模仿创新实现技术进步。进入纵横双向互动阶段以后,本地一级供应商开始向二级供应商进行业务分包,本地供应商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加强,本地集群网络日趋成熟。本地供应商不再是外资企业的被动行为者(passive doers),而是新产品开发的战略伙伴(strategem associate)。此时,具有较大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本地一级供应商通常不愿意嵌入由外资企业控制的网络层级关系,而希望通过自主创新获得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总之,在不同的演化阶段,本土企业技术能力、战略导向及其与链上主导企业的合作关系均不相同,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模式也不尽相同。正是由于全球价值链的动态演化,使集群创新模式面临动态约束的外部环境。
(三)外资实施的价值链治理模式
为解释全球价值链片断化、分离化形态下,以国家(地区)为单元的生产体系的对接方式和治理形式,Humphrey和Schmitz(2004)提出了市场型、均衡型、俘获型与层级型等四种价值链治理模式,在不同的价值链治理模式下,地方产业集群的创新环境也不尽相同。
在市场型的治理模式下,发展中国家的本地供应商与发达国家的大购买商之间是市场交易关系,本地供应商与外资企业联系不多,知识与技术的外溢效应有限。均衡型治理模式是指在GVC条件下,发达国家的购买商与参与价值链分工协作体系的发展中国家本土企业之间建立了一种能力互补、技术充分交流、市场共享的双边合作关系。本土企业不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且能够通过外资企业获得先进的知识、技术和市场信息等重要信息。俘获型网络价值链治理模式是指在GVC条件下,发达国家的大购买商或跨国企业作为价值链中的主导者,设计各种包括技术、质量、交货、库存及价格等参数来控制本土企业的技术赶超和价值链攀升,本土企业主要依靠学习与模仿实现技术进步。层级型价值链治理模式是指在GVC背景下,发达国家的母公司利用FDI形式在发展中国家建立子公司,母公司以垂直一体化层级型方式实施对子公司的控制和运作,通过内部技术转移方式扶持子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竞争优势,当地本土企业的竞争力越强,则母公司的技术转移强度越大。反之,则技术转移力度小。由此可见,不同的价值链治理模式下,外资企业技术外溢的效应不同,本土集群企业获得的学习与模仿的机会不同,面临的技术创新选择不同。因此,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也是影响集群创新的因素之一。
(四)外资企业的技术控制倾向
本地集群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与链上主导企业的技术控制策略有关。当链上主导企业技术控制倾向较弱时,会通过积极的技术扩散与知识外溢来提升代工企业的技术能力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此时,主导企业战略隔绝机制的执行力度相对较弱,有助于本地集群企业通过模仿创新实现技术进步。比如,张晔和梅丽霞(2008)对苏州自行车集群企业的研究发现,本地生产网络在台资企业中地位的不断提升使本土企业得以接触台资企业核心知识,进而成为本土企业获取主导企业知识转移的重要渠道。
当本地集群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增强,甚至威胁到主导企业对价值链高端环节的控制地位时,主导企业通常会通过战略隔绝机制来限制研发、品牌、市场等核心知识外溢(Schmitz,2004;王益珉、宋琰纹,2007)。本地集群企业不仅难以通过主导企业的外溢效应获得先进的技术知识,还有可能由于主导企业对品牌、市场、技术等价值链高端环节的严格控制而出现品牌流失、市场封锁、人才外流等问题,从而导致重大损失。因此,此时本地集群企业只能选择自主创新获得核心技术。比如日本电子产业集群(刘志彪,2007)、中国台湾自行车集群(梅丽霞、王缉慈,2007)、Sino valley鞋业集群的发展都证明,嵌入全球价值链并不能获得决定企业升级前景的核心技术,只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新产品、新技术才能摆脱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发展困境。由此可见,外资企业技术控制倾向也是影响集群创新选择的重要因素。
(五)外资企业独立性
布肯歇(Jukian Binkinshaw,2000)的实证研究显示,集群活力与外资所有权水平负相关,与子公司自治权正相关,表明集群中子公司自主权越高,根植性越强,集群越具有创新的活力。Lilach和David(2003)的研究表明,集群网络和跨国公司内部网络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如果进入集群区域的跨国公司子公司独立性很强,则更多地利用本地资源获得创新知识和信息;反之,则更多地依赖于跨国公司内部网络获得创新必需的知识与信息。独立性强的子公司往往具有更高的自主权,进入集群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得智力资源、研发基地等高级要素,因此具有更强的知识外溢效应。独立性弱的子公司通常缺乏活力,进入集群区域的主要目的在于利用劳动力,由此可见,跨国公司子公司的独立性及其自主权也是影响集群创新选择的重要因素。
二、集群因素
(一)集群网络成熟度
集群的创新优势在于其建立在信任与承诺基础上的企业网络。正是由于集群成员以信任和承诺为基础建立了具有根植性的企业网络,使集群成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加快知识外溢与技术扩散,获得不同于群外企业的创新优势。因此,集群网络的发育程度是决定集群成员技术创新模式的关键因素。
集群网络的发展也有其产生、发展、成熟、衰退的生命周期。通常情况下,在集群产生的初期,企业多是为了共用基础设施、享受技术外溢等外部规模经济而进行自发的集聚,企业间尚未形成紧密的分工合作关系和企业网络。此时,外资企业的进入主要为了利用当地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与本地企业关联度不大,使用的技术也较为落后,其技术外溢效应不明显。本土企业很难通过模仿学习实现技术进步,本土企业主要通过自主创新实现产品更新。
随着集群逐渐进入成熟期,根植于本地的企业网络逐步形成,集群区域的人力资本和技术含量也逐步上升。由于集群区域在知识创新、人力资本、营销网络等方面存在明显优势,MNE通常会将技术含量更高的生产环节转移到集群区域,同时积极努力地与集群成员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便更为深入地融入本地经济,从而大大增强其技术外溢效应。因此,这一阶段,集群成员将获得更多学习与模仿的机会,更多地选择模仿学习实现技术进步。随着集群进入衰退期,集群区域有可能出现劳动力成本上升、交通拥挤、恶性竞争等问题,导致集群竞争力下降,MNE也有可能迁往更具竞争优势的区域,其技术外溢效应也相应下降。
总之,在集群演化的不同阶段,集群成员获得学习与创新的机会不同,因此集群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也不同。
图3-2 MNE在集群不同生命周期的技术外溢效应
(二)集群类型及其产品性质
集群类型及其产品的知识开发特征会影响知识溢出和学习效果。如果集群产品的开发知识越复杂,其在价值链网络上的流动和转移就会越迟缓,则嵌入本地集群网络中的外资企业子公司的独立性就越强。比如,上海张江高科许多从事生物制药、微电子生产等高科技产品的企业(微软、贝尔、阿尔卡特、西门子、惠普、华虹等),由于产品开发涉及的技术含量高、知识复杂,不便于长距离转移与传递,纷纷在当地设立研发机构,从而大大加强了与本地企业和研发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这就为本地企业创造了学习与模仿的机会。反之,集群产品生产开发所需的知识越简单,就越便于长距离的转移与传递。这样MNE子公司往往通过外资企业内部网络获得,其在集群区域的生产及研发活动也越简单,与本地企业及研发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也越少,本地企业很难通过模仿与学习获得技术进步。由此可见,集群产品开发的复杂性与集群企业的模仿创新动机正相关,与自主创新动机负相关。
表3-1 根据知识含量的集群分类
续 表
(三)集群区域市场
旺盛的市场需求能够促使本地企业更早察觉和理解市场上新的需求并作出积极的反应,而且会培育出大量具有较高消费水平且目光挑剔的顾客群体,从而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激发本地企业的创新热情,使本地企业的产品升级和技术更新走在本行业的前列。比如,荷兰之所以成为全球最知名的花卉集群,得益于该国传统上对花的巨大需求偏好;而德国众多的啤酒产业集群也与当地人爱喝啤酒是分不开的;美国加州硅谷出现的高科技集群,与美国一直以来重视对高科技的投入有关;意大利拥有全球最知名的鞋业、服装业集群,则与该国注重手工技艺,对传统工艺产品需求旺盛密切相关。需求因素一般作为一个触发因素,刺激某一产业在一个特殊地域集群,如果再加上其他适合的条件,产业集群就会迅速成长起来。
(四)集群区域创新能力
集群区域的研发能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集群区域科研院所和大学的密集度;二是集群区域科研院所和大学与当地企业的关联程度。前者体现了集群区域人力资本的绝对水平(指科研人员的绝对比重),后者体现了人力资本的内部结构,即科研人员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比重。Antonelli(2005)的实证分析证明,较之人力资本的绝对水平,其内部结构能更好地体现一个区域的吸收能力,由此提出东道国应更多地鼓励科研人员直接参与到生产过程中去。
(五)集群社会资本
在集群内部建立社会资本不仅得以提升企业在集群外市场的竞争地位,而且还有利于创造能带来合作优势的独特的社会资本收益,如降低集群运作成本、提高对集群冲突的管理能力以及促进隐性知识的转移等,从而提高集群创新绩效。比如,Rakesh(2002)指出,在企业集群中,由于具有共同的价值观、背景及对技术和商业问题的相似理解,对集群中企业创新行为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范硕、李俊江(2012)认为本地的创新精神、主流价值观、社会风气等文化特征是嵌入于本地的历史发展进程之中,它不能轻易地像某些技术或编码性知识在区域间得以转移或复制,往往可以积淀为本地特有的创新资源。
正是由于集群中以信任为基础所构建的强大社会资本,使得企业之间的互补性、依赖性和制约性增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合作效率,促进知识外溢与技术扩散,加快缄默性知识的转移,一方面使集群成员更容易通过学习和模仿实现产品更新与技术进步,另一方面,也改善和提高了集群成员的知识积累和创新能力。因此,社会资本也是影响集群成员技术创新模仿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企业因素
从根源上看,集群企业创新模式的选择是企业战略选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集群企业的战略选择则是建立在企业能力基础之上的。因此,企业的战略选择与能力基础也是影响企业创新选择的重要因素。
从现有文献看,企业能力基础主要归纳为技术创新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市场能力和吸收能力等几个方面。研发活动是企业创造新知识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企业技术学习、提升学习效果的有效载体(温军、冯根福,2012)。随着研发活动的开展,企业的知识存量、技术范式、学习模式和组织柔性都将发生动态变化,并最终表现为创新能力的积累和提高(王凤彬、陈建勋,2012)。因此,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通常倾向于自主创新。相对而言,生产制造能力和市场能力较强的企业通常倾向于通过模仿创新实现产品更新与技术进步。
四、环境因素
(一)多变的市场及技术环境
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对时间和空间的控制特征将决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如果竞争环境相对稳定,则企业可以通过控制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时间来换取企业在市场扩张上的灵活性,即市场环境的相对稳定性确保了企业的技术升级和新产品开发在时间上是可控制的。相反,如果企业所处竞争环境动态多变,技术创新频率加速发展,以及消费需求的日益多样化等因素对产品的速度经济性要求非常高,使企业创新投入的风险增大,则企业更倾向于选择模仿创新来避免创新风险,降低创新成本。
表3-2 福特制与后福特制生产方式比较
资料来源:王缉慈.创新的空间——企业集群与区域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由于创新投资的风险较大和创新产品的外部效应较强,企业创新的收益很容易被其他企业模仿、假冒而侵占,创新成本则由企业自己承担。因此,在外部制度环境不完善的条件下,尤其是在知识产权和专利制度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市场环境中,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企业通常不会选择进行自主创新,而希望成为创新产品的“免费搭车者”。在集群经济条件下,由企业网络而形成的知识外溢与技术扩散效应降低了企业的搜寻成本和学习成本,使企业更容易通过学习和模仿获得先进的知识与技术,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创新投资的风险性与创新产品的外部性,小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动机进一步减弱,而跟随与模仿的动机进一步增强,最终形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行为型路径依赖。
如图3- 3所示,假定集群内部只有A、B两个企业,当两个企业都选择创新时,则能够获得双方收益增加的共赢局面,但是如果A企业选择创新,B企业选择模仿的话,那么创新成本和创新风险由A企业承担,而创新收益却由B企业获得;反之亦然。因此,A企业和B企业都因为害怕自己的创新成果被其他企业模仿而不愿进行自主创新,而是希望通过模仿来享受不需要承担成本和风险的创新收益。如果集群内部企业都选择模仿的话,就会陷入所谓的“囚徒困境”,使集群丧失创新的活力,并逐步走向衰败。比如,我国浙江永康的保温杯市场在全国曾享有很高的声誉,一度成为国内最大的保温杯生产基地,但由于集群内部企业只模仿而不愿进行自主创新,导致集群产品同质化,结果恶性竞争无法避免,最终集群整体走向衰败,同样的历程还发生在衡器、煤气灶配件、铜火锅、电炊具、电动工具、铝杆拖把、健身器材等产业集群上,自主创新能力的匮乏使这些曾经辉煌的产业集群都成为当地“昙花一现”的产业。
图3-3 集群成员自我创新博弈分析
(三)政策支持环境
政府既是集群中各种公共设施和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又是集群经济秩序的建立者和仲裁者,因此,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环境也是决定集群成员技术创新行为的重要因素。整个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制度环境可以为集群创新能力的成长及其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有利于培养和规范集群企业的创新行为,避免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伪造、仿制等)给创新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签订的双边或多边协议有助于集群走出国门,融入到全球价值链中;地方保护主义的拆除可以为集群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奠定基础;国家的制度创新和改革开放则会为集群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等等。从美国硅谷从美国国防部门得到的大量高科技产品订单,到我国台湾地区为培养本地的高科技产业集群而实施的“中心卫星模式”战略①,都可以看到政府部门在促进和提升集群企业创新能力中所起的重大作用。
第二节 外资主导下产业集群创新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构建
在外资主导的产业集群中,集群创新模式的选择受到企业战略、集群环境、区域市场等集群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依据前文研究成果,构建指标体系如下。
表3-3 外资主导下产业集群创新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
续 表
第三节 外资主导下产业集群创新关键性约束条件的识别
一、研究方法的确定
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进而比较各影响因素的作用大小。层次分析法(AHP)是由美国运筹学家A.L.Saaty在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一种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因素决策分析方法。它是一种将决策者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的过程。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在对复杂的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或无结构特性的复杂决策问题提供简便的决策方法。尤其适合于对决策结果难于直接准确计量的场合,在目标因素结构复杂且缺乏必要数据的情况下使用更为方便,因而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
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是首先把问题层次化,按问题性质和总目标将此问题分解成不同层次,构成一个多层次的分析结构模型,分为最低层(供决策的方案、措施等),相对于最高层(总目标)的相对重要性权值的确定或相对优劣次序的排序问题。层次分析法的特点是分析思路清楚,可将系统分析人员的思维过程系统化、数学化和模型化;分析时需要的定量数据不多,但要求对问题所包含的因素及其关系具体而明确;这种方法适用于多准则、多目标的复杂问题的决策分析,广泛用于地区经济发展方案比较、科学技术成果评比、资源规划和分析以及企业人员素质测评。
在分析社会、经济以及科学管理等领域的问题时,首先要对问题有明确的认识,弄清问题的范围,了解问题所包含的因素,确定出因素之间的关联关系和隶属关系。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在外资主导的产业集群中,集群创新模式的选择受到企业能力、集群网络、外资战略、宏观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为确保集群作出科学的创新选择,必须识别决定集群创新的关键性约束条件。如前文所述,我们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外资主导下产业集群创新的主要模式和实现机制,研究外资主导下集群中的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创新博弈行为,明确影响集群创新的主要因素。将影响集群创新的因素划分为微观(企业)、中观(集群)、宏观(政府)三个层次,建立影响集群创新的指标体系,并将影响外资主导下集群企业创新的相关因素归纳为如下表3-4。
表3-4 递阶层次结构的建立
为此,我们从全球价值链、产业集群、企业及外部环境四个方面建立影响集群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的指标体系,层次模型如图3-4所示。
三、权重系数的计算和一致性检验
根据对问题的分析和了解,将问题所包含的因素,按照是否共有某些特征进行归纳成组,并把它们之间的共同特性看成是系统中新的层次中的一些因素,而这些因素本身也按照另外的特性组合起来,形成更高层次的因素,直到最终形成单一的最高层次因素。在层次分析法中,为了使判断定量化,关键在于设法使任意两个方案对于某一准则的相对优越程度得到定量描述。一般对单一准则来说,两个方案进行比较总能判断出优劣,层次分析法采用1- 9标度方法,对不同情况的评比给出数量标度,如表3-5。
图3-4 外资主导下集群企业创新影响因素
表3-5 分级比例标度参考表
首先,根据表3- 5对评价指标进行两两比较得出其相对重要程度的判断矩阵A(aij)。
判断矩阵中的数据通过专家访谈和小组讨论的方式获得。由于本研究所设计的指标体系涉及较多专业知识,不适于进行大样本的问卷调查,因此,本研究选择长期从事相关理论及实际问题研究的专家进行访谈,并通过课题组成员与专家的反复讨论对各要素的相对重要性作出评价。本研究共访谈了六位专家,分别来自高校、政府研究机构和企业。
其次,根据判断矩阵A中的数据计算指标权重,计算过程如下:
1.对矩阵每列求和。
2.矩阵中每个值除以相应列之和,得到按列归一化的判断矩
阵。
3.计算每行平均值,就得到了每个指标的权重Wi。
最后,进行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应用层次分析法保持判断思维的一致性是非常重要的,计算步骤如下:
1.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λmax。
由wi(i= 1,…,n)构成的权重向量矩阵W=[w 1w 2…wn]T,则最大特征值为
2.计算衡量判断矩阵A不一致程度的指标C.I.(Consistency Index)
一致性指标C.I.的值越大,表明判断矩阵偏离完全一致性的程度越大,C.I.的值越小,表明判断矩阵越接近于完全一致性。一般判断矩阵的阶数n越大,人为造成的偏离完全一致性指标C.I.的值便越大;n越小,人为造成的偏离完全一致性指标C.I.的值便越小,当n<3时,判断矩阵永远具有完全一致性。对于多阶判断矩阵,引入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Random Index),它只与矩阵阶数n有关。
表3-6 1-9阶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值
计算判断矩阵A的随机一致性比率C.R.(Consistency Ratio),若CR<0.1,则判断矩阵满足一致性要求;否则需调整判断矩阵中元素值,直到满足一致性要求为止。
表3-7 一级指标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及其一致性检验
表3-8 二级指标(外资因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及其一致性检验
表3-9 二级指标(集群因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及其一致性检验
表3-10 二级指标(企业因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及其一致性检验
表3-11 二级指标(外部环境因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及其一致性检验
四、层次总排序
综合上述分析,外资主导下集群企业技术创新模式选择影响因素的权重排序如表3-1 2所示。从一级指标的对比来看,在影响集群企业技术创新的四个因素中,企业因素所占权重最高,达到0.580 7,表明外资嵌入虽然扩大了企业可以利用的资源边界,但集群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仍然主要受企业研发能力、市场能力、生产制造能力等内部因素影响。外资因素的权重排在第二位,为0.195 3,高于集群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表明外资企业的进入使本地集群成员获得接近国际先进知识、技术、信息的机会,从而对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产生重要影响,这也与技术后发国家创新模式选择和创新能力演变的现实情况相一致。集群因素的权重值为0.185 2,表明在全球价值链框架下,集群因素对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的影响相对较低。最后,外部环境因素对企业技术创新决策影响的权重值最低,说明相较于以上三个因素,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小。
表3-12 指标层权重总排序(按各层权重排序)
第四节 分析与讨论
本研究在系统分析全球价值链下集群企业创新的影响因素后,初步构建了全球价值链下集群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量化各影响因素的相对权重,识别集群企业创新的关键性约束条件。研究表明,在四个一级指标中,企业自身因素仍是影响集群企业创新选择的关键性约束条件。从二级指标对比来看,企业研发能力、企业制造能力、外资子公司独立性、外资技术控制倾向、外资嵌入程度、集群企业网络、集群产品性质、集群创新能力、外部政策环境、外部知识产权环境等十个指标的影响较为显著,说明以上二级指标对集群创新选择起到了关键性的决定作用。
一、企业因素
综合现有研究文献,我们将企业因素进一步划分为企业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吸收能力和市场能力四个方面。从四个指标的对比来看,企业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权重最高,分别为0.310 7和0.166 4,占总权重的一半,表明企业自身的研发及生产能力是决定企业技术创新选择的关键因素。即企业究竟选择何种技术创新模式与企业是否有能力进行技术创新,以及企业是否有能力生产出达到标准的产品有密切关系。相比较而言,企业市场能力所占权重较低,其原因可能在于,在全球价值链的框架下,集群企业产品的营销和市场往往由链上主导企业决定,集群企业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不高,因此对创新选择的影响并不显著。
二、外资战略因素
根据现有研究成果,我们将外资战略因素划分为外资嵌入程度、外资技术控制倾向、外资子公司独立性、外资主导型集群网络演化阶段、外资实施的治理模式五个指标,各指标描述见表3-12。从各指标权重对比来看,外资嵌入程度的权重值为0.1035,所占权重值最高,表明外资企业是否嵌入集群,是否与集群成员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是影响集群成员创新选择的关键因素。外资实施的企业技术控制倾向和外资子公司独立性所占权重分别达0.049 8和0.025 2,表明在外资主导的产业集群中,外资企业独立性的高低,及其所实施的战略决策仍然是决定集群企业技术创新模式选择的关键因素。外资实施的价值链治理模式和外资驱动型集群演化阶段所占权重最低,表明以上因素对集群创新的影响较小。
三、集群因素
综合现有研究成果,将集群因素进一步划分为集群产品性质、集群企业网络、集群技术能力、集群市场规模、集群社会资本五个方面。对比五个因素的权重可以看出,集群创新能力和集群产品性质所占权重最高,分别达0.095 7和0.444,表明集群区域创新资源的丰裕度以及集群产品所处的行业类别仍是影响集群企业创新模式的关键因素,这也表明不同行业和不同区域的集群企业具有不同的技术创新倾向。集群企业网络对集群技术创新的影响为0.028 4,表明本地集群网络的成熟度对集群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有一定影响。集群区域市场所占权重为0.011 3,表明本地市场规模与需求特征对集群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有一定影响。集群社会资本对集群创新的影响权重最低,这与众多学者强调社会资本对集群创新影响的观点有所不同,表明社会资本的形成虽对集群创新有一定影响,但较之集群类型、区域市场等因素,其对集群创新的影响并不显著。
四、外部环境因素
在外部环境因素方面,我们设计了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三个二级指标来评价外部环境因素对集群技术创新决策的影响。对比三个二级指标可以看出,政策因素所占权重最高,达0.029 5,表明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仍是决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关键因素,企业创新模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在财税及信贷上的优惠。其原因一方面因为面向海外市场的中小型企业市场风险高,利润率偏低且易受要素成本变化的影响,需要政策的政策扶持才能保证稳定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外向型企业普遍规模偏小、技术相对落后,主要依靠低成本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因此,政府在财政及信贷上的扶持政策将会对企业创新模式产生重要影响。比如,在课题组调研过程中,多家中小企业表示其创新投入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希望借此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称号,进而可以获得政府对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因素权重值为0.007 6,政策因素远远高于知识产权保护因素,一方面体现政府在创新政策扶持上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较以前大为改善。
综上所述,四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对集群创新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四个一级指标的比较来看,企业因素和外资战略因素对集群创新影响最为显著。从17个二级指标来看,企业研发能力、企业生产能力、外资技术控制倾向、外资嵌入程度、外资子公司独立性、集群产品性质、集群创新能力、集群企业网络、外部政策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等十个指标的影响较为显著,说明以上二级指标对集群创新选择起到了关键性的决定作用。因此,我们以上述为集群创新的关键性约束条件,将指标层简化,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
表3-13 简化后的指标层权重总排序(按各层权重排序)
指台湾“经济部”推行的“中心卫星模式”体系,即建立以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研发能力的大型企业为“中心”,包括大量中小型“卫星”企业的稳定的企业网络。中心厂商通过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提升卫星工厂产品的品质、降低其成本;同时,中心厂商也得到了稳定、优质和准时的零部件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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