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策略建议
我国的能源结构调整给浙江省制造业带来的机遇也是千载难逢的,而在机遇到来时,还必须做好以下要事:
(1)从投入来讲,首先是加大技术创新,走技术集约化的发展道路。积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加强引导企业由仿制向技术创新开发转变。鼓励企业通过与外国相关设备制造企业合资合作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在光伏、风电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若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完善产业服务体系,整合优势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由行业龙头企业或协会牵头,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开展高端技术联合攻关,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平台、检测中心。鼓励新能源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重要专业展会。
其次,产业中仍存在人才缺乏的问题,对新能源,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行业来说更是如此。在基础研究和材料研发方面,相关科技人才相当匮乏。特别的,新能源汽车的车型开发能力和试验验证的技术水平与传统汽车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急需储备大量的专业人才。在管理人才方面,随着新能源大类下风电、核电建设在全国各地大规模展开,相关管理人才也出现较大的空缺。因此,需要制定相关人才引进政策,鼓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完善激励机制,提供有利条件吸引国内外专业人才进入新能源行业中,服务新兴产业的建设。
而在资金投入中,新能源产业的工程属于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因此工厂庞大,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装备也就需要系统规划和巨额投资。而在新能源试行推广的过程中,宣传以及其他资金投入也是普通企业无法承担的。因此,政府在资金投入中合理分配,支持产业建设。
同时,在前期筹备过程中,政府也需要切实落实现有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财政、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并在新能源发电接入、价格、标准制定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新能源产业项目的核准、备案、环评、规划、供地等相关审批手续,为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2)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注意规范制造业行业,加快产业重组,促进产业组织合理化。制定有关企业兼并、市场退出的法律和政策,鼓励和规范企业兼并活动,提高行业集中度,避免制造行业市场竞争过度。通过产业重组,解决浙江产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低、小、散”现象,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增强产业竞争力,这样才能打造拥有世界话语权的龙头企业。
抓住发达国家加速能源结构调整和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有利时机,拓展和抢占国内外市场份额。积极吸引国内外优势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落户浙江省,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项目。
同时,针对浙江省先前形成的良好产业集群态势,充分利用产业集聚优势,依托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衢州等市在新能源产业化领域的先发优势,依托新能源产业龙头骨干企业集中规划与布局一批新增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建设若干个新能源产业基地,制定出台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地认定办法,促进产业健康发展。针对光伏产业,以环杭州湾为核心,充分发挥晶体硅电池领域的整体优势,以晶体硅电池及组件为突破口,重点打造光伏垂直一体化产业,形成完整产业链,努力建设世界光伏产业基地。风能装备产业要以杭州、温州为中心,太阳能光热产业主要是以海宁市及周边地区为中心,水电及潮汐能产业主要是以桐庐县为中心等等形成新能源各个产业的集聚优势。在此基础上,完善产业体系,打造产业集群。重点在光伏、光热、风电、生物质能、水电及潮汐能等领域,培育一批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大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产业集群。
(3)在推广应用中,需要政府协同企业及基础研究机构共同强化宣传,培育市场需求。大力实施新能源推广应用行动计划,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各级政府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将新能源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在城市建设、公共建筑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新能源产品的示范应用。完善消费补贴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应用项目,逐步扩大新能源应用范围,带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政府通过运用财政补贴、上网电价补偿、政府采购以及强制性市场份额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新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如此,也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强的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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