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政策鼓励下的浙商“走出去”

政策鼓励下的浙商“走出去”

时间:2023-08-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2 政策鼓励下的浙商“走出去”国际投资制度的范围和规模有所扩大,目前正在出现一种系统性演进,即一种更好地兼顾国家和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制度趋于形成,趋向于采取更加平衡的做法,更注重国际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国家政策宏观的指导是功不可没的,而浙江地方政策一再对浙江省“走出去”提供更具体的指引及帮助亦是不可忽视的。

2.2 政策鼓励下的浙商“走出去”

国际投资制度的范围和规模有所扩大,目前正在出现一种系统性演进,即一种更好地兼顾国家和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制度趋于形成,趋向于采取更加平衡的做法,更注重国际投资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新条约的缔结和仲裁裁决的不断增多,国际投资制度正在快速演变。2010年,共缔结了178项新的国际投资协定(54项双边投资条约、113项避免双重征税条约和11项其他国际投资协定)。截至2010年底,协定总数达到6092项(2807项双边投资条约,2976项避免双重征税条约和309项其他国际投资协定,见图2-3),快速缔约趋势在2011年得以持续,前5个月又达成48项国际投资协定(23项双边投资条约、20项避免双重征税条约和5项其他国际投资协定)。国际投资制度的逐步完善,支持国际投资的可持续发展。虽然对于国际投资的部分管制仍旧较为严格,但是总体而言,仍旧是大力支持国际投资的蓬勃发展。这些都有助于中国“走出去”,有助于浙江“走出去”。

而就国内而言,浙江省成功地“走出去”与国家政策强有力的指导以及浙江相关政策的实施是分不开的。自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国家商务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的境外投资管理政策,逐步完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简化境外投资审核程序,突出管理重点,强化服务引导,日益突出了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意向,为我国企业更好地参与到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中去提供了日趋简化便利的境外投资管理服务。

img15

图2-3 2000—2009年双边投资条约、避免双重征税条约和其他国际投资协定的趋势

数据来源:UNCTAD,《2011年世界投资报告》。

表2-2 鼓励企业“走出去”相关政策支持

img16

续表

从表2-2可以看出,国家加强政策引导以及政策规范作用,大力支持“走出去”战略,实现将政府境外投资的审批权改为核准权、下放境外投资核准权限、简化核准程序,各级核准权限均大幅度放宽等政策辅助。具体而言,如在放宽对外投资限制方面,国务院2004年7月做出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了项目审批制度,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这一年,我国对外投资项目也从审批制向核准制(备案制)发生根本性转变:2004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机关及权限进行了相关规定。其中规定,中方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中方投资额在2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用汇额在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上述项目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中央管理企业投资的项目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核准。2004年10月1日商务部颁布的《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规定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商务部核准。至此,在我国实施多年的审批程序,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被取消,政府主要侧重于确定投资主体、投资方向及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企业对境外投资的经济效益也无须征求政府意见,授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

国家政策给了浙江省很大的指引作用,其对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了更自由的空间以及更多的保护性政策,让浙江省的直接对外投资进展顺利。2008年年底,浙江省成为全国首家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省份。从2008年10月以来,一共有24家企业获得了浙江省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允许将外汇带出国境去海外投资。据统计,这些企业购买外汇796万美元,在境外投资1700多万美元。国家政策宏观的指导是功不可没的,而浙江地方政策一再对浙江省“走出去”提供更具体的指引及帮助亦是不可忽视的。过去20年间,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的平均增幅约34.4%,在“十五”规划的引导下“十五”期间平均增幅高达66.2%,“十五”制定的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年均增速指标,分别高出计划目标20.0、21.6和14.5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年均增速分别达到31.0%、31.6%和29.5%。2005年全省进出口总额达到1073.9亿美元,出口额达到768.0亿美元,进口额达到305.9亿美元。“十一五”规划具体设定了外经贸工作原则、外经贸发展目标等具体条例,规范了浙江省的国际贸易。截至2010年年末,全省核准4564家企业、机构境外累计投资72亿美元,境外投资家数列全国第1位;在义乌创新开展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近年来随着涉外经济强劲复苏以及外汇资金的大量流入,外汇收支规模创历史新高。2010年全省跨境外汇收支总额3261.26亿美元,占全国的8.6%,比年2005年增长1.45倍;外汇收支顺差1429.16亿美元,占全国的39.3%,比年2005年增长1.34倍。

浙江对“走出去”战略最重要的政策扶持还数2003年浙江省成为对外投资第一个试点时政策的大力支持。2003年是浙江省民营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的重要一年。当年浙江试点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企业可以购买外汇对外投资。浙江的企业在2002年10月1日到2003年9月30日期间,只要整个浙江省境外投资购买外汇总量不超过两亿美元,浙江企业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不再受到限制。据测算,当时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给予浙江一年2亿美元的购汇规模完全能够满足需要。其次,允许浙江企业通过国内商业性外汇贷款、国内政策性外汇贷款甚至境外商业贷款进行境外投资。此前,向境外投资的企业必须持有外汇存款,这对于流动资金本来就很少的浙江民营企业来说是相当困难的。第三,取消了境外投资风险审查。风险由企业自己负责评估和防范,外管局在有关信息上给予协助。保留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第四,审核材料也由过去的11项简化为5项。在政策松绑前,境外投资仅办理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外汇风险审查,就须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12种申报材料,涉及国内外十多个部门,而且必须通过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批准。第五,主管部门取消了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企业境外投资不再需要缴纳现汇投资额5%的汇回利润保证金,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在如此有力的政策支持下,方能有现在浙江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中步步为营、铸就辉煌的表现。中央“十二五”规划再次提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明确“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地到境外投资合作”,“做好海外投资环境研究,强化投资项目的科学评估”等指导。而浙江省“十二五”规划则再次明确“要进一步发挥我省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结合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继续鼓励民营经济‘走出去’”。在这些政策的指引下,浙江省有望在“走出去”战略上实现新的升级。预计在“十二五”期末,“走出去”战略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将有明显提高,对外投资合作的规模和层次实现飞跃发展,一批大型跨国公司初具规模,中国作为全球投资大国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在国际合作中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