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指性质和功能相似的一类地域组织,即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在一定地域内的相对集中,其任务是研究、开发和生产高技术产品,促进科研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我们把这类科技—工业综合体称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1)世界各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呈现千姿百态,名称也不尽相同,有的称为科学园、技术园、科技园、发展园;有的称为科学工业园、科技工业园、高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带;有的称为科学城、技术城、文化学术研究城;有的甚至根据园区的技术开发内容和地理位置特点而称为硅谷、硅山、硅廊等。尽管如此,它们一般都以发展高技术、开发高技术产业、振兴科技和经济作为基本目标和目的。(2)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指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旨在促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的特定区域(在国际上称为科技工业园区)。它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推进科技产业化进程,形成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基地。
(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现状
到2005年,中国已经拥有5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3个高新区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和南部(见图12-1)。按照国家统计局与科技部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行业分类标准,2005年53个国家高新区企业总数达到4199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411家。
图12-1 中国53个高新区分布图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中,制造业企业有8687家,比2004年增加了416家。其中最多的首先是电子与通信设备制造业,有3091家;其次是专业科学仪器设备制造业,有2046家;以下依次为:医药制造业1376家,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980家,新材料制造业615家,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519家,航空航天制造业60家。
据对41990家高新区企业的统计,2005年年末高新区共有从业人员521.1万人。实现营业收入34415.6亿元、工业总产值28957.6亿元、工业增加值6820.6亿元、净利润1603.2亿元、上缴税额1615.8亿元、出口创汇1116.5亿美元。与2004年相比较,营业总收入增长了25.3%;工业总产值增长了27.9%;工业增加值增长了23.1%;净利润增长了12.7%;上缴税额增长了30.3%;出口创汇增长了35.5%。1998~2005年开发区发展的14年间,高新区以上各项经济指标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7.0%、47.4%、30.5%、38.2%、47.9%和53.9%。高新区已成为改革发展的动力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具体数字可参见表12-1和表12-2。
表12-1 高新区企业概况(1998~2005年)
资料来源:科技部网站。
表12-2 2005年5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
续表
资料来源:科技部网站,http://www.sts.org.cn/tjbg/gjscy/documents/2006/060823.htm。
2005年年末,高新区全部企业资产总额达到了36813.3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5768.8亿元;年末负债总额为19791.9亿元,高于2004年3544.6亿元;净资产17021.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3.8%,总体状况较好。2005年,高新区在吸引资金方面又有了一定的发展。年末外商合同投资额累计达到1207.9亿美元,年末累计实际投资额为618.8亿美元。外商累计实际投资额排在前五位的高新区分别是:上海高新区(85.5亿美元)、无锡高新区(61.1亿美元)、苏州高新区(52.3亿美元)、南京高新区(47.8亿美元)、北京中关村(42.3亿美元)。这五家高新区累计实际投资额共计289亿美元,占全部高新区总量的46.7%。2005年,外商在高新区内的实际投资额达到99.4亿美元,占高新区外商累计实际投资额的16.1%。高新区在区域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2005年,高新区的工业增加值在其所在城市工业增加值中所占份额达到30%以上的有18家。区内生产总值占所在城市生产总值20%以上的高新区有10家。
(二)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的特点
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历史不长,但发展速度很快,并具有自己的特点。(3)
1.职能的转变
职能以促进高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为主体。我国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目的主要在于:依靠我国自己的科技力量,促进国内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加快新技术向传统技术的渗透与扩张,从而完善和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动国民经济骨干产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使我国能在21世纪跻身于世界经济和技术大国行列。
2.项目水平的提高
引进项目技术水平高,企业趋向集团化。中国高新技术开发区有许多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有的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例如在西安高新区,就有大唐电信的程控交换机项目、富士通通信的SPH项目、PDH数字微波通信设备项目、NEC无线的传输设备项目、瑞吉通讯的程控交换机用户电路板测试系统以及航天恒星的微波通讯储备等都具有世界先进水平。
3.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主要适用于区内经核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论是“三资”企业还是“中资”企业,只要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就可享受优惠政策,而对从事一般和传统的技术、产品开发的企业则没有优惠。高新技术企业除必须从事高新技术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以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外,还必须同时具备很多条件,如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要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用于高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等。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期限一般为5年,技术周期较长的可延至7年。“超过期限”的需重新认定后,企业才能享受优惠。优惠政策包括税收方面、经营管理方面等。
专栏12-1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简称沈阳高新区)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也是国家科委和国家体改委确定的全国五个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一。
高新区位于沈阳市中心城区南部,总面积32平方千米。高新区总体规划布局以“一城”(科技商城)、“两区”(南塔产业试验区、浑南产业区)、“三园”(大学、民营、国科园)建设为重点,重点支持电子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工程,节能与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化发展,把高新区建设成为中国北方的“硅谷”。
国家级沈阳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建立的园中之园。科技园将大力发展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的共同繁荣,科技园将成为沈阳未来发展的一颗璀璨的新星。
高新区是沈阳市科技文化的摇篮。区内有东北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12所大学,28个市以上独立科研院所,8个国家级工程中心和实验基地,220个大型试验室,23000多名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科技人员。高新区自创办以来,每年都有数百项高新技术成果以及百余家外商投资企业在这里诞生。其中,主要经济指标和综合实力在全国53个国家高新区中名列前茅。这里已成为中国辽沈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和外商投资的热点,成为与世界经济技术接轨的先行区之一。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高新区的行政管理机构,代表沈阳市政府对高新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享有市一级权限,可以独立、有效地办理进区项目的一切手续。
资料来源:华夏经纬网:http://www.huaxia.com/zt/2002-25/97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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