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中大学的创建和发展
汉中大学创建于1958年,设有医疗、农学两个本科系和中文、数学、生物、物理、化学五个师范专修科,曾为汉中担负培养医疗工作者、农业技术人员和中学师资的任务。
1.汉中师范专科学校的筹建和改建
1958年5月,中共陕西省委为贯彻中央关于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的精神,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全省高教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布局,为迎接当时我省蓬勃兴起的群众学习文化、大办学校的热潮,给中共汉中地委发出筹建“汉中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各类民办及部分公办初级中学师资的通知。中共汉中地委根据中央和陕西省委的指示精神,组成了省、地、市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汉中师范专科学校筹建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全面负责汉中师范专科学校的筹建工作。
1958年5月28日,筹委会正式成立。筹委会成立以后,即开展了选定校址、修建校舍、制订教学计划、调配教师、招收新生等项开创性工作。当年录取第一届中文、数学、生物三个专科专业新生共223人(内含44名保送生)。
1958年6月9日,汉中师范专科学校筹委会根据全国工农业发展的形势和汉中地区对教师“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坚持勤俭办学的精神,采取边上课、边建校、边培养师资、边充实设备的办法,在努力办好现有的中文、数学、生物三个师范专业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大胆提出了“创造条件,争取在1959年把汉中师范专科学校扩建为一所系科并存、正规教育与短期教育相结合的师范学院或扩建为以师范专业为基础,增设医疗、农学等专业的综合大学——汉中大学”的发展设想。
2.汉中大学的办学历史
根据陕西省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和陕西省1958年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中共陕西省委提出了在陕北和陕南各设一所综合大学的意见。因此,对汉中师范专科学校的发展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1958年11月4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给陕西省高教局发出了“关于改汉中师范专科学校为汉中大学的批复”:同意将汉中师范专科学校改为汉中大学,要求根据陕西省1958年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的精神做好筹建工作。1958年11月19日,陕西省高教局给学校发来“将汉中师范专科学校改为汉中大学的通知”,并随文发来“汉中大学”铜质印章一枚。汉中师专改为汉中大学以后,学校在办好原有中文、数学、生物三个师范专业的同时,积极地为学校建设、发展而创造条件,并抽调专人筹建五年制的医疗系,选聘教师,修建实习医院,做好1959年医疗系招生的准备工作。
汉中大学成立后,除已设置的三个师范专科的培养目标和学制不变外,学校按照综合大学的要求、社会的实际需要和自身的办学条件,积极筹建新的系科。1959年2月,增设了医疗系,学制为五年。1960年又先后增设了物理、化学两个师范专修科,学制均为两年。
1961年9月,汉中大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建立和健全了行政、教学组织机构,全面贯彻高教“六十条”精神,从实行民主管理的需要出发,于1961年10月31日成立了校务委员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务委员会负责审定教学计划、教师职务、基建财务开支、讨论学校行政和教学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
1961年1月,中国共产党八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我国的经济建设和高等教育同时进入了全面调整时期。196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党组《关于审定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发展规模和专业设置的报告》,要求缩短战线、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对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以及中央各部委和各省、市所属的非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发展规模均应按照这个报告精神进行调整。同年8月,汉中农校奉命撤销,并入汉中大学,成立农学系,学制四年。这一年,汉中大学设有医疗、农学两个本科系,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五个师范专修科,学生700余人,教职员工增至100余人,学校规模有了很大发展。
1962年7月21日,根据陕西省高教局召开的地、市高教会议关于院校调整的决定,撤销了医疗系、农学系。
1963年至1964年,除中文、数学、物理三个科每年招收新生94人外,生物、化学两科均停止招生。1965年,物理科也停止招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党政组织机构一度陷入瘫痪状态。1969年2月7日,汉中大学革命委员会成立。“文化大革命”期间,汉中大学与全国大学一样,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尽管如此,汉中大学办学期间,为陕南乃至全省和全国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建设人才,因而其名称至今仍在人民群众中留下了深刻的影响。汉中大学艰苦创业,扎根秦巴,服务基层的办学精神对于后来的汉中师范学院和今天的陕西理工学院一直得到了广泛的弘扬。
3.陕西师范大学汉中分校时期的办学情况
1975年,国家经济形势及工农业生产逐步好转,为了满足中学教育发展的迫切需要,改变中学师资奇缺的状况,汉中地区文教局向陕西省教育局汇报了汉中地区的实际需要和群众要求办大学的呼声,提出了希望陕西师范大学在汉中设立分校的初步设想。省教育局表示赞同,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学校名称定为陕西师范大学汉中分校,由汉中地区革委会具体领导,面向汉中、安康两个地区招生,以汉中为主;分校的任务是培养中学师资;办学经费由陕西省和汉中地区共同负担;学制为三年;暂设中文、数学、物理、化学、体育五个专业;当年招生260人。
筹建初期,学校共抽调教职工40人(其中教师27人,干部、工人13人),设有办公室、政治处、教务处和总务处,在人少事多,困难重重的情况下,学校齐心协力,保证了学校按时开学上课。
从1975年至1976年两年中,学校采取“群众推荐、领导批准与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共招收497名“三来三去”(即从工厂来到工厂去、从农村来到农村去、从部队来到部队去)的“工农兵”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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