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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毕业生就业制度与就业程序

时间:2023-08-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当前毕业生就业制度与就业程序一、我国大学生的就业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学生就业制度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教育部要求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开辟新的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意见》指出,引导大学生“村官”期满后有序流动,是大

第一节 当前毕业生就业制度与就业程序

一、我国大学生的就业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学生就业制度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学生就业制度正处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之中,与之相适应的大学生就业市场也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因此,对于面临求职择业的大学生来说,只有从宏观上对就业制度和就业市场有所了解和认识,才有可能形成正确的择业观念和择业行为。

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正朝着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方向进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中国加入了“WTO”之后,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那么对于人才的需要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正是由于处在这种变化之中,才导致毕业生的就业出现了暂时的结构性困难。具体表现为:真正需要大学生的单位要不到大学生,大学生想去的单位又不需要他们,社会急需的专业学校培养的毕业生数量很少或暂时还没有。这种结构性困难还将持续一段时期,尤其是近十年全国高校大规模“扩招”后,高校毕业生的数量急剧增加,使原本较难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因此,毕业生在毕业前有必要了解我国在就业当中的一些具体规定。

(一)毕业生就业的原则

当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转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面对新的形势,国家确立了“市场导向,政府宏观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毕业生就业按照“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

(二)定向生原则上按入学时合同就业

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原定向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报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和培养费后,可调整就业单位。

(三)结业生的就业政策

结业生就业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籍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四)有病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学校应在毕业生毕业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以后仍未痊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籍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由其自谋职业。

(五)学生就业的其它政策

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和高等学校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这些举措主要包括:

1.不松懈,不动摇,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教育部要求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开辟新的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察,切实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

2.努力扩大各类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的规模。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和地方项目的规模;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积极推动在全国实现服务外包企业吸纳20万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的规模,完善签订服务协议、户籍管理、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的政策。

3.积极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渠道。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计划等新的基层就业项目,为基层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4.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等学校要全面加强创业教育,积极探索在专业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教育,出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新政策,推动各地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力争为大学生创业出台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并在工商注册、办理纳税手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简化程序,提供方便。

5.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高校就业指导专职教师应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还要加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课程质量。同时,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深入各行各业为毕业生挖信息、找岗位。2010年教育系统举办的网络、现场招聘会场次及岗位数与2009年相比要有明显的增长。

6.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通过摸清困难学生的底数,建立专人“一对一”帮扶机制等方式,对学生开展分类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求职补贴等就业帮扶,并在各类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

7.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动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大专业调整力度,深入市场调研,对就业状况不佳的专业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调整。同时,教育部门要继续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努力培养更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高等学校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共建就业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推进“双证书”制度和订单式培养,确保学生毕业前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学习经历。教育部门将切实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评价高等学校办学效果的重要指标,在对新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教学评估中,将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

8.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引导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结合当前形势和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到西部地区、到艰苦边远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新闻链接:

大学生村官可通过五条出路有序流动

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全国妇联等13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有关政策规定。

《意见》指出,引导大学生“村官”期满后有序流动,是大学生“村官”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要建立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机制,引导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通过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现有序流动。

《意见》规定,要鼓励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工作,引导他们通过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要择优招录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优,注重考察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的实际表现。要扶持自主创业发展,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有成的大学生“村官”逐步实现自主发展。要引导另行择业,参与企业单位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实现多元化发展。要支持继续学习深造,落实参加研究生招考加分等政策,开辟其他学习深造渠道。

《意见》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总体计划和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大学生“村官”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摘自:中国青年报 谭浩

为了贯彻中央政府的精神,也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省市也分别出台了一些配套具体措施,总体概括包括了以下一些方面:

1.按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向垄断企业实行指令性分配;

2.对特困家庭毕业生向合适的地区和单位实行指令性分配;

3.开展大学毕业生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工作

4.对到乡镇以下从医从教的高校毕业生制定优惠政策;

5.出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6.扩大选调生规模;

7.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见习制度;

8.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政府给予优惠鼓励政策;

9.发展大学生就业中介机构;

10.建设大学生就业信息官方网站、企事业单位用工信息平台,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力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

11.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12.扩大选拔大学毕业生到地方部队服役的规模;

13.扩大招收研究生和普通高校第二学位的规模;

14.放松大学生户籍管理制度;

15.延长毕业生的择业期;

16.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

17.改进毕业生创业、就业率统计工作。

为了保障以上就业的顺畅,调动大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许多鼓励的措施。如:“三支一扶”工作,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工作时间一般为2到3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优惠政策包括:

工作期满后,如原基层服务单位有工作空缺,要优先考虑“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县、乡的企事业单位如有职务空缺,也要拿出部分职务吸纳该部分毕业生。

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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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竞争力超应届生

假如两名大学生应聘同一职位,一个曾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一个刚刚大学毕业,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更愿意录用谁?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期对1044家用人单位,实施的专项调查显示,63.1%的用人单位会选择志愿者,仅2.5%的用人单位选择应届生,另有34.3%的用人单位表示“不好说”。

此次调查发现,在用人单位看来,西部计划志愿者比起应届大学毕业生,最突出的优势是“奉献精神”(75.5%),其次是“人品好”(45.1%)和“待人接物成熟”(44.0%)。

本次调查显示,在聘用过志愿者的用人单位中,高达81.0%的单位对志愿者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表示“满意”甚至“非常满意”。对于“满意”原因,用人单位首推志愿者的“奉献精神”(67.7%);65.7%的用人单位表示,满意的原因在于志愿者“人品好”;还有54.5%的用人单位认为,志愿者“待人接物成熟”。

毕业于广州大学的冯康,在西部计划服务期间任学校老师,现在已是汇丰银行咨询科技运营部职员。冯康说,他把志愿服务期间任信息技术老师的经验,用在了工作中。“面对客户的问题,我不会一下子给他们完整答案,而是引导客户去探索,去亲手操作。这样客户才能真正理解,彻底解决问题。其实工作上的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就看你怎么悟。”

尽管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志愿者在就业时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但调查发现,45.0%的用人单位仍把西部计划志愿者看成有工作经验的人,32.0%的用人单位视其为应届毕业生,8.0%的用人单位会在部分政策(如三方协议、档案、户口)上按照应届生对待,还有15.0%的单位不清楚应该如何对待。

“志愿者和有工作经验的人,我认为应该同等对待。毕竟这是花了很长的时间,从事了一个有意义而且真实的工作。”汇丰银行咨询科技运营部经理罗列认为,其实工作最主要的是锻炼个人的能力,而不在于工作的具体内容。“当然面试时,我们会注意了解志愿者工作的细节。既然他可以把教学工作做得好,我相信在处理客户的工作上,他也一定可以做得到。”

罗列甚至建议,在当下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如果毕业之后不能马上找到特别好的工作,去西部从事志愿服务一到两年,是不错的选择。“如果我们发现大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找不到工作又没做什么事,就会有很不好的印象。但是如果在这段时间,他们去西部做志愿者了,印象就会完全不一样。我们会把他们和已有工作经验的人同等对待。”

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殷俊海表示,大学生现在最欠缺的是职业能力,去西部锻炼是一个好办法。“‘西部计划’除了帮助大学生解决就业问题以外,更重要的,其实是推崇一种社会责任和更远大的职业理想。这对当代青年,应该起到精神引领的效果。这一点我觉得比解决实际的就业问题,意义更大。”

但仍有人担心,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内容有时与所学专业相关性很小,会导致大学学到的专业知识荒废,不利于就业。调查显示,69.0%的用人单位不同意这种观点,同意的只占19.0%,12.0%的用人单位表示“不好说”。

“一些人往往拿‘学以致用’作为不愿意去艰苦地方的借口。事实上不了解社会,不了解生活,不了解民众,所谓知识和技能都是没有用的。真正的学以致用就应该是到实际生活中去。我不认为有什么专业会在基层荒废掉。”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北京大学中国职业研究所所长陈宇表示,所谓管理,其实就是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了解各种人的诉求。即使是从事技术工作,也有人际关系问题,因为没有一件事能靠单打独斗完成。要做更大的事,就要从基层做起。

摘自:中国青年报 黄冲 韩妹

又如:入伍工作。在入伍中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在退伍后又享受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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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1.24万人预征工作5、6月进行

记者从4月21日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联合召开的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国预征规模为15万人,江苏的预征任务是1.24万人。

2009年是全国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起始之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预征13万人,其中我省12686人。今年预征工作将在5、6两月进行。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本科学历优秀士兵直接提干、优先选拔使用及退役后考学升学就业等多方面新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军入伍。

摘自: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陈晓春

受上述国家就业制度的影响,大学生就业的方式逐步形成了签约就业、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灵活就业、升学、出国和参加国家与地方项目就业等多种就业方式。

(1)签约就业: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2)合同就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定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3)定向就业:招生时以定向、委培形式录取的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4)灵活就业: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和其他灵活就业形式。

自主创业,是指大学生毕业后不是向社会“寻求”工作,而是用自己所学知识进行自主创业,毕业生通过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或在某一方面有特长,进而自己或与他人合作创办企业,成为新企业的所有者或管理者这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而且也可以为他人创造就业机会。自主创业目前已成为大学毕业生一种新的就业途径,它作为一种新的就业渠道,无疑对大学毕业生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自由职业,是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其他灵活就业,是指毕业生与一家或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不定期、不定时的劳动就业关系,如技术主管、技术顾问、技术员、产品推销员和管理人员等。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深造。毕业生升学一方面提高了学历层次,另一方面也缓解了就业矛盾。逐年上升的考研人数,使得考研队伍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大军,也成为缓解就业难的有效途径之一。

(6)出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中国加入WTO,部分毕业生到国外继续读书、深造,另外有不少毕业生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到境外的企业去工作。

(7)参加国家和地方项目:毕业生参加由国家有关部委或地方政府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活动,如到我国西部的老、少、边、穷地区或晋西北贫困地区工作等。

(8)入伍:成为国防建设人才。

二、大学毕业生的择业程序

在求职择业过程中,高校毕业生不仅需要了解就业工作运行的客观流程,同时自身也应当遵循合理的择业程序,以便最终达到顺利就业的目的。高校毕业生自身的择业程序大致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一)了解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了解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是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关键一步。有人曾经形象地比喻求职择业中不熟悉就业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如同不懂比赛规则而上场比赛的运动员”。的确,面临求职择业的高校毕业生们,如果不首先了解国家以及有关部门的就业政策而盲目地去选择职业,那么很可能事与愿违,或事倍功半,甚至处处碰壁。

目前教育部的就业政策和各地区、各部门的相应政策及高校的毕业生工作细则大致为: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到西部地区工作;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取消城市增容费、出省费、出系统费和其他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简化落户手续。对毕业时未就业的毕业生的政策:毕业生择业期限为2年,档案管理机构免收档案管理服务费,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二)分析形势,准确定位。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择业前,一定要分析当年的就业形势,根据所在院校的地位、声誉、影响;所学专业就业情况及供需分析;学历层次的就业需求;特别是根据自身素质,对自己作一个正确的估价,心中明确差距所在。同时还必须考虑党和人民的需要及学有所用。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保持积极、主动的择业心态,这是确保求职成功的一项基础工作。在择业取向上,要遵循有利于发挥素质优势,有利于发展成才,有利于顺利就业的原则。

(三)收集处理就业信息。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不仅取决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以及自身的能力素养,而且也取决于是否占有大量的就业信息以及能否有效利用信息。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基础和必备条件,谁能及时获取信息,谁就获得了求职的主动权。因此,毕业生应当及时地、全面地掌握有关就业方面的种种信息,并认真地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筛选整理,及时运用。

(四)自荐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掌握有效需求信息的同时,要做好自荐材料并准备应聘(自荐材料的准备将在第五章作详细介绍)。应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毕业生本人去用人单位面谈、应试;另一种是毕业生在学校和各级地方就业指导管理部门举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应聘。无论哪种方式,均要力求提高择业成功率。

(五)签约。通过双向选择,毕业生确定了用人单位,对方也明确表示录用后,毕业生就可以和用人单位签定由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协议书。该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定,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签约的各方都要守信用,不能做与协议书内容相违背的事情。需要指出的是,有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踏两只船”。这种做法是不妥的,结果也不会好,往往会几头落空。要记住,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

(六)文明离校与报到就业。毕业生在离开母校奔赴工作岗位之际,既有对学校、老师和同学的依依惜别之情,又怀有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还可能有对未来生活的几分不安,有一种相当复杂的心境。青年人,总要想方设法表达这种复杂的心情,关键是应选择有益向上的活动和方式,给母校和老师留下真情和眷恋,给人生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文明离校是对新一代高校毕业生应具有的精神风貌的基本要求,广大毕业生应该把良好的学风留给在校的学生。

毕业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就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1个月)到用人单位或就业部门报到,同时,学校在此时间范围内将毕业生档案转递到用人单位。毕业生报到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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