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专利鏖战:一切技术都是纸老虎
对王传福而言,他似乎不停地在做一道道证明题:“我可以,比亚迪可以”。而在比亚迪的发展过程中,它的每一个劲敌几乎都曾向它发起一场专利战,索尼、三洋无不如此。不论官司是发生在本土还是异国,比亚迪每次都是正面迎战,从不回避,并以胜利告终。
其中最经典的就是比亚迪与索尼的专利之战。
2002年9月,三洋公司以侵犯其电池专利为由将比亚迪告上美国圣地亚哥法院。2003年7月,索尼株式会社以侵犯其两项日本锂离子充电电池专利为由,将比亚迪告上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指控比亚迪侵犯其两项日本锂离子充电电池专利:特许第2646657号、特许第2701347号。8月26日,东京地方裁判所向比亚迪发出索尼的起诉状、口头辩论日期及答辩书催告状。当时,比亚迪镍镉、镍氢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早已位居全球第一、第二的位置,而在其入主时间不长的锂离子电池领域,比亚迪大有扶摇直上之势,很快就排到了全球第三的位置,产品60%出口,直逼三洋和索尼的欧美和日本两大海外市场。如此迅猛的发展势头,自然引发了巨头们的恐慌。
索尼起诉比亚迪,显然是有足够的优势,第2646657号专利是经过近9年的审查,于1997年5月9日被授权的,在该专利被授权后,1998年2月20日起,汤浅集团株式会社、新神户电机株式会社、日立Maxcell株式会社三家日本公司曾对该专利提出异议,试图无效该专利。但最终并未能完全无效该专利,只是迫使索尼于2000年4月13日修改了自己主张的权利要求,将其保护范围缩小为现在的每1Ah设置0.4cc以上的空隙,并于2000年6月6日获得了特许厅的认可,并确定该专利有效。
遭遇专利诉讼后,比亚迪积极应对。经过多次内部讨论,确定的策略是,用一个办法,把索尼的专利无效掉。在日本《专利法》中,如果可以让它专利无效,自然也就没有侵权问题了。而要让索尼的专利无效,就需要向日本特许厅(日本专利局)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2004年3月19日,日本特许厅受理了比亚迪提起的请求宣告索尼第2646657号和第2701347号专利无效的请求。比亚迪战术很明确,首先是积极应诉,证实自己并没有侵犯索尼专利;另一方面,从根本上将其专利无效掉,使其诉讼不攻自破。
由于比亚迪向日本特许厅提起了宣告索尼第2646657号和第2701347号专利无效的请求,所以东京地方裁判所作出了暂时中止本案的审理,待特许厅对索尼公司的专利权作出是否无效的决定以后再行审理的裁定。在此空隙间,比亚迪就开始了艰苦细致的证据收集阶段。
实际上,能否在这场官司中胜出,就看能否取到在索尼申请的电池专利申请日之前,有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在市场上公开销售或出版物上公开刊登的证据。为此,比亚迪律师团在同行业中开始翻天覆地的打听、寻找,希望找到相关的资料。工夫不负有心人,在2004年初,律师团到香港办理业务,得到某公司8年前采购的电池已经达到索尼申请的每1Ah设置0.4cc以上的空隙标准的信息。律师团迫不及待赶到该公司,仔细地打听情况。在该公司的热情帮助下,从代理销售的千千万万个产品所开具的发票中,找到了一张淡蓝色的发票,上面写着:产品名称:×××电池,数量1200只,销售日期:1997年1月5日。比索尼申请专利的申请日1997年5月9日整整早了4个月零4天。也就是说,索尼申请的设计专利,在申请日前就已经在市场上公开销售了。这是一个决定性的关键证据,足以使索尼的专利无效。随后,律师团又积极寻找其他相关证据,以增加更多的胜诉筹码。最终,共收集到的有效证据材料达124份。
有了大量证据材料的搜集和大量辩论文件的准备,比亚迪在美国阻击三洋就显得十分从容。在圣地亚哥法院的辩诉中,比亚迪律师团提供的24件证据和8篇专利对比文献所构成的证据链作出令人信服的辩驳,顺利地推翻了三洋向法院提交的对比亚迪的指控,迫使对方主动请求与比亚迪和解。2005年2月16日,比亚迪与三洋就两项锂离子电池专利的法律诉讼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同时,2005年11月7日,针对索尼第2646657号专利上诉案,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作出判决,宣告索尼相关专利无效。
遭遇这些专利诉讼后,王传福迅速提出了比亚迪要进行专利申请的要求。从1999—2002年,比亚迪提出了近100项专利申请,其中60%是发明专利,40%为实用新型专利。2003年,比亚迪申请专利近120件;2004年,比亚迪申请专利近400件;2005年,比亚迪的专利申请量达到700件;2006年,比亚迪的专利申请量达到1000件……2007年以后,比亚迪每年的专利申请量都在1000件以上,同时不断地控制专利的质量。
由于有了电池专利方面的丰富经验,王传福在汽车制造方面也开始了智慧之战,既要借鉴成熟技术,也要规避风险。此时,与前期的专利之战而言,专利已经升级为战略智慧。事实上,这种两全其美的方案,确实是一种智慧。比亚迪F3声名鹊起,被业内戏称为“比亚迪花冠”,而丰田将起诉比亚迪的传言声也开始流传开来。对此,王传福对媒体表示:“譬如说汽车的外观专利有5幅照片,前面、后面、侧面、正上方和斜上方,这5个里面都是相似的,你就可能是侵权的,但只要其中有一幅照片风格完全不一样,其余的完全一样也不侵权。”最终,一直被认为模仿车的比亚迪F3,不但没有任何专利问题,还申请了33个专利。实际上,专利一直是困扰中国很多企业的难题,在这方面确实应该多学习王传福的智慧,通过创新智慧规避专利风险,并赢得市场。
当然,做到规避风险不仅需要智慧,还需要科学,这也是建立在专业化团队基础之上的。在比亚迪,有一个近200人的知识产权及法律部,其重要职责就是研究如何攻破对手的专利壁垒,并对比亚迪的各个产品事业部进行监督,随时告知哪些技术是必须要规避的。就像比亚迪的首席设计师廉玉波所说的:“我们每年要拆很多车。如果想用一种技术,先看有没有专利,有就调整,没有就拿来用。我们甚至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而且100%不会让对手赢。”
实际上,我们不仅要看到比亚迪规避专利的智慧艺术和科学管理,更要学习比亚迪在专利技术上投入的人力和物力——王传福不仅能够智慧地规避风险,更能够以此注册自己的专利技术。通过占有专利和拥有核心技术,比亚迪不仅成功地突破技术封锁,成为全球电池市场上的领军者,更使比亚迪在传统汽车丰收的同时,将新能源汽车也快速投放到市场,并掌握了核心技术,拥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除了专利外,比亚迪一直对法律法规方面的可能风险高度重视,就像王传福所言:“一定要严格按照一些现行的法规,去做一些事,比如说税,像这些方面,在我们企业内绝对规范个人所得税,任何税都是一分钱不会少,任何人,从老总到下面任何人都不会少一分钱,这样你企业整个就很规范,按照一个游戏规则去做。”作为创业期的企业家而言,更应该学习王传福,一切都尽量规范,特别是涉及税务等基本社会责任,更应该规范化。实际上,只有遵纪守法的道德型企业才能走得更远,才能通向未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