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教育理论
1.继续教育的概念及特点。
“继续教育”一词虽然广泛被人们引用,但对其含义并没有进行认真的推敲。这是因为继续教育兴起的时间不长,但发展却非常迅速。另外,由于教育体系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国家和社会形态特色,因此,要用统一的定义来表达某一具体的教育概念是很困难的。从各国对继续教育所下的不同定义中,可以看出继续教育的共同特点。
1987年11月20日美国议会通过的《教育改革法案》中,对继续教育下的定义是:继续教育包含对已离校者进行的各种教育和训练,凡对已离校者讲授高等教育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划为继续教育。
1985年5月,联邦德国出版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事业》中,对继续教育的提法是:继续教育是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平等的第四部分,就业后进行的有组织的教育都是继续教育。它包括职业继续教育和非职业继续教育,旨在满足由于社会进步所产生的教育需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职业技术教育术语》一书中写道:广义的继续教育是指那些已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它对某个人来说,可能是接受某个阶段的正规教育;对另外的某个人来说,可能是在一个新领域内探求知识和技术,或在某个特殊领域内更新、补充知识;还有可能是在为提高其职业能力而努力。
虽然各个国家或地区对继续教育的含义有不同的解释,但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践,人们在某种程度上有了共同的认识,如大学后继续教育、继续工程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等形式,都认为是继续教育的组成部分,同时认为继续教育和一般的成人教育的区别在于:一是教育对象是在职的,并有一定的学历基础;二是教育内容上注重新知识和新技能;三是以提高职业技能和更新知识为教育目的。
继续教育的任务是使专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由于继续教育性质和任务的特殊性,使它形成了与其他教育迥然不同的特点:在对象上,主要是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力)的各级各类专业人员,这些教育对象人员复杂,需求各异,体现了继续教育办学的多起点、多层次的特点;在目的上,主要是使专业人员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体现了继续教育的实效性——其目标不是学历文凭,而是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的特点;在内容上,主要是吸收和补充有关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体现了继续教育内容新、层次高的特点;在形式上,继续教育以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为原则,根据学习对象、学习条件、学习内容等具体情况,采用教育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并配之于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形式,体现了办学形式的多样性特点;在方法上,继续教育采用讲授、讨论、实验、参观考察、课题设计、论文撰写、成果发布等多种方法,提倡启发式、讨论式,尤其是实践性方法的运用,体现了继续教育方法的灵活性特点。
2.继续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性。
继续教育的主要工作是教学。按照现代继续教育的理论,通过教学活动,不仅要使继续教育对象的知识、技能得到增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而且还要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全面提高素质的目的。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看,就是不仅要实现人力资源的“保值”,而且还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增值”。
(1)人力资源的特性决定了继续教育的必要性。人力资源具有能动性、特殊资本性、再生性等特性,而继续教育正符合这些特性要求,这就决定了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2)继续教育对人力资源开发的作用。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估算,物力投资增加4.5倍,利润相应增加3.5倍;而人力投资增加3.5倍,利润将增加17.5倍。日本的一份研究表明,在企业中,一般员工的建议可使成本下降5%;经过一般水平的继续教育,员工的建议能使成本下降10%~15%;而受过较高水平的继续教育的员工的建议能使成本下降50%。继续教育对人力资源开发的功用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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