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逻辑思考方法的特点和作用
一、什么是逻辑思考方法
对什么是逻辑思考方法,可以作两种不同的解释。
一种解释是广义的:逻辑思考方法是指逻辑学中所研究的思考方法。按照这种解释,它既包括逻辑学中的演绎思考方法,也包括逻辑学中的归纳思考方法。
另一种解释是狭义的:逻辑思考方法是指一个思考过程得出的结果不超出出发知识所涉及范围的思考方法。按照这种解释,它只包括逻辑学中的演绎思考方法,不包括逻辑学中的除完全归纳法之外的其他归纳思考方法。这种解释的“逻辑思考方法”,实际上是“逻辑演绎思考方法”的简称。
二、逻辑思考方法的特点
读过本书第一版的读者提出建议:因有些读者没有学过逻辑学,在阐述逻辑思考方法的特点时,最好举例说明。下面,作者根据这一建议作了补充。
逻辑(演绎)思考方法具有以下特点。
1.思考的根据和思考的结果之间具有必然联系。
运用逻辑思考方法,如果思考的根据(前提)是真实的,通过运用正确的推理形式所得出的思考结果(结论)也必然是真实的,由于结论所得出的知识没有超出出发知识所涉及的范围,因而前提的真实蕴涵着结论的真实。换句话说,结论的真实是蕴涵在前提的真实之中的。
例如,我国古代有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盲人走进一家肉铺,喊了几声,没人答应,他便乘机从装肉的竹笼里偷走了一些铜钱。肉铺的主人追上盲人责问他为什么偷钱,盲人捶胸顿足地大叫大嚷:“老天爷在上!我是个瞎子,怎么可能偷你的钱?分明是你欺我眼瞎,要抢我的钱!”过路人见此情景都同情瞎子,纷纷为瞎子说话。后来这个案子送到审判官赵廷臣那里。赵廷臣经过一番思考,很快便想出了一个审案的办法。他在公堂上叫人把瞎子的那些铜钱投进一盆清水中,只见立即便有一些油污浮到水面上。于是赵廷臣当众判定:这些钱丢在清水里有油污浮上来,可见这些钱是肉铺主人的,是被瞎子偷去的。众人听了,莫不叹服,盲人也只得低头认罪。
赵廷臣在他的思考过程中运用了逻辑演绎推理的一种——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这个推理包括两个前提,一个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这些钱丢在清水里有油污浮上来,那么这些钱就是肉铺主人的”;另一个是直言判断:“现在这些钱丢在清水里有油污浮上来”。从以上两个前提推出的一个结论是:“可见这些钱是肉铺主人的”。
上面这个例子中作为“思考根据”的假言前提,它所包括的前者——“这些钱丢在清水里有油污浮上来”,与后者——“这些钱是肉铺主人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性的充分条件联系:有前者,必有后者;前者真实,后者必然真实(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赵廷臣所作的断定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肉铺里切肉称肉的人手上都会有油,肉铺里的钱自然也就不免会沾上油污)。只要上面这个假言前提真实,即:它所包括的“前者”与“后者”确有必然性的充分条件联系,那么,肯定了“前者”真实,便能肯定“后者”必然也真实。结论的内容没有超出前提的内容,结论蕴涵在前提之中。
2.有确定的思考程序和步骤。
演绎推理大都既有反映一般情况的前提,也有反映特殊(个别)情况的前提。运用演绎推理进行思考,必须是以反映一般情况的“出发知识”作为根据,然后结合某个特殊(个别)情况,最后得出关于这个特殊(个别)情况的某种结果。思考过程的这一程序和步骤,是不能不遵循的。既不能由反映一般情况的前提直接跳到反映某个特殊(个别)情况的结论上;也不能由一个反映特殊(个别)情况的前提直接跳到反映另一个特殊(个别)情况的结论上(这里只是指思考过程本身不可违反思考的程序和步骤,而不包括思考过程的语言表达。在语言表达上,一个演绎推理的几个部分,或有所省略,或顺序颠倒,是复杂多变、不拘一格的)。
例如,上面的这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只能是从“如果这些钱丢在清水里有油污浮上来,那么,这些钱就是肉铺主人的”这个前提出发,然后推出关于“现在这些钱”的某种结论来。这一思考程序和步骤是不可违反、不可颠倒的。
3.可以总结出结构公式。
作为逻辑思考方法的各种演绎推理形式,它们都有确定的组成部分,都有确定的思考程序和步骤,因而它们的结构都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各种演绎推理形式构成一个和数学系统相似的逻辑系统,运用逻辑演绎推理思考问题可以套用这些公式,就像数学演算可以套用数学公式那样。
例如,上面这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逻辑上称为“肯定前件式”。用半符号化的公式(即:联结词没有符号化,仍用自然语言),可以表示为:
如果A,那么B
A
所以,B
用完全符号化的公式(即:联结词也符号化,前一个“→”表示“如果……那么……”,后一个“→”表示“推出”),则可以表示为:
((A→B)∧A)→B
4.有必须遵守的规则。
逻辑演绎推理的规则是从亿万人的思维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来的,它提供了鉴别逻辑演绛推理形式是否正确的标准。只有遵守和符合规则,推理形式才是正确、有效的,才能保证从真实的前提必然地推出真实的结论来。
例如,上面这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只能由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前提的前件,而得出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前提的后件作为结论;不能由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前提的后件,而得出肯定充分假言前提的前件作为结论。
5.要求步步正确。
运用逻辑思考方法,每一步推论都必须正确,不容许有错误。结论的必然真实,正是来自每一步推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如果在推论过程中的某个环节上出现了错误,结论的“必然真实”便失去了保证。
6.采取线型思考方式。
运用一个又一个的逻辑演绎推理逐步向前推进地思考问题,其中的各个推理构成了环环相扣的锁链,有如一条长长的线,所以说运用逻辑思考方法的思考方式是线型的。
7.不受运用者的动机、意志、兴趣、感情等非智力因素的影响。
由于逻辑思考方法有确定的思考程序和步骤,有严格的结构公式,有必须遵守的规则,无论思考者抱着什么样的动机、意志、兴趣和感情去运用它,它都不会因而有所改变。
三、逻辑思考方法的作用
1.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手段。
人在实践活动中所获得的反映事物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感性认识,必须运用逻辑思考方法进行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功夫,才能上升为反映事物本质与规律的理性认识。
2.是推出间接知识的必要手段。
人类知识宝库中所储存的知识,有的是从实践中得来的“直接知识”,有的则是从“直接知识”中“顺理成章”地推出来的“间接知识”。从“直接知识”推出“间接知识”,非运用逻辑思考方法不可。
3.是检验知识的必要手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标准。它并不排斥大量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还必须接受一定的逻辑检验。例如,审查一项工程设计的是否正确,在接受实践检验之前,就有必要先运用逻辑推理严格加以检验,而切不可轻率施工,以致造成本可避免的损失。又如,一个数学命题,有时尽管用测量的办法很快、很简单就能证明它的现实性,但却必须依据一定的公理和定理,通过运用逻辑演绎推理,才能检验出它是否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是否能够成立。科学史表明,理论的抽象化程度越高,逻辑检验的作用往往也就越大。
4.是论证问题、传播知识的必要手段。
由于思维与语言之间的内容和形式的密切关系,逻辑演绎思考方法既是全人类共同使用的思考方法,也是全人类共同使用的表达、论证的方法。人们要论证某一论题的真实,必须揭示其与真实论据之间的必然联系。作为推理结论的论题,其真实性应该是从作为推理前提的论据的真实性中必然地推出来的。这样论证问题,传播知识,才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前提与结论之间有着必然联系的逻辑演绎推理,正好能担此重任。
四、恰当地估计逻辑思考方法的作用
逻辑思考方法反映了客观事物之间最普遍、最常见的关系,具有着极其广泛的适用范围,它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依然是全人类思考问题所必须运用的基本手段。对于逻辑思考方法在科学思维中的重要作用,爱因斯坦早就指出过:“西方科学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他并曾指出:科学家应当是“严谨的逻辑推理者”,“逻辑之对于他们,有如比例和透视规律之对于画家一样。”19世纪英国物理学家、光的波动说奠基人托马斯·杨也曾说过:“逻辑教给我们在一切科学中进行思考的方法。”
长期以来,许多人一直认为,逻辑思考方法是人类所掌握和运用的唯一的一种思考方法。并认为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运用逻辑演绎思考方法,不仅能将感性知识上升为理性知识,而且能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不断推出一个又一个的新的知识来。他们并举例说,整个欧几里德几何学中的一系列几何定理都是从三个原始概念、五组公理出发,运用逻辑演绎思考方法推导出来的。数学发展史告诉我们,事实并非这样。早在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问世前的几十年、几百年,许多几何定理就已由数学家们相继发现和证明了。欧几里德的功绩在于他从中选出了一些最重要的定理,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将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完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公理化著作,为后世树立了楷模。正如爱因斯坦在《关于理论物理学的方法》一文中所说:“我们推崇古代希腊是西方科学的摇篮。在那里,世界第一次目睹了一个逻辑体系的奇迹。这个逻辑体系如此精密地一步一步推进,以致它的每一个命题都是绝对不容置疑的——我这里说的是欧基里德几何。推理的这种可赞叹的胜利,使人类理智获得了为取得以后的成就所必需的信心。”(《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313页)
为什么一般人往往会认为一系列几何定理都是运用逻辑演绎推理推出来的新知识,而看不出作为一系列推理结论的几何定理,本来就蕴涵在作为前提的另一些几何定理之中呢?这是因为,这种蕴涵关系不是可以一眼就能看清的,有的甚至要经过很长的推理过程才能揭示出来。由于推理的过程往往很长,再加上逻辑论证的高度严密性,便会使人看不出结论是蕴涵于前提之中,而会认为是通过逻辑演绎推理推出了一个个具有突破性的新知识。
同时,科普著作和论文的论证过程所运用的严密的逻辑推理,它们已将获得推理前提的复杂而曲折的摸索、试探和筛选的过程,以及其中所包含的混乱、迂回与失误全都舍弃了。实际上它们只是思考结果的一种表述、论证的形式,人们却容易把它误解为就是实际的思考过程,以为所思考问题的最终结果就是这样从前提到结论一步一步地推出来的。对于传统逻辑演绎推理方法能否推出新发现、新思想,一些著名的科学家早就一再谈到过。爱因斯坦说:“没有通向创造发明的逻辑通道。”“没有什么合乎逻辑的方法能导致这些基本定律的发现,有的只是直觉的方法,辅之以对现象背后的规律有一种爱好。”波普说:“并没有什么得出新思想的逻辑方法,或者这种方法的逻辑再现。”科普宁说:“根本改变旧观念的新思想,往往不是从以往的知识出发作严密推演的结果……它是连续的中断,是思维运动的所谓飞跃。”
对爱因斯坦等人所说的“没有通向创造发明的逻辑通道”,不可误会为创造发明不需要运用逻辑推理,更不可误会为逻辑推理不利于创造发明。而只能理解为:创造发明仅仅运用逻辑推理、仅仅运用逻辑思考方法,那是不够的。采用“逻辑通道”之类的形象说法,是否可以这样说:走向创造发明,不存在可以一走到底的宽阔平坦的逻辑大道,途中时而荆棘丛生、无路可走;时而坡陡路险、陷井密布。在四顾茫茫、走投无路时,还需以非逻辑思考方法作为拐杖,凭借它去探寻那曲折蜿蜒、时有时无的羊肠小径。在战战兢兢、面临深渊时,还需以非逻辑思考方法作为撑竿,靠了它来一个大跨度的撑竿跳!
说单纯运用传统逻辑演绎思考方法推不出突破性的新知识来,这丝毫也不意味着可以贬低它的重要作用。逻辑演绎推理的结论毕竟只是以潜在的形式蕴涵于前提之中,必须通过由前提到结论的过渡,蕴涵在前提中的潜在联系才能明晰地揭示出来。结论相对于前提来说,这也是一种新知识。它的这种明晰化作用,它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必然联系所能起到的检验知识、论证问题和建构理论体系的作用,在科学思维和人们的日常思维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没有它们,不仅科学研究寸步难行,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思考活动也是不可能进行的。
归纳起来说,一方面,不能以为只靠运用逻辑演绎推理就能不断推出一个又一个新的知识,不可夸大它的作用;另一方面,逻辑演绎推理在创新思考过程中,作为不可缺少的决定性的基本思考环节和它所能起到的对知识的整理加工、检验论证的作用,又绝对不可低估。对于无论从事哪个方面的创新思考的人来说,都既需要认真学一学逻辑知识,熟悉逻辑演绎思考方法的运用;同时,思想上又必须十分明确,要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只运用逻辑演绎思考方法,而不在一定阶段上运用非逻辑演绎思考方法,那是肯定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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