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事业单位的企业化转型
随着个别经营性文化行业的诞生,国家对文化经营活动逐渐认可,文化事业单位也积极探索企业经营,并摸索出了“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等多种经营模式,文化工作者的生存意识、商品意识、竞争意识显著增强。
1.国家对文化经营活动的认可
在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下,在中国大地上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一大批文化企业,中国文化部门也开始积极探索改革的路子。20世纪80年代前后,基层文化馆、站就开展了“以文补文”的文化经营活动,以补充国拨经费的不足。主要做法是自筹资金进行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多种文化活动如建立图书室、摄影室、游艺室、地方戏团队、电影放映队等,进行有偿服务,所得利润用于改善职工生活以及进行扩大再生产。从80年代开始,在全国文化事业单位中,开始试行以经营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体制改革。由于商品经济的恢复,文化行业的书刊发行销售环节(第二渠道)以及文化娱乐业率先进行了产业化经营的尝试。基层文化单位和挂靠在基层文化单位的实体纷纷开展市场经营活动。党和政府也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和鼓励。1978年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等8家中央新闻单位试行企业管理的报告。80年代中期,国家对新闻单位全面实施“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各种媒体开始多种经营。
1985年,国务院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把文化艺术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列入国民生产统计的项目中,这事实上确认了文化艺术可能具有的“产业”性质。1987年初,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发了《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这是文化产业从事业中分离出来、意识形态教育与文化消费娱乐分层的起点。全国各地方文化事业单位纷纷建起文化服务类的第三产业(或者创办通俗性的、综艺性的报纸、期刊,党报、党刊也纷纷开办通俗性的副刊,开设通俗性、纪实性连载的栏目)。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省市群众文化系统都创办了以刊登通俗文化作品为主、以营利为目的的文艺刊物,或者将原有的刊物改版为通俗文艺刊物。80年代中期,是通俗文艺媒体的大发展时期。1985年,《今古传奇》达到了发行量空前绝后的数字——270多万册;《故事会》的期发行量达到700多万册。当时,仅广西的通俗文艺报刊就达到53种,“每种小报发行量约在100万—200万份之间”。
1987年2月,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改进营业性舞会管理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举办营业性舞会的合法性质,文化经营活动正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合法组成部分。1988年,文化部、国家工商局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不仅在政府文件中首次出现了“文化市场”的字眼,而且对众说纷纭的文化市场的范围、管理原则和任务等做了界定,从而结束了文化市场管理无法可循的局面。1989年国务院批准在文化部设置文化市场管理局,全国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开始建立。
2.文化事业单位企业化
国家财政部在1989年2号令中明确指出:鼓励与促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差额预算管理向自收自支管理过渡;自收自支管理向企业管理过渡。随后,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文化事业单位转为文化企业单位或文化公司。文化企业主要经营一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明显的文化行业。有关主管部门促成文化事业单位向企业单位过渡,具体通过三个主要措施:第一,下放管理权限和财力支配权限;第二,优先考虑文化企业单位借用文化事业周转金,以有偿形式扶持文化企业单位的发展;第三,加强对文化企业单位收入分配及内部支出结构的控制,搞好收入分配管理,健全纯收入核算制度和利润分配制度。
面对日渐发育的文化市场,文化事业单位逐步摸索出了“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等多种经营模式,开始尝试性地调整和转换文化体制。为克服中国文化部门中普遍存在的政企不分、政文不分、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了文化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建制的转换试验,如在剧团实行院长、团长负责制,在报社、出版社实行社长负责制等;许多城市文化部门开始在实践中寻求改革“大锅饭”分配模式的途径,如1987年沈阳市电影公司对其所属的12家电影院实行了“三挂钩”承包经营。诸如此类的改革举措,使中国的文化领域在新的历史时期呈现出锐意进取的态势。
3.文化工作者的生存意识、商品意识、竞争意识等显著增强
从1978年到1991年,尽管文化的生产和流通机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文化商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基本处于求大于供的状态,但这一时期中国文化领域的实践,无疑有力地冲击了中国社会公众原有的价值观念。例如,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大众传媒的发展以及西方传播学进入中国,尤其是进入科研机构和大学课堂,不仅引发了中国新闻界的一场大论辩,而且也使中国的传媒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场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新闻媒介究竟是以传递信息为主还是宣传为主”、“信息传播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地位”等方面。在此过程中,“信息是抽象概念”,“信息传播无视信息的阶级性”等反面意见接踵而来。然而,在国际新闻媒介参与信息革命和国内大力推进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诸如“新闻媒介”、“大众传播媒介”、“大众传播事业”等提法终于开始在中国城市中流行;在学术界,这样的提法逐渐成为共识和普遍的学术用语。因此,这一时期中国城市文化领域的崭新实践,给中国城市公众的思想观念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文化不仅仅只是政治宣传(像文化大革命时期表现的那样),只具有教化的功能,而且也是一种娱乐品,更是一个经济门类。文化行业不只会花钱,而且还能赚钱。
所有这一切都清楚地表明,中国的文化产业已经在改革和发展的大潮中成形。人们正在以一种新的眼光,重新审视这个蓬勃发展中的产业,深入理解其产生和迅速成长的必然性,从而更自觉地促进它的发展,推动其产业升级,使我国的文化产业更健康、更迅速、更持续地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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