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超越性运作规律
文化产业还有一个重要的运作规律,即文化产品的生产、交换等相对容易突破时间、空间的局限,发展文化产业要着眼于对时空局限的超越,在广大的范围内来组织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交换。
文化生产的主要对象是精神内容,不是具体的物质,文化产品的物质载体在某种意义上是次要的,是第二位的。因此,人类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都可以是文化生产加工的对象,不必像物质资料的生产那样必须充分考虑到组织生产要素所受到的更多的时间、空间等条件限制。从时间上来讲,自古以来的一切精神财富都可以作为文化生产的原料;从空间上来说,人类活动能够到达的广阔世界中的一切,都可以成为文化创造的素材。而且从难度来说,获取这些材料比获取实际的物质资料要容易得多,特别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将全球联为一个整体,以文字、音像等符号为载体的文化内容可以非常轻松地在人类活动领域自由而迅速地传播,从而使文化产品的生产具有非常广阔的活动空间。对有些文化产品来说,整个生产活动可能在全球展开,整个地球变成文化生产的大车间。如一部书的完成,作者可能通过互联网收集全球范围内的材料,相当于采购生产原料,然后随着作者的活动在全球不同的地区旅行写作,最后将书稿交给跨国的出版公司,由分散在不同国家的同一公司的不同部门将书最后完成,而书的出版也可能通过网络最后以电子图书的方式到达读者终端。整个产品的生产与交换通过跨时空的纵横捭阖的运作而完成。
此外,文化市场的开拓也具有超越性。由于文化产品精神内涵的超越性,相较于物质产品市场,文化市场的形成也不易受到时间与空间的局限。相隔千百年的人群可能消费同一个文化文本,如唐诗宋词,因此,文化产品的市场除了“畅销性市场”,还有“长销性市场”,共同构成文化产品的市场。从空间的角度说,由于人类价值具有某些共同性,加之文化产品的传输成本较之纯物质产品要低得多,文化产品的消费容易跨越空间,因而容易形成“全球市场”。当然,理论上的“长销性市场”与“全球市场”只是说明作为一种产业类型的文化产业的操作规律,具体到每一种文化产品能否实现“长销性市场”与“全球市场”,还得看这种产品本身的质量及营销手段运用得恰当与否,看能否获得消费者的“注意力”。但这种对时空的超越性,作为文化产业运作的基本规律,值得文化产业从业者普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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