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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身自好,不贪图企业的便宜

时间:2023-08-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职场上,员工感恩企业,就应该做到公私分明,不贪图公司便宜。如今的企业员工要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案例中,稻盛和夫作为京瓷的创始人,整个公司其实都是他的,尽管这样,他仍然能做到公私分明,坚持不让妻子占公司的便宜,不让其搭公司的顺风车,这是一种多么难能可贵的精神!

职场上,员工感恩企业,就应该做到公私分明,不贪图公司便宜。不占公司小便宜,这样类似的小事,能够反映出员工是否珍惜爱护企业这个大家庭,是否对企业怀有深深的感恩之情。俗话说,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芒,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为官非常清廉。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专门给他送来一封上司的信。他猜想这可能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便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公差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己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见状感到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蜡烛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里有一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所以不宜点官家的蜡烛继续看信。

为了半封家书,居然要换根蜡烛再读,这在许多人看来似乎有点“迂腐”得可笑,别说是用官烛看半封信,就是看一封信、多封信,也不会有人去计较。因为用根蜡烛不过是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了,可就是这样一件小事,州官却把它看得很重。可见,在他的头脑中,“公”与“私”的界限是多么分明。

州官的行为虽然看似有点“过”了,但是他这种公私分明的做法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不占单位的小便宜,哪怕是一纸一笔的小利,只要不是自己的,就不能动丝毫的贪念。毕竟,公是公,私是私,员工只有做到公私分明,才能受到企业的信任和重用。

有一家公司的采购员看到公司订做的圆珠笔、复印纸非常精美,便隔三差五地从公司拿一些回家给上学的女儿用。不料,这些东西被女儿的老师看见了,而该老师的丈夫恰好是与这家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高级主管。

这位高级主管了解了这件事后,说道:“这家公司的风气实在是太差了,公司的员工都只想着自己而不是公司,这样的公司怎么能有诚意做好生意呢?”于是,他终止了与该公司的合作计划。公司的合作计划被终止以后,老板十分恼火,便下令在全公司范围内彻查此事。最终,那位采购员被迫离开了那家公司。

案例中,采购员因为贪图公司的蝇头小利,结果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失去了职场上的大好前途,这样做真是太不划算了。如今的企业员工要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下面是稻盛和夫所著《干法》一书中一个关于“公车公用”的故事。

京瓷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可以为高级主管出外洽谈公务提供专车接送的服务。

有一位高级主管,在快下班的时候,发现公司为自己配的车不见了。原来,总务人员以为那位主管会忙到很晚,于是就把车借给了当天非常忙碌、需要用车的业务经理了。

这位高级主管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勃然大怒,他认为区区业务经理根本没有资格使用公司为自己配备的公务车。这件事传到稻盛耳中,他就把那位主管叫了过去。

稻盛说:“配车给高级主管不是因为你们人很伟大,而是因为你们肩负着很重要的公事,公司不希望你们因为交通之类的琐事浪费精力。你自己好好想想,一个快要下班的高级主管,有资格责骂总是在外奔波忙碌的业务经理吗?”

尽管高级主管有优先使用公务车的权利,但那毕竟是公司的车,不是自己的车。这是原则,也是道理。

刚创业时,稻盛的公务车是摩托车,不久,公司给他配了一辆汽车,还雇了一名司机,专门负责接送他上下班。

一天早上,司机去家里接他的时候,碰巧他妻子也要出门办事,于是妻子就对他说:“反正顺路,要不我就搭乘你的车好了。”

在一般人看来,妻子的要求不算过分,但稻盛和夫却一本正经地说:“如果是我的车,我会让你搭,可这是公司的车啊,不能因为顺便,就把公车挪作私人用途。公私是要分明的,你还是自己走路去吧。”

好在妻子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很快理解了他。

案例中,稻盛和夫作为京瓷的创始人,整个公司其实都是他的,尽管这样,他仍然能做到公私分明,坚持不让妻子占公司的便宜,不让其搭公司的顺风车,这是一种多么难能可贵的精神!难怪稻盛和夫日后能成为日本著名的四大“经营之圣”之一呢!

很多事实表明,员工感恩企业,就要做到公私分明,不贪图公司便宜,否则员工只会因小失大,进而让自己失去更多。为了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员工有必要心怀感恩,并在感恩中坚持公私分明,坚持不拿公司的一针一线,坚持不占公司一点小便宜,唯有如此,员工的职场之路才能走得更顺畅,公司的发展才不会受到很多不良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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