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循章引典——湿地保护法律
我国于1992年加入了《湿地公约》。但是,《湿地公约》仅仅是原则上的要求,具体执行起来不容易。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健全的湿地保护法律。在地方上,宁夏、内蒙古等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湿地保护条例》,河北等省、自治区、辖市把条例纳入了立法进程中。我国是世界上湿地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亚洲湿地类型最齐全、数量最多、面积最大的国家。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到2009年,我国目前共有36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中,总面积380万公顷。
知识小百科
1.国际规则——湿地公约
《湿地公约》全称为《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1年2月2日签署于伊朗的拉姆萨尔镇,因此,它又简称拉姆萨尔公约。
《湿地公约》于1975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是全球第一个环境公约。《湿地公约》的初衷是为保护水禽,并通过各缔约方保护水禽栖息地的共同努力来实现。现在,它已经逐步拓展到了整个湿地生态系统。1996年10月《湿地公约》第17次常委会根据公众的提议,决定把《湿地公约》的签署日期(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庆祝活动。从1997年第一个湿地日开始,各个国家相关部门、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开展各种活动来向公众宣传《湿地公约》以及湿地的价值和功能等相关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湿地的意识。
2.世界荣誉——拉姆萨尔奖
拉姆萨尔湿地保护奖是在1996年的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是对那些对全世界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作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和政府授予的荣誉。为了与湿地国际接轨,中国的湿地志愿者建议设置“拉姆萨尔中国奖”,每年组织一次,获奖者作为候选人,代表中国参加“拉姆萨尔湿地保护奖”的角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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