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相对来讲,地市级和县级城市湿地公园的规模也应给出明确的界定条件。根据国内大量的调查统计,地市级城市湿地公园的规模应控制在不小于25hm2为宜。
设立城市湿地公园的要素_城市湿地公园规划
2.3.2 设立城市湿地公园的要素
设立城市湿地公园必须具有两大要素:
1)规模要素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占地500亩(33.34hm2)以上的公园作为能够设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条件。相对来讲,地市级和县级城市湿地公园的规模也应给出明确的界定条件。根据国内大量的调查统计,地市级城市湿地公园的规模应控制在不小于25hm2为宜。
2)内容要素
城市湿地公园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必须具有“湿地的生态功能和典型特征”,即自然状态下的水文、土壤和植物特征
由于水源是城市湿地公园建园的基本条件,脱离开周边环境单独计算公园面积,很难把握其生态方面的质量。因此有必要对城市湿地公园水文要素给出明确的界定条件,对流域上游的水源、水质、水量作出评价与说明。水面面积应占有公园面积相当的比重,建议不小于用地面积控制规模的一半,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水面面积应不小于250亩(16.67hm2);地市级城市湿地公园水面面积应不小于12.5hm2。与水体密切相关的其他生态因子,如适合近水植物生长的土壤条件、水体中生物种类与数量等等也必须有明确的要求。
(2)必须具有符合公园功能的宣传、科普、休闲设施
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安排公园内必需的设施,如建筑物、构筑物、各类场地、各类道路、停车设施、交通工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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