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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的创新管理体系

时间:2023-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在国家和区域创新资源布局与配置中,政府起着调控、管理和优化的作用。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协调是科技创新政策有力实施和国家创新系统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与欧美发达国家及日、韩等东亚地区的创新管理机构相比,我国的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是中央政府创新管理的最高协调机构而非最高决策机构。

  在国家和区域创新资源布局与配置中,政府起着调控、管理和优化的作用。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协调是科技创新政策有力实施和国家创新系统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正如本书前述研究所表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发达国家和东亚地区的日、韩等国政府纷纷建立了部级创新管理部门,加强了与科技创新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与协调,旨在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改变过去政府创新管理架构分散、创新资源配置低效的问题。29顺应和借鉴这一世界性的政府创新管理发展趋势,我国于1998年成立由总理挂帅的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初步建立起了中央政府层面相对完整的创新管理体系及相应的组织架构(见图2-1)。大体上可分为三个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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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中央政府的创新管理体系

  第一层级: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广义的政府而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属于我国中央政府创新管理的最高决策者。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要决策,以及各部委关于创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和重要政策,实际上均由党中央和国务院进行非常审慎的研究之后,再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和颁布实施,因而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属于我国政府创新管理体系中的最高决策层,决定着我国创新管理的重点领域、主要模式和发展趋势。

  第二层级: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为加强对科技、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对科技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1998年6月25日,国务院成立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担任组长,分管教育和科技工作的国务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国务院副秘书长、涉及科技创新的各部委负责人(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农业部等)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科基金委)主任、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长。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和教育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科技和教育重要任务及项目;协调国务院各部委及其与地方之间涉及科技或教育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在国务院办公厅设立办公室,由秘书三局承办,负责办理日常的事务性工作。与欧美发达国家及日、韩等东亚地区的创新管理机构相比,我国的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是中央政府创新管理的最高协调机构而非最高决策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部门利益,从而部分纠正了过去政府创新管理“单兵突进”与“九龙治水”并举的缺陷,提高了创新管理的政治地位和统筹程度。

  第三层级: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国家各部委。在2008年以前,我国中央政府创新管理的组织架构基本上是1998年政府行政机构改革的产物,在横向上形成了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教育部、两院、自科基金委等国务院下辖的20多个平级的部门和机构多头管理国家创新事务的局面。2008年国务院新一轮“大部制”改革之后,科技部承担起中央政府创新管理的统筹协调职能,主要负责牵头拟定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但最终方案的确定和颁布实施,则由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目前,国内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和资助计划主要都出自科技部,如973计划、攀登计划、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新成果推广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支撑计划、工程研究中心计划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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