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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金融政策支持体系

时间:2023-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2006年是我国的“科技金融”元年,为贯彻落实国家“60条”政策,上海市颁布了科技创新“36条”政策,市府15个委办局陆续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2011年,上海新出台或修订了20项科技金融政策。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支持资金共同组成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地方支持资金。

  2006年是我国的“科技金融”元年,为贯彻落实国家“60条”政策,上海市颁布了科技创新“36条”政策,市府15个委办局陆续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2007年,以落实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为契机,上海市围绕核心资源形成机制、创新动力激活机制、市场价值实现机制以及科技创新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制定了19个政策法规文件或细则。2008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文件,上海市科委、财政局等部门对《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全年上海市新出台或修订了24项科技金融相关政策。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深入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新出台或修订了50项科技创新政策,主要涉及“32条”及其配套政策、财政投入政策、人才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2010年是“十一五”结束和“十二五”规划出台年,也是上海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深入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年,新出台或修订了37项与科技金融相关的政策。2011年,上海新出台或修订了20项科技金融政策。2012~2013年,上海重点落实上年度出台的相关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出台新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注重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和创新创业氛围。

  本书将从科技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科创基地与平台建设、科技人才、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政府采购这八个方面对2008年以来上海市科技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科技投入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支持力度和方向,上海市在配合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的同时,根据本市特点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本市创新环境营造的财政专项资金政策,各区县根据市财政专项政策和区县特点,也设立了各自的专项扶持资金。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上海科技投入政策的实施效果明显。

  首先,国家重要项目匹配大幅增长。以“十一五”期间为例(见表4-1),上海市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数总体上逐年上升,上海按照一系列科技投入政策的规定进行了经费的配套。以2010年为例,上海共获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5项,国家批复同意支持资金3 700万元,上海市地方配套资金则达到了10.8亿元。

表4-1“十一五”期间上海市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支持情况70

项 目

2006年度

2007年度

2008年度

2009年

2010年度

合 计

课题

(个)

经费数

(亿元)

课题

(个)

经费数

(亿元)

课题

(个)

经费数

(亿元)

课题

(个)

经费数

(亿元)

课题

(个)

经费数

(亿元)

课题

(个)

经费数

(亿元)

863计划

343

4.44

538

5.28

687

5.09

538

5.043

318

4.815

2 424

246 766

973计划

14

1.54

133

2.13

256

2.385

328

3.332

462

5.182

1 193

14.57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75

1.72

159

7.83

214

4.703

235

4.613

159

3.506

842

22.37

国家科技基础平台建设专项

2

0.097

2

0.10

4

0.20

国家(重点)实验室

27

0.28

29

1.96

30

2.72

29

3.839

29

3.547

144

12.35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0.02

1

0.030

1

0.030

3

0.08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

1

0.019

3

0.041

5

0.069

3

0.055

12

0.18

星火计划

4

0.025

4

0.021

7

0.038

9

0.044

13

0.051

37

0.18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8

0.054

8

0.05

6

0.033

11

0.091

15

0.110

48

0.34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

1

0.015

1

0.015

火炬计划

6

0.056

6

0.042

3

0.028

27

0.115

31

0.096

73

0.34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163

0.77

211

1.24

215

1.276

592

2.914

381

2.567

1 562

8.77

科技兴贸行动专项

3

0.006

3

0.006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46

0.113

28

0.1

23

0.102

31

0.063

31

0.063

159

0.44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1

0.005

4

0.008

4

0.005

5

0.009

8

0.018

22

0.04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18

0.18

13

0.165

32

0.354

29

0.311

41

0.640

133

1.65

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

13

0.116

13

0.129

18

0.160

17

0.170

18

0.149

79

0.72

合计(亿元)

0.07

9.41

0.12

19.10

0.15

16.95

0.19

20.64

0.15

20.83

0.67

86.94

  其次,上海各类专项基金(资金)政策的实施也有效促进了科技金融的发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和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上海市创新资金)是专门用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见图4-1)。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支持资金共同组成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地方支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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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国家创新基金和上海市创新资金立项和经费支持情况71

  创新资金有效引导了风险资金及民间资金的流向,各区县积极配合相继出台配套政策。目前,上海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获得国家支持的经费额名列全国第一。同时,上海还于2010年3月正式启动了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基金规模30亿元,首期10亿元已拨付到位,主要投资于处于种子期、成长期等创业早中期的企业。2011年确定了6家入围基金,2012年又与17家创投机构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上海市从2006年正式开始启动的“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上海的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聚焦重点、突出效应”,科技兴农专项、新产品和火炬计划、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清洁生产专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重点技术改造专项、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政策、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科教兴市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服务贸易发展专项等均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及上海市税务部门加大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优惠政策制定、完善的步伐,通过采取“营改增”、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税额抵免等多种方式,增强了对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政策扶持力度,税收优惠的重点从过去的区域优惠为主,向“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转变,并进一步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为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上海市科委依托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与市税务局合作编写《上海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手册》,并选派科技专家到税务部门对研发项目进行现场鉴定,联合受理项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动科技金融产业化步伐。自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颁布以来,上海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稳居全国各省市前列。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二免三减半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截至2011年年底,上海已经有高新技术企业3 589家,其中2 218家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比例为62%,减免企业所得税94.47亿元,比上年增加24.8%。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动服务外包发展。自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启动实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上海已累计认定220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在全国名列前茅。对经认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与此同时,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落实,技术合同税收优惠政策活跃了技术交易市场(见图4-2)。2011年上海市认定登记各类技术合同29 332项,同比增长12%,技术合同的成交金额550.32亿元,同比增长5%。核定符合减免营业税条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总额为492.74亿元,其中可减免的营业税的合同额388.38亿元,核准可减免营业税19.42亿元,同比增长16.31%。符合减免企业所得税条件的技术转让合同总额为1.81亿元,可减免企业所得税525万元。

图4-2 近年来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核定减免税情况72

  此外,新税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减按2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国家能源局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0年上海有13家企业共享受了32.1亿元免税进口额度。

(三)金融支持政策

  2006年,上海市科委、发改委、财政局发布的《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2008年,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农委、市经委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出台了小额贷款、鼓励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政策,为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此外,上海还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发展,目前全市已登记5家村镇银行。

  2009年上海市出台了《关于本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施意见》,目前已有浦东、杨浦、闵行、徐汇四个区先行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除了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也在2009年首次成为贷款质押物。2008年,市工商局发布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简化了股权质押融资的申报流程。

  财政性担保政策也为企业排忧解难。为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市科委与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联合开发,与市金融办共同推出了“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目前,第一批10家企业的贷款申请通过了银行的审核,共计发放贷款2 380万元。

  最后,资本市场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融资通道。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31家科技型企业分别登陆中小板和创业板,募集资金211.7亿元。截至2011年2月底,全市累计有24家企业在中小板上市,14家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上市公司数在全国省市排名第五位。目前,上海市经信委和市科委加强了上市企业的辅导培育工作,推出了《上海市百家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辅导系列培训计划》,聘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介服务机构等24名资深专家对拟上市企业开展系统的集中辅导培训活动。

(四)科创基地与平台建设政策

  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和研发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落户上海的三大国家科学设施(上海光源工程、蛋白质科学设施、国家肝癌科学中心)均取得重要进展。聚合物分子工程等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进展顺利。

  孵化基地、创业苗圃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又上新台阶。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和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对满3年的孵化器实施考核评价,对考核为A、B级的孵化器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孵化器帮助其提升服务能力。从2008~2010年,每年参评的孵化器合格率均为100%。全市的科技创业苗圃数量也不断增长,国家级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也以高校密集区和张江高新区为核心,实现了地理上的等边三角形分布态势。上海市科委、教委则积极通过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沪、浙、苏、皖四地科技部门联合建立了“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开通了长三角科技文献系统。同时,上海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也不断完善。2007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科委出台了4项配套政策,并在市财局政、市教委等的支持下组织开展了上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数据更新工作,引导各类公共科技资源面向企业开放集聚,设立了覆盖全市的52家服务站点,汇集了全市235家在沪国家级、部委级研发基地和34家国家级检测机构在内的576家服务机构资源,深化了平台科技114及门户网站的服务能力。上海市还在试点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费用补贴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小企业共享平台大型科学仪器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将平台用户补贴工作制度化,降低了企业研发成本。此外,在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示范和带动之下,上海大学生科学商店、各类科普场馆建设及各类科普宣传和交流活动均进展良好。

(五)科技人才政策

  上海科技人才队伍稳步发展,一批优秀人才跨入国家领军人才行列。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争取中央“千人计划”;“上海千人计划”为人才提供更加完善的特定生活待遇,并一次性提供100万元的生活资助。上海还积极探索实施领军人才开发计划,面向重点产业九大重点领域,选拔和培养1 000名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本市还于2010年启动实施了“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千人计划”,力争用五年时间建立完善各行业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培养、选拔1 000名首席技师。上海多名具有高超技艺、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还享受了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上海市人才发展基金也为引进优秀人才开展科技金融提供有力支持,每年资助人数在70~80人,每年资助金额在700万~800万元。其他各类人才计划也采取了“人才+项目”的资助模式,在实践中培养创新人才。其中,科技启明星和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分别扮演着中生代和提携新生代的角色。曙光计划则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出资并由上海市教委共同实施,为上海高校培养跨世纪人才。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人才计划则重在充实企业科研队伍。此外,科技系列职称评审也得到了各类人才的高度重视。

(六)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政策

  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政策有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和科技金融的发展(见图4-3)。截至2011年年底,上海市共计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7 831项,市财政局落实成果转化扶持资金6.968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4 073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2011年实现销售,销售实现率达75.69%,实现销售额1 431.03亿元,利润274.22亿元,均同比增长19.3%,纳税额75.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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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73

  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贷款贴息和资金扶持政策也激励企业不断创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交金额也不断创历史新高,其中技术开发合同的数量和成交金额占比逐年上升。上海技术在满足本地需求的同时,还服务于全国、特别是走在经济发展前沿的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圈,技术出口总额的占比也不断上升。上海技术合同的质量持续提高,其中技术出口合同认定数量和金额呈上升趋势,而技术进口合同认定登记数量和金额则呈下降趋势,这反映了上海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对外部技术的依赖程度降低。技术贴息政策的全面实施则进一步推动了技术出口增长,促进了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七)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政策

  专利资助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2007年出台《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将专利资助分为专利费资助和专项资助两种;市知识产权局2007年出台了《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均已审核同意下达资助费用。发明创造奖酬给付形式多样。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颁布了《上海市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办法》,经过一年多的实施,对本市明晰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和兑现职务发明创造的奖酬起到了指导和积极的促进作用。

  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入股得到有效落实。《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登记办法》(沪工商注〔2006〕246号)鼓励和规范以知识产权投资入股设立内资公司。同时,上海市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2006年至2010年每年认定2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并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补贴,对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的,给予30万元的创建费用补贴;对被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再给予70万元的创建费用补贴。

(八)政府采购政策

  2006年以来,市财政局出台了《上海市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暂行规定》;市经委、发改委、财政局、建交委出台了《上海市鼓励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实施办法(试行)》;市建交委、发改委、科委发布了《上海市重大基础设施采购自主创新成果的试行办法》。随后,上海市发布了第一批《上海市建设交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目录》,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项目认定、鼓励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和重大基础设施采购自主创新成果相关政策。2007年第一批编制发布3个政府重大工程招标办法(外滩工程、青草沙水库、虹桥枢纽工程),公布了用于工程中的18个技术目录。2009年,上海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发改委共同发布了《上海市政府2009年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标志着上海自主创新产品的扶持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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