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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地区创新管理的共性特征

时间:2023-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对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创新管理的比较分析也显示,并不是所有国家(地区)在各个发展阶段都始终保持了科技创新政策的一致性,因而在这个过程中既有成功的典范,也不乏失败的缺憾。

  对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创新管理的比较分析也显示,并不是所有国家(地区)在各个发展阶段都始终保持了科技创新政策的一致性,因而在这个过程中既有成功的典范,也不乏失败的缺憾。但是,正如前所述,这些国家(地区)与中国特别是上海具有某些相似性,而这些相似性又渗透在其创新管理和科技发展的政策过程之中,从而形成了东亚地区创新管理的特定共性特点。

(一)政府在创新管理过程中相对强势的主导地位

  这个特点实际上是在集中探讨一个问题,也就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市场与政府关系问题。科技成果作为一种产品,归根结底是要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体现其价值。但是由于这些国家(地区)在特定时期市场机制的相对不完善,以及市场机制本身的内在缺陷,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最终选择了更偏向于政府主导的科技创新管理过程。

  日本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在战后重建和经济起飞过程中,政府虽然历经美国的民主改造,但由于各种历史因素依然保持了相对强势的地位,并对整个经济发展起着关键指引作用,这种影响也深刻地体现在其“技术立国”以及“科技创造立国”战略的确立过程中。韩国在朝鲜战争之后,尽管经历了从军政府到民主政府的发展过程,但是原军政府的“威权主义”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深刻影响了其“科技立国”战略的确立过程。我国台湾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实施民主化进程之前,也始终保持着军政一体的集权状态,这也对其科技战略以及科技管理过程有着深刻影响。相比之下,我国香港地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回归之前,港英政府一直奉行着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原则,并凭借其自由港的地理位置、敏感的政治身份、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相对和平的环境,以及亚洲其他金融中心城市(如上海、东京等)受战乱影响而导致原有地位的丧失,一举获得了经济的快速增长,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但是,随之而来的亚洲金融风暴深刻打击了香港薄弱的实体经济,开始让回归之后的香港特区政府及民众意识到,“高IQ和低技术”不可能再提供香港长期的区域竞争力,在知识经济和全球化时代,唯有科技创新才能支撑区域经济的长期繁荣138。由此,特区政府也开始对科技政策进行“有限度”的干预。毋庸讳言的是,回归之后大陆相对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香港特区政府的施政方式,中央和其他地方政府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控和计划也促使香港特区政府进行“逆学习”,这也强化了香港特区政府对科技创新管理过程的主导性。

(二)科技创新战略与经济产业政策的强相关性

  从系统论的角度而言,一个政府的各项政策体系之间本来就应该是相容的。但从实际的角度来看,这种相容性是在整体发展趋势上的,而不一定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历史时期。但对于东亚这些国家(地区)而言,其科技战略和政策与其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之间保持着异常紧密的同步性。对于欧美发达国家而言,历史上由于战争、殖民、对外侵略以及先发地位等获取的“红利”和丰富的资源禀赋对于其后续的经济发展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因此可以在短时期内不需要刻意去发展科技以推动经济增长,因为其原有地位的取得本来就基于工业革命以来相对优势的技术地位,这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是有政策惯性的。但对于大多数后发国家而言,这种“资本红利”、资源禀赋和“技术惯性”或是并不存在,或是被战争消耗殆尽。因此,为了重启经济发展,在后发中争取优势,唯有另辟蹊径,科技发展就成为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和坚实基础。

  对日本而言,虽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科技基础扎实,但战争摧毁了原有的科技基础设施。因此,为重新取得经济发展,并且在朝鲜战争中承担“兵工厂”的作用,以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为主的科技政策就与产业经济政策保持一致。能源禀赋的稀缺又局限了日本20世纪70年代之后的发展,其他国家的技术出口限制迫使日本进行科技自主创新,“科技立国”战略由此成为日本的经济发展战略,一直延续至今。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在资源禀赋上与日本相似,韩国和台湾地区同时还存在军事威胁而发展科技的深层动力,而日本在亚洲地区国家发展过程中的样板作用异常明显,加之美国对这些国家在科技发展上的支持,三者几乎走出了同样一条科技创新与经济产业结构变迁相互支撑的发展轨迹。对于香港地区而言,随着亚洲其他国家(地区)的崛起、内地的改革开放,加上亚洲金融风暴的打击,其原有的经济优势地位已经不复存在,后续的经济发展要寻求支撑,只能从科技创新上寻找出路。这实际上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之后,全球所有国家(地区)面临的必然选择。

(三)官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泛行政化

  相比欧美科技创新过程更为强烈的个人主义和市场经济特点,东亚国家(地区)在科技创新管理过程中,更加强调整体性观点,从主观上有意识推动形成了官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管理系统。例如,美国硅谷的形成虽然与早期海军的研发基地及其军事技术需求,斯坦福、伯克利和加州理工等世界知名大学的依托有关,但整体而言这些高科技产业的聚集不是政府主导和策划的结果,而是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自然演进的特点。硅谷的成功最终昭示了产学研结合能够带来的巨大产业集群优势,并且打通了科研成果与市场转化的坚实屏障。

  但是,对于东亚地区的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而言,其所推崇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的各种科技园、工业园、科技城都是政府主动策划和有意识推进的产物,成为政府各种科技战略、科技发展计划和科技政策的保障和支撑措施,或者说,成为整个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及其管理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这些产学研合作机制都具有深刻的行政烙印,是政府科技行政管理机构的延伸,因此称之为“官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是更为适宜的。当然,行政力量的干预,还在于这些国家(地区)并不具备欧美国家当时更为成熟的高等教育和研究体系、更为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更为创新的金融资本市场、更为深厚的市场经济意识,以及更为多样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为了尽快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的产业集群,产生规模效益和示范效应,东亚国家(地区)延续了后发国家推动经济发展的一贯思路,通过政府的行政主导和干预,以政府投资作为先导和基础,通过建设各种科学城、科技园、工业园来配置整合大学、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等各种科技创新资源。这些园区的管理也因此不可能摆脱政府,因此成为政府创新管理的重要环节。当然,这种泛行政化的管理举措和风格也与东亚国家(地区)传统的“协同”“整体”观念相适应,因此在这些区域比其他国家和地区更为广受推崇。

(四)创新决策和管理部门日益增强的政治地位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来,尽管科技创新相比其他因素对经济增长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欧美国家政府并没有特别提升创新管理部门的政治地位。例如,作为世界头号科技强国的美国就没有一个单独的科技部。而且,尽管在1995年6月28日众议院科学委员会就成立科技部的提议举行了听证会,但是最终美国还是保持了现存的政府格局。

  但是东亚国家(地区)在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增长的交互过程中,不断强化和提升了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政治地位。日本为了强化科技管理机构的协调功能,进一步推动产学官合作机制,于2001年1月6日起将原文部省及科学技术厅合并成立了文部科学省,可谓是大部制改革的典范。再比如韩国,2004年,韩国政府将科学技术部升格为副总理级,强化其宏观决策、计划和调控职能,科学技术部部长成为名列财政经济副总理、教育副总理之后的第三副总理,并担任科技长官会议委员长,直接领导国家科技创新事业,并组建了隶属科学技术部的“科学技术创新本部”(副部长级)。在李明博政府时期,教育部与科技部合并成立教科部,并新成立了知识经济部,整合科技部产业技术研发,产业资源部的产业、能源政策和信息通信部的IT产业政策等职能。虽然朴槿惠上任之后将教科部重新分离为教育部和韩国科学、信息通信和未来规划部(新的科技部),但后者承担的职能远远超过了传统科技部。我国香港也进行了类似的调整,先是香港回归伊始就成立了行政长官特设创新科技委员会,统筹香港创新科技发展。随后,2007年曾荫权实施决策局重组,将原本的“工商及科技局”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的经济部门分拆重组成“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目前新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实行决策局重组,决定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分拆为“工商及产业局”和“科技及通信局”,以进一步凸显科技管理部门的行政地位。我国台湾主管科技创新的“科学委员会”原本就具有跨部门的协调性质,“当局安全会议”下设的“科学发展指导委员会”更是“向上直属”,本来就地位较高,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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