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矛盾、纠纷,这不但关系到合同当事人双方切身的经济利益,还关系到合同能否继续执行的问题。所以,矛盾纠纷一旦出现,必须及时、合理地加以解决。
当纠纷出现后,一般人都会想到上法院打官司。打官司是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但是如果有其他途径,可以暂时不打官司。因为有些商人生意正红火,需专心致志地继续干,对对方做出合理让步,可使双方相互谅解、协调,而后解决矛盾。而法院解决十分正规,要求你必须具备各种合乎法律的手续,费时、费力、费钱财。
合同双方做出一些适当的让步,是协调方法之一。有时,双方本来关系就很密切,或者对方在商业场上有地位,如对方是某种紧俏大类商品的大货主,或是本公司产品长期的购货单位,对于这种情况就该采取让步的策略,适当妥协,牺牲眼前利益以保持长远的利益,否则会因小失大。
例如,某市王某向刘某租酒店经营,月租金1200元,第一个月营业额高达60000元,店主眼红,提出合同协议时考虑不周,租金收得太低,要求重新协议租金。此时,对于刘某来说一般情况下可不予理会,但若关系太僵会影响客源或房东可能捣乱等,则应该考虑采取某些措施来应付这种情况。如房东提出的要求合理、合情,可做出适当让步,并继续合作;若房东提出的要求太高,则可考虑打官司并另择其他处营业。
我国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大多数都是由调解和仲裁解决的。
(1)调解。调解指的是通过第三方的努力来帮助合同当事人各方消除纠纷。它与仲裁不同的是:调解不能强制当事人接受解决办法,它只能通过建议、方案或利用其威信促使当事人接受某种解决办法。
要进行调解首先要有调解人。调解人既可以是一个组织,如企业的主管单位或上级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也可以是一个组织中的成员,如法院的工作人员、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企业的经理人员等。
调解人常用的调解办法有,通过倾听各方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客观分析,提出一个公正可行的解决方案。在一般情况下,由于调解人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不带有偏见和感情色彩,提出对双方都有利的处理办法,往往能够为纠纷的双方所接受。当然,调解人的威望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调解人的威望越高,越能取得双方的信任,则调解的效果越好。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调解人以组织的形式出面,则调解的形式有所不同。由合同纠纷双方提出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出面调解叫行政调解。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当事人都应当履行。如果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依法裁决,在裁决之前,法院的调解属于司法调解。如果调解有效,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坚持履行。否则,法院可强制执行。
(2)仲裁。一旦调解失败,就可以考虑申请仲裁。这指的是发生纠纷的各方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仲裁部门,从而使仲裁部门做出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裁决。仲裁具有法律强制性,它是通过强制各方执行仲裁决定来解决合同纠纷的。
申请仲裁者要想进行仲裁审理,首先要提供仲裁申请书,如谈判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仲裁的事由和要求等。在涉外仲裁申请书中还要写明选定的仲裁员姓名或委托仲裁机构代为指定的内容。
进行仲裁审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口头审理,由仲裁机关通知双方当事人,在规定开庭的日期出庭,以口头答辩的方式,接受仲裁庭的审理。另一种是书面审理,即由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专家提供的书面材料,对争议案件进行审理,不要求双方当事人出庭做口头答辩。
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阶段,它指的是仲裁庭对争议案件做出的决定。对于仲裁决定,涉外的是一次终局仲裁,所以仲裁机关做出的仲裁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自动履行裁决,双方都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提出变更的要求。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国内合同纠纷的仲裁,当事人一方不服时,可于收到仲裁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否则裁决即生效。通过法律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是协调的好办法。一般来说,大单位在发生纠纷时都通过这种途径解决。
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经济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要本着相互谅解、实事求是的原则,寻求都能接受的自我解决办法。如果双方当事人隶属同一个主管部门,也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或者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那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书面的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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