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我们考察了经济体制分类组织构造的基本特征以及它们的收益和成本构成要素。那么,从相反的角度,把这些分类组织“综合”成一个完整的经济体制时,其收益和成本是否等于各分类组织收益和成本的简单加总呢?一般而言并非如此。
这里需要着重讨论的是各分类组织成本之间的关系。为此我们引入“专有成本”和“共有成本”的概念。专有成本指各分类组织从整个体制分解出来处于独立状态时所观察到的成本。上面考察的各分类组织成本就是专有成本。共有成本指专有成本之间的重合,即同一成本具有一种以上分类组织成本的属性,它通常出现在同一组织具有一种以上体制功能,从而带来一种以上体制收益的场合。实际的专有成本指那些未能相互重合的专有成本,相互重合的专有成本则构成了实际的共有成本。后一种专有成本又可被称为“抽象的专有成本”,因为人们在观念上可以把它们从实际共有成本中抽象出来。
在比较和选择经济体制中,体制的专有成本和共有成本是一组很有用的概念。
1.在体制专有成本(包括实际的和抽象的)之和一定的条件下,实际总成本中共有成本的比重愈大,实际总成本与专有成本之和相比愈小。
图2.2(a)表示各分类组织成本未相交即零共有成本时的情景。这一情景既可能是实际的,也可以是抽象的,即在各分类组织成本实际相交时设想它们经过分解成为未相交状态。这样我们就可以在正共有成本条件下计算各分类组织专有成本之和。图2.2(b)表示各分类组织成本以某种方式相交(即正共有成本)条件下专有成本和共有成本的分布状态。显然,共有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愈大,它与图2.2(a)表示的专有成本之和的差额就愈大。
图2.2
2.相交于同一共有成本中的分类组织成本种类愈多,实际总成本与专有成本之和相比愈小。如图2.2(b)所示,四种分类组织成本相交的共有成本对降低实际总成本的贡献最大,三种和两种分类组织成本相交的共有成本的贡献依次递减。
上述两条推论对实际经济体制分析的含义是:在体制收益大体相等的情况下,具有一种以上体制功能的组织占整个体制组织的比重愈大,这些组织所具有的体制功能愈多,体制效率就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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