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是关于人与世界之间关系的基本观点。关于世界的理论认识,在学界却有不同的看法。如自然辩证法界有学者提出“世界即自然界”,这就是世界“一元论”。传统的哲学教科书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归纳起来,无非属于两大类: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思维和存在、意识和物质、主观和客观等,就是对这两类现象的最一般概括。”还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法国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即“物理世界或物理状态的世界、精神世界或精神状态的世界、客观意义上的观念的世界”。李伯聪的“四个世界的理论”即在波氏“三个世界”基础上加了一个“人造物世界”和邬焜基于“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的因素分析原则”提出的“四个世界的理论”[1]。
在这里,我们仅就“天人合一”说这个“两个世界”论进行剖析。
8.3.1 “天人合一”说的由来与基本内容
“天人合一”说源于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庄子,经汉代思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并形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历代的思想家和当代的一些知名学者(如季羡林先生等)都阐述过并认为“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思想核心与精神实质”。我们认为:进入21世纪的人们应该重新思考“天人合一”说。
“天人合一”说就是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统一的一种理念。《庄子·达生》曰:“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易经》也说:天有天之道,天之道在于“始万物”;地有地之道,地之道在于“生万物”;人有人之道,其作用在于“成万物”。这就是说,天地之道是生成原则,人之道是实现原则,二者缺一不可。《老子》中的“天”指自然界。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和相通。《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人只要发扬“诚”的德性,即可与天一致。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说:“天人之际,合而为一。”于是,季羡林先生认为:天与人是世间万物矛盾中最核心最本质的一对矛盾。天,是大自然;人,是人类;合,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一,是矛盾相生相依的根本属性,即人同自然合而为一、和谐统一,即“一心体系与现实世界的统一”。
我国学术界对于“天人合一”说是充分肯定的,只有个别学者提出过部分修正、补充和评说。我们认为:“天人合一’说与“天人之分”或“主客分割”说是相对立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它确实有合理的成分。如今有人将它作为人与自然界和谐、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的思想渊源,也不无道理,但要用马克思的“三个世界”论进行改造。学界也有补充和批评之言。如有人认为“天人合一主要是讲天与万物、与人的生理状态的合一,而不是指天与人的社会结构的合一”,应称为“宇宙生物观”或者“人天观”。还有学者认为:“天人合一”说的“天”除了自然界之外,还将“天”神化为宇宙之间的最高主宰,如“天者,百神之君也”,“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而且人的精神道德“受命于天”,并提出“天人感应”说。于是,他们认为“这是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
我们认为:“天人合一”说作为一个哲学命题或者“哲学思想体系”,存在着四个根本缺失:一是世界基本要素的缺失;二是“整个世界”形成机理的缺失;三是和谐观的缺失;四是环境观的缺失。下面就分别展开探讨。
8.3.2 社会是世界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世界的形成和构成是其中的一个基础性问题,而“天人合一”说认为世界是“天人”或“天地人合一”,否认了社会界的客观存在。显然这是一种片面的世界观。
世界是“天地人合一”吗?马克思指出:“在社会主义的人看来,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它的产生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天然自然是“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而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产生社会,“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2]。这就是说“整个世界”的形成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即世界是自然界或“物的世界”、人文界或“人的世界”、社会界“三者”由“人通过人的劳动”发生交互/反馈作用而形成的整体。所以,“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三者就同时存在着,而且就是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3]马克思的这些论断已被现代科学研究成果所证实:世界及其事与物均产生于无。地球出现于46亿年前的一次宇宙大爆炸,随着温度不断下降、湿度不断增加,约在35亿年前从原始自然物演化出低等生物,200万年前后开始人猿揖别,大约50万年前后出现人类社会的原初形态。被誉为“21世纪的科学”的复杂性理论也认为:“我们的行星大概在50亿年前就由以前的一个太阳的爆炸产生的宇宙碎屑聚合而成;大约40亿年前,生命组织从由雷雨和地球动荡造成的巨分子的漩涡中涌现”,“地球在对太阳的依赖中自我产生和自我组织”,“人类是一个既充分的生物的又充分的文化的存在”,“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产生了社会,而展现了文化的涌现的社会又通过文化反馈作用于个人”。于是“在人类学层面上,社会为个人而生存,而个人也为社会而生存,社会与个人为族类而生存,而族类又为个人与社会而生存。”[4]因此,现实世界是“人通过人的劳动”由自然界、人文界、社会界的双向交互/反馈作用而形成的有机整体(见图8-1)。
如图8-1所示:
(1)现实世界(并不是有学者主张的“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是以人(类)为中心的自然、社会、自我(个体)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整体。于是,现实世界的变化发展就取决于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我之间三大基本矛盾的“协调和集成”,也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实现经济(即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解决过程和结果)、社会和人三者同时的全面发展。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方方面面的知识、方法、手段协调和集成起来。”[5]显然,现实世界的形成与构成就是科学发展观的客观基础,而“天人合一”说只有天(自然界)和人(类)而没有社会(即“人的社会居所”——马克思语)是一种片面的世界观。
(2)人与天(自然)是一种主客关系。孔子曰:“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道家认为:天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天人合一”说的拥护者还提出“人天同构”、“人天同类”、“人天同象”、“人天同数”、“心世合一”(即自心思想体系与现实世界合一)等主张。季羡林先生解释说:“天人合一”是东方先哲们的一个基本的信念,人类只是天地万物中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息息相通的一体。人与天不是处在一种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关系,而是处在一种部分与整体、扭曲与原貌或为学之初与最高境界的关系之中。显然,这些观念对于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有一定合理的因素,但是不能颠倒或扭曲人与自然即主体与客体对象之间的关系。即使是将自然视为人(类)生活、生存的物质环境,也是人类与环境之间既有组织又破坏组织而形成的总体。在这个总体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不是什么“部分与整体、扭曲与原貌”之间的关系,尽管也提出过“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素问·宝命全形论》)。至于“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话,马克思是说过。但是,他同时还说过自然界是人的一部分。“从理论领域说来,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6]显然,“天人合一”说只讲“人天同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或者“人与自然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以及自然辩证法界的一些学者只讲“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和“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却只字不提“属人的自然界”和自然界是人的一部分,都是将人还原为或等同于一般动物、生物,是一种片面的自然观。其实,是一种还原论。
(3)社会——现实世界中必不可缺又无法替代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天人合一”说的现实世界只有天(自然)和人而没有社会,这是不可思议的。有学者在阐述“天人合一”说时还讲:天和人各代表了万物矛盾之间的两个方面,“唯有人可以运用万物的矛盾,唯有天可以给人运用矛盾的资源,只有‘天人合一’才能使这些矛盾聚集于一个方向,使能量运用和目标达成实现效果最优化、成就最大化,才能最透彻地表现天地变迁的原貌和功用。”这种撇开人际之间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谈论“天人合一”的“效果”,只是一种空想。因为“天人合一”的必要前提是人与人之间“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7]这里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就是指社会。显然,包括生产在内的所有实践活动本身都是以劳动者之间的社会交往为前提的,而且社会关系的含义就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只有在社会联系和关系即交往合作的范围内,才有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包括生产在内的人同自然界发生关系的一切活动都是人们、自然界、社会界“三者同时存在”与同时变发的过程和结果。可能有人辩解说,人不就是指社会(目前有学者就公开主张“人完全等同于社会”)吗!其实,人不能替代社会。因为“人”与“社会”是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的两个范畴。在活动中,人与人相互作用产生“关系”,尽管人是“关系”的承担者,但“关系”一旦形成就外在于个人而存在,正如物与二物之间的距离(空间关系)、“存在者”与“存在”不能混同一样。著名的社会科学家迪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指出:“个人的生活与集体生活的各种事实具有质的不同”,后者“存在于构成社会的个人意识之外”。如果将人与人之间的某种关系(社会)等同于人(类)本身就是混淆了概念,而且又会以所谓的“社会发展和集体利益”为名,强制推行个人的“绝对服从”,或者是一味追求国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不顾民生。也可能有人辩解说,天(自然)包含社会在内,“天人合一”就是指天、社会、人合一。目前就有学者主张“自然界包括人类与社会”,甚至还提出“世界即自然界”。这一类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
(4)“整个世界”中的部分——自然界、人文界、社会界既不能“包括”又不能“分割为碎片”。如图8-1所示,在“整个世界”中,自然、人类(包括自我)、社会均属于子系统,其间是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其中,自然与人类之间、社会与人类之间、自然与社会之间有一定程度的包含,但是这些包含绝不是全部,因此不能认为“天包括社会”或“自然界包括人类和社会”或“世界即自然界”。因为自然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态)之间只能通过人及其活动才会发生交互/反馈作用,自然界是一个物质实体,其本身不能“包括人类和社会”(尽管人的身体属于生命体,社会可以视为物质性存在,但是人类和社会不能归并为或还原为自然界)。而且人类或者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是子系统之间的关系,而且人类或者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是子系统之间的关系,或者人类或(和)社会与自然之间是系统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如果认为自然(天)包括人类和社会,就是取消了人类和社会,亦即只有自然环境而没有人类和社会了,显然,所谓的“世界即自然界”,就是无人的原始的自然界。正如复杂性理论指出的,在任何情况下,既不能将各个子系统“分割为碎片”,也不能分割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作为一孤岛来认识”。同时也不能搞还原性思维,把世界统一体还原为自然界,把人类和社会“还原为纯粹的生物—解剖学的基质”,这样人类和社会的“复杂性变得不可见,而人‘如同沙滩上的痕迹’消失了”[8]。因此,“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和“自然界是人的一部分”与所谓的“自然界包括人类和社会”或者“世界即自然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或范畴,不能混同。前者是一种辩证思维,后者是还原论。
8.3.3 世界整体的形成机制是“人通过人的劳动”发生的交互/反馈作用
“整个世界”形成统一体的作用机理是“人通过人的劳动”,即现实世界本源于物质而统一于人的实践活动。这就直接涉及世界观和认识论的问题。“天人合一”说强调“天人”或天、地、人“合一”,并说“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固然说明它重视人的作用。但是它的“人”并不是指“人的劳动”,而是指人的“诚性”、“自心”和“精神”。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洞察名号》中说:“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它的“合”是指“合于气”、“合于道”、“合于理”、“合于诚”。《札记·中庸》还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只要发扬“诚”的德性,即可与天合一也。有学者也认为:“合是矛盾间的形式转化,一是矛盾相生相依的根本属性。”于是,“天人合一”就是自心不被一切形式所迷,回归自己的本性,达到无善无恶、无佛无魔、不生不灭的永恒境界。它强调“精神境界”对人的活动的指导意义,但是只有精神而无实践,或者是“一切向钱看”的实践,都是不能“合一”的,而且后患无穷。其实,“自心”即精神境界能够使天人合一,只是一种想像或愿望。
如图8-1所示,“三个世界”的构成要素之间(即使是“两个世界”即“天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只能是“人通过人的劳动”才能发生和进行。这是唯一的途径。就拿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来说,如果是满怀“诚性”的人坐在家里不接触自然,当然不会有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何况社会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态”(一种客观存在),没有人的活动,怎么会有与自然界的“直接互动”呢?即使是两个自然物碰到一起(在温度、湿度的变化下才会发生物理化学作用),也不会都是“合二为一”,更不会使“整个世界”形成为有机整体。当然,我们在观察运动着的物质时,要考虑其动态的因果性——“一个运动是另一个运动的原因”。然而,正是在这个时候要防备“自然主义历史观”的干扰。恩格斯指出:“自然科学和哲学一样,直到今天还完全忽视人的活动对他的思维的影响,它们一个只知道自然界,另一个又只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因此,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他却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地球的表面、气候、植物界、动物界以及人类本身都不断地变化,而且这一切都是由于人的活动。”[9]显然,“天人合一”说主张通过“德性”、“理性”或“自心回归”即可与天合一,完全撇开了“人通过人的活动”。因此,“合一”的根本在于“行”而不是“心”。目前,学术界有人提出的“直接互动”论——“现代科技与社会作为各自相对独立的两个实体发生直接的互动作用”,或者“科学技术通过知识、技术和产品创新……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通过各种资源的投入作用于科学技术”。其实,都是一种“去人化”倾向。因为科学技术作为一种知识或者知识体系,没有人们的应用(活动)怎么会在经济社会领域产生影响呢?无论是“知识、技术和产品创新”还是“资源的投入”,都是人的活动和结果。[10]
长久以来,对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少人往往只注意到其对立却没有认识到彼此的统一,故在城市或农村,都是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正是基于这对矛盾没有得到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自然环境破坏问题,不仅已经影响到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还将长期制约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如果忽视保护和建设环境,一味地去“吃”生态资源的“老底”,一旦生态环境失去了良性循环,经济发展便无从谈起,“发展”也丧失了本来的意义。因此,“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必须是通过人的合理活动。至于有学者将“合”解释为“相互理解,结成友谊”,就是将天(自然)人化了。而“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从世界的形成过程来讲,不无道理,但它却忽视了外部环境。即使是指在无人世界里一切生命物的起源,也不能撇开外部环境变化下的长久演化过程(谓之“自然选择”):如果是指现实世界的“万物”产生,又撇开了“天地”之间只有通过人的活动才能发生合目的性的相互作用,因为只有“人通过人的劳动”才能创造一切(谓之人文创造)。这就是恩格斯讲的“一切(变化)都是由于人的活动”。所以,事物的变化发展是“自然选择”与“人文创造”的对立统一。至于天人合一于气(物质),也就是如今哲学界有人主张的“世界统一于物质”论,是一种撇开人的实践活动的“去人化”倾向,违背了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因篇幅所限不再详述,请见《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互动机制”的探究》[11])。说到“人的劳动”或活动,必须是自然科技、人文科技、社会科技的协调和集成效应,并不是什么“自然科技独自能够解决人类面临的所有难题”。其实,后者是一种“现代迷信”。
8.3.4 “和谐世界”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和谐的集成效应
胡锦涛同志首次提出“和谐世界”新理念,并多次承诺愿与各国人民一道构建“和谐世界”。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它对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已经并将继续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然而,目前关于“和谐世界”的理解还不完全一致。如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指出:“可持续发展战略旨在促进人类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我国有学者也仅仅理解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或者“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人与社会的和谐”。“天人合一”说也只讲人与自然的“合一”。其实,这些观念和观点都是撇开了“人通过人的劳动”的一种抽象思维的产物。马克思早就明确指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即自我和人——引者注)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2]因此,三大基本“矛盾”或“斗争的真正解决”才是和谐世界。即使从字面上来讲,也不能将和谐世界理解为“和谐自然”,或者“人类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因为它们都是所谓的“世界即自然界”的产物,而且“人类之间”(即使是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都撇开了人与自我之间和谐的这个根本和前提。其实,构建和谐世界或者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都取决于人与自我的和谐。正如我们于1999年提出“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发展观”,并认为坚持人与自我即马克思说的“人同自身”的和谐是实现和谐世界的根本。这就是以人为本的全面和谐观。[13]
和谐世界本质上是人与自我(“人同自身”)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是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人的社会居所”的社会(或他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两类关系中,人始终居于主导、核心地位。而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是将人作为主体的同时,又将自身作为客体对象进行不断地反思,即“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是人在“地球生物”中唯一拥有超级复杂的神经脑器官的,唯一拥有双重分节的语言在个人和个人之间进行通讯的,唯一拥有意识的。”[14]马克思早就指出:“人等于自我意识”,而“物性只能是外化的自我意识”或“只能是纯粹的创造物”。而且,“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凡是适用于人同自己的劳动、自己的劳动产品和自身的关系的东西,也都适用于人同他人、同他人的劳动和劳动对象的关系”[15]。因此,从根本上来说,人与世界之间的对立或者和谐,也就是“人同自身相对立”或者和谐。在传统的工业社会,资本家只追求最大利润(即自身不和谐),不惜牺牲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破坏自然环境,造成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或对抗。正在构建和谐世界的我国,就要在发展经济与关注民生和低碳发展之间寻求平衡,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即“科学发展”。显然,和谐世界的参照系是人与自然、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三者”的同时发展,其中人自身的全面、和谐发展才是根本和前提。
因此,构建和谐世界取决于“人同自身”的和谐。和谐是现代和未来的一种高级文明,而文明的兴衰是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下由三种基本力量——人与自我的矛盾(内在动因)、人与社会的矛盾(互促作用)、人与自然的矛盾(外在动因)由人通过人的劳动“协调和集成起来”的总体效应。而“天人合一”说只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和自然和谐”。这只是一个方面。因为现实活动中,还要同时“顺乎”社会规律和人文发展规律。尽管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和谐世界的物质基础,但绝不是唯一的。显然,这种撇开人同自身和谐及其活动的“和谐”世界只是一种想像或者主观愿望,这种和谐观是抽象思维的产物。
8.3.5 人类活动的环境是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整体环境
前面我们探讨了世界构成的基本要素(自然、人类、社会等)世界是各个子系统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下由“人通过人的劳动”形成为“整个世界”系统。现在我们要讨论由系统与其环境相互作用形成为更大的系统问题,其中主要讨论整体环境观问题。“天人合一”的“天”指自然环境,天与人(均为子系统)“合一”为更大的系统。然而,人的生活生存环境不同于一般动物只要有自然物质条件。因此,人的生存发展环境是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由人通过人的活动形成的整体环境,而不仅仅是自然环境或“物质环境”。因为人的活动除了与“动物的片面生产”(马克思语)一样要有自然环境、自然生存条件和物质手段等“物的因素”之外,还必须要有人文环境(人文精神和文化品味等人文因素)和社会环境(和谐氛围和团队意识等社会因素),而且是“三者同时存在”与同时变发的集成效应。
E·莫兰明确地提出过整体环境观念。他说:“把任何事件、信息或知识放置于它们与其环境的不可分离的联系之中,这个环境是文化的、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当然也是自然的。”“我讲的自主不再是一种摆脱任何依赖的绝对自由,而是依赖于其环境的自主,无论这环境是生物的、文化的,还是社会的。”[16]在现实生活中,既有人“依赖于其环境的自主”性,又有人自主地创造环境。还是马克思说得好,“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就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性”[17]。这种一致性还表现在:人创造环境又会破坏环境;环境塑造人又会摧残人或压抑人的积极性。传统的经济建设(如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与破坏环境几乎是同时进行的。显然,人(类)活动的环境就是自然物质环境、人文精神环境、社会和谐环境的集成效应。这就是整体环境观。然而,“天人合一”说既没有提及与“天人”密不可分的环境问题,也没有谈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双向作用,而只是认为“天与人是世间万物矛盾中最核心最本质的一对矛盾,天代表物质环境,人代表调适物质资源的思想主体”。这样,就把“天人合一”当作人(类)与外部物质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更大系统,并视为世界中“最核心最本质的矛盾”。这就是一种外因决定论,即“人受命于天”。当然,外因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决定性作用”不可忽视,但它必须是通过人的活动展开的。只讲“人受命于天”的这种解释就存在着逻辑矛盾:“天”既是天人“矛盾”的一方(大系统中的一个要素),又是“天人合一”系统的“物质环境”。其实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而且是将人(类)混同于一般动物了,岂能是“思想主体”?而那种撇开外部环境影响的“内因决定”论也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因为事物的变化发展取决于系统与其环境即“内因”与“外因”的双向交互/反馈作用。显然,这种割裂系统与其环境以及人(类)系统与其整体环境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的“天人合一”说,是一种古代的直观思维的产物,即片面的“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因此,环境建设既要创造和保护自然环境,又要同时创造和保护人文精神环境和社会和谐氛围。只有这样,国民才会持续不断地涌现出全部智慧和力量。而如今的“环境保护”既是脱离现实(如今的自然环境污染已经遍及全球),又是一种消极的应对,应该被“环境建设”取代。这是当前我国、乃至全球值得重视的一个“总体战略”问题。[18]
8.3.6 “天人合一”问题上的启示
综上所述,源于五千多年前的“天人合一”说,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有许多天才的猜想,并随之发展为中华文明的精华,但它仍然是古代直觉思维的产物,带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我们认为:对于古人、当今名人之言语,首先要注重研究,尊重原意,切忌“拿来”为我所用。同时要恰如其分地诠释,切忌无限拔高。如有学者就说:“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华五千年来的思想核心与精神实质,它首先揭示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其次表明人类生生不息,则天、希天、求天、同天的完美主义和进取精神;第三,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思维模式的全面性和自新性。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人类只是天地万物中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息息相关的一体。”我们认为:人与自然“合一”既有正确性,又有局限性,但从根本上来说,它是我国传统观念的必然反映,并且这种观念仍然束缚着现代的中国人。如所谓的“世界即自然界”论、“物质经济至上”论、唯“自然科学”论、“世界统一于物质”论等都是当前普遍存在的“去人化”——撇开人、撇开人的活动的一种社会倾向。无论是“天人合一”说还是对其的诠释,根本缺失就在于对主体的两重性的侮辱。我们既不要否认主体(人)的存在(所谓“人类只是万物中的一部分”就是视人为物而否认主体的存在),同时又要将“主体摇摆于一切和不存在之间”,即“同时思考他的位居中央和他的能力有限,他的富有和他的没有价值,既是一切又是无有的特点”,以及“人类是一个既充分的生物的又充分的文化的存在”。[19]这就是主体概念的复杂性,也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论依据。因此,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这个当代的马克思主义的统领下,运用复杂性理论分析和对待各种学术观点,开展自由讨论和百家争鸣,继承和发展中华文明。这是当前我国学界、政界值得高度关注的一个学风、政风问题。我们认为:对过去和现在的人、事或言行,都不能持绝对肯定或者绝对否定的态度。绝对肯定过去,就是对现在发展的否定;对现在的绝对肯定,就会终止向前发展的步伐。其实,任何人或者事业的发展都是承继基础上的创造与创造指导下的承继二者的对立统一。因此,我们既要敢于坚持真理,又要敢于修正错误;对与错的判断既要考虑当时的背景,又要关注后续效应。人民才是真正的英雄。只有这样,才能“使现存世界革命化”。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20]。这里讲的是“改变事物的现状”、“使现存世界革命化”,既不是“肯定一切”的维持现状,又不是“否定一切”的向后倒退。因此,只有时时处处保持着清醒认识,并不懈地拼搏才会有光明的未来。
[1] 详见全继业、陈文化:《迈向“全面发展”》,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25页。
[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88、78、79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4页。
[4]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35-40页。
[5] 胡锦涛:《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见:《人民日报》,2004年6月3日。
[6]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2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62页。
[8]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34页。
[9]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208-209页。
[10] 陈文化:《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互动机制”的探究——关于“去人化”倾向的思考》(2006),收入:《陈文化全面科技哲学文集》,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81-188页。
[11] 请详见《陈文化全面科技哲学文集》,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81-188页。
[1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7页。
[13] 详见陈文化《关于可持续发展内涵的思考》(1999)和《构建和谐世界——三大基本矛盾“真正解决”的过程和结果》(2008),收入《陈文化全面科技哲学文集》,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60-267页和237-252页。
[14]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122页。
[15]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4页。
[16]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113、214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3、17页。
[18] 详见周晓春、田幸、陈文化《低碳发展研究》,中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52-358页。
[19] 埃德加·莫兰:《复杂性理论与教育问题》,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224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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