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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艺术专业大学生创业领域及其发展现状与趋势

时间:2023-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方调查公司麦可思进行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比率在1%至7%之间;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者所扮演的职业角色均集中在服务和销售职业;不同专业毕业生的自主创业率也相差较大,2009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最多的本科专业是艺术设计,比例为7.4%。作为传媒与艺术专业毕业生,应当了解我国文化传媒产业发展现状及其特点。

第三方调查公司麦可思进行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比率在1%至7%之间;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者所扮演的职业角色均集中在服务和销售职业;不同专业毕业生的自主创业率也相差较大,2009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最多的本科专业是艺术设计,比例为7.4%。这一调查说明,不同高校、不同专业毕业生的自主创业比率有较大差别。作为传媒与艺术专业大学生,可以同其他专业学生一样在其他行业或领域创业,但更应该发挥自己特长在文化传媒产业领域创业。在我国,文化传媒行业包括文化传媒事业和文化传媒产业两部分。文化传媒事业是国家公共事业的组成部分,大都为财政拨款或部分拨款事业单位,但目前正在由事业单位向企业单位转型,并且要在未来三四年内内全部完成。文化传媒产业是指生产、传播、复制、播放各种精神文化产品的产业。不同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文化传媒产业概念涵盖比较宽泛,包括了媒体、出版、音乐、娱乐、文学、舞蹈、美术等门类。作为传媒与艺术专业毕业生,应当了解我国文化传媒产业发展现状及其特点。

一、中国文化传媒产业发展历程

建国六十多年来,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经历了从小到无、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我国真正的文化及传媒的产业化阶段是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开始的。大体而言,其演变历程可以分为文化及传媒市场酝酿期、文化及传媒市场全面推进期、文化产业合法性建构时期、文化产业合法化发展时期、文化及传媒产业纵深发展时期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文化及传媒市场酝酿期

第一阶段的大体时间是1978年至1987年。在这十年中,改革开放虽然使文化及传媒事业出现了复苏和空前繁荣,但文化及传媒的市场化步伐还未迈开;文化和传媒的经济属性和产业属性虽初步显现,但文化及传媒单位中计划经济色彩仍旧浓厚,国家仅出台少数政策放松了对文化及传媒外围行业的限制,政策的基本取向体现为计划和管制。

在这一时期,文化及传媒事业的大多数领域都严格控制在党的宣传部门和文化管理部门手中,没有任何松动的迹象。文化及传媒生产还属事业范畴,还没有赋予“产业”地位,广义的文化及传媒产业实际上也没有出现,只是与意识形态关系不密切的部分行业出现了产业化、市场化的趋势,这些行业包括大众娱乐业、广告业、文化制造业等。1979年11月,中宣部发出《关于报刊、广播、电视台刊登和播放外国商品广告的通知》,允许刊播外国商品广告。这是新中国第一份真正意义上对广告工作做出明确指示的文件。1980年2月召开的全国文化局长会议明确提出:“坚决地有步骤地改革文化事业体制,改革经营管理制度。”随后,一些体制内的演出团体开始出现经营活动,文化娱乐场所和广告公司大量出现。为了加强对这些文化单位的管理,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广告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为开启文化及传媒市场起到了铺垫作用。

(二)第二阶段:文化及传媒市场全面推进期

第二阶段的大体时间是1988年至1998年。这一阶段是一个文化及传媒“市场化”的整体蜕变过程,政策制定着重凸显文化及传媒的经济属性,政策的基本取向体现为引导和培育。

1988年,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一里程碑式的文件正式提出“文化市场”的概念,同时明确了文化市场的管理范围、任务、原则和方针。这标志着我国“文化市场”的地位正式得到承认。同年,新闻出版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关于报社、期刊社、出版社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对报社可以开展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进行规定。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放开图书发行市场。198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艺术表演团体“双轨制”(即一轨为国家扶持的少数全民所有制院团,另一轨为多种所有制的艺术团体)的具体改革意见。同年,国务院批准在文化部设置文化市场管理局,全国文化市场管理体系由此开始建立。

(三)第三阶段:文化产业合法性建构时期

第三阶段的大体时间是1998年至2002年。这一阶段是文化及传媒产业属性急剧迸发,并在一定“市场化”基础上进行“产业化”的过程。文化及传媒的外围层行业和衍生层行业开始走向产业集群,形成了文化及传媒“市场化”和“产业化”同时推动、相互促进的局面。这一时期,我国越来越注重建构文化产业的合法性,文化及传媒产业政策的基本取向体现为建构和规范。

1998年8月,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成立并制定工作规则,成为第一次设立的文化产业专门管理机构。这标志着政府确认了文化产业的合法性,并且此后不断提高重视程度。200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里提出了“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政策”这一概念,要求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同年12月,国务院推出了《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200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也联合下发《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传媒产业化步伐加快。“文化产业”这一提法和政策在2002年11月的十六大报告中得到了深化和细化,并进一步明确区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完善文化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至此,文化产业终于由依附于国家文化事业而完全浮出水面,文化产业的合法性建构取得实质性突破。

与此同时,国家也在推进文化及传媒产业法制建设,规范文化及传媒产业的管理层面。据不完全统计,这一阶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文化管理部门陆续制定和颁发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或部门规章多达百个,涵盖了舞台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文化经济等诸多领域,如《著作权法》(2001年修正案)《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规章的出台,直接而有效地规范了文化及传媒产业管理,为文化及传媒产业的良性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制环境和保障基础。

(四)第四阶段:文化产业合法化发展时期

第四阶段的大体时间是2003年至2008年。加入WTO和中共十六大开启了文化产业合法化发展的新时期。在文化产业战略地位正式确立、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建设活力显著增强的大背景下,我国文化及传媒产业发展进入了由“相对封闭”向“逐渐开放”转变的“快车道”,并在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和国际化竞争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一阶段,国家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重心,结合文化及传媒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利用有利时机全力助推“走出去”战略,并通过内外统筹来推动我国文化及传媒产业的繁荣发展。政策的基本取向体现为鼓励和扶持。

这一阶段,我国的文化及传媒产业政策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推动部分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2005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就文化体制改革做出重大决策。《意见》明确划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范围和界限,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两种类型的分类改革有了明确目标和政策依据。《意见》还首次允许转制为企业的文化单位可以吸收部分社会资本,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2006年7月文化部推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就文化及传媒行业改制方案做出了具体部署,使国有文化及传媒单位的产业化改革愈加深入。其二,注重吸纳非公有资本发展文化产业及传媒业。继2005年初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国务院又公布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使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及传媒产业有了理论依据、现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同年7月6日,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又联合发出《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就外资进入文化及传媒领域做出明确规定。其三,引导和扶持文化产品和服务逐步向外向型发展。2005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我国“走出去”战略在文化产业领域已经基本成型。2006年公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特别提到: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实施“走出去”重大工程项目,加快“走出去”步伐,扩大我国文化的覆盖面和国际影响力。2009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扩大对外交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国家财政和有关文化部门联合设立了如“国产音像出口专项资金”、“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资金;文化部还设立了优秀出口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奖励措施。这些举措表明了政府着力扶植、培育外向型文化及传媒企业的决心,增强了文化及传媒企业“走出去”的信心。其四,积极鼓励新兴文化产业和新媒体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和新媒体是未来文化及传媒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为抢占这一战略高地,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即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助推我国动漫产业迅速崛起。同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出台,旨在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激发网络传播文化作品潜能。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和新媒体。不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从政策上为数字电视这一新兴文化产业和新媒体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

(五)第五阶段:文化及传媒产业向纵深发展时期

2008年下半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全球多数产业遭受巨大冲击。但是在此背景下,文化及传媒产业却出现了增长,并对引领各国经济逐渐走出金融危机的阴霾显示出强大的带动与辐射能力。于是,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在刺激经济方案中明确扶持文化及传媒产业的发展。我国也不例外。2009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强调要做好八项重点工作。这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机遇期”和“转型期”中已经成为引领我国经济走入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成为助推社会转型、促进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动力,步入了向纵深发展时期。可以预见,我国今后一个阶段的文化及传媒产业政策的基本取向将以大力扶持为主,体现为振兴和激励。

国家在此背景下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措施,是我国利用文化及传媒产业自身特性和运行规律以及“机遇期”和“转型期”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及传媒产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体现。目前,全球金融危机仍未彻底结束,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并大力发展以网络文化、手机文化为主的新兴文化产业。

二、我国文化传媒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除了在物质生活条件上得到巨大改善以外,在文化生活和精神消费层面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促进了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

我国的文化传媒产业种类繁多,受众群体众多,这是文化传媒产业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有利条件。《2009中国传媒产业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传媒产业的总产值达到4220.82亿元。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的统计显示,我国报纸种类已由1977年的193种增加到2008年的1943种,总印数442.92亿份,定价总金额317.96亿元;期刊由1978年的930种增加到2008年的9549种,期刊总印数31.05亿册,定价总金额187.42亿元;2008年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用户约1.63亿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4501万户、付费数字电视用户452万户,全国广播电视总收入约为1452亿元;2008国产故事影片406部,票房收入达到43.41亿元;2008年动漫及相关产业年产值约为500亿元。相比于其他产业,文化传媒产业的增长率近几年均在10%以上。

数字证明我国是个传媒大国,但并不是传媒强国。与世界发达国家比较,无论在总量规模方面还是在成熟度方面,中国的文化传媒产业存在的差距还很明显。业内曾经有人把“媒介分割、区域分割、规模狭小”归结为传媒业的三大内伤,还有人认为中国文化传媒产业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开放度较弱、壁垒多。一方面,我国对文化传媒业开放仍持谨慎态度。目前,在中国的各个产业门类中,文化传媒业可以说是开放度最弱的行业之一。甚至于有人称中国的文化传媒市场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尚未开发的文化传媒市场。另一方面,传媒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行政壁垒和地域性的市场壁垒。以发行集团为例: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已经陆续成立了40多家报业集团、20多家广电集团、40多家出版集团和10多家发行集团。虽然数量不少,但是这些传媒集团的产生大多是行政力量的推动而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这就使得它们无论在内部管理运行上还是在资源优化配置上都没有达到最好的效果。众所周知,文化传媒担负着社会价值体系构建等多重社会公共职能。在我国,传媒还具有政治宣传、舆论导向等政治属性。性质的特殊和敏感决定了文化传媒将是政党和政府介入最深、法律监管最严格的产业。此外,现行媒体的管理体制对跨区域发展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是市场化和产业化运作较弱。与其他产业相比,文化传媒产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运作都比较晚。从1996年起,石油、石化、电力、金融、航空、电信等战略性产业相继完成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并纷纷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而我国《“十一五”时期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仍然把广播电视和报业界定为“新闻事业”,避开了敏感的传媒产业用语。发达国家已经用经验证明:任何涉及民生和大众消费的产业都能通过市场化、产业化运营而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甚至于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支柱产业(经济学的通俗定义认为,增加值占GDP的5%以上的产业可以叫支柱产业)。我国的文化传媒产业,由于受到过多干预而给该行业外资、民间资本的进入设置了过多的障碍。同时,政策上的壁垒也使得一些国外资本望而却步。此外,文化传媒业对广告的严重依赖,使其经营模式和收入结构都比较单一。以纸媒为例,大多数报纸的广告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超过70%,发行收入占比例小。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技术的发展,新媒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必将使文化传媒业的生态圈发生改变,促进市场化和产业化运作的步伐。

三是与经济发展速率不匹配。目前西方国家高度发达的文化传媒产业以及西方文化的强力渗透,都使我国的文化传媒业面临挑战。因此,我国目前的文化传媒发展速率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不匹配的。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以30100亿美元的GDP排名世界第四,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德国的全球第四大经济体,2011年又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2007年的中国文化传媒产业总产值只有4811亿元人民币,占GDP的1.93%。2008年,中国传媒产业总产值为4220.82亿元,同比增长11.36%。我们看出,虽然行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但在我国经济总体中的占比还很低。我国的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远远低于其他产业的发展速率。以报媒和广播电视媒体为例,对我国文化传媒与美国的情况做一比较。2006年,我国拥有报纸1938种,其中有全国性报纸221种、省级报纸816种、地市级报纸882种、县级报纸19种,但全国报业广告营业额只有313亿元,不及美国甘尼特报业公司同期的报纸广告收入(53.7亿美元);2007年,我国拥有296家电视台、267家广播电台,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1316亿元人民币(包括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收视费),仅相当于美国有线电视公司康卡斯特同期收入的一半(309亿美元)。因此,过强的政策性管制是制约中国文化传媒发展的总根源,非市场化运作又导致了文化传媒产业效率低、增长缓慢等问题。如果文化传媒总处于区域分割、低水平的同质化竞争甚至于行政垄断之中,文化传媒业的发展前景将不甚乐观。而中国文化传媒的发展如果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就不光是产业问题,或许还将影响到更深的层面。因此,国家今后必将在政策层面上寻求更大的突破。

三、文化传媒产业发展趋势

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简称《振兴规划》)。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今后,国家将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动漫等。《振兴规划》必将成为指导我国今后文化传媒产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强力促进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今后若干年内,文化传媒产业发展趋势如下:

创新成为影响产业发展的动力。文化传媒产业的核心点是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因此,《振兴规划》特别强调内容。我国文化传媒产品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结构性缺口,一方面需要增加数量,但更重要的是提高质量。无论是增加数量还是提高质量,都需要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才会有更多更好的文化传媒产品面世。随着文化传媒产品量的扩张和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市场必将要求把创新作为提升文化传媒产业化的一个动力。

文化传媒市场将渐进式开放。《振兴规划》特别提出要吸收社会资本,来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重点改造,这将使我国的文化传媒市场进一步开放。但是,这种开放还是渐进式的,有步骤、有限制的。随着《振兴规划》的实施,特别是像财经类、科技类、时尚类这样一些非新闻类的媒体会逐步向民营资本和外资开放市场。

会出现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的高潮。《振兴规划》特别提出,要大力发展传媒行业,这会在今后的传媒行业出现一个兼并重组的高峰。这是文化传媒企业在前几年的改革中就已经可以看得出来的。这样一个过程可能会为许多投资者、创业者带来大量的市场空间。

移动多媒体、网络、影视、手机、广播电视、数字化出版等新兴文化产业会迎来大发展的契机。《振兴规划》特别讲到要推动文化新兴产业的大发展。我国的传统媒体同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而且基本上由国有企业垄断。但新兴媒体这块却跟发达国家很接近,这是未来提高我们竞争力的领域,其市场空间巨大。因此,加快发展新兴媒体会给我们提供一个新的空间。

文化传媒产业上市融资会出现新的高潮。我国的文化传媒产业长期与资本市场脱离联系,而一个产业的健康发展不可能脱离资本市场。所以,我国要发展文化传媒产业,就必须通过资本市场经营这样一个金融体系来实现快速、健康的发展。这几年,国家已经相继批准若干个国有文化企业上市。随着《振兴规划》的出台,有关部门会进一步做出一些上市规划并批准实施。随着投资者门槛的降低,一个新的文化投资高潮将会进一步掀起,而且必将会与资本市场融合。在这方面,我国也会为投资者带来新的机遇和丰厚的利润。

文化娱乐将会成为新的大众消费形式。文化消费不仅是我们应对金融危机的需要,也是扩大内需的内在要求。在2009年的金融危机中,我国出口型文化产品的影响很大,但内需型文化产品表现一般。从内需方面来看,由于我们的市场目前还没有完全开放或开放得比较小,所以,我们的文化产业、娱乐产业、内容产业的市场非常小。关于这方面的市场建设,今后可能也会为投资者带来新的机遇。

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区域文化将会形成多元化发展的模式。各个地区都在探索区域特色的发展模式。因此,区域文化资源转换将会成为未来投资的一个主要领域。特色资源的市场空间会很大,很多地方的一些特色文化资源目前基本上都在沉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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