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案例
方语在母校开家电池租赁店
方语大学毕业后, 并没有选择去大公司工作, 而是开始了自己的创业计划。 在网上浏览了大量信息和咨询了不少同学后, 他选择了在母校开设了一家电池租赁店开始创业。 在方语看来, 电池租赁是一个新生事物, 从事的人少, 竞争肯定不那么激烈。况且 “一次消费、 多次使用、 集中回收、 保护环境” 的环保口号也能让环保意识强烈的大学生更多地选择自己的服务。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母校熟悉的环境能让他尽快开始自己的梦想。 在选好地址后, 方语的租赁店开业了。 开业前几天, 方语的广告已经散发到了学校每一个角落, 所以开业当天顾客非常多。 看来方语的选择不错, 赚取第一桶金的愿望很快就能实现了。 但好景不长, 三个月后, 顾客从最初的400多人骤减到20来人。 是什么原因使顾客骤减呢? 方语做了些调查, 首先顾客觉得充电电池的使用时间太短, 还不如好一点的普通电池; 其次, 校园大, 有的宿舍离租赁店太远, 换一次电池很不方便。 因此, 方语对业务做了一些调整, 如选用好的充电电池、 送货上门等, 但业务量仍然上不去, 小店的利润难以长期维持调整后费用。方语现在很迷茫, 他的选择是错的吗? 他该怎么办?
这个故事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 在创业之前, 收集基本的市场信息至关重要,否则, 将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充分的市场调查能告诉创业者哪些项目可行, 哪些项目风险小, 该采取哪种服务方式, 该运用哪种营销手段等。 充分的市场调查, 能够去除创业者一些想当然的做法 (确认性偏见), 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一、 市场信息
创业是创业者在复杂的环境中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 在计划尚未成熟之前, 要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能激发并满足未来客户的需求, 有必要收集并分析市场信息, 最大限度地减少创业风险。 同时运用适当的信息分析技术, 能够从客观的角度分析顾客的需求, 避免主观臆断。
1. 市场主要信息
市场信息是指一定时间和条件下, 与生产或服务有关的各种信息、 情报、 数据、 政策法规、 资料等的总称。 创业者经常处在一种信息多样、 需求不确定的环境中。 哪些产品能够赢得潜在客户、 哪种产品能够激发新的需求、 哪些顾客是产品和服务的真正潜在客户等, 都需要创业者从复杂多变的信息中去伪存真、 认真分析, 才能得到。
创业者应立足于自己所处地域的政治经济环境, 根据人口状况、 收入水平、 风俗习惯、消费偏好以及自己的特长、 兴趣等来收集市场信息。 创业者的经济情况也对市场信息的收集有重要影响, 资金充裕的创业者与白手起家的创业者对信息的需求肯定是不一样的。
无论在哪种状况下, 创业者都应该对市场的主要信息有所了解, 这些信息包括:
(1) 政治政策状况。 这包括国家有关政策、 地方性政策法规、 重大政治活动、 政府机构情况等, 特别是一些行业发展、 财政金融、 银行贷款、 宏观控制等方面的信息, 对于创业者的选择起到决定性作用。 如一些地方性法规对网吧的控制, 就限制了许多创业者进入该行业。
(2) 经济发展水平。 这是指国民经济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 影响着人们的消费需求, 消费需求又推动着创业者选择适合的创业方向。 如在经济发达地区,传统手工艺饰品比在落后地区更受欢迎。
(3) 技术发展趋势。 技术发展会带来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 也会带来供给结构的变化,因此, 创业者必须对行业技术变化趋势进行跟踪, 深入了解, 准确把握。
(4) 人口统计。 这包括选择创业地区的人口总数、 性别、 年龄构成、 职业分布、 收入情况, 以及家庭人口、 户数和婚姻状况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统计分析, 可以为创业提供依据, 从而为确定目标客户群体和目标客户需求提供方便。 如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将为步入银色产业的创业者提供大量的创业机会。
(5) 社会文化与风土人情。 社会文化影响着消费需求的花色、 品种、 款式和产品特点等, 从而影响着创业者对事业的决策。 因此, 也要对创业地区的民族分布、 文化特点、 风俗习惯、 生活方式、 流行风尚、 民间节日和宗教信仰等信息进行了解。
(6) 顾客需求。 顾客需求是创业的中心和出发点, 是创业者需要重点了解的信息。虽然政治、 经济、 技术、 文化等对顾客的需求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但创业者仍需对顾客的直接消费习惯、 购买偏好、 购买动机等信息进行更详细的发掘, 从而确定自己的细分目标。
(7) 产品及服务情况。 产品或服务是创业者联系顾客的载体, 处于创业者销售链的末端, 直接决定着创业的成败。 产品或服务的信息需要创业者了解产品或服务本身的信息、 产品或服务的竞争信息、 原材料供应商信息等。 其中产品本身的信息包括产品是否先进、 产品技术是否成熟、 产品的销售渠道是否畅通等; 产品竞争信息包括产品的比较竞争优势、 竞争产品的技术、 销售及市场情况等; 供应商信息包括能否及时提供原材料、 原材料的质量、 供货渠道等。
上述市场信息是客观存在的, 数量繁多, 情况复杂, 但都是可预测的, 因此, 需要创业者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进行收集、 分析和甄别, 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创业机会。
2. 市场信息收集的直接方法
收集市场信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观察或者询问潜在客户对产品及服务的感受, 然后根据这些感受来认知创业机会。 通常直接方法可以通过观察、 面谈、 电话询问、 集中小组讨论、网络问卷等方式来进行。
(1) 观察法。 观察法是最简单的信息收集方法。 创业者可以通过观察潜在客户的行为或反应达到收集所需信息的目的; 也可以通过观察行业领跑者的行为来获取必需的经验。 观察法获取信息较为客观, 具有一定的真实性, 但很难了解用户需求的真正动机。
(2) 面谈法。 通过与潜在客户面对面的交谈, 创业者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所需的信息。根据所处的实时环境, 创业者可以灵活地采用不同的谈话技巧, 使交谈顺利进行。 同时, 在交谈中创业者还可以随时对潜在客户予以指导、 启发和解释。 面谈法能够得到比较可信的资料, 但也可能受交谈方式和技巧的影响, 使信息失真。
(3) 电话询问。 即由创业人员根据抽样要求, 在样本范围内, 用电话询问潜在客户以获得信息的方式。 电话询问很容易就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大量信息, 并能以统一格式来询问, 所得资料也便于统一处理。 但这种方法不易得到潜在客户的合作, 更不易询问复杂的问题, 因此, 适宜创业前期的信息了解。
(4) 集中小组讨论。 集中小组讨论其实就是多人面谈法, 它能够收集更深层的信息。一个集中小组可由8~12名潜在客户组成, 邀请他们参加有关创业者创意的讨论。 讨论可以由一位有经验的主持人或创业者以外的其他人支持, 以一种轻松友好的方式来激发参与者贡献各种观点。 集中小组讨论有助于创业者获得更为真实的信息, 但信息的质量也受到设定问题的影响。
(5) 网络问卷。 网络问卷法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创业者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 将所关心的问题放置到相关网页上, 通过网络点击等手段获取信息; 另一种是借助电子邮件向抽样群体发送问卷, 通过回复获取信息。 网络问卷法由于具有较高的回收率、 较快的回收效率和成本低等优点, 而被广泛采用。 但网络的普及程度、 上网群体的单一化使收集的信息有较大的局限性。
在运用上述信息收集方法的过程中, 特别是在询问或做问卷时, 要克服确认性偏见的影响。 确认性偏见是一种只注意和收集能够证明自我信念和偏好信息的强烈倾向。 这种主观倾向使创业者陶醉在设定好的回答中, 而忽略了一些更重要的因素对创业信息的影响, 如便利性、 习惯性等。 例如曾有人提出了更科学的键盘形式, 通过调查也得到很多客户抱怨使用现有键盘不方便的信息, 但是以新式键盘为创业基点的企业一家也没有成功。
收集市场信息的直接方法通常需要花费较大的人力、 物力和财力, 既费时, 又费钱,有些信息仅靠创业者个人的力量还很难收集, 因此, 可以通过间接的方法来收集一些信息。
3. 市场信息收集的间接方法
对创业者来说, 收集市场信息最方便的方法是充分利用已有的数据或资料, 即通过间接的方法获取二手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来自于各种渠道, 如报纸杂志、 图书馆、 行业协会、 网络、 大学或专业咨询机构的信息都可以加以利用。 这些信息可以归纳为以下七种。
(1) 普查信息: 由政府机构或有关组织进行普查活动所得到的统计资料。 这些资料准确性强, 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特别是政府组织的普查资料尤其可靠。 如经济普查、 人口普查的资料, 能够使创业者迅速了解经济环境和人口比例, 精准地确定目标市场。
(2) 行业信息: 一般是由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资料, 如婚姻登记资料、 机动车登记资料等; 也有行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的一些行业动态、 年度报告等, 如汽车的种类和产销量、 钢材的产销量等。 行业信息具有一定的全面性, 比较可靠。
(3) 广电传媒: 广播电视传播信息形象生动, 具有速度快、 辐射面广、 新颖且有吸引力等特点, 能够给创业者提供最为直观的信息。 如中央电视台的 “经济半小时” “致富经”等节目介绍了大量的创业经验和创业信息, 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4) 报纸杂志: 报纸杂志集中了大量的广告和各类信息, 特别是一些专业的报刊和杂志, 有专门的分类信息, 利于创业者发现和寻找机会。 但是报纸杂志信息的真实性需要创业者仔细辨认。
(5) 商业信息: 是由各类市场调查机构依据商业操作的原则收集整理的资料。 由于各类商业机构均有各自的商业利益, 其整理的资料往往代表了自身的看法和观点, 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在使用中要加以注意。
(6) 网络信息: 互联网也可以提供有关竞争者和行业的深层信息, 甚至可以通过观察潜在客户对网上某些问题的反应直接获得某些信息。 网络信息也存在真伪的问题, 创业者应该加强防范, 避免落入陷阱。
(7) 各种社会活动: 社会上的不少集体活动, 如联谊活动、 各种交易会、 博览会、 报告会、 讨论会、 技术推广会等, 本身就是面对面进行信息交流的过程, 从这些活动中获得的信息, 更加直观。
间接获取创业信息的方法绝不仅仅只有以上七种, 可以说创业信息无处不在, 重要的是创业者要有洞察事物的能力, 能够从缤纷复杂的表象中提取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间接法收集信息较为容易、 花费少, 来源广, 收集便捷, 节省时间。 但也存在适应性和针对性较差, 有时需经进一步的加工处理, 有些资料的精确度不够等不足之处。 创业者可根据自身所处的情况选择相对便利有效的方法。
二、 创业政策与法规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 创业、 投资离不开法律政策的引导、 保障和规范。 创业者如能了解一些常用法律及政策, 以法律规范其投资、 经营和管理行为, 将会大有裨益; 反之, 则可能会走很多弯路: 或者权益得不到保障, 或者纠纷不断, 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的法律及政策法规数量众多, 创业者不可能熟识所有的这些法律法规, 但熟悉或了解其中一些与创业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 与创业相关的法律与法规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涉及主体身份、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主体法和程序法, 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创业者参与经济生活的各种不同主体身份, 以及各自的权利、 义务。
二是涉及企业运营和对于企业运行进行规范、 管理的法律法规, 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等。 其中劳动法、 合同法、 担保法以及知识产权内容法律是尤其重要的。
三是涉及税收的法律法规。 对于创业者而言, 比较重要的有流转税 (增值税和消费税)和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相关的法律法规。
1. 与创业相关的主体法和程序法
与创业最为密切的是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法》 以及 《中小企业促进法》。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法》 为创业者成立什么样的公司提供了参考;《中小企业促进法》 体现了国家对创办企业的扶持。
(1)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法》 和创业公司类型。 根据以上三部法律,创业者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和个人独资等企业形式。
①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由一个人拥有和经营。 独资公司的优点是创建成本低, 很容易成立, 特别适合个体创办的小企业、 小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承担无限责任, 他们对企业背负的全部债务负责。
②合伙企业。 企业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拥有和经营, 共同分享利润、 承担责任。 合伙制的优点是建立较容易而且费用低, 企业可获得的财务资源扩大了, 另外合伙人可以互补技能, 有助于企业成功, 但合伙人具有连带的无限责任, 使企业存在很大风险。
③股份有限公司。 由股东共同拥有, 是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企业。 股份制的优点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分散了投资人的风险, 而且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利于公司持续经营; 缺点是创建程序复杂, 公司的账目必须公开。
④有限责任公司。 介于合伙制与股份制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 具有合伙企业和股份公司优点: 风险较小, 筹资容易, 设立程序简单。 但股份转让不自由, 在筹资规模和来源上要稍逊于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者在选择企业类型时应该根据自己拥有的资源, 慎重考虑, 合理地选择, 避免创业风险。 创业公司类型比较见表2-2。
表2-2 创业公司类型比较
(2) 《中小企业促进法》 对创业者的扶持。 《中小企业促进法》 是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 鼓励个人创业而制定的, 了解一些这方面的信息有利于创业者更好地运用相关的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三章的第二十二条到二十八条都是有关创业的条款:
①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扶持失业人员、 残疾人员创办中小企业, 应当采取措施, 拓宽渠道, 引导中小企业吸纳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
②国家对中小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③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为创业人员提供工商、 财税、 融资、 劳动用工、 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④提高登记手续效率, 方便创业者创立企业。
⑤鼓励个人或者法人依法以工业产权或者非专利技术等投资参与创办中小企业。
⑥鼓励创办中外合资经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可以看出国家对创业者的扶持包括税收优惠、 提供信息及咨询、 简化登记手续等多个方面, 创业者应运用这些政策, 节省时间和金钱。
2. 与创业企业运营相关的法律
创业者在运营企业时, 应该了解一些如何规范管理企业的法律, 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签订合同时自身权益的保护等。
(1) 保护雇员权益的 《劳动法》。 保护雇员权益法规中, 最基本的是 《劳动法》。 创业者应该对其中的劳动保护条例有所了解。 劳动保护, 是指国家为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 是保证职工肌体不受伤害, 保持和提高劳动者持久的劳动能力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
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有:
①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有权拒绝执行;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有权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假日休假。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③不得安排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 有毒有害、 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④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 低温、 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工, 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夜班劳动。 女工在生育期间应该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
创业者一旦雇用了雇员, 就会与雇员发生一系列的劳资关系。 这种关系有的是通过合同确认的, 有的没有合同约束, 因此, 难免出现劳资冲突, 而要很好地解决这种冲突则需要了解劳动法规, 更重要的是尊重雇员。
(2) 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自己的构想、 创意和发明。 知识产权对创业者具有极端的重要性。 构想、 创意和发明必须加以保护, 才能进一步在市场上得到开发和维持竞争优势。创业者可以通过相关的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这些法规包括 《专利法》 《商标法》 和 《著作权法》 等。 尽管这些法规并不能完全阻止竞争者模仿其知识产权, 但在某些方面有助于保护知识产权。 成功的创业者应当了解这些方法 (专利、 商标和著作权) 的优点和缺点, 这样才可以找到保护新企业中知识产权的最佳方式。
①专利。 专利是一项合同, 发明人据此可以得到对某项发明的排他性权利, 但作为交换, 必须将发明披露给政府。 专利是能够防范除所有者之外的其他任何人制造、 销售和使用说的发明。 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性,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专利 “三性”。
a.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b. 创造性。 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 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c. 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在工业上或者产业上获得应用。 按照专利法的规定, 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这些效果包括社会效果、 技术效果和经济效果。
专利对于创业者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工具, 但也有一些重要的缺点。 创业者必须注意的是, 专利虽然十分有益, 但也可能十分有害, 原因在于: 申请专利会披露其全盘构思, 或是其独特配方; 创业者不能对同一发明既拥有专利, 又保守商业秘密; 专利赋予所有者排他性的所有权, 但当政府对其加以公布时, 专利也就成为公众了解的公开信息等。 专利的优缺点见表2-3。 因此, 创业者要精心考虑应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 要精心考虑专利保护的力度有多大。 在决定是否申请专利的问题上, 要特别慎重。
表2-3 专利的优缺点
②商标。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就是使某一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互区别的标记。 商标通常是由文字、 字母、 数字、 图形, 以及产品的形状、 外观或包装, 带有标志的彩色组合, 颜色组合等构成的。 如麦当劳的金色拱门就是一个很好的商标范例。
在我国, 创业者的商标可以采用自愿的方式决定是否注册 (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的商标必须注册), 但只有注册过的商标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商标注册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为取得商标权,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将其所有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经商标局审核, 核准注册的一系列程序的总称。 目前, 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唯一途径和依据。 只有经过商标注册, 商标所有人才能获得商标权, 受到法律保护。
优秀的创业者必须能够将区别于其他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文字、 符号、 图形、 颜色等注册成商标, 并利用商标来保护代表企业的这些元素, 同时要强化新企业的品牌。
③著作权。 著作权是一种向原创作品包括手稿、 软件、 文章、 诗歌、 音乐、 戏曲、 艺术、 蓝图和其他智力作品的作者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 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 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在我国,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 采用创作保护主义的原则。 只要作者独立完成了作品的创作, 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 也就是说, 著作权的取得, 完全基于作者独立创作作品的行为或事实, 而不需要其他任何法律事实的存在。 只要独立创作出了作品, 就可以享有著作权, 而且著作权是不可剥夺的。 著作权也可以登记, 登记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还有一点创业者应该了解,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但如果作者主要利用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 作者只享有署名权, 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 也就是说, 创业者创办的企业也可能拥有雇员的著作权。
(3) 善用合同法保护自身权益。 合同法是一种旨在确保签订合同各方遵守法律规定的法律, 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我国的合同法涉及以下分则: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等。
签订合同, 对于创业者来说是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可以说有的时候一份合同签约的好坏与否, 往往关系到创业企业的兴亡。 因此, 为了保证合同签订的成功率与效益性, 创业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弄清楚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和程序; 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 审核对方在合同中签订的业务范围是否属于其经营范围, 有无交易资格; 对对方的资信进行审核、 考查等。
总之, 签订合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创业者只有对对方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 才能有的放矢, 顺利达成自己的目标, 避免遭受不应当的损失。
3. 税法
税率直接影响到创业企业的出现。 研究发现, 创业者更愿意到税率低的地区创办企业。如果税率很高, 那么创业者就只能保留所赚利润的一小部分, 因而获得的潜在收益就很少,以致不足以抵消创建新企业所带来的风险。
在我国, 对创业者而言, 比较重要的税法有流转税 (增值税) 和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另外还有一些创业企业当地的税种。 创业者在选择创业所在地和企业形式时都应该考虑这些税收政策, 充分利用合理的税收策略, 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般来讲, 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 创业者选择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形式时的税负是一样的, 而选择私营企业时税负最重。 但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私营企业等三种形式的企业, 是法人单位, 在发票的申购、 纳税人的认定等方面占有优势, 比较容易开展业务, 经营的范围比较广, 并且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在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三种企业形式中, 私营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出现, 只承担有限责任, 风险相对较小;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于要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 特别是个人独资企业还存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相关法规不易操作的现象,加剧了企业风险。 而合伙企业由于由多方共同兴办企业, 在资金的筹集等方面存在优势, 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少。 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 较低的税负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的发展。 因此, 创业者在选择企业类型时, 应充分考虑税种与税率的因素, 选择最优方案。
三、 信息处理不当的陷阱
创业者在创业之初, 要收集大量的相关信息, 包括市场信息、 法律法规、 政府政策等,处理好这些信息, 有助于降低创业之初的风险。 但是信息的处理经常受到错误和偏见的影响, 这些错误和偏见将阻碍创业者理性地进行决策。 因此, 信息一旦被收集到, 创业者应该尽力使这些错误最小化。
1. 创业者处理信息时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在处理信息时, 创业者的能力是有限的, 容易受到一些认知偏见和错误的影响。 认识这些偏见和错误, 有利于创业者更好地处理信息。 这些认知偏见或错误包括:
(1) 直觉推断。 直觉推断能以简单、 快速的方式对信息作出判断, 推断正确与否与创业者自身的学识、 阅览和智慧是密不可分的。 直觉推断看上去能够提高效率, 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错误。 这主要因为生动的或非同寻常的信息比那些平淡信息更容易被记起。 这样, 它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创业者的思考与决策。
(2) 乐观偏见。 创业者在支持期望的合理基础不存在的情况下, 仍然预期事情会出现好结果的一种倾向。 正是基于这种乐观情绪, 才使更多的人相信自己能取得成功进而选择创业, 但是情况也许并不是那么乐观。
(3) 证实偏见。 它是一种更愿意注意、 处理和记忆能证实当前信念的信息, 而忽略那些不能证实当前信念信息的倾向。 这使人们常常生活在自我构建的 “回音室” 里, 只有那些能强化自己原有信念的信息才能被接受, 而这很容易误导创业者, 引发危机。
(4) 控制错觉。 这是指一种超越实际情况, 认定自己能更大限度地掌控命运的倾向。也就是, 与理性思考所表明的控制能力相比, 认为对自身环境拥有更强控制的倾向。 创业者很可能认为创业企业的命运很大程度上能被其控制, 从而低估了经济环境、 竞争对手和其他很多不可控因素的潜在影响。
还有很多认知中潜在的错误会导致创业者不能理性地思考问题, 这对于新创企业是十分危险的, 创业者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尽量减少这类错误的发生。 创业者除了平时多进行知识积累、 拓宽信息渠道和多向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请教外, 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使发生偏见和错误的风险尽量减小: 一是在决策中预先约定, 如果损失达到一定限度或负面效果持续一定时期, 就不再进行资源投入并且改变原先的决策; 二是将是否继续进行原有决策的任务, 交给该决策最初制定者以外的人来负责。 因为他们没有参与最初决策, 所以受制约较少; 三是创造一种企业文化, 在这种文化环境中, 若人们推翻现在被发现不正确的早期决策不会觉得丢面子。
2. 群体创业时处理信息遇到的陷阱
大多数新创企业由两个或更多创业者共同设立, 他们在处理信息时, 也面临着诸多的问题, 其中有四个因素更值得注意: 接受 “早期偏好” 倾向、 群体极化、 群体思维和忽视非共享信息倾向。
(1) 早期偏好。 这是指群体有一种倾向, 即开始时对某个解释或决策存在偏好, 那么就会逐渐趋于接受它。 实际上, 在决策过程中, 其他的解释或观点被提出, 接着又被推翻。这些解释或观点是可供选择的, 但它们实际上没有被认真考虑过; 更确切地说, 它们之所以被提出, 主要是为了使决策群体相信他们最初的偏好确实是正确的。
(2) 群体极化。 这是指群体成员中原已存在的倾向性, 通过群体的作用而得到加强,使一种观点或态度从原来的群体平均水平加强到具有支配性水平的现象。 如苹果公司在决定是否将其软件授权给其他制造商使用时, 就受到群体极化倾向的影响而采纳了不授权, 结果苹果公司让出了大部分的个人电脑市场。
(3) 群体思维。 当群体成员的内聚力非常强时, 群体成员对信息进行决策时, 表现出支持群体决议, 而摒弃任何与群体决议相背离信息的倾向。 一旦这种集体行为继续发展, 群体将变得不愿意改变他们的决策, 即使外部事物发展已明显表明他们的决策是错误的。
(4) 信息不共享。 由于群体有早期偏好, 形成群体思维, 造成群体极化, 就会使群体的成员不能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从而使更多的信息不能共享。 如果创业企业的创业团队只是讨论所有人都已知的信息, 就会漏掉对创业企业可能构成威胁的其他信息, 从而给创业企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3. 群体决策的改善措施
群体决策遇到的陷阱, 可能给新创企业致命的打击, 但是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使这些影响降低到最小。
(1) 头脑风暴法。 这是一种用开会的方式使创业者互相启发, 从而激发出一系列新的见解和方案, 然后将其集合起来获得信息并处理信息的方法。 它鼓励自由思考、 畅所欲言,鼓励提出任何种类的方案设计思想, 同时禁止对各种方案的任何批评。 可见, 这种方法能够尽量减少群体极化倾向。
(2) 名义群体法。 在开始讨论前, 大家独立思考, 要求群体成员列出他们知道的所有相关信息, 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不互相讨论, 之后把各种信息和观点汇集在一起, 大家共同讨论, 并作出评价。 这种方法克服了信息不共享的缺陷, 限制了用于讨论多数成员共有信息的时间, 因此减少了循环论证的可能和群体极化效应的发展。
(3) 专家建议法。 这是任命由有技术或商业经验的个人组成建议委员会。 这些人不仅具有创业团队成员现在不具备的专业技能, 而且他们能从外部观察企业。 这意味着, 他们很少受群体极化、 群体思维和其他影响群体决策因素的影响。 正因为如此, 他们对创业企业有极大的帮助。
1989年, 默巴克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一名普通学生。 为减轻父母的压力, 默巴克利用闲暇时间承包打扫学生公寓的工作。
第一次打扫学生公寓时, 默巴克在墙角、 沙发缝、 学生床铺下扫出了许多沾满灰尘的硬币, 这些硬币有1美分、2美分和5美分的。 默巴克将这些硬币还给同学们时, 谁都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热情。
此后, 默巴克给美国财政部和美国联邦储备局写信, 反映小额硬币被人白白扔掉的事情。 财政部很快给默巴克回信说: “每年有310亿美元的硬币在全国市场上流通,但其中的105亿美元正如你所反映的那样, 被人随手扔在墙角和沙发缝中睡大觉。”
默巴克震惊了, 他想: 如果能使这些硬币流通起来, 利润将多么可观啊!
1991年, 刚毕业的默巴克成立了自己的 “硬币之星” 公司, 推出了自动换币机。顾客只要将手中的硬币倒进机器, 机器会自动点数, 然后打出收条, 写出硬币的面值总数。 顾客可以凭收条到超市服务台领取现金。 自动换币机收取8.9%的手续费, 所得利润, 公司与超市按比例分成。
5年间, “硬币之星” 公司在美国8900家主要超市连锁店设立了10800台自动换币机, 并成为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 一文不名的穷小子默巴克一夜暴富, 成为令人瞩目的亿万富翁。
背景: 在美国, 顾客购买零售商品时须同时缴纳零售税, 税率一般在5%~8%。举个例子来说, 顾客如果购买一件价值100美元的商品, 实际付款是105美元到108美元。 所以美国的顾客在购买商品时, 付款不大可能是整数, 都有几美分或几十美分的零头。 比如买99美分的商品, 加上税约为1.04美元。 在中国, 人们通常可以付5美元加4美分, 或10美元加4美分, 营业员只要找回4美元或9美元即可。 可是美国人大多学不会这种变通, 这就导致营业员往往找给顾客一大把硬币, 因此美国人口袋里的硬币因此比别的国家多得多。
案例分析问题讨论
1. 默巴克是怎样收集信息的?
2. 默巴克在中国能取得成功吗? 为什么?
3. 通过案例讨论如何发现创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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