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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关系

时间:2023-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对个人道德的认识人的思想是广阔无边的,道德伦理无处不在。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社会风尚的改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职业道德建设的加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为职业道德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职业道德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职业活动的性质和意义发生了根本变化。敬业奉献是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

一、对个人道德的认识

人的思想是广阔无边的,道德伦理无处不在。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道德修养。道德修养是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是公民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原则。诚信作为公民道德规范,其基本内涵是诚实、不欺骗、遵守诺言。它是人的一种最重要的品德之一,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一个没有良好诚信品德的人,不可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一个在平时不讲诚信的人,在关键时刻不可能为崇高的理想信念作出牺牲。大学生作为一个快踏入社会的群体,理应养成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才能忠诚于国家和民族事业。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对大学生中出现的诚信危机深深地担忧,正观这种现象,形成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社会共识,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个人道德就是指个人品德。伦理学认为,个人品德即道德个人品质,是反映一定社会关系的特定社会道德原则、规范表现在社会个体的思想行为整体中的稳定特征和一贯倾向。作为普遍意义上的个人品德,我们一般将其定义为一定的社会道德在个体思想和行为中的表现,包括个体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行为等,它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道德文化的个体化特性。一方面,个人品德与现实社会实践息息相关。马克思、恩格斯说:“像国家、宗教、道德等等这些一般的名字,决不会使我们感到迷惑,因为这些名字只是许多个人的现实关系的抽象。”恩格斯还指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另一方面,个人品德是社会道德内化到个体的人的结果。黑格尔曾对品德的这种特性作了深刻的论述,他说:“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这不能说它是有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要素时,他才可以说是有德的。”可见,在由科学严密的规则所组成的现代社会里,如果外在的规则无法融合于自我的内在道德意识,并在道德实践中凝化为稳定的德性,那么这种社会规定只能永远作为道德主体的异在者。

个人道德观是指用来指导个人行为的原则或规则。个人道德观正确与否及其水平的高低,必然会影响企业营销策略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及营销策略道德水准的高低。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无形的巨大力量。道德增值,人人自爱,社会和睦;道德贬值,良知泯灭,必生祸乱。要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四有”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而“有理想、有道德”又规定了它的性质和方向。离开崇高思想道德,“无德不能怀远”(不能坚持远大理想),无德不能真正具有高度的文化修养,无德不可能有高度的纪律。

二、对职业道德的认识

(一) 职业道德的定义

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即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属于自律范围,它通过公约、守则等对职业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规范。职业道德既是本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又是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职业活动领域内的特殊表现形式,它的核心内容在于为人民服务。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社会风尚的改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职业道德建设的加强。

职业道德有时代性和历史继承性。在历史上不同时期产生的一些调控职业活动的、带有道德蕴含的行规,可以被看做是最早的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机器大工业带来了社会分工的大发展,促成了职业的大分化,职业从宗法关系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具有了专门化的特征。职业的发展推动了职业道德的进步,职业道德的种类迅速增加并且在内容上逐步定型,职业道德的调控作用也得到了强化,成为职业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甚至上升到了制度和法律约束的层面。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为职业道德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职业道德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职业活动的性质和意义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条件下,职业体现人际平等、人格平等和人的价值,虽然存在职业分工,但职业利益与社会利益根本上具有一致性。从业者和服务对象不存在根本利益矛盾。职业和岗位不同,无高低贵贱的差别,只有分工的差别。

(二)职业道德的内容

概括而言,职业道德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依法行事,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1.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尊职敬业,是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一种崇高精神,是做到求真务实、优质服务、勤奋奉献的前提和基础。从业人员,首先要安心工作、热爱工作、献身所从事的行业,把自己远大的理想和追求落到工作实处,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非凡的贡献。从业人员有了尊职敬业的精神,就能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进取,忘我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对工作认真负责和核实,把工作中所得出的成果,作为自己的天职和莫大的荣幸;同时认真进行分析工作的不足和积累经验。敬业奉献是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态度、技能、纪律和作风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职业作为认识和管理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可谓默默无闻、枯燥烦琐。没有名利可图,无私奉献的道德品质,没有“不唯上、不唯书、只为实”的求实精神,是很难出色地完成任务的。为此,我们要求广大从业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热爱工作,献身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荣誉感。要克服任务繁重、条件艰苦、生活清苦等困难,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于寂寞,乐于奉献。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刻苦钻研。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继承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与弘扬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淡泊名利、无私奉献。

2.实事求是,一票否决

实事求是,不仅是思想路线和认识路线的问题,也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且是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求,就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有两层含义,一是是真不是假,二是社会经济现象数量关系的必然联系即规律性。为此,我们必须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和制止工作上弄虚作假。这就需要有心底无私的职业良心和无私无畏的职业作风与职业态度。如果夹杂着私心杂念,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或迎合某些人的私欲需要,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就在所难免,也就会背离实事求是原则这一最根本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尤其对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者非常重要。根据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作为一个工作者,必须有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实事求是作为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从业人员要特别注意调查研究,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分析,按照事物本来面貌如实反映,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随波逐流,不看眼行事。

3.依法行事,严守秘密

坚持依法行事和以德行事“两手抓”。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乱纪的现象,依靠法律的强制力量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要通过劝导和教育,启迪人们的良知,提高人们的道德自觉性,把职业道德渗透到工作的各个环节,融于工作的全过程,增强人们以德育人的意识,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现象。严守秘密是统计职业道德必需的重要准则,保守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秘密。

4.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优质服务是职业道德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优质服务是职业生命力的延伸。

(三)职业道德的特点

1.职业道德具有适用范围的有限性

每种职业都担负着一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由于各种职业的职业责任和义务不同,从而形成各自特定的职业道德的具体规范。

2.职业道德具有发展的历史继承性

由于职业具有不断发展和世代延续的特征,不仅其技术世代延续,其管理员工的方法、与服务对象打交道的方法,也有一定历史继承性。如“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从古至今始终是教师的职业道德。

3.职业道德表达形式多种多样

由于各种职业道德的要求都较为具体、细致,因此其表达形式多种多样。

4.职业道德兼有强烈的纪律性

纪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但它是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一种特殊的规范。它既要求人们能自觉遵守,又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就前者而言,它具有道德色彩;就后者而言,又带有一定的法律的色彩。就是说,一方面遵守纪律是一种美德,另一方面,遵守纪律又带有强制性,具有法令的要求。例如,工人必须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军人要有严明的纪律等等。因此,职业道德有时又以制度、章程、条例的形式表达,让从业人员认识到职业道德又具有纪律的规范性。

(四)职业道德的作用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具有社会道德的一般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自身的特殊作用,具体表现在:

1.调节职业交往中从业人员内部以及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间的关系

职业道德的基本职能是调节职能。它一方面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内部的关系,即运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职业内部人员的行为,促进职业内部人员的团结与合作。如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团结、互助、爱岗、敬业,齐心协力地为发展本行业、本职业服务。另一方面,职业道德又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如职业道德规定了制造产品的工人要怎样对用户负责,营销人员怎样对顾客负责,医生怎样对病人负责,教师怎样对学生负责等等。

2.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

一个行业、一个企业的信誉,也就是它们的形象、信用和声誉,是指企业及其产品与服务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程度,提高企业的信誉主要靠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高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保证。若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很难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3.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行业、企业的发展有赖于高的经济效益,而高的经济效益源于高的员工素质。员工素质主要包含知识、能力、责任心三个方面,其中责任心是最重要的。而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从业人员其责任心是极强的,因此,职业道德能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4.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主要内容。职业道德一方面涉及每个从业者如何对待职业,如何对待工作,同时也是一个从业人员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表现;是一个人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发展的成熟阶段,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职业道德也是一个职业集体,甚至一个行业全体人员的行为表现,如果每个行业、每个职业集体都具备优良的道德,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肯定会发挥重要作用。

(五)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

任何社会的职业道德总要受到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一般社会道德的影响和制约,它们之间在一定意义上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资本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尤其是资产阶级直接操纵和参与的那些职业道德,受资产阶级利己主义道德原则的影响和制约最直接、最严重,它们是资产阶级一般道德原则的体现和具体补充。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则受共产主义道德原则的指导,同时又是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在各行各业的具体体现和补充。职业道德较之一般社会道德,具有以下特点:1.职业道德是在历史上形成的、特定的职业环境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常常形成世代相袭的职业传统和比较稳定的职业心理和习惯,因此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2.职业道德反映着特定的职业关系,具有特定职业的业务特征,因而它的作用范围仅仅局限于特定的职业活动中,只对从事特定职业的人们具有约束力;3.职业道德通常以规章制度、工作守则、服务公约、劳动规程、行为须知等形式表现出来。在阶级社会中,一般社会道德总是一定阶级的道德。作为意识形态的特殊形式的职业道德,总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的反映,并体现一定阶级的要求和愿望,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这是因为阶级社会中的职业最终都与一定阶级的实践活动相联系,并受本阶级的道德原则所制约。不同阶级的人们必然会把本阶级的观点和情感带进自己的职业生活中,形成不同的职业观和职业道德。剥削阶级总是把一些职业看做是“高贵”的,把另一些职业看作做是“卑贱”的。那些所谓高贵职业的职业道德,往往更直接体现剥削阶级的利益和剥削阶级道德原则的精神,而劳动人民从事的那些所谓卑贱职业的职业道德,往往具有反抗剥削阶级的要求,同剥削阶级的道德原则相对立。但由于不同职业与统治阶级联系的远近、疏密程度不同,因而不同的职业道德受统治阶级道德影响的程度也不一样。不过,即使是医疗、体育、科学研究等这些并非直接隶属于统治阶级的职业的职业道德,也因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不能摆脱该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统治阶级道德原则的制约和影响,所以也具有一定的阶级性。

三、个人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关系

在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实践过程中,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都离不开个人品德建设。“公民个体道德水平决定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无论是社会交往、公共生活,还是职业生活、家庭生活,都离不开个体参与,只有个人品德提升,才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可言。因此,个人品德在整个“四德”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基础。首先,个人品德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原动力”。“群体活动是个体活动的综合,个体活动是伦理有序化的原动力。”不可否认,个人品德的形成是反映社会关系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环境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恩格斯曾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但我们必须认识和高度重视的是:个人品德又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起点。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个体品德的状况决定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实践状况。“加强个人品德建设,有利于奠定全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石,良好的个人品德形成又从根本上夯实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基础。”德国大哲学家康德指出“法律管行为的结果”,而“道德管行为的动机”。因而,法律属于他律,带强制性;道德属于自律,带自觉性。道德既然属于自律、自觉,那就是以每个人的自我约束为基础的。试想若离开个人品德建设这个前提和基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又从何而来呢?今天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道德的行为,往往都是社会个体的个人品德出了问题,从而影响了其所在生活领域的道德问题。因此,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就必须首先提高社会成员的个人品德。也只有抓好了每个公民的个人品德建设,才能使社会公德得以张扬、职业道德得以遵守、家庭美德得以提倡。

其次,个体道德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马克思在论述个人同社会不可分割的联系时指出,个体能够通过道德活动“改变自身也就改变自己的社会”。实践证明,公民的个人品德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重要影响和能动作用。一方面,每一社会群体都是由不同的个人组成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是由处于社会交往、公共生活、职业活动和家庭生活的各个个体的品德有机结合而成的。个人品德特别是占群体多数的人的个人品德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形成具有直接影响作用。《纲要》指出:“通过每个成员良好的言行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形成好的家风。”很难想象在一个个人品德不高尚的家庭里会形成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亦然。另一方面,个体道德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导向作用。德国伦理学家费里德里希·包尔生曾说:“某一个人的良心可能超越他的时代,感到对将来要采用的行为类型负有义务。每一个因自己的良心而受到困扰的伟大的道德改革家,都是走在他的时代的前面的。”个人品德总是有某些部分、某些方面甚至是其本质方面反映着其所属群体的道德状况。因而,那些表现在个体身上的反映社会前进方向的个人品德常常引领高尚社会道德的形成。相反,某个社会生活领域出现的不道德现象也会对社会道德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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