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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或垄断分销商的产品结构

时间:2023-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分销商一年经营下来,能够为它带来主要经营利润的产品其实并不多,充其量也就三五款。如果我们经销的品牌(产品)够强势,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要求他们实行垄断专营,即不得销售同品类竞争产品,最大化经销我方产品,挤占市场。啤酒、白酒的中低价位产品以及饮料类产品更容易实现这一点。

分销商一年经营下来,能够为它带来主要经营利润的产品其实并不多,充其量也就三五款。也许有人会说,分销商开了那么大一个店,每天的零售生意那么好,难道不产生利润?真正做生意的人都知道,分销商的那点零售生意能够保证他的门面租金就已经很高兴了,他的主要利润来源还是核心产品的分销。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成为他们这几款核心利润来源产品的经销商,掌控了主导利润就掌控了他们。

如果我们经销的品牌(产品)够强势,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要求他们实行垄断专营,即不得销售同品类竞争产品,最大化经销我方产品,挤占市场。例如,当经销商经销的啤酒成为某分销商的主要利润来源后,就可以要求他停止经销其他一切啤酒品牌,专营我们提供的啤酒产品;同时,分销商还可以要求他的核心网点也只销售自己专营的啤酒。做到这一点,市场的竞争力不但大大提升,在市场份额的提升上更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当然,我们之所以能够让分销商做到这一点,有两方面的工作必须确保:一是确保分销商的经营利润,让他觉得增加一个竞品还不如经营这一个品牌赚钱;二是确保消费者的消费抵触心理已经解除,消费者没有达到非竞品不买的地步,即我们的产品在市场形成对竞品的替代,并没有引起消费者的反感。啤酒、白酒的中低价位产品以及饮料类产品更容易实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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