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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投资工具

时间:2023-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 投资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在很多国家可以作为资本投资入股,成立新公司。关键是企业拥有核心的专利组合,风险资本家们看好“市场准入障碍”,而专利具有法定的垄断权。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

(一) 投资

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在很多国家可以作为资本投资入股,成立新公司。将知识产权投资入股成立新公司的主要是个体发明人、教研机构,也有大型企业。

个体发明人和教研机构将知识产权投资入股比较容易理解,因为他们缺乏将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和服务的补充性资产,没有资金、没有制造和销售能力。大企业将知识产权投资则需要解释一二。首先是为什么大企业不将知识产权自己转化为产品和服务,而要成立新公司。其次是这些投资入股的知识产权从哪里来?

第一个问题还较为容易解释,凤姐讲“大有大的难处”,大企业管理成本高,对新的市场领域不敏感,成立新公司可以最大化其知识产权资产,同时控制经营风险。

对第二个问题,投资入股的知识产权哪里来? 据专家分析估计,美国上市公司沉积在非核心资产上的价值超过9000亿美元,这些资产主要由知识产权组成,这些知识产权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经过可行性验证,进入产品化阶段。很多公司没有继续挖掘市场的资源,需要通过“外部化”来实现其价值。

具体来说,这些知识产权包括: 第一,非主动发明,也就是主流发明创造的副产品,这些发明经过专利固化,消耗了企业的资源,需要投资回报。第二,综合收购和合并后取得的知识产权。并购是很多大公司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但在并购核心资产的同时,大企业也必须接受被并购公司的其他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大企业对这部分资产不感兴趣,但也不愿这些知识产权沉积,所以会考虑作为投资剥离出去。第三,失去支持的“宠物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公司的经营战略一直在变动中,原来备受关注的研发项目会因为各种原因放弃,原来研发产生的知识产权就会成为存量资产,需要盘活。第四,有的发明有多种用途,其中有的用途在企业市场重点之外,但非常有市场价值。这时候,企业会考虑将相关知识产权剥离生利。

(二) 融资

1. 利用手中专利取得风险投资

我们中国人已经听惯了硅谷风险投资的传说,风险投资可以使一个公司从不受人重视的灰姑娘变成美丽富有的公主,这也是所有中国新创办企业的梦想。但是如何获得风险投资呢? 风险投资公司为什么会给企业的“天才之火”浇油呢? 关键是企业拥有核心的专利组合,风险资本家们看好“市场准入障碍”,而专利具有法定的垄断权。几乎所有与风险投资者打过照面的人都了解风险投资家的这一偏好。

1997年,从事军用飞机和导弹研发制造的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合并后积累了一批立体飞行模拟器专利,这些专利一直没有使用。在投资银行的帮助下,他们成立了一家新公司Real3D,这家公司除专利技术外一无所有,它的目标市场是与其母公司毫无关系的计算机制图和电脑游戏。但是,由于这些动人的专利组合,这个新公司很快就获得了英特尔和SG公司1亿美元的注资。

在国内,专利作价入股已经非常普遍。例如,湖南湘潭大学曾把自己拥有的两项专利作价入股湖南比德化工有限公司、湖南利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相关股份给该校带来股份分红逾50万元。

2. 专利证券化

任何可预测的收入都可以证券化,知识产权这样的无形资产的收益当然也可以证券化。证券化虽然也是借钱行为,但可拿到较多的资金,同时发行的期限较长,使得还本付息的压力减轻。知识产权之拥有者保有对该知识产权的控制权,且其融资利率与银行融资利率也有相当之竞争力,这是知识产权许可费收入证券化发展迅速的主要原因。

1997年,美国的Prudential证券公司就以摇滚明星大卫·波里的唱片赢利为基础,在股市上成功发行了价值5500万美元的证券。此后,金融界的大腕也纷纷加入到将娱乐业的著作权证券化的行列中。美国的Pullman公司通过将歌手可预期的许可费证券化,2000年的交易金额已经超过10亿美元。

在日本,音乐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已成功推出很多项“音乐原盘育成基金”(音乐原盘即表演录音作品母带),由该公司负责募集专辑制作费用、管理与监督专辑之制作、广告销售与最后的收益分配。

在欧洲,早在1999年3月,意大利最大的电影制片商Cecchi Gor就将其拥有数部电影版权的未来收入证券化,发行金额为5000亿里拉 (相当于2.8亿美元) 的债券,此债券的现金流量来自电影、光盘及电视版权的收入。因其中包含数部007系列电影,因此,此债券被称为“Bond Bonds”(邦德基金)。这一交易开启了电影证券化的先驱。

专利盈利比著作权的盈利预测更难,专利的证券化还不大可能大规模发行。1999年1月,设在旧金山的投资银行——环球资产资金公司最早宣布进行专利资产证券化。该公司将一种抗癌药物的专利的预期赢利证券化,并将其出售给投资者。

知识产权证券化也存在一些争议,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现金流量是否稳定。一般而言,任何权利只要具有稳定、可预测之现金流量,即可作为融资的合格资产,知识产权产生价值需要较长流程,需要各方面的补充性资产,所以知识产权收入的稳定性是证券市场首先顾虑的。第二,风险隔离机制的确定性。资产证券化之精髓在于风险隔离机制,如果风险隔离机制欠缺,则资产无法与持有机构本身的信用风险脱离,这一点与传统资产证券化无异。但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盈利有极强的“背景性”,专利在不同企业手中发挥的效能是不同的,产生的利润也大异其趣,风险隔离机制很难确定。

基于以上原因,知识产权为基础的证券发行数量很小,但随着知识产权能产生越来越多的和越来越稳定的现金流量,其证券化的机会与潜力也就会越来越大。中国的专利市场和证券市场都处在起步阶段,所以专利证券化只能是设在国外的公司运作和考虑,但也不能排除中国企业在这一方面的创新能力。

3. 质押贷款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已有越来越多以知识为导向的企业诞生。由于这一类型的产业并没有如一般产业具有厂房、生产设备等可以此向银行融资或是以交易的方式取得融资。然而,知识型产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例如品牌,绝对有其价值,若因此无法顺利取得融资,这一类型产业的发展将严重受阻。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国家采取各种办法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以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专利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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