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认识发展的基本规律
《实践论》所阐明的一个重大的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就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规律。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这种基于实践的由浅入深的辩证唯物论的关于认识发展过程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以前,是没有一个人这样解决过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第一次正确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唯物地而且辩证地指出了认识的深化的运动,指出了社会的人在他们的生产和阶级斗争的复杂的、经常反复的实践中,由感性认识到论理认识的推移的运动。”认识是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发生发展的,开始是反映事物的片面、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感性认识,然后达到了反映事物的全体、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理性认识,再然后从理性认识飞跃到实践过程。这种以实践为基础的由浅入深的认识发展过程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以前,没有任何一个哲学家正确地解决过。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毛泽东的《实践论》全面而又科学地解决了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一、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首先表现为由实践到认识的辩证运动。所谓由实践到认识的辩证运动,也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感性认识,并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毛泽东说:“一切比较完全的知识都是由两个阶段构成的:第一阶段是感性知识,第二阶段是理性知识,理性知识是感性知识的高级发展阶段。”由实践到认识即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的辩证过程中的第一次能动的飞跃。这种认识的辩证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虽然实现了由实践到认识的运动,但它还不是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要完成对事物的认识,还需要将理性认识的成果运用于实践,实现由认识到实践的再运动。由认识到实践即使理性认识又回到实践中去,是认识辩证过程中的第二次飞跃。这样一来,由实践到认识和由认识到实践,就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认识过程。但是,在现实中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并不算完成了。人们要获得关于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需要经历由实践到认识和由认识到实践的反复循环。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由于人的认识受到客观事物发展程度及其表现程度、生产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条件、人的实践范围、立场、观点、方法和知识水平等的限制,所以,人们要获得关于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需要经历由实践到认识和由认识到实践的反复循环。再认识是对已经进行的认识的认识对象及其认识成果的重新认识,是由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作为由实践到认识和由认识到实践这两次飞跃的辩证综合,是对认识辩证运动全过程的科学概括。认识辩证运动过程的原理,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它是唯一科学的认识路线,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唯一科学的工作路线。
什么是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外界客观事物,在头脑中产生对于事物现象、表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反映形式。从感觉、知觉到表象,是由个别的特性到完整的形象,由当时感知到印象的直接保留和事后回忆的认识过程,这里已经包含着认识由部分到整体,由直接到间接的趋势。感性认识是用具体的、生动的形象直接反映外部世界,以事物的现象即外部联系为内容,还没有深入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所以,感性认识虽然是生动的、形象的,但是还不深刻,这是由其局限性所导致的。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对感性认识给出了贴切的解释,他指出:“原来人在实践过程中,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看到各个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随后,毛泽东举出了一个具体的例子,他说:“例如有些外面的人们到延安来考察,头一二天,他们看到了延安的地形、街道、屋宇,接触了许多的人,参加了宴会、晚会和群众大会,听到了各种说话,看到了各种文件,这些就是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以及这些事物的外部联系。这叫作认识的感性阶段,就是感觉和印象的阶段。也就是延安这些个别的事物作用于考察团先生们的感官,引起了他们的感觉,在他们的脑子中生起了许多的印象,以及这些印象间的大概的外部的联系,这是认识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们还不能造成深刻的概念,作出合乎论理(即合乎逻辑)的结论。”由此看来,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因而它必须要上升到理性认识。
在哲学的历史上,人们对感性认识的性质、作用早就有所认识和探讨。古希腊赫拉克利特非常强调感觉在认识中的作用,同时也看到感性认识只能认识事物的表面现象的局限性。德谟克利特曾经明确提出认识有两种形式:真理性的认识和暗昧性的认识(即感性认识)。近代社会,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培根主张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并认为真正的哲学工作应该像蜜蜂那样既要采集材料又要加工消化材料。著名哲学家黑格尔在他的《小逻辑》一书中,阐述绝对观念发展时,指出:“感性的东西是个别的,是变灭的,而对于其中的永久性东西,我们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黑格尔从唯心主义基础上指出感性认识的重要性和向理性认识发展的必要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必须从认识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来辩证地对待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具有直接性、生动性和具体性的特点。它是对外界事物现象的直接反映,是意识与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所以感性认识又称为感性直观或生动直观。感性认识的这些特点与人的感觉器官具有专门化的特殊功能是紧密相关的。人的每个感官只能反映事物对象某一个别特性。但在大脑的支配下协调下,关于事物对象的各个不同质的感觉能够互相联系,互相统一,组合成该事物对象整体的具体映象即知觉映像。同时在一定的条件刺激下,以往的知觉映象还能在人的大脑中再现,形成表象。表象和当前直接获得的知觉映象能够相互结合并改造组成新的表象。所以人的感性材料才能得以不断地丰富和积累,为发展到理性思维准备了条件。要想取得丰富的感性认识,就必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充分运用人体的各种感觉器官以及各种人工的感觉器官,如各种生产工具、科学仪器和设备等,收集事物的各个方面的材料。感性认识是反映事物本质和内部联系的理性认识的一个基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也有待于发展成为理性认识。
二、从认识到实践
认识发展规律的第一步是从实践到认识,也就是从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与第一步不同,认识发展规律的第二步是从认识到实践,也就是从理性认识飞跃到实践。那么,什么是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有哪些不同于感性认识的特点?理性的高级形式又是什么?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是怎样的?
理性认识的形式、特点和它的高级形式。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而要有效地改造世界,单凭感性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实现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能动的飞跃。正如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所说:“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法。”理性认识是人们对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通常表现为形成概念和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思维过程。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与感性认识相对,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是理性认识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概念是理性认识的起点,也是人的理性思维的细胞,它是客观事物的一般属性、内在本质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概念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种感觉材料进行抽象和概括,把那些偶然的、易变的、个别的和非本质的东西舍弃,把那些必然的、稳定的、普遍的和本质的东西集中揭示出来而形成的。与感性认识相比较,概念表面上看来好像离客观事物更远了,其实是更深刻、更完整地反映了客观事物。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当然,概念本身有科学概念与非科学概念之分,前者是对事物本质的正确揭示,后者则往往是对事物本质的歪曲反映。科学概念的形成,意味着认识由感性阶段发展到了理性阶段。判断是对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或关系的反映,是对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明和断定。从逻辑形式上看,判断是从概念发展而来的,并表现为概念之间特定形式的联系和结合。虽然概念所反映的也是事物的本质,但它还没有作出任何断定,其对事物本质的反映还是不充分的。如果不发展为判断,概念的内容就不能得到明确的揭示,甚至一个概念是不是反映事物本质的科学概念也还不能确定。作为概念的展开,判断也是对对象的规定的揭示和陈述,并通常表现为以肯定和否定的形式对事物的存在、性状、关系等方面加以判定。判断从个别判断经由特殊判断而过渡到普遍判断,是人类科学认识发展的一般进程。推理是由一个或一些判断过渡到新的判断的思维活动,是从事物的联系或关系中由已知合乎逻辑地推出未知的反映形式。从逻辑形式上看,判断表现为由概念构成的判断之间的一定的联系或关系。推理的结果,表面上看来是概念在判断中的位移,但这种位移实际上是新的判断的形成,它通过揭示客观世界的新的联系,又使原有概念的规定更加充实和具体,甚至还可以浓缩成新的概念。作为一种理性思维活动,推理有自己的特殊形式,即“逻辑的式”。但是,这种“逻辑的式”不是人的头脑中固有的先验形式,而是客观事物的逻辑以亿万次实践为中介而内化到人的头脑中来的。正是借助于这种“逻辑的式”,推理能够使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由已知领域向未知领域拓展。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概念,做出判断,进行推理,表现为一系列的抽象概括、分析和综合,这个阶段就是抽象的思维阶段。理性认识具有抽象性、间接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所以,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总结道:“重复地说,论理的认识所以和感性的认识不同,是因为感性的认识是属于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论理的认识则推进了一大步,到达了事物的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东西,到达了暴露周围世界的内在的矛盾,因而能在周围世界的总体上,在周围世界一切方面的内部联系上去把握周围世界的发展。”要使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必须在实践中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的基础和前提。而要做到这一点,人们就必须深入实践,进行广泛而扎实的调查研究,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和占有关于客体的感性材料。另一方面,还必须运用理论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科学的抽象和概括,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的必要途径。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功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可以说,没有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功夫,就不会有真正的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经过这样一番的改造制作,使认识产生一个质的飞跃。
上述表明,作为认识发展规律的两个阶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之间有着质的区别,它们分别属于对于事物的现象和本质的反映。但是,在实际的认识活动中,这两种形式又总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二者性质不同,但他们又不是互相分离的,而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彼此互相依存、互相渗透、缺一不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这种统一,是由客观事物的本性和认识的规律决定的。任何事物,都是现象与本质两个方面的统一。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规定,任何本质都必须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既然认识的任务是透过现象认识本质,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事物的现象是暴露在事物外部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当它作用于我们的感官的时候,就能直接反映到我们的头脑中来;事物的本质却是隐藏在事物现象后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不是单凭我们的感觉就能发现得了的,只有通过抽象的思维才能发现。所以说,认识的过程就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渗透、互相依存的辩证关系。总的来说,这种辩证关系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离开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坚持理性认识对感性认识的依赖关系,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唯物论。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认识的真正的任务就在于经过感性认识达到理性认识,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性,然后运用对这种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也就是说,只有感性认识发展到了理性认识才能使认识更加深刻、更加正确、更加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才能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列宁曾说:“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自然。”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二者的区分是相对的,人们不应该也不可能将二者截然分离。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中有理性,理性中又有感性。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即使感性认识中所渗透的理性成分再多,感性在总体上仍然停留在反映事物现象的初级水平上,还没有把握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就是实践。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认识过程中两个阶段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表现为感性的,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论理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感性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毛泽东在《实践论》中随后指出:“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忽视实践在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中的作用,就必将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最终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难免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在哲学史上的经验论和唯理论都不懂得感性认识的重要性,唯理论否认感性认识的重要作用,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经验论则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否认理性认识的重要性。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怎样才能统一起来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论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地统一起来,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的。没有实践就没有对事物的现象的感觉,没有感觉就谈不上对事物的本质的理解。所以,感觉离不开实践,理解也离不开实践。我们对事物的理解,首先是形成概念,而任何概念的形成,都是在实践中多次反复接触事物的大量现象的结果。至于对各种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认识,更需要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阶级斗争中,积累了成功和失败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以后,才能逐步地解决。从认识的过程看,理解是在取得了感觉材料以后的抽象思维,但不能认为有了一些感觉材料以后,就可以关起门来冥思苦想,不再需要到实践中去了。事实上,事物的情况错综复杂,在我们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感觉和理解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相互作用的。当我们根据已有的感觉材料去理解的时候,经常会发现这些感觉材料还是不完全、不充分或不真实的,不足以说明事物的本质,这就需要继续到实践中去感觉,然后再进一步去理解,直到完全正确地认识事物的本质为止。总之,感觉和理解都离不开实践,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我们才能使感觉不断地上升到理解,最后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起来,达到对事物的本质的正确理解。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不论对于任何事物,只有通过变革现实的实践,才能接触它的现象而获得感性认识,也只有通过变革的实践,才能暴露它的本质而达到理性认识。这是任何人都走着的认识路程。无论什么人要认识什么事物,不同那个事物接触,不生活于它的环境之中,不参加变革它的实践,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前,各个哲学派别对于认识的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的区分和联系,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研究,但最终都不能给予科学的解决。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的“经验论”和“唯理论”都各执一端,他们或是片面夸大感性经验的重要性,轻视理性认识,或是把理性认识看成是唯一可靠的认识,极力地贬低感性认识。“经验论”和“唯理论”都不了解认识过程中感性和理性的辩证统一。著名的哲学家康德看到“经验论”和“唯理论”各自在认识问题上的片面性,他试图加以克服,但是他却最终得出了人的认识是有限的,只能认识现象而不能认识“自在之物”的理论,所以康德否认人类的认识具有彻底性,否认人能够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承认认识具有不可知性。但是,康德关于认识的能动性思想是一个伟大的贡献,后来著名的哲学家费希特、黑格尔等人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加以发挥。黑格尔认为认识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都是精神本身,他在《小逻辑》中指出:“所谓认识不是别的,即是知道一个对象的特定的内容。”只有当把表象上升为思想,并把思想转变为理念时,才能把握对象的特定内容。他在唯心主义基础上,对认识发展过程作了辩证的考察,对认识的一般发展过程在辩证法方面有理论贡献。辩证唯物主义克服了直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认识问题上的错误和缺点,在实践基础上把认识看作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从而对认识作出了科学的规定和解释。它明确指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映象,“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的或者歪曲的反映”。但认识不是一种直接的、简单的、完全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的构成、形成、过程。一切真实的认识就在于:我们在思想中把个别的东西从个别性提高到特殊性,然后再从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从有限中找到无限,从暂时中发现永久。列宁曾经指出:“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要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认识不仅具有客观性和能动性,而且还具有有限性和无限性、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除此之外,认识还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社会历史条件达到了什么程度,人的认识就会达到什么程度,人的认识依赖于社会实践,依赖于人的历史的发展。社会实践不仅是推动认识发展的动力,也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最终标准。
三、认识过程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认识运动的总过程: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经验,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人的认识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向前发展。人们的认识之所以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完成,是因为:第一,从认识的对象看,任何具体事物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任何客观事物的发展及其本质的暴露都有一个过程。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也需要一个过程。第二,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们的认识受到自己实践范围、知识水平、技术水平、思维能力、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主观努力程度等多方面的限制。所以,人们对于客观事物要想取得比较正确的认识,必须经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人类认识过程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认识过程的反复性是指,人们对于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要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是因为在认识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对于认识过程的反复性,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告诉我们,每个人都不免犯错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在自然科学的发展中,对于某一自然现象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形成比较科学的理论。认识社会生活更是如此。例如,关于地球的形状,最开始人们以为“天圆地方”,后来经过漫长的科学探索和不断反复认识,人们终于发现地球不是方形的。认识发展的无限性是指,对于事物发展过程的推移来说,人类的认识是永无止境、无限发展的,它表现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推移的永无止境的前进运动。这种认识的无限发展过程,在形式上是循环往复,在实质上是前进上升。认识发展的无限性告诉我们,我们必须重视理论创新,不断吸取新的实践经验、新的思想,形成新的认识。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说明,人类的认识不是直线的前进和垂直的上升,而是波浪式的前进和螺旋式的上升。正是在这种认识的辩证运动中,人类通过现象认识本质,通过相对认识绝对,通过有限认识无限,发展着自己的认识成果和客观真理体系;同时又不断创造新的认识工具,完善自己的认识结构,更新自己的思维方式,推动着人类的认识系统和实践境界不断迈向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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