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的一条最为重要的政治措施。四十八章说: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由此可见,“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的一条重要思想原则,那么这一思想所要表达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人们给予了不同的理解。
要想明白“无为而无不为”的含义,首先要明白“无为”的确切意思。“无为”一词最早出自《诗经·王风·兔爰》的“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和《诗经·陈风·泽陂》的“寤寐无为,涕泗滂沱”、“寤寐无为,中心悁悁”、“寤寐无为,辗转伏枕”。《兔爰》中的“无为”,是太平安定、清静无事的意思。《泽陂》中的“无为”,古人解释为“无所为”,即无所事事。这两种用法虽有细微不同,但都是取其“无事”义。
后来,“无为”成了道家思想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从老庄到道教的一贯主张。无为思想甚至还影响到了儒家、法家。《老子》虽然多次使用“无为”一词,但没有给出过明晰的解释。从字面意思看,所谓的“无为”,就是“不为”,就是“不做事”,而事实上,道家“无为”的含义并非如此。关于老子“无为”的含义,老子的弟子文子在《文子·自然》中引用老子的话,对“无为”作了解释:
老子曰:“所谓无为者,非谓其引之不来,推之不去,迫而不应,感而不动,坚滞不流,卷握而不散。谓其私志不入于公道,嗜欲不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曲故不得容,事成而身不伐,功立而名不有。……夏渎冬陂,因高为山,因下为池,非吾所为也。”
文子是老子弟子,他的解释应有很高的权威性,或许这些话就是出自老子之口。很明显,这一解释在继承“无为”原始意义——清静无事的基础上,又有所改变,增加了一层不对万物横加干涉、顺物而为的意思。到了汉代,道家的名著《淮南子·修务训》对“无为”也有一个相当明确的解释:
或曰:“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像。”吾以为不然。……盖闻传书曰:“神农憔悴,尧瘦臞,舜黴黑,禹胼胝。”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动,思虑不用,事治求澹者,未之闻也。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
这段话把“无为”的含义解释得十分清楚。所谓的“无为”,决不是什么事情都不做,而是顺应客观规律去做事,该做的就做,不该做的就不做,也就是文中说的“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这才算是“无为”。还要注意一点,就是《文子》与《淮南子》这两段话不仅内容一致,连语言句式都非常相似。《淮南子》虽然难免抄袭之嫌,但客观上也说明,古代道家人物对“无为”的理解是一致的。
明白了“无为”的确切含义,就有利于我们理解“无不为”的含义。《老子》多次谈到“无为而无不为”的问题,除了四十八章外,三十七章也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大多数学者认为,这里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意思是:只要做到了清静无为,就能做成一切事情。如王弼《老子道德经注》在三十七章“道常无为”下注:“顺自然也。”在“而无不为”下注:“万物无不由为以治以成之也。”陈鼓应先生《老子注释及评介》就把这一句翻译为:“如果不妄为那就没有甚么事情做不成的了。”古今注释本大多采用了这一解释。
这种理解是符合老子原意的,因为《老子》第三章就说过:“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推行清静无为的政策,国家就会安定太平。这里的“无为”,主要指外在的行为。对“无为而无不为”的这一种解释,是学界最通行的解释。
老子认为,统治者只要做到了清静无为,对百姓的生活不横加干涉,那么国家自然会安定太平,经济会自然发展繁荣。三十七章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大意是说:“道”永远是无为的,然而却又成就了所有的事情。王侯如果能够遵循着它,万物将自己化育发展。在化育发展中如有欲望产生,我将用无声无形的“道”去说服他们安静下来。无声无形的“道”也不过是没有欲望而已,如果万物(主要指人)也没有欲望,清静无为,天下将自然会太平安定。本章主要是讲国君如何治理国家。大道运行,是无目的的、无欲望的,就主观来说,大道并不想有所作为,然而客观上却成就了万物,所以说它是“无为而无不为”。老子认为,国君如果能效法大道,坚持清静无为政治,自然也就能把国家治理好。“化而欲作”是说天下安定、国家繁荣以后,万物、主要是指包括国君在内的人,可能会产生多为的欲望,如大兴土木、发动战争等。此时再用大道来说服他们,使他们清静下来,像大道那样永远“无为而无不为”。
西汉中期以前的情况很类似老子所描述的这一过程。《汉书·食货志第四上》记载:
汉兴,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仟伯之间成群,乘牸牝者摈不得会聚。
从汉初到汉景帝刘启,一直执行无为政策,终于摆脱了“人相食,死者过半”的困境,使国家经济繁荣起来,有吃不完的粮食和花不完的金钱,确实达到了“无不为”的程度。于是汉武帝凭借这一基础,欲望膨胀,他对外用武,对内修文,忙忙碌碌,真可谓“化而欲作”。可惜的是,此时老子早已死了,无法去“镇之以无名之朴”。汉武帝数十年的“多为”使中国再次落得个“海内虚耗,人口减半”、“人复相食”的下场,“无不为”的大好局面被“多为”给葬送了。
对于“无为而无不为”,后来的道家还有另一种解释:内心只有做到了清静无为,才能够去承担一切应该承担的事务。“无不为”的意思就是: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以干。但“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以干”的前提是“无为”,是在符合大道、顺应客观要求的前提下的“无不为”。
“无为”是顺物而为,就是应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相反,如果需要去干什么的时候而不去干,那就是没有做到“无为”了。王弼在《老子道德经注》第四十八章的“无为而无不为”下注:“有为则有所失,故无为乃无所不为也。”对这一问题说得最清楚的是《无能子·答华阳子问》:
无能子形骸之友华阳子,为其所知迫以仕。华阳子疑,问无能子曰:“吾将学无心久矣,仕则违心矣,不仕则忿所知,如何其可也?”
无能子曰:“无心不可学。无心非仕不仕。……夫无为者无所不为也,有为者有所不为也。故至实合乎知常,至公近乎无为,以其本无欲而无私也。……故圣人宜处则处,宜行则行。理安于独善,则许由、善卷不耻为匹夫;势便于兼济,则尧、舜不辞为天子,其为无心,一也。……此皆不欲于中,而无所不为也。子能达此,虽斗鸡走狗于屠肆之中,搴旗斩将于兵阵之间,可矣,况仕乎?”
“无为”的人,一切顺应客观自然,“宜处则处,宜行则行”,心中不存有丝毫的主观成见,所以说是“无为者无所不为也”。而“有为”的人就不同了,“有为”的人主观目的性非常明确,与主观目的无关的事情就不会去做。比如以科举考试为目的的人,也不会去务农经商。反过来,以务农经商为目的的人,也不会去花工夫舞文弄墨了。因此《无能子》说“有为者有所不为也”。文中的华阳子一心要修习“无心”、“无为”,而他把“无心”、“无为”机械地理解为抛弃一切俗务,住在山林里安心当隐士,所以他打算拒绝朋友让他外出当官的邀请。然而坚决要修养“无心”,坚决要在山林里当隐士,这本身就是一种“有心”,其主观目的性很强,因而也就算不上是“无为”的行为。为此无能子教导华阳子说:“无心非仕不仕。”无论当官还是不当官,都无法体现出是否做到了“无心”或“无为”,“无心”或“无为”主要体现在该不该当官和当官时的心态方面。所以无能子接着说:只要是做到了“无心”,只要是自己的行为符合“无为”,即便是在市场店铺里斗鸡走狗,即便是到战场上斩将夺旗,都属于“无心”、“无为”,更何况仅仅是去当官呢?
应该说,这一解释也是符合老子思想的。老子一再要求人们像婴儿一样清静无欲,一切都顺应自然,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那么“无为”的人自然是可以去干一切应该干的事情。这里的“无为”主要指内在的思想境界。
君无为而臣有为,是古代包括儒家、法家在内的不少思想家所赞成的主张,道家也是如此。《庄子·天道》对此有一段议论:
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为天下用而不足。故古之人贵夫无为也。上无为也,下亦无为也,是下与上同德,下与上同德则不臣;下有为也,上亦有为也,是上与下同道,上与下同道则不主。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故古之王天下者,知虽落天地,不自虑也;辩虽雕万物,不自说也;能虽穷海内,不自为也。天不产而万物化,地不长而万物育,帝王无为而天下功。
从欧阳修到王夫之,再到冯友兰,有一大批学者认为这段话所阐述的思想不符合老庄思想。其中冯友兰先生在《哲学史新编》中说:“这是稷派所讲的;这几段话,主要的目的,是使‘愚、智处宜,贵贱履位,仁贤、不肖袭情’,就是说,严格地维护封建社会等级和秩序。这里的思想与老子不同,更与庄子不同。”陈鼓应先生根据前人的这些看法,干脆把《庄子》的这段话从正文中删除。那么这段话究竟与老庄思想有无矛盾呢?我们看看《庄子·应帝王》中引用老子的一段话:
狂接舆曰:“夫圣人之治也,治外乎?正而后行,确乎能其事者而已矣。”……
阳子居见老聃,曰:“有人于此,向疾强梁,物彻疏明,学道不倦。如是者,可比明王乎?”老聃曰:“是于圣人也,胥易枝系,劳心怵心者也。且曰虎豹之文来田,猿狙之便、执斄之狗来藉。如是者,可比明王乎?”阳子居蹴然曰:“敢问明王之治?”老聃曰:“明王之治,功盖天下而似不自己,化贷万物而民弗恃,有莫举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测,而游于无有者也。”
在这段话中,老子已经明确把统治阶层分为“明王”和“胥易”两种,明王是老庄心目中的圣君,而胥易则是一般的办事官员。明王所做的事情就是“正己”和用人,只要把这两件事情做好了,就可以高枕无忧,因此明王的生活状况是“其卧徐徐,其觉于于”,非常的悠闲自得。而一般官员则要“向疾强梁,物彻疏明,学道不倦”,要“劳心怵心”、四处奔波。由此可见,老庄都是主张君无为而臣有为的。
《老子》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君无为而臣有为”这样的思想,但从他对具体问题的阐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主张。如关于刑法的问题就是如此。不少学者总认为道家讲清静无为,自然反对用刑。如《庄子·大宗师》提出“以刑为体”的主张,许多人就以为这不是庄子的思想,应该删除,陈鼓应先生《庄子今译今注》列举了前人的看法,最后下结论说:“[以刑为体……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这十三句主张‘以刑为体,以礼为翼’的话,和庄子思想极不相类,和《大宗师》主旨更相违,当删除。”殊不知,庄子并不反对刑罚,就在同一篇中,庄子说:“故圣人之用兵也,亡国而不失人心;利泽施乎万世,不为爱人。”所谓的“用兵”,就是用大刑。在庄子看来,应该用刑的时候就用刑,应该用德的时候就用德,这才是顺应自然。如果该用刑的时候却不去用刑,就是违背自然法则了。实际上,老子也已经提出了使用刑罚的思想,《老子》第七十四章说: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者。
老子的意思非常明确,国家不是不要刑罚,而是要由专门的执法者去施行刑罚,作为国君或其他人不应该去干预。这实际上也涉及到君无为而臣有为的问题。
用刑就是有为,只是用刑的人不是圣王,而是圣王手下的司法官员。宋徽宗在《御解道德真经》中对老子的这段话解释说:
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而为天下用,不易之道也。代司杀者杀,代大匠斫,是上与下同德,倒道而言,忤道而说,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为是故也。代斫且不免于伤,况代杀乎?此古之所以贵夫无为也。无为也,则任事者贵矣。
宋徽宗用来解释老子思想的话就出自《庄子》,还有一些话则出自《尚书》宋徽宗讲的“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出白《尚书·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是训是违。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此。”。这些都说明,老子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君无为而臣有为的思想。
总之,老子的“无为”,就是要求人们按照客观规律去办事,而不要依照个人的主观意志去为所欲为。只要做到了“无为”,就能做好一切事情,这就是老子说的“无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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