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提倡仁义,老庄反对仁义,这几乎已是学界定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老庄确实讲过“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老子》十九章)、“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老子》三十八章)一类的话,所以后人就认为老庄是反对仁义的。其实,这是学术史上的一桩大冤案。
老子及其后的庄子都公开反对儒家的仁义。作为研究者,我们必须首先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老庄为什么会反对儒家所提倡的、倍受人们赞许的仁义?
第一,老子认为提倡仁义本身就标志着人类道德已经堕落。
有这样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当社会提倡、赞美某种品质的时候,刚好说明这个社会已经缺乏这种品质了。
《老子》十八章说:“大道废,有仁义。”“仁义”这一概念的出现,是社会无道的标志。因为在老子理想的有道社会里,人们的本性纯朴,彼此友好,互不伤害。既然如此,又有什么必要去提倡仁义呢?所以说,提倡“仁义”,不是一个值得赞扬的现象,而是说明了人类道德的堕落。
在谈到礼的时候,老子有类似的说法:“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三十八章)只有当人们失去忠信之后,才不得已去提倡礼,礼的出现是“忠信之薄”的标志,是社会动乱的开始。为什么这样说呢?老子没有做详细的说明,而《庄子·庚桑楚》则讲得较为明白:
蹍市人之足,则辞以放骜,兄则以妪,大亲则已矣。故曰: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至知不谋,至仁无亲,至信辟金。
不小心踩了陌生人的脚,就会彬彬有礼地向对方道歉;踩了兄长的脚,稍作慰问即可;如果踩了父母的脚,什么表示也不必要,因为“至礼不人(不分人我)”,自己踩了自己的脚,还用得着表示什么道歉吗?在老庄看来,“礼”正是人与人关系疏远的一种标志。另外,这段文字也解释了什么叫做“至仁”,“至仁”就是不对任何事物和人表示偏爱。
第二、老子反对仁义是因为儒家提倡仁义时是带有功利目的的,而一些统治者更把仁义当作玩弄阴谋的工具。
社会缺少仁义,于是就有人去提倡仁义,如果提倡仁义的目的纯粹是为了恢复人们的仁义本性,那倒是可以接受的。然而,那些所谓的圣人贤士提倡仁义的目的并非在此,而是为了从“仁义”中获得更大的好处。周公是儒家的前驱,被后人誉为大儒,是孔子最为尊敬的人之一,他曾教导成王说:
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其在祖甲,……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三四年。(《尚书·无逸》)
周公总结了前人的经验教训,认为作为君主,必须“严恭寅畏”,“保惠于庶民”,也就是说要谨慎治国,施行仁政,这样做的好处,不仅可以使国家长治久安,而且还能够使自己健康长寿。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周公是一位政治家,而不是一位慈善家,他推行仁义的目的是要以此换取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自身的安康愉悦。
此后,大力提倡仁义的人大概要属孔、孟了,我们看他们施行仁义的目的:
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
子言之:“仁者,天下之表也;义者,天下之制也;报者,天下之利也。”(《礼记正义·表记》)
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
孔子提倡“仁”,目的是为了赢得天下的“归”孔子也曾注意到“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的问题,他自然是主张前者,希望人们能够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去行仁行义。但有两个问题阻碍了他对这一思想的信奉和实行:第一,孔子认为“安仁”是很难做到的。《礼记·表记》中记载:“子曰:‘无欲而好仁者,无畏而恶不仁者,天下一人而已。’”“子曰:‘中心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天下之大,只有一个人能够做到“安仁”,在这种情况下,费力地去提倡不带任何功利目的的仁义,显得意义不大。第二,即使排除上述原因,当孔子劝告别人行仁时,不由自主就会向对方指出行仁的好处,客观上使他的行仁行义带有功利目的。如“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语·里仁》),“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论语·为政》),“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等。;特别是第二条,公开表明施行仁义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天下之利。孟子提倡“仁”,目的是为了能于天下称“王”。换句话说,在儒家那里,“仁”已经成为一种换取利益的条件,是一种带有商业性质的交换行为。儒家的仁义主张客观上的确能够给百姓带来实际的好处,而且对待自私的统治者也只能用利害关系去劝说他们推行仁政,但从道德、理论的角度讲,你能够说如此推行仁义的理论是一种高尚的理论吗?你能够说统治者推行仁政是一种无私的仁慈行为吗?
把推行仁义作为交换手段,这几乎是所有当权者推行仁义的目的所在。正因为推行仁义有诸多好处,所以一些聪明的统治者就假仁义之名,行自私之实,于是,仁义就成了玩弄阴谋的工具。当权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垄断了对仁义的解释权,随心所欲地利用假仁假义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庄子·胠箧》说:“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邪?并与其圣智之法而盗之。……则是不乃窃齐国并与其圣智之法以守其盗贼之身乎?”庄子多次愤愤不平地指出:“诸侯之门,仁义存焉。”“诸侯之门,义士存焉。”(《庄子·盗跖》)谁有权,谁就是仁义的代表,谁就可以把仁义作为自己的护身符,仁义成为极端虚伪的东西。反对提倡仁义,就是为了褫夺当权者手中欺骗百姓的工具。老庄就是用这种反对提倡仁义的办法去维护真正的仁义。
第三,老子认为公开提倡仁义会破坏人的仁义本性,从而进一步破坏人类的美好生活。
老子没有直接、明确地讨论人性的善恶问题,但根据其整个思想可以看出,他与孟子一样,都是性善论者。他认为人性本来就是纯朴厚道、相爱而不相害的。而庄子则明确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庄子·骈拇》说:“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四十章)任何事物都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因此,大力提倡仁义的结果,必然会使人性发展到它的反面——不仁不义。《庄子·徐无鬼》就说过:“爱民,害民之始也。”当你提倡爱民的时候,也正是害民的开始。老子还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有上必有下,有左必有右,在思想认识方面也是如此。他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二章)如果照此推理,自然会得出“天下皆知仁义之为仁义,斯不仁义已”的结论。老子认为,你不指出什么是仁义,人们也不知道什么是不仁不义,你一旦提倡仁义,人们反而会干出一些不仁不义的事情来。
老庄都认为,仁义的出现,不仅没有改善人们的生活,反而使人们的生活进一步恶化。老子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十九章)仁义的观念存在一天,人们的道德就会多一天堕落,人们的生活就会多一天痛苦。庄子在《胠箧》、《马蹄》等篇中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在关于提倡仁义与社会恶化的关系问题上,儒、道两家的看法刚好相反。儒家认为,提倡仁义是社会恶化的结果。大同社会一去不返,人类道德江河日下,为了使这个人欲横流的社会还能够保持相对的和睦,就必须用仁义对人们进行教育和某种程度的限制。而道家则刚好相反,认为社会恶化是提倡仁义的结果,至少提倡仁义会加速社会的恶化。《庄子·马蹄》说:“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这就是说,由于圣人的出现,由于圣人大力提倡仁义礼乐,所以天下才变得混乱不堪。儒家提倡仁义是为了救世,老庄反对仁义也是为了救世,目标一致,所选择的方法却相反。
我们认为,老庄的一些言论看似在反对仁义,而实际上,老庄不仅不反对仁义,而且还提高了行仁行义的标准,老庄仁义观的道德层次比儒家的更高。
首先,我们通过老子的政治观来看看他对仁义的维护态度。
第一,反对暴政。老子曾把“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五十三章)的统治者视为强盗头子,认为百姓痛苦、社会动乱全是由统治者造成的,他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七十五章)老子还尖锐指出当时的社会是“损不足而奉有余”(七十七章)的极端不合理社会。这与“苛政猛于虎”的儒家思想没有区别。
第二,老子主张要“爱民治国”(十章),主张让百姓丰衣足食。“爱民”是仁的一个主要内容,而爱民的具体体现就是让百姓吃饱穿暖。老子说:“我无事,而民自富。”(五十七章)要求统治者不要“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七十二章)。老子小国寡民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八十章),让百姓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这与孔孟的仁政内容也没有二致。
第三,反对战争。《老子》的三十、三十一、四十六章,反复阐述了反战思想,认为“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指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这与孟子的“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梁惠王上》)的思想也是相同的。老子之所以反对战争,是因为“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过后,必有凶年”,战争给百姓带来的灾难太深重了。
第四,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老子非常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认为社会各阶层之间都应该是一种和睦相处的关系。他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四十九章)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成为一体,这样,就能做到“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六十六章)。
其次,老庄明确地提倡仁,并提高了行仁的标准。
《老子》提到“仁”这个字的地方只有五处,但涉及到“仁”的内容的就多了。《老子》第八章明确说:“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所谓“与善仁”,就是提倡与人交往时要有仁爱之心。有人认为老子一直是反对仁的,所以这里的“仁”应为“人”。这种随意改字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其实,像这一类表面看似矛盾的说法在《老》、《庄》中比比皆是,下面仅举几例: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老子·三十八章》)
大仁不仁,……仁常而不成。(《庄子·齐物论》)
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庄子·天地》)
泽及万世而不为仁。(《庄子·天道》)
至仁无亲。(《庄子·庚桑楚》)
这就是说,老庄在反对儒家仁义的同时,又提出了自己的“上仁”、“大仁”、“至仁”的概念。总括这些言论,可以看出,老庄的“大仁”与儒家的仁在内容上并没有本质区别,无非是“相爱”、“泽及万世”等。但在施仁的对象和行仁的态度方面,道家则比儒家明显高着一个层次,这表现在:
第一,在施仁的对象方面,老庄打破了儒家建立在“亲亲”基础上的推恩法,提出了“至仁无亲”、“仁常而不周”的观点。老庄认为,至仁是没有偏私的,对所有的人、甚至所有的物都一视同仁。《庄子·天运》曾嘲笑儒家的仁说:
商太宰荡问仁于庄子。庄子曰:“虎狼,仁也。”曰:“何谓也?”庄子曰:“父子相亲,何为不仁?”
在老庄看来,如果“亲亲”也是一种仁的话,那么连虎狼也是仁的,因为它们也懂得父子相亲。可见,老庄对这种仁义持极大的蔑视态度。老庄是最广泛的博爱者,他们不仅爱亲人,也爱别人;不仅爱别人,而且还爱万物。《吕氏春秋·至公》中的一段记载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
文中说的荆人是爱人的,但他所爱的人仅仅局限于楚人;孔子也爱人,他爱整个天下的人;而老子不仅爱人,而且爱物。老子才属于真正的博爱者。
第二,在施仁的目的方面,完全摒除了功利性。
前面讲过,儒家在劝告人们行仁时,总要指明行仁带来的好处,当然,儒家这样做是不得已而为之。而老庄坚决反对这种做法,他说的“上仁为之而无以为”,就是说真正的“上仁”之人在做仁义之事的时候是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的,所谓的“无以”就是“无目的”、“无原因”,行仁行义是一种纯道德行为。既然如此,也就不应该让受惠方有丝毫的感激之情:
太上,不知有之。……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十七章》)
圣人并包天地,泽及天下,而不知其谁氏。(《庄子·徐无鬼》)
最优秀的统治者,使百姓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百姓普遍受到统治者的恩德,却认为自己的生活本来就是如此。既然百姓根本就感觉不到施恩者的存在,那就谈不上去感谢、拥戴施恩者,施恩者也就不能、准确讲是根本就不想从行仁中得到任何的好处。
老庄的毫无功利目的的博爱精神不仅超越了他所处的时代,而且还超越了今天。古代的佛教提倡爱人爱物,但他们爱人爱物的目的是为了自身成佛,这种爱同样是功利性的。今天的爱物者是为了保护环境,而这个“环境”是指人的生存环境,因此今天的爱物者也是一群功利主义者,他们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爱自己。只有老庄的博爱是无个人目的、无功利性的,套用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只有这种无功利性的博爱行为,才能为人类带来最大的功利。
第三,在施仁的自觉性方面,老庄要求把它由有意识的行为变为无意识的行为。
儒家有一句名言:“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克制自己的欲望,严格地按照礼制行事,这是一件相当辛苦的事情,需要时时提醒自己、约束自己,故儒家需要“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而老庄对此大不以为然,认为勉强自己去行仁,这本身就算不上什么真正的仁义行为,因为当你勉强自己去做仁义之事时,这种仁义还属于外在的东西,并未同你融为一体。他们要求把“爱人”由有意识的、辛苦的行为变为自然而然的无意识的行为,这就是《庄子·天地》所反复强调的“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自己行为端正,施爱于人,而自己却丝毫也意识不到这一点,更不会认为自己真的做了什么好事。至仁至义之人在行仁行义的时候就好像人们呼吸空气而不知不觉一样,完全成了下意识的举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老庄反对儒家的仁义的根本原因是认为儒家仁义的道德层次太低,老庄的仁义观同儒家仁义观不是一种敌对关系,而是一种同方向的超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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