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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的《周易》说

时间:2023-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学术家阐明《易》义者,首推孔子。《尸子·发蒙》也引孔子《易》说:孔子曰:“临事而惧,希不济?《易》曰:若履虎尾,终之吉。”月至下弦,先明后暗,故是未济。荀子也曾引《易》论史。

学术家阐明《易》义者,首推孔子。《系辞传》中蒐集了孔子在这一方面的语录,此外,在《礼记》中也保存了几条:

1.《札记·表记》:“子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欲民之毋相亵也。《易》曰:‘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按:蒙卦卦辞表面讲筮占,实际讲射箭的道理,射箭必须对准靶心,一发即中。孔子由此教人,言行必须正当。

2.(同上篇):“子曰:事君,军旅不辟难,朝廷不辞贱,处其位而不履其事,则乱也。故居使其臣,得志则慎虑而从之,否则孰虑而从之,终事而退,厚之至也。《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按:此解蛊卦上九,奴婢叛主。

3.(同上篇):“子曰:事君大言入则望大利,小言则望小利。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禄,不以大言受小禄。《易》曰:‘不家食,吉。’”

按:射箭如人之有言,大言炎炎,指箭;小言詹詹,指弓。箭离弓,如人离家。出生入死,犯难而行,能得大禄,故吉。

4.《礼记·坊记》:“子云:礼之先币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后禄也。先财而后礼则民利;无辞而行情则民争。故君子有馈者弗能见,则不视其馈。《易》曰:‘不耕获,不我畲,凶。’以此坊民,民犹贵禄而贱行。”

按:此解无妄卦六二。奴婢逃亡,防不胜防,因其不乐耕田而望得禄。

5.(同上篇):“子云:敬则用祭器,故君子不以菲废礼,不以美没礼。故食礼,主人亲馈,则客祭;主人不亲馈,则客不祭。故君子苟无礼,虽美不食焉。《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礿祭实受其福。’《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以此示民,民犹争利而忘义。”

按:杀牛祭日,并未受惠,日指殷商,薄祭月亮,实受其福。

6.《札记·缁衣》:“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于人乎。《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兑命》曰:‘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事烦则乱,事神则难。’《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按:《论语·子路》:“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两文言同一事,而详略不同,又文字小异。

恒是巫恒,指月份。巫咸为日干。恒为妇,为弓;咸为夫子,为箭。针灸术即由咸恒得名,故称巫医。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或不可以作巫医,言内之意为卜筮或针灸,言外之意指射箭。无弓或弓德不善,皆不可以射。孔子所说“不占而已矣”,即不射罢了。射箭不中,如同卜筮不灵。兑命,《伪古文尚书》作“说命”,“爵无及恶德”是说不要射箭。爵通雀,指箭。箭为善,弓为恶。甲骨卜辞作亚,“多亚”就是众弓手。恶德即得恶(得弓)。不可射箭就是不能射死奴婢作为人牲。民是箭和奴的隐语,纯是弓和婢的隐语。“不敬”是奴的双关语,既是不射,又是对神为不敬。事烦为射箭,烦为火首,指箭。事神为开弓,神者伸也。射杀奴婢,必有大乱,必有灾难。故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用弓不当)。恒其德者,弓正吉也。

在诸子书中,也有引用孔子论《易》的话。《吕氏春秋》的《壹行》:

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矣,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

按:《序卦》云:“贲,饰也。”故子贡以为好。实则贲卦之饰,乃是奴徽。或白或黑,都是本色,象征平民;饰以杂色,便是奴婢。

《尸子·发蒙》也引孔子《易》说:

孔子曰:“临事而惧,希不济?《易》曰:若履虎尾,终之吉。”若群臣之众皆戒慎恐惧,若履虎尾,则何不济之有乎。

按:这是引履卦九四,原文为:“履虎尾,,终吉。”《吕氏春秋》的《慎大览》曾引用这一爻辞证史:

武王胜殷,得一虏而问焉。曰:“若国有妖乎?”虏对曰:“吾国有妖,昼见星而天雨血,此吾国之妖也。”一虏对曰:“此则妖也,虽然,非其大者也。吾国之妖甚大者,子不听父,弟不听兄,君令不行,此妖之大者也。”武王避席再拜之。此非贵虏也,贵其言也。故《易》曰:“,履虎尾,终吉。”

按:履卦九四的意思是箭在弓上,谨慎从事,箭从弓命,故获终吉。箭象征日,故为大,所以《吕氏春秋》在《慎大览》里引用。弓和箭的关系,如同君臣关系;箭从弓命,如同臣从君命。箭不从弓,臣不从君,自是国之大妖。射箭如人之有言,武王贵言,即是贵射。《吕览》假托古事,意在言外,仅于言内求意,流于皮相,有损于读书的趣味。

依托史事说《易》者,尚不乏其例:

赵简子将袭卫,使史默往睹之,期以一月。六月而后反。赵简子曰:“何其久也?”史默曰:“谋利而得害,犹弗察也。今蘧(qú)伯玉为相,史鰌佐焉,孔子为客,子贡使令于君前,甚听。《易》曰:‘涣其群,元吉。’涣者,贤也。群者,众也。元者,言之始也。‘涣其群,元吉’者,其佐多贤也。”赵简子按兵而不动。(《吕氏春秋·召类》)

按:史默引用的是《周易》涣卦六四爻辞。

又如黄歇说秦昭王:

《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易》曰:“狐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何以知其然也?智氏见伐赵之利,而不知榆次之祸也。吴伐齐之便,而不知干隧之败也。此二国者,非无大功也,设利于前,而易患于后也。吴之信越也,从而伐齐,既胜齐人“于艾陵,还为越王禽于三江之浦”。智氏信韩魏,从而伐赵,攻晋阳之城。胜有日矣,韩魏反之,杀智伯瑶于凿台之上。(《战国策》秦策四)

按:春申君所引《周易》为未济卦卦辞。月至下弦,先明后暗,故是未济。

荀子也曾引《易》论史。《荀子·大略》:

《易》曰:“复自道,何其咎?”春秋贤穆公,以为能变也。

按:秦穆公与晋争霸,败于,从此放弃东进政策。《公羊传》贤之以为能变。

“复自道,何其咎”为小畜卦初九爻辞,指日在子时。荀子以为能变;《吕氏春秋·务本》用以比喻务本治民的道理:

安危荣辱之本在于主,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民之治乱在于有司。《易》曰:“复自道,何其咎,吉。”以言本无异则动卒有喜。

《序卦》云:“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其上似有缺文,因其未明言咸卦。《荀子·大略》释咸卦,可补《序卦》之缺:

《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聘士之义,亲迎之道,重始也。

荀子解《易》,有不同于《易传》者。如《荀子·非相》:

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法先王,顺礼义,党学者;然而不好言,不乐言,则必非诚士也。故君子之于言也,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故必辩,凡人莫不好言其所善,而君子为甚。故赠人以言,重于金石珠玉;观人以言,美于黼黻文章;听人以言,乐于钟鼓琴瑟。故君子之于言无厌。鄙夫反是,好其实而不恤其文,是以终身不免卑污庸俗。故《易》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

按:其所引为坤卦六四。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又《文言》曰:“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易传》只说谨慎避害,明哲保身,并许其为贤人;荀子却斥之为腐儒。彼此见解各异,由于立场不同。

坤卦六四为月晦,象征奴婢潜伏。《易传》本于儒家立场,同情奴婢。言者,射也。不宜于射,自不可射。荀子立场,业已转向法家,仇视奴婢,骂之为终身不免卑污庸俗。小人既已道消,君子道长,决不可无咎无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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