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常无爲而无不爲。
張舜徽曰:此文首句,帛書甲、乙本並作“道恆無名”,疑沿下文“無名”二字而誤。且首句“爲”字與“化”協韻,通行諸本皆如此作,不誤也。
王垶曰:甲、乙本此節與舊三十二章首句同作“道恒无名”。傅本三十二章首句作“道常无名”,此章首句作“道常无爲而无不爲”,似爲後人妄改的。
古棣曰:惟帛書甲乙本只作“無名”兩字。按基本思想與此章相通的三十二章作“道常,無名之樸”,該章突出道的“無名”特性,下文又有“始制有名”,可證彼章自應作“無名之樸”;此章不應與之完全重複,此章突出道的“無爲而无不爲”之特性,與五十七章“我无爲而民自化”一致,故應作“无爲而无不爲”。
高明曰:與今本勘校,甲、乙本“道恒无名”,世傳今本皆同王本作“道常無爲而無不爲”,彼此經文出入甚大,而且此一差異不限於本章,凡今本所見“無爲而無不爲”者,在帛書本中均無踪迹。……“無爲”是老子哲學中最重要的觀念……在他那五千餘言的著作中,反復講了十一次。……從帛書甲乙本考察,上述十一處皆言“無爲”,而無一處言“無不爲”。今本則不然,在上述經文中,有的本子則將“無爲”改作“無爲而無不爲”。……由此可見,經文“道常無名”,最初僅誤“名”字爲“爲”,故河上公《注》云:“道以無爲爲常也。”後又誤增“而無不爲”四字,河上公於此文無注,足證誤“名”字爲“爲”應在注前,誤增四字在注後。……通過帛書甲乙本全面勘校,得知《老子》原本只講“無爲”,或曰“無爲而無以爲”,從未講過“無爲而無不爲”。“無爲而無不爲”的思想本不出於《老子》,它是戰國末年出現的一種新的觀念,可以説是對老子“無爲”思想的改造,曾散見於《莊子·外篇》、《韓非子》、《吕覽》及《淮南子》等書……。
案:帛書二本此句均作“道恆无名”,“爲”作“名”,並無“而无不爲”四字。“道常无名,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與三十二章“道常无名。……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非特句法相同,語義亦全合;《老子》古本未經加工,樸質原始,此亦其例也。二十五章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所謂“有物先天地生”,即指“道”而言;所謂“不知其名”,即“无名”;亦可爲此説之旁證。古棣以“重複”而否決帛書,張舜徽以“沿誤”而肯定今本,蓋皆不知古籍有加工演進之過程也。
二案:“无爲”乃老子重要哲學之一,書中論述至詳;其後,莊子於《天道》曰:“上必無爲而用天下,下必有爲爲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承繼老子“無爲”,又另創“有爲”之説,以施於政治。韓非順源而下,謂人君治國當自居“無爲”,而使臣下“無不爲”;此法家至高之政治理想也。晚近學者多據此以論老學與法家之關係,馮友蘭曰:“故‘帝王之德’,必以‘無爲爲常’,一切事皆使人爲之,則人盡其能而無廢事,此所以‘無爲’則‘用天下而有餘’也。”(《中國哲學史》第十三章第九節)錢賓四先生曰:“‘無爲而無不爲’‘後其身而身先’,此乃完全在人事利害得失上著眼,完全在應付權謀上打算也。”(《莊老通辨》卷中《道家政治思想》)或謂法家此説“歸本於黄老”,或謂老子此説富權謀、多利害;今帛書出土,又稽考第三十二章,知本文自作“道常无名”;其作“道常无爲而无不爲”者,蓋法家者流或後人之所改也。數千年學術思想,賴帛書之出土,真相乃始大白:而後方知韓非别創“人君無爲,臣下無不爲”,乃於閲老之餘,另有會心之見耳。
三案:此文被改爲“无爲而无不爲”,時代甚早。《莊子·至樂》曰:“天地无爲也而无不爲。”《庚桑楚》曰:“虚則无爲而无不爲。”《則陽》曰:“萬物殊理,道不私,故无名。无名,故无爲。无爲而无不爲。”《至樂》及《則陽》乃外、雜篇,作成時代頗晚,則所見《老子》恐已改作“无爲而无不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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