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恐到原始儒家精神丧失的思考
□欧阳祯人
美国“9·11”事件之后,“恐怖主义”一词风行全世界(54),同时也迅速在中国人的意识与语汇中蔓延。人身都是肉长的,以阿拉伯世界为首的某些极端分子为什么要以血肉之躯反抗西方世界的侵略?他们是否在一定的程度上也代表了阿拉伯人民的意志?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笔者毫无疑问地认为,阿拉伯地区的某些极端分子制造的恐怖行为确实有违人类的某些基本的伦理与理念,他们的某些极端行为给一些无辜的人造成了伤害,这也是笔者坚决反对的。但是,当西方世界把这种所谓的“恐怖主义”完全界定为一个贬义词的时候,我们是否想到过,这个概念只是西方世界对弱小民族反抗西方霸权主义的一种妖魔化结果?它的真正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到底谁是当今世界真正的恐怖主义分子?尤其是,我们中国人把“恐怖主义”的概念完全当作一个贬义词全盘接受下来的时候,是否想到过我们作为中国文化的传人,已经丧失了某种大是大非的立场?这在中国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对我们有什么启示?诸如此类,仔细考量,无论如何是值得我们深究的一个问题。
一
“恐怖”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种基本的心理特征。所以,“恐”与“怖”这两个概念与生俱来,早在先秦时期的汉语中就已经存在了。除了钟鼎文、出土简帛(中山王鼎、睡虎地简等文献中都有“恐”字,《说文解字》也提供了“恐”字的古体字)中的例证外,先秦及秦汉之际的古籍中例证众多。《论语》:“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季氏》)《左传》:“何恃而不恐?”(《僖公二十六年》)《战国策》:“则欲以天下之重恐王,而取行于王者也。”(《赵策四》)《素问》:“善恐,如人将捕之。”(《藏气法时论》)《淮南子》:“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草木皆肃,国有大恐。”《韩非子》:“昔者纣为象箸而子怖。”(《喻老》)《吴子》:“不足以率下,安众怖敌,决疑施令而下不犯。”(《论将》)然而,将“恐”与“怖”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词则是相当晚的事情。在笔者看来,似乎首见于《三国志·魏管辂传》:“此郡官舍,连有变怪,使人恐怖。”“恐”与“怖”连用,显然比单独用“恐”或“怖”程度明显加强,表示极端恐惧。在汉语中,表示恐惧、恐怖的词汇也是比较发达的:恐吓、恐慌、恐惧、恐龙、恐怕、惶恐、惊恐、深恐、生恐、惟恐、惴恐、可怖、白色恐怖、争先恐后、诚惶诚恐、有恃无恐,等等,反映了中国人对这一心理状态的认识与理解。
“恐怖主义”一词源于拉丁文terror(意为畏惧、恐怖)。国际性的恐怖活动应该追溯到古希腊和罗马时期。古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就曾专门记述过恐怖活动对敌方居民造成的心理影响。“恐怖主义”(terrorism)作为一个专用名词,最早出现在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中的雅各宾派专政时期。为保卫新生政权,执政的雅各宾派决定用红色恐怖主义对付反革命分子,对一切阴谋分子采取恐怖行动。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恐怖主义一开始就是指一种有组织、有制度和有政治目的的恐怖活动。此后,恐怖主义一词开始作为一个贬义词,在英语中流行起来。
恐怖主义又分为近代恐怖主义与当代恐怖主义。近代恐怖主义往往是个人恐怖行为,即由个人进行暗杀、绑架,暗杀的对象也往往只是有影响的政要个人。近代恐怖主义的口号是“要更多的人看,而不是要更多的人死”。在这个时候,恐怖主义分子多少还有一定的良知。当代恐怖主义则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这个时期,恐怖活动已超出国界而具有国际性质。当代恐怖主义表现出一些新特点,如恐怖组织集团化、恐怖行动跨国化、恐怖手段科技化、恐怖目的残酷化等。他们提出的口号是“要更多的人看,也要更多的人死”。这个时候的恐怖主义分子已经穷凶极恶,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
信仰利用人们“极端恐惧”的心理特征来达到自己通过正常的正当途径达不到的目的,并且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中成长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恐怖主义”,在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历史上是没有的。张良博浪沙狙击秦始皇,荆轲图穷匕首见,与目前的“恐怖主义”有本质的不同。目的不同,手段也不同。张良、荆轲刺杀的对象单一、明确,他们不是通过在全社会制造恐怖的效果来达到目的,而是“替天行道”,擒贼擒王的为民除害行为。所以,现在有人将先秦及秦汉之间的“刺客”与当今的恐怖主义相提并论,笔者是不能苟同的。
为什么自古以来中国就没有“恐怖主义”这种极端的意识形态呢?道理很明显,因为自古以来中国人民虽然一直在遭受着专制主义的残酷敲剥,但这种敲剥毕竟与中东地区人民面临异族的竭泽而渔式的疯狂掠夺是大不相同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中华民族的母体中本来就没有这种走极端的素质,或者是因为性情平和的先秦原始儒家提倡“孝悌”和“中庸”,追求的是稳定与长久之道,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原始宗教中极端迷狂、偏执的情绪: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
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
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论语·泰伯》)樊迟从游于舞雩之下,曰:“敢问崇德、修慝、辨惑。”子曰:“善哉问!先事后得,非崇德与﹖攻其恶,无攻人之恶,非修慝与﹖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论语·颜渊》)
从凡俗生活的层面上来讲,“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一句可以视作先秦儒家对当代恐怖主义的评判。所以,认真审视先秦儒家的思想体系,我们会发现,恐怖主义的思想方法与先秦儒家在一系列认识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模式上存在根本性的冲突,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原始儒家这种四平八稳的气质在孟子那里有重大的突破: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孟子·告子上》)
在这里,孟子把属于精神的道义与属于肉体的生命对立起来,认为前者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属性,而后者则是依附属性。孟子把是否能够坚持这一标准视为衡量“贤者”的标准。先秦儒家由是而树立起了道义至上、精神至上的根本原则。实际上,这是中国文化之所以伟大,之所以惠命不息的根本原因。
所以仔细思想起来,我们发现,虽然受到了原始儒家来自思想体系内部各方面的消解力量,但杀身以成仁,舍生而取义,实际上也是我们民族中由来已久的思想精髓之一。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先秦儒家哲学的根本理路在于通过孝悌之道的修养,在凡俗之间体现博厚、高明、悠久,修、齐、治、平的原点是立足于道德之上的。用现代网状结构的思维方式来考察,世界上所有的道德都是有民族性、时代性和阶级性的,虽然任何民族、时代、阶级的道德都有伦理的底线,但是,不同的民族、时代和阶级因为各种各样非常复杂的原因导致了同样非常复杂的道德价值取向。这就必然地促使信奉某一种道德的人们不得不怀抱持久的热忱与信仰。对先秦儒家来讲,这种热忱与信仰,是由凡俗的孝悌之道提升、超越到博厚、高明、悠久的根本性保障。因此,“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在先秦儒家的修身理念中,是一种完全不能缺少的重要的精神支柱,或者可以说,是一个完全不能或缺的重要环节。否则,儒家刚直的品格无法挺立,“大丈夫”的人格无法完成,儒家追求真理、捍卫道义的理想也就无法实现。
深究原典,孔子实际上也是强调“道”高于人的生命的:
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
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
话可以反过来推理,见义勇为,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属性。人生的目的就是“求道”、“闻道”,维持生命的目的是为了追求道义的目的。换言之,为了道义的崇高,真正的儒家可以放弃生命。匹夫如果被人“夺”了“志”怎么办?按照孔子的逻辑,那就要用生命来捍卫。所以“私淑”孔子的孟子提出“舍生而取义”的原则,完全是对孔子的继承与发扬。在《论语》中还有一段发人深省的记载:
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鞹犹犬羊之鞹。”(《颜渊》)
从这段对话,我们可以从一个特定的层面看到,先秦儒家用“虎豹”来形容大丈夫的人格之美,用“犬羊”来形容懦夫的人格卑微,其原因就在于是否能够在生死存亡的时候坚持道义。当道德的理想受到冷落、蔑视,有时甚至是践踏、摧残的时候,真正的儒家就一定会挺身而出,以守道、卫道的姿态来捍卫道德理想的尊严,有时甚至要“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目前的中国,盛行一种说法,就是“生命是最高的道德”,这是由所谓“人权”与“生存权”之争衍生出来的一个畸形命题,它表面上好像是在尊崇“生之大德”的儒家理念,信奉了儒家“天生百物,人为贵”的信条,但实际的结果却是,人们为了生存,为了生命的肉体享受而放弃了一切道义的追求,它把“虎豹”式的挺立人格变成了“犬羊”式的懦夫,它使我们当代的人学理想匍匐在金钱与权力之下,苟延残喘。这是对先秦儒家人学理念根本性的颠覆。
二
如果从上述先秦儒家的道德理想来思考问题,我们就会发现,目前被美国等西方国家妖魔化的“恐怖主义”这一概念,在阿拉伯地区的人民看来,就未必全部都是十恶不赦的罪行。哈佛大学教授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早在1993年就提出了“文明冲突论”(1996年又出版了他的名著《文明的冲突和世界秩序的重建》),比2001年“9·11”事件要早八年。其思想的实质是要为美国的扩张主义寻求逃避道义惩罚的责任。因为他把伊斯兰世界针对西方列强的极端行为完全归罪于伊斯兰教。
按照亨廷顿的理论,当代“恐怖主义”之所以产生,完全是伊斯兰宗教的必然产物。可是当我们接触伊斯兰教的广大教徒之后,深深地为这些善良的信众许许多多高尚的品格所打动。所以多年来,笔者依据自己亲身接触广大伊斯兰教信众的经历,深以为,把伊斯兰教背景下的文化直接视之为“恐怖主义”的温床是有失公允的,是对伊斯兰教的严重歪曲和诬蔑。打开《古兰经》,我们看到的无一处不是对善行、善性的追求:
诚信的人们啊!
饮酒、赌博、立偶像、求签,
只是一种劣俗恶习,
属于魔鬼的行为,你们应该远避,
但愿你们获得胜利。
魔鬼要在你们之间制造仇恨和对立,
——借饮酒和赌博之机——
要阻挠你们记念安拉和礼拜,
难道你们还不戒备警惕?
你们应该顺从安拉,顺从使者,
你们应该谨慎仔细,
如果你们违抗忤逆,
须知我的使者只负责明白的告谕,
诚信而且行善的人们,
对曾经食饮的过错可以免议,
如果他们敬畏、皈依、有善举,
然后敬畏、皈依,
然后敬畏,有善举,
安拉对行善者很欢喜。
诚信的人们啊……(55)
这是一段随意抽取的《古兰经》文献。我们从中看到《古兰经》要求人们不要饮酒赌博,不要彼此仇恨忤逆,要满怀皈依、敬畏的心,顺从安拉,诚信为怀,多有善举、善行……所以“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本身无关。由此可见,“恐怖主义”一词是西方话语霸权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弱小民族反抗经济掠夺和文化侵略的一种(至少是)并不客观的描述。
但是,与先秦儒家在“性善论”的旗帜下,努力做到温良恭俭让的同时,在必要的时候也提倡“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一样,伊斯兰信众对“魔鬼”、对安拉的敌人,具有鲜明的敌视态度:“我一定让悖逆者尝到酷刑的严厉,我一定对他们的罪行报以恶遇。那是安拉的敌人应受的报酬——火狱!他们在那里有永久的住地,报应是由于他们否定我的征迹。”(56)但是,与伊斯兰信众不同的是,中国人民由于受到了专制主义数千年来经济与精神的盘剥,孔子、孟子所强调的杀身以成仁、舍生而取义的大丈夫精神在我们当代已经渐行渐远,丧失得差不多了。对阿拉伯地区发生的一切,不仅不能同情地理解,而且完全认同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强加在阿拉伯人民头上的“恐怖主义”罪名。
在目前绝大多数中国人心中,“恐怖主义”当然是一个贬义词。可是我们是否想到过,近现代以来,中东地区各种政治、经济、宗教、种族等各个方面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斗争形式,都无不是西方列强军事、政治、经济与文化侵略的结果。中东地区之所以那么热闹,就是因为那里有石油。石油是西方各个国家的命脉。一旦石油被抽光,中东人民靠什么生活?尤其是美国政府在掠夺石油的同时也在极力地推行他们所谓的民主政治理念,伊斯兰教信众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遭遇到了空前的挑战。伊斯兰信众的精神家园已经逐渐被取而代之,他们的人格理想正在急剧地被异化,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正在逐步濒于绝望。试问,在这种极端悲观的文化氛围中,处于人类最底层的阿拉伯地区的人们以赤诚之躯、以自己最后的一腔热血反抗强大的美帝国主义军事、经济与文化的侵略,怎么就一定全部都是错误的呢?
民主政体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的方法,在当今世界各种政体之中是具有明显优点的,它是西方理性主义哲学的结果。它在充分尊重个体的权利、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杜绝官僚体系的腐败的同时推动社会现代化。但是,它存在着重大的弊端。这种弊端就是自16世纪以来,西方列强从来就没有真正停止过对弱小国家和民族的掠夺,个体的竞争导致了全社会的竞争,全社会的竞争,进一步导致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的掠夺。掠夺的结果只能是大国欺负小国,强国挤压弱国,小国依附于大国,彼此之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完全没有信义可言。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游戏规则全部扭曲、变形,信奉金钱,崇拜强权,急功近利,偷天换日,巧取豪夺,损人利己,一次又一次把全世界推向军备竞赛的边缘,而且最终引发了不可收拾的军事冲突。
随着现、当代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价值观念也同时在向世界各个角落里蔓延,由此而导致了许多民族与地区的传统价值观念被边缘化、被异化,甚至最终被灭绝。早在五四运动时期,四川大学教授刘鉴泉先生就站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对西方民主自由的理念进行过十分强劲的批评:“自由平等之说倡,而人伦孝弟之说弃。”他还说,虽然“适者生存”、自由平等之说在人类社会的进程中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种学说“矫枉过正,因噎废食。自由之极裂其合,平等之极混其序。自由平等之极,欲并纵横之系属而绝之。而生物家等观人物之说,适盛于是。舍人从兽,倡言不耻,标野鸭之放逸,慕蜂蚁之均齐。如其所见,人之自由平等乃不如禽兽远甚矣。”(57)鉴泉先生的意思是,以“适者生存”为基础的西方文化,倡导的是人的生物性、兽性,它违反了“尽人以合天”的自然之道,违反了宇宙万物浑然一体的中和之德。80多年过去了,刘鉴泉先生的批评在我们当代的社会现实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印证。对此大家已经有目共睹,笔者在此毋庸赘述。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到底谁才是当今世界真正的恐怖主义分子?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就是大国对小国的欺压,强国对弱国的掠夺。如果以色列能够遵守1947年联合国巴以分治的规定,不掠夺巴勒斯坦领土,就不会出现巴以战争,也就不会出现巴勒斯坦“恐怖主义”对以色列国民的自杀性袭击;如果美国政府不偏袒和支持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占领和修建犹太人定居点,也不会出现在世界各地发生针对美国人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和“9·11”事件;如果英国政府不伙同美国入侵伊拉克,也就不会出现发生在土耳其的英国银行恐怖爆炸事件;如果土耳其不支持英美对伊拉克的入侵,发生在土耳其的几起恐怖爆炸事件也就不会出现;如果日本不支持美英的对伊入侵和决定派遣“维和”部队到伊拉克去,那么日本就不会有人命丧伊拉克;如果联合国能够自始至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义正词严地反对和阻止美英对伊的入侵,而不是屈从于美国的压力,有气无力地呼吁美英不要入侵伊拉克,那么,联合国驻伊办事处就不可能被炸……走笔至此,笔者想起了《老子》的高论:
大道废,安有仁义;慧智出,安有大伪;六亲不和,安有孝慈;国家昏乱,安有贞臣。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帛书《老子》乙本《道经》第十八、十九章)(58)
世界混乱的真正根源是美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按照美国现在奉行的国际政策及其在全世界产生的深远影响,未来的世界将永无宁日。美国人不知道“人多智巧,而奇物滋起。法物滋彰,而盗贼多有。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59)的深刻道理,利令智昏,成了罪魁祸首。
认识到了当今世界所谓“恐怖主义”的本质和根源,我们就可以端正我们立足于中国文化的立场。由此我们应该看到,中国传统文化与伊斯兰文化面临的是同样的命运,在目前的情况下,只不过是程度不同罢了。当然,我们不仅不提倡恐怖主义,而且强烈地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但是,我们应该设身处地,对阿拉伯地区的人民所采取的最后的反抗形式给予深刻的同情(毫无疑问,上文我们已经一再强调,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60)与此相应,我们自己还应该在我们中国文化的母体里焕发起“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精神,重新确立自我,回归自我;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良传统,建立和谐的诚信社会,挺立起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独立的民族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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