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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认为纸上得来终觉浅

时间:2023-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陈亮与朱熹的论辩陈亮、朱熹的论辩事实上不局限于“王霸义利”问题,它涉及的范围很广,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关于“道”的问题“道”是程朱理学最高的哲学范畴,朱熹指出,“道”超越于自然和社会之上,永恒存在,亘古不变,它是形而上的精神实体,决定着形而下的万物的生成和运动变化。陈亮则基于王、霸并用的理论,认为义要体现在利上,义利双行,缺一不可。

第二节 陈亮与朱熹的论辩

陈亮、朱熹的论辩事实上不局限于“王霸义利”问题,它涉及的范围很广,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关于“道”的问题

“道”是程朱理学最高的哲学范畴,朱熹指出,“道”超越于自然和社会之上,永恒存在,亘古不变,它是形而上的精神实体,决定着形而下的万物的生成和运动变化。陈亮也承认亘古贯今有“道”的存在,但认为“道”不是神秘的先验的精神本体,不能先于事物、超越事物而独存,它与事物、与人生日用不可分离:“阴阳之气,阖辟往来,间不容息。……此天地盈虚消息之理”。这个“天地盈虚消息之理”就是天地之道,它不过是阴阳二气的开合、散聚,因而“阳极必阴,阴极必阳,迭相为主而不可穷也”(《陈亮集·与徐彦才大谏》)。因此,“道非出于形气之表,而常行于事物之间”(《陈亮集·勉强行道大有功》)。正因为“道”不是超自然的,所以天地之间,无物不是“道”,就像烈日当空,普照天下,使处处有光明一样,人开眼一看就能见到。“道”与事物不可分离,他所说的“道”,正是事物的基本属性以及事物运行变化的法则、规律。

朱熹认为,“道”作为先天的绝对存在,最初是人所不能预闻的,只有无私无欲的圣人才能真正体认它、把握它,使它在人类社会中显现,而天理在人类社会中也转化为“人道”。圣王之后的各代君主都有人欲,因而难以使天理在人间社会显明,“汉唐所谓贤君,何尝有一分气力扶助得他耶?”(《陈亮集·又丙午秋书》附《寄陈同甫书·六》)这样,天理就不能转化为“人道”,而“人道”也自然偃息不存。“人道”不存只是天理在人类社会中被“作坏”“殄灭”,并非天理消亡。但天理的常存,并不等于“人道”的常在,“不可但见其穹然者常运乎上,颓然者常在乎下,便以为人道无时不立,而天地赖之以存之验也”(《陈亮集·又丙午秋书》附《寄陈同甫·八》)。朱熹阐明了关于“人”与“道”的关系,人有赖于道,但道却不依赖于人,也就是说:道不依赖于人的存在而存在,人能使它在社会中显现,也能使它昏暗不显,这一切取决于人是否有“人欲”。

陈亮则对这个观点力持异议,强调人与道不可分离,天、地、人三者构成宇宙的统一体,缺一不可;没有人存在,也就没有天地运行,道也就不存在了。陈亮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他把“道”看做是贯穿于人伦日用中的法则,离开人事,必然无所谓社会中的“道”。可是陈亮把人的存在与否当作自然万物的“道”的存在前提,这不能不是一个理论思维上的失误。

陈亮强调离开人而“道”不存,目的在于说明三代圣王时代的“道”是“人道”,汉、唐时代的“道”也是“人道”。他说,如果“道”不行于汉唐之间,则中国这1500年的历史,岂不是“天地架漏过时”,“人心牵补度日?”(《爱日斋丛抄》卷二)世界岂不惶惶不可终日了吗?朱熹申论说,“道”虽不能在汉、唐时期体现为“人道”,但它却在那些具有“道心”的儒者身上体现出来,并由他们相继不绝地传下去。对于“道”的这种秘传不绝的说法,陈亮讥讽道:“人道泯息,而不害天地之常运,而我(指那些独传“道”的人)独卓然而有见,无乃甚高而孤乎!宜亮之不能心服也”(《陈亮集·又乙巳春书》)。他质问朱熹,“道”在天地之间,如“赫日当空”,怎么可以说是“举世皆盲”,只有几个儒者能开眼见到呢?他指出“道”也体现在那些有功业的英雄豪杰身上。

(二)关于“王霸”“义利”的问题

对于朱熹所持的“道”不行于汉唐,是因为汉祖唐宗有人欲的理论,陈亮予以反驳。他说,如果“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陈亮集·又甲辰秋书》),万物何以繁衍不绝,“道”何以常存不息?他认为汉高祖、唐太宗的立国功业,可与天地并立,他们的“禁暴戢乱,爱人利物”,正是孟子讲的恻隐之心。至于二人的谋位,是为了推行“仁政”,出于“救民之心”,并非出于人欲、私意。

关于“霸道”,陈亮认为,“其道固本于王也”(《陈亮集·又丙辰秋书》),同时王道中也夹杂着霸道,例如三代时期也时常有征伐和谋位之事:“禹、启始以天下为一家而自为之。有扈氏不以为是也,启大战而后胜之。汤放桀于南巢而为商,武王伐纣,取之而为周。武庚挟管、蔡之隙,求复故业,诸尝与武王共事者,欲修德以待其自定,而周公违众议,举兵而后胜之。……使若三皇五帝相与共安于无事,则安得有是纷纷乎?”(《陈亮集·又乙巳春书之一》)这说明王道之治正是通过霸道而实现的,没有霸道,哪能凭空出现王道呢?朱熹称管仲有霸道之功而无王道之仁,陈亮认为,管仲助齐称霸,正是仁者之事,是王道的需要。陈亮关于王道与霸道的观点,概括地说,就是霸本于王,王霸并用。

从有关王霸的争论,引出“义利”问题。朱熹认为,王道推行仁政,这是“义”;霸道讲求功利,这是“利”。义与利是对立的、不相容的,它们的冲突也是不可调和的。朱熹称颂王道,贬斥霸道,必然贵义贱利。陈亮则基于王、霸并用的理论,认为义要体现在利上,义利双行,缺一不可。他所谓的“利”,并不是毫无节制的一己之私利,而是“生民之利”。他说:“禹无功,何以成六府?乾无利,何以具四德?”(《宋元学案·龙川学案》)所谓“六府”,是指形成天地万物的水、火、木、金、土、谷;所谓“四德”,是指元、亨、利、贞。他的意思是说,禹没有功业,怎能成天地万物?天不讲利,怎能有仁义礼智?后者说三代无利欲,那是被孔子美化了的,并非当时的实情。朱熹指责汉唐“假仁借义以行其私”,“无一念不出于人欲”(《陈亮集·又丙午春书》附《寄陈同甫书·六》);陈亮则认为,汉高祖、唐太宗“无一念之不在斯民”,所以“自汉唐以来,虽圣人不作,而贤豪接踵于世……盖天人之相合,而一代之盛际也,此岂可常之事哉?”(《陈亮集·萧曹丙魏房杜姚宋何以独名于汉唐》)他的结论是:“王霸可以杂用,则天理人欲可以并行。”(《陈亮集·又丙午秋书》)

(三)关于“成人之道”的问题

王霸、义利之辩的最后落脚点,是做一个什么样人的问题,这是此次辩论的实质所在。朱熹做人的标准是什么呢?他说:“鄙意更欲贤者百尺竿头,进取一步,将来不作三代以下人物,省得气力为汉唐分疏,即更脱洒磊落耳”(《陈亮集·又丙午秋书》附《寄陈同甫书·六》),要人们以“醇儒之道自律”,即“独善其身”,做一个道德完善的君子儒。

陈亮则提出“志在天下”的为人标准,主张做“大有为”的“英雄豪杰”,认为这样的人能够“推倒一世”,“开拓万古”,大智大勇,“才德双行,智勇、仁义交出而并见”(《陈亮集·又甲辰秋书》)。他对那些只会坐谈,不能实干的“腐儒”十分鄙夷,认为他们只知“议论之当正,而不知事功之为何物;知节义之当守,而不知形势之为何用;宛转于文法,而无一人能自拔者”(《陈亮集·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

陈亮与朱熹的争论不同于朱陆之争,后者是理学内部对“理”的看法及体验方式不同而引起的争辩;前者则是两种不同价值观念的冲突。功利主义的思想源远流长,但始终未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主导地位。朱熹所倡导的贵义贱利的理论,则是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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