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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康有为梁启超是什么关系

时间:2023-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维新变革思想洋务运动的深入发展,在表面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中国从此有了自己的近代工业,赢得了“同治中兴”的赞誉,后来洋务扩展到海防,建立了号称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海军。6月11日,以光绪皇帝发布《明定国是诏》为标志,变法运动正式开始。到9月21日,慈禧发动政变,囚禁光绪皇帝于中南海瀛台,处死承办变法事务的六君子,戊戌变法宣告失败。康梁二人,是公认的戊戌变法领袖。

第四节 维新变革思想

洋务运动的深入发展,在表面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中国从此有了自己的近代工业,赢得了“同治中兴”的赞誉,后来洋务扩展到海防,建立了号称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海军。但是,封建专制制度和近代科学技术之间的矛盾,也随着洋务的进展显露出来。官办工业的种种衙门式弊端,体制因素对商办实业的种种阻挠,新式军事装备与旧式管理训练的种种不协调,使“自强”的背后孕育出越来越严重的隐患。1894年中日甲午一战,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堂堂中华,不但要受西方列强的侵略,而且要受近邻日本的欺凌。在国人心目中,日本向来落后于中国,又是一个蕞尔小国,多数人向来不把它放在眼里。连日本都敢于到中国撒野,所谓“自强”诚属自欺欺人。《马关条约》的赔款割地,丧权辱国的程度前所未有,耻辱和反思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变化,由此催生了维新变法运动。梁启超说:“唤起吾国四千年之大梦,实自甲午一役始也。”“吾国则一经庚申圆明园之变,再经甲申马江之变,而十八行省之民,犹不知痛痒,未尝稍改其顽固嚣张之习。直待台湾既割,二百兆之偿款既输,而鼾睡之声,乃渐惊起。”(《戊戌政变记》附录一《改革起源》,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13页)甚至连洋务派的代表人物奕,也承认甲午之败的原因在于“西化”程度不够,说:“中国之败,全由不西化之故,非鸿章之过”(见黄遵宪《马关纪事》)。

值得注意的是,维新变法所说的“西学”,主要不是来自欧美本土,而是以日本为师。当时引为变法楷模的,是日本的明治维新。战争的伤痛刺激了中国,也使中国把目光集中到敌人身上。同处东亚,日本以狭隘之岛国,何以能够迅速超越堂堂中华?国人急于探求日本崛起的奥秘。《马关条约》刚刚签定,中国的首批赴日留学生即东渡求学就是明证。而驻日参赞黄遵宪的《日本国志》,详载日本变法的史实,遂成为对国内维新影响较大的著作。

维新变法的起点,是1895年的公车上书(即在京举人上书。从汉代起朝廷用公车接送被征举的士人,后来人们以“公车”作为举人入京应试的代称)。广东举人康有为,联合在京会试的各省举子,连署1300余人,上书请求朝廷拒签《马关条约》,变法迁都。是年秋冬,康有为在北京和上海组织强学会,创办《万国公报》(后改名《中外纪闻》)和《强学报》,鼓吹维新变法。尽管清廷勒令解散强学会,查封报纸,但变法议政的气氛已经形成,各地纷纷办起了倡导变法的学会、学堂和报纸刊物。1896年,梁启超等在上海创办《时务报》;1897年,康有为在澳门创办《知新报》;谭嗣同等在湖南设立时务学堂,创办《湘报》和《湘学新报》;严复在天津创办《国闻报》;1897年底至1898年初,康有为再次上书,请求变法,并在北京创办保国会,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宗旨,成为维新派的大本营。6月11日,以光绪皇帝发布《明定国是诏》为标志,变法运动正式开始。此后的3个月间,光绪发出了一系列诏令,全面推进变法,涉及的内容包括:废除八股,改设学堂;广开言路,起用新人;增设变法机构,裁撤冗官冗吏;开设银行,鼓励实业,等等。

由于变法触动了慈禧太后的权威,帝党和后党冲突日趋激烈,变法措施的推行也受到种种阻挠,年轻的光绪皇帝在翁同龢的鼓动下,同慈禧太后的矛盾升级。到9月21日,慈禧发动政变,囚禁光绪皇帝于中南海瀛台,处死承办变法事务的六君子,戊戌变法宣告失败。

维新变法在思想史上的文献,主要有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七上皇帝书及戊戌奏稿,梁启超的《变法通议》,严复翻译的《天演论》,谭嗣同的《仁学》等。康梁二人,是公认的戊戌变法领袖。康有为是维新变法的发起人,也是变法理论的奠基者。梁启超是康有为的学生,是宣传变法最得力者。尽管梁启超后来与康有为在政见和学术上产生了分歧,但在戊戌前后,二人的思想是一致的。康有为(1858—1927年)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人。他的变法思想,可以概括为“师事日俄、托古改制”八个字。他主张变法以日本、俄国为师,为此,他专门给光绪皇帝进呈《日本变政考》和《俄彼得变政记》。说:“大抵欧美以三百年而造成治体,日本效欧美,以三十年而摹成治体。若以中国之广土众民,近采日本,三年而宏规成,五年而条理备,八年而成效举,十年而霸图定矣。”(《进呈日本明治变政考序》,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以君权变法,转弱为强,化衰为盛之速者,莫如俄前主大彼得,故中国变法莫如法俄,以君权变法,莫如采法彼得。”(《上清帝第七书》)[6]“请皇上以俄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也。”(《上清帝第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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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像

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7],集中反映了他为维新变法提供的理论资源。他认为,古文经学是西汉刘歆为王莽篡汉编造的新朝之学,即新学,今文经学才是儒学的正宗经典。所以,历代王朝尊奉的儒学是伪儒学,推崇的圣人是假圣人。《新学伪经考》对经学的考据,是经不起严格的学术推敲的,但是,康有为的用意不在学术,而在借此推翻历史偶像,为变法扫清道路,推动学界对传统信仰进行重新评价。同时,他又不愿成为传统的叛逆者,而是以公羊三世说作为自己的思想武器,维护今文经学的正统地位,为自己的思想取得权威解释和合法身份,进而使自己以传统维护者的形象出现,托言孔孟,以寻求变法空间。今文经学的“微言大义”研究方式,使康有为能够充分利用他对经典的阐释来倡导变法。在《孔子改制考》中,康有为运用公羊学的比附衍伸手段,改变了以往对孔子的传统看法,他提出,孔子并不是“述而不作”的先师,而是“托古改制”的素王,时时都在维新。“孔子道主进化,不主泥古,道主维新,不主守旧,时时进化,故时时维新。”(《孟子微·仁政第九》)在《春秋董氏学》中,他认为六经是孔子为了治理乱世而作,孔子推崇的尧舜和文王,是孔子对“民主”和“君主”理想社会的寄托,“拨乱之治为文王,太平之治为尧舜”。孔子托古改制的微言大义是《公羊春秋》中的三世说。“‘三世’为孔子之非常大义,托之《春秋》以明之。所传闻世托‘据乱’,所闻世托‘升平’,所见世托‘太平’。乱世者,文教未明也;升平者,渐有文教小康也;太平者,大同之世,远近大小如一,文教备全也。”(《春秋董氏学》卷二)在康有为的言辞中,孟子被说成议会政治的倡导者。“孟子言治天下,皆曰与民同之,此真非常异义,全与西人议院民主之制同。”(《万木草堂口说·孟荀》)对孟子见梁惠王的“左右皆曰贤”一段对话,康有为解释道:“孟子特明升平授民权、开议院之制,盖今之立宪体,君民共主法也。英德奥意日葡比荷日本皆行之。左右者,行政官及元老顾问官也;诸大夫,上议院也;一切政法以下议院为与民共之”(《孟子微·总论第一》)。康有为的这些说法,其核心是为变革鸣锣开道,政治意义远大于学术意义。所以,他对儒学的解释,往往是一种西学观念,如用民主、君主、民权、君权等概念阐发儒学,儒表西里,其中反映出中学和西学的关系已经同洋务派有所不同。康有为的思想带有“中体西用”的痕迹,但康有为的中西学术观不是简单的体用观,在一定意义上,他是“中学为形,西学为神”。改制的合法性来自中学“托古”,改制的合理性则来自西学的“仿洋”。

以托古改制为立足点,康有为改变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传统,而是强调天道之变、社会之变、思想之变。他说:“变者,天道也。天不能有昼而无夜,有寒而无暑,天以善变而能久;火山流金,沧海成田,历阳成湖,地以善变而能久。”(《进呈俄罗斯大彼得变政记序》)“易者,随时变易,穷则变,变则通。”(《日本书目志序》)

康有为的社会理想,反映在他经过长期思考撰著的《大同书》中。他对《礼记·礼运》中的大同说进行了全新的阐发,与他倡导的公羊三世说相配套。他自己认为,大同之制是“人类公理”,实现大同的途径是“去九界”,即破除国界、级界、种界、形界、家界、产界、乱界、类界、苦界。而要通向大同,破除九界,就要废君权,兴民权,行立宪。“国有君权,自各私而难合;若但为民权,则联合亦易。”“故民权之起,宪法之兴,合群均产之说,皆为大同之先声也。”(《大同书》乙部第二章)大同社会是至平、至公、至仁、至治的极乐世界,没有国界,没有私产,共同劳动,共享财富,没有军队,没有政府,议员民选,事务众决,男女平等,人人独立。这种对大同世界的描绘,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的憧憬,是西方乌托邦理想和中国大同理想的结合。

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流亡海外,政治上的失意,使他转向宗教式的追求。他试图把儒学宗教化,使自己成为马丁·路德式的精神领袖。他号召以孔教为国教,提倡尊孔读经,以“素王”自居。康有为在文化艺术方面也有一定造诣,有书法专著《广艺舟双楫》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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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像

梁启超(1873—1929年)字卓如,号任公,别号饮冰室主人,广东新会人。据梁启超自己在《自由书》中所称,他是取《庄子·人间世》的“我朝受命而夕饮冰,我其内热欤”一语作为自己的室号,以表达其忧国忧民之情。他在维新变法时期追随康有为,但其变法思想比康有为更直接,更尖锐。其著作编为《饮冰室文集》,包括《合集》和《专集》两大部分。该书初由梁启超的学生何天柱编辑,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由上海广智书局印行,后多次增补再版,1989年中华书局出版有1936年版的影印本。丁文江、赵丰田编有考订详实的《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修订出版。

梁启超的《变法通议》集中反映了其维新观点。“要而论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大地既通,万国蒸蒸,日趋于上,大势相迫,非可阈制,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不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人,束缚之,驰骤之。呜呼,则非吾之所敢言矣。是故,变之途有四:其一,如日本,自变者也;其二,如突厥,他人执其权而代变者也;其三,如印度,见并于一国而代变者也;其四,如波兰,见分于诸国而代变者也。吉凶之故,去就之间,其何择焉?”

(《变法通议·论不变法之害》,《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以下只注篇名和册数)很显然,梁启超也主张仿照日本式的变法。他认为,变法不仅仅是练兵开矿通商之类,其本原在人才,在教育,在制度。“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变法通议·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文集》之一)进而主张兴学会,办报馆,倡民权。显然,他对变法本原的推导,已经直接针对此前洋务运动不敢触及政治体制的弊端。

梁启超在政治思想方面极力倡导民权主义。他对公私之义用西方民权理论进行界定,称:“人人有自主之权。何谓自主之权?各尽其所当为之事,各得其所应有之利,公莫大焉,如此则天下平矣。防弊者欲使治人者有权,而受治者无权,收人人自主之权,而归诸一人,故曰私。虽然,权也者,兼事与利言之也。使以一人能任天下人所当为之事,即以一人独享天下人所当得之利,君子不以为泰也”(《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文集》之一)。“今夫压力之重,必自专任君权始矣;动力之生,必自参用民权始矣。”(《说动》,《文集》之三)兴民权又必须开民智:“今之策中国者,必曰兴民权。兴民权斯固然矣,然民权非可以旦夕而成也。权者生于智者也,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权;有六七分之智,即有六七分之权;有十分之智,即有十分之权。”(《论湖南应办之事》,《文集》之三)由此,奠定了他后来新民说的基础。

同民权理论相伴,梁启超对公羊三世说的解释,已经与康有为有所不同,具有近代化的社会发展史含义。“《春秋》张三世之义也,治天下者有三世:一曰多君为政之世,二曰一君为政之世,三曰民为政之世。多君世之别又有二:一曰酋长之世,二曰封建及世卿之世。一君世之别又有二:一曰君主之世,二曰君民共主之世。民政世之别亦有二:一曰有总统之世,二曰无总统之世。多君者,据乱世之政也;一君者,升平世之政也;民者,太平世之政也。”(《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文集》之二)这种经过酋长、封建世卿、专制君主、立宪君主、总统民治、完全民治的历史发展线索,使据乱、升平、太平这些传统语言有了全新的含义,也为他后来倡导新史学开了先声。

梁启超的思维活跃,文笔犀利,在变法失败后出走日本,后来同康有为的思想逐渐分道扬镳。他在政治主张上多次变化,常常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从“保皇”到提倡“新民”,从支持袁世凯到反对复辟帝制,从同情革命到否定革命,他的思想一直处于变动之中。这种变动,恰恰反映了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思想的进取性和不成熟性。但是,梁启超主张宪政、倡导改良、大力推进中国思想文化以及社会向近代的转型,则是始终未变的。就拿历来被人诟病的梁启超“反对革命”来说,他担心的是“革命”对民主政治的阻碍,况他明言辛亥革命是清朝统治者逼出来的。“畴昔制造革命者,非革命党也,满洲政府也。”与反对革命的顽固派不同,梁启超慎言革命而倡言民权民主。然而,他看到了建立民主政治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革命后之骤难改良政治,在专制国之易姓,则既然矣;而在易专制为共和,则其难尤甚。”所以,他才反对二次革命。“吾更引谚以相告,语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革命只能产出革命,决不能产出改良政治。”(《革命相续之原理及其恶果》,《文集》之三十)。在慎言革命的同时,他对立宪一直持积极态度。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梁启超立即表示支持,撰文宣传宪政,并成立“政闻社”,提出议会政治和责任政府、司法独立、地方自治、平等外交四大纲领,派人回国参与立宪。民国建立,他支持袁世凯,秉承袁的意图,积极参与政党政治,主持共和党,并联合民主党、统一党组建进步党,与国民党竞争。1913年,他出任进步党“人才内阁”的司法总长。在袁世凯复辟帝制的过程中,他极力反对,发表《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抨击帝制,支持蔡锷武力反袁,并担任护国军两广都司令部都参谋、军务院抚军兼政务委员长。在段祺瑞执政时期,梁启超继续他的宪政努力,组建宪政研究会与支持黎元洪的宪政商榷会对抗,出任财政总长。1917年段祺瑞被迫下台,梁启超从此退出政坛,专心致力于学术文化研究。

梁启超后期的文化思想,已经跳出以中西对立为前提的体用模式,而是试图建立一个中西合璧的会通模式。他主张:“救知识饥荒,在西方找材料;救精神饥荒,在东方找材料”(《东南大学课毕告别辞》,《文集》之四十),并形象化地称之为中西文化“结婚”,具体途径就是运用近代西方的科学思维和理念重新诠释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具体步骤可分为四步:一是建立对本土文化的敬仰和诚意,二是采用西方科学方法研究本土文化的真相,三是实现中学和西学的会通,四是把这种全新的文化推向世界。

作为一名学者,梁启超的兴趣广泛,学识渊博,在文学、史学、哲学、佛学等领域都有造诣。他先后任教于清华、南开,是清华国学研究院著名四大导师之一,还担任过京师图书馆馆长、北京图书馆馆长、司法储才馆馆长等职。他早年参与文学改良活动,后来又以“新史学”发动史学革命,是中国近代史学的奠基人。他的学术研究成果丰富,如《清代学术概论》《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先秦政治思想史》《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国文化史》等著述,至今仍不失其学术价值。中国近代思想发展到梁启超,以西学方法阐释中学内容已经渐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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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像

戊戌变法中的思想家,最具有殉道精神并为此而献出生命的是谭嗣同,他的经历具有传奇色彩。谭嗣同(1865—1898)字复生,号壮飞,湖南浏阳人。他虽出身于官僚世家,但家庭矛盾给他的心理留下了阴影,自称其“遍遭纲伦之厄,涵泳其苦,殆非生人所能任受”。因此,他自幼多接触下层,又随其父转任游历各地,对社会有所了解,曾六赴科场,屡考不中。他在京城时曾结交侠客王五,驰马击剑,喜为驰骋不羁之文,好讲霸王经世之略,在学问上,他推崇王夫之。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是促使他投身于变法救亡运动的关键因素。他在给唐才常的信中说:“三十之年,适在甲午,地球全势忽变,嗣同学术更大变。”追悔自己“三十年前之精力,弊于所谓考据辞章,垂垂尽矣,勉于世,无一当焉。”(《与唐绂丞书》,《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259页)《马关条约》割地赔款,使他深受震动,写诗道:“世间无物抵春愁,合向苍冥一哭休。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七绝《有感一章》)。从而全身心投入到维新运动之中。1896年,谭嗣同到北京结识了梁启超,了解到康有为的变法思想,撰写了《仁学》一书。1897年,谭嗣同应湖南巡抚陈宝箴之邀,弃官回湘,与梁启超一道致力于兴办《湘报》、时务学堂、南学会等,在湖南推广新学新政,成为湖广变法的先锋人物。1898年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谭嗣同被擢为四品军机章京,参与朝政,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并称“军机四卿”,推进变法维新。“百日维新”失败后,谭嗣同本来可以出逃,但他表示:“大丈夫不做事则已,做事则磊磊落落,一死亦何足惜!”(《致李闰》,《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下册,第531页)留下名言:“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梁启超:《谭嗣同传》)大义凛然,英勇赴死,与康广仁、刘光第、林旭、杨锐、杨深秀一道英勇就义,史称“戊戌六君子”。谭嗣同的著作,有蔡尚思、方行主编的《谭嗣同全集》,三联书店1954年出版,1981年增订再版。

谭嗣同的代表作《仁学》,以“冲决网罗”的姿态表达了自己追求变法救亡的信念和决心。同时,这本书在内容上充满了矛盾,从中可以看出先驱者在摸索过程中历经的痛苦和艰辛。当时,面对中国的实际问题,变法图强已经成为维新之士的共识。谭嗣同的变革态度在当时是最坚决的,认为变法是医治中国病症的药方,而且必须全变,大变,从根本上变。即“冲决网罗”,打破对变法的一切束缚。谭嗣同试图冲决的“网罗”是全方位的。要冲决利禄的网罗,为国家和民族立志;要冲决考据、词章等学问的网罗,抛弃与变法无关的学术;要冲决君主的网罗,清除皇帝的影响;要冲决伦常的网罗,突破社会规范对变法的约束;直至冲决上天、各种宗教、佛法等等网罗,扫除一切变法的障碍。他甚至认为君主是窃国大盗,并借用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誓杀尽天下之君主,使流血满地球,以泄万民之恨”(《仁学》三十四)。正如梁启超的评价:“其思想为吾人所不能达,其言论为吾人所不敢言。”但是,具体到如何变法,怎样全变,冲决网罗的具体方案是什么,谭嗣同并没有解决。具体的变法行为,在当时还不得不依靠光绪皇帝来进行,变法的样板,也只有日本明治维新和俄国彼得大帝的模式。《仁学》的内在矛盾,首先表现为激昂的变法呼吁和空泛的实际措施之间的不协调。这种矛盾,恰恰反映了先驱者所面临的时代局限,即“有心杀贼”和“无力回天”的矛盾。其次,对于西学,谭嗣同也有初步的了解,崇尚科学,试图用西方传来的自然科学知识作为变法的依据,但是,这种依据在当时还不足以形成严密完整的理论支撑,不能形成坚实的理性思维基础,所以,谭嗣同借助“心力”这一概念,强调信念和意志的力量,并转向从佛教理论中寻求解答,以佛学中的“勇猛”“大无畏”“精进”等称谓作为鼓舞变法斗志的动力。这种科学与“心力”之间的矛盾,反映了中国在近代转型中的思想冲突。后来的科学与玄学之争,在一定意义上是这种矛盾的延续。再次,谭嗣同主张“渐变西法”,全盘采用西方制度,但是,他又不得不在中国传统中寻求西法的依据,以《周礼》比附和解释西法,托古改制。这种渐变西法和托古改制之间的矛盾,反映了当时的先驱者对西学和中学在现实中的冲突所表现出的彷徨心态。在理性上,他们认识到应该学习西法,但在情感上和可接受程度上,又必须运用本土传统作为变法依据。最后,谭嗣同对“仁”进行了新的解释。“仁”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基本概念,从孔孟到近代一直居于重要地位,而谭嗣同所说的“仁”与历史上的解释有所区别,他以“通”释“仁”,“仁以‘通’为第一”,“仁”的哲学,就是“通”的哲学。“通”的基点是平等,所以,必须打破各种不平等,如三纲五常、君臣父子等等,传统的“礼”和“名”,都是“通”的障碍。这样,谭嗣同给“仁”赋予新的内涵。这种以“通”释“仁”的解读,反映了近代学者对自由与平等的追求,进而为经济、政治、社会的变革提供依据。上述传统概念和新型解释之间的矛盾,表现了谭嗣同试图弥合思想文化方面的古今冲突的努力。我们不能苛求谭嗣同,这些矛盾在当时的条件下他是不可能解决的。正是这些矛盾,反映了中国近代的时代变迁。谭嗣同的《仁学》,是近代中国思想转型的一面镜子。

在维新变法中,还有不少人具有思想文化方面的突出贡献,例如曾任驻日参赞的黄遵宪所著的《日本国志》,本意就是给中国提供维新借鉴。他在凡例中说:“兵家贵知彼,日本变法以来,革故鼎新,旧日政令,百不存一,今所撰录,皆详今略古,凡牵涉西法,尤加详备,期适用也。”在《日本国志》中,黄遵宪以食货志纪其造船开矿等实业发展,以学术志纪其西学传播教育,以刑法志纪其采用大陆法系律法,以兵志纪其陆海新式军制,以职官志纪其取法泰西设官立政,以礼俗志纪其民间结社党团会社。这部书对中国的维新变法产生了极大影响。黄遵宪回国后,参与维新,加入强学会,与梁启超、汪康年等创办《时务报》,后出任湖南按察使,又协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变法失败,他被罢黜回籍,只能与避居日本的梁启超书信联系商讨维新思想。黄遵宪还是一位优秀的诗人,与谭嗣同掀起了“诗界革命”,主张“我手写我口”,被梁启超誉为“近世诗界三杰”之冠。“近世诗人能溶铸新思想以入旧风格者,当推黄公度。”他为后世留下了诗集《人境庐诗草》,成为旧体诗词与新诗之间的转折标志。正是有类似于黄遵宪这样一大批志士仁人的共同参与,才推动了中国的变革,也为戊戌政变以后的新政复起留下了思想火种。

戊戌变法虽然失败,但变法期间的思想冲击,影响了一大批赞同新政、主张维新的立宪派人士。庚子之变使民族危机空前加重,也使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顽固势力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奇耻大辱和颠沛流离的切肤之痛。面对无法照旧统治下去的忧虑,由慈禧主持开始进行所谓的“回銮新政”,试图挽救清王朝的统治危机。这种顽固势力的自救行为,其社会史的意义大于思想史的意义。清末新政期间,立宪派的思想水平仍以梁启超、严复为领袖人物,其他人在思想上并无多大建树。这就决定了新政的不彻底性,被具有革命思想的先行者嘲讽为“假维新”。最后,“假维新”引发了“真革命”,“新政”训练出来的新军,成为清廷的掘墓人;“新政”推行的文化教育政策,培育了一大批革命党人;“新政”采取的实业政策,孕育了民间绅商的反抗力量。最后,所谓“新政”以立宪骗局被揭穿,皇族内阁破产,清廷覆亡而告终。然而,这种“假维新”不可能一点也不触动旧制度的格局,也有一些成果保存了下来,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废除科举和推进新学,使中国的教育事业开始向近代新式教育转化。

1901年,流亡西安的慈禧太后发布“变法上谕”,承认在“万古不变之常经”之外,没有“一成不变之治法”。接着,清廷设立督办政务处,商议变法条陈。一场由上而下的“新政”由此展开。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发出著名的“江楚会奏三疏”,奠定了晚清新政的总体格局。这三疏一是教育改革,二是政治改革,三是采用西法。三疏中涉及到的变法内容,排除了民权和立宪,其他基本包含了戊戌时期的各项变法措施。不讲民权和立宪,说明了这些改良派与维新派的差别;而鼓吹“欲救中国残局,惟有变法一策”(张之洞奏疏语),又说明了改良派与维新派的一致。清末新政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①编练新军,改革军制,举办武备学堂;②裁汰机构官职,改设新式衙门;③修改大清律例,推行近代法制,试办政刑分离;④奖励实业,发展工商;⑤废除科举,举办新式学堂,推行近代学制[8]

科举取士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至明清变为八股考试。这一制度,同隋唐以后的思想文化史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从维新变法以来,科举一直是众所瞩目的改革焦点。清末新政中,科举自然首当其冲。1901年,清廷诏令废除八股,改用策论,同时废除武举。1903年,又采用张之洞、张百熙的奏议,实行科举名额递减法,每次递减三分之一,三科减尽,以10年时间结束科举。1905年,在舆论压力下,清廷采用张之洞、袁世凯奏议,最终下诏,立停科举:“着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废科举和办学校同步进行。1902年,清廷颁布由张百熙起草的《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京师和各省由此开始广办新式学堂。国内许多大学追溯校史都以1902年为起点,就是发源于壬寅学制。1903年,由张之洞、张百熙、荣庆对壬寅学制加以修订,以《奏定学堂章程》的名义发布,即癸卯学制。按照癸卯学制的规定,初等教育分为蒙养院(3年)、初等小学(5年)和高等小学(4年)三级,课程有修身、经学、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中等教育(5年)不分级,课程有修身、经学、文学、外语、历史、地理、算术、博物、化学、法制、理财等;中小学都可根据地方实际增设手工、商业、农业等随意科目;大学教育分为预科(3年)、分科(本科,3—4年)、通儒院(不定年限)三级;预科分政、艺两科,政科开设伦理、经学、诸子、词章、算学、中外舆地、外文、物理、名学、法学、理财学、体操等,艺科开设伦理、中外史学、外文、算学、物理、化学、动植物、地质矿产、图画、体操等;分科的专业设置为经学、政治、文学、格致、农业、工艺、商务、医术八种。从此,中国的近代教育体制正式建立。新式教育体系的确立,奠定了中国学术界整体转型的基础。正是在这一基础上,近代思想的发展才能够完成话语、概念、方法的全面转换。

清末新政收到了一定成效。然而,其推行新政的不彻底性,引发了更为强烈的反抗浪潮。尤其是新政推行中的自上而下方式,一批旧式官僚操办新政,既得利益的驱动和传统陈腐势力的阻碍,使得新政更快地暴露出自己的真面目。许多名义上的“新政”举措,变成实际上的害民手段。1910年,梁启超针对新政推行中的种种弊端,痛心说道:“畴昔守旧时代,取之民也有制。……贪墨之风,犹未至大长也。自厉行新政之议起,乃不啻为虎缚之翼矣。自顷以来,教育之费取之民也,警察之费取之民也,练兵之费取之民也,地方自治之费取之民也。甚至振兴实业,所以为民间维持生计者,而亦徒取之民也。民之所输者十,而因之所得者二三,此什之七八者,其大半皆经由官吏疆臣之手,辗转衔接,捆戴而致诸辇下矣。试观昔日虽极顽固守旧之徒,举无不攘臂而言新法者,使其中非有大利存焉,胡以先后之判若两人耶!”(《六月廿五六两日上谕恭跋》,《国风报》1910年第18期)在这种局势下,新政最终未能挽救清朝覆亡的命运。这说明,清朝政府已经失去了自救能力,中国近代的社会发展必须采用推翻清朝的革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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