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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生态思想探析

时间:2023-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秦汉时期生态思想探析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时期。自然和人为双重因素的作用,使秦汉时期的生态质量呈下降趋势,水旱不时,灾害频频发生,黄河不断决口、泛滥,百姓深受难苦。因此,在秦汉时期庞大而繁杂的思想体系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资源。董仲舒思想体系的神学特征及其负面影响已为治史者所公认,是不可否定的。

一、秦汉时期生态思想探析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时期。伴随着这一历史阶段国家政治的强盛、经济的繁荣,生态环境也逐渐恶化,步入了中国环境发展史上的一个恶化时期[1]。这一时期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既有政治方面的,也有经济方面的。前者主要表现为国家的政策与政治行为(如鼓励生育的人口政策导致人口急剧增长、战争,以及宫殿台榭的修筑、贵族奢侈生活等)对生态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破坏;后者则具体表现为重农垦荒政策引发的水土严重流失和“伐木而树谷,燔莱而播粟,火耕而水耨”(《盐铁论·通有》)的农业生产方式对生态的影响。除此之外,不断发生的天灾对生态也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2]。自然和人为双重因素的作用,使秦汉时期的生态质量呈下降趋势,水旱不时,灾害频频发生,黄河不断决口、泛滥,百姓深受难苦。

存在决定意识。作为“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石、创造文化的自然前提”[3]的生态环境质量在秦汉时期的下降,引起了时人的关注,他们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因此,在秦汉时期庞大而繁杂的思想体系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资源。

(一)关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和谐、统一的思考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一对并列和相互对应、统一的概念。大自然是人类社会产生的前提,它为人类不断提供诸如生态资源(如阳光、水等)、生物资源(如森林、草原、鸟兽等)、矿物资源(如铁、铜等)等生产和生活资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须臾相赖的物质条件。但是,人类的活动又在不断地影响和改造着自然界,历史上湖泊、河流、森林的消失等,都与人类的活动关系至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稍加概括,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人类在自身的发展中不断地征服自然(尽管自然事实上是不可征服的),不断地改造和改变周围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自然环境又在始终不断地影响和制约着人类对其征服和改造的活动。要想使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保持着良性的态势,就必须使二者趋于和谐与统一。

西汉硕儒董仲舒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天人相应”,它包括三个相互递进的命题:“天人相合”、“天人感应”和“人参天地”。其中,“天人相合”是其思想的基础与出发点,“天人感应”是其思想体系的主体与核心,而“人参天地”则是其思想的结论。董仲舒思想体系的神学特征及其负面影响已为治史者所公认,是不可否定的。然而,剔除其消极因素及负面影响,其思想中仍存有一些合理的东西,强调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乃其中之一因子。在其思维中,董仲舒把整个世界作为思考的对象,将天、地、人视作一个不可分的有机整体,把天和人看成两大相互对应的参照系统。他说:

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春秋繁露·立元神》)

对于儒家学说中的“天”和“人”,有学者指出:儒家的“天”或“天地”的概念,大体相当于“自然界”的概念,当然也包括自然界的神秘性和超越性;其“人”的概念,基本等同于“社会人生”,群体与个体均在其中。因此,天人关系大致相当于人与自然的关系[4]。所以,董仲舒又说:“天地与人,三而成德。”(《春秋繁露·官制象天》)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重要性。

强调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也是《淮南子》一书的基调。首先,它提出了东、南、西、北、中等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自然风貌与风土人情。《淮南子·地形》:

东方之美者,有医毋闾之珣洵玗琪焉。东南方之美者,有会稽之竹箭焉。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西南方之美者,有华山之金石焉。西方之美者,有霍山之珠玉焉。西北方之美者,有昆仑之球琳、琅玕焉。北方之美者,有幽都之筋角焉。东北方之美者,有斥山之文皮焉。中央之美者,有岱岳,以生五谷桑麻,鱼盐出焉。

并说明各地区由于生态条件不同而呈现出独特的自然景观,蕴藏着不同的动植物与矿产资源。《淮南子·地形》:

白水宜玉,黑水宜砥,青水宜碧,赤水宜丹,黄水宜金,清水宜龟;汾水濛浊而宜麻,泲水通和而宜麦,河水中浊而宜菽,洛水轻利而宜禾,渭水多力而宜黍,汉水重安而宜竹,江水肥仁而宜稻。

其次,指出了不同的生态环境对人可产生不同的影响。在体型、外貌方面,“坚土人刚,弱土人肥;垆土人大,沙土人细;息土人美,秏土人丑。”不同环境导致各地物产有异,而食用物品的差异,则又直接决定了人的习性或智力水平,即“平土之人,慧而宜五谷”、“食肉者勇敢而悍,……食谷者智慧而夭”。另外,《淮南子·地形》还从地形对生育婴儿的性别影响的角度,来考察生态条件对人的决定性影响。“凡地形:东西为纬,南北为经;山为积德,川为积刑;高者为生,下者为死;丘陵为牡,溪谷为牝。”把山川河谷与雄雌相联系,“土地各以其类生,是故山气多男,泽气多女”。将生男、生女的原因归之于如山、泽之气等生态要素。

关于生态对人的影响,东汉末年的医家张仲景说得更为直接。他说:

夫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在这个人与自然的统一、和谐体系中,自然对人类社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人必须顺应并遵循自然及其规律。汉初贾谊《新书·道德说》认为,自然界是运动不已的,且有其自身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六理”:“六理……德之所以生,阴阳、天地、人与万物也,固为所生者法也。”在贾谊看来,自然界的“法”即规律的产生,是由于“气”这个包含孕育万物的催生动力作用的结果,是“气”本身的机制系统规定着自然与社会的和谐状态。“六理”是“气”本身机制系统的标准“内度”的本质表现。在内的“六理”,不断衍生而超出自身,产生自然界的万物,即“变流而外遂”,这样,自然和社会便呈现出规律来。贾谊说:

阴阳、天地、人,尽以六理为内度,内度成业,故谓之六法。六法藏内,变流而外遂,外遂六术,故谓之六行。是以阴阳各有六月之节,而天地有六合之事,人有仁义礼智信之行,行和则乐兴,乐兴则六。此之谓六行。阴阳、天地之动也,不失六行,故能合六法;人谨修六行,则亦可以合六法矣。

他又说:“六理无不生也,已生而存乎所生之内。”(《新书·六术》)明言自然界万物都是由“气”这种物质构成的,但具有一定的规律——“六理”。气循“六理”万物生,万物之中蕴含着“六理”,万物之灵的人也不例外。“不能违拗自然规律,是中国古代哲人的一贯思想。”[5]《淮南子·主术》:

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

这是在总结前人利用自然经验后所得出的结论。东汉思想家王充则进一步指出:“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随行而应人。”(《论衡·明雩》)但如是之言,并非说人类在自然面前无能为力,恰恰相反,秦汉思想家们在强调自然对人类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同时,也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乃至改造自然:

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淮南子·修务》)

这就是说,水循地势东流,但要人去疏通它;农作物春天生长,但要人去耕耘。如果对自然界的一切事物不管不问,放任自流,任由其自生自灭,就不会出现鲧、禹兴修水利之功,而后稷关于种植五艺之术也得不到应用。然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是以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为前提的:“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权(推)自然之势。”(《淮南子·修务》)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淮南子·主术》从社会实践出发,指出:

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才,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植。

而那种诸如“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淮南子·修务》)的愚蠢行为,只能是事与愿违,并导致灾难的降临,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就反映了这种人的行为受到生态制约的规律。

“天人感应”是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人与天关系的一种古老的、神秘主义的学说,它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感应的性质。董仲舒认为,天可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亦可感应上天,自然界的灾异和祥瑞表示着天对人的行为的谴责和嘉奖。董子在继承前人思想、肯定“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和“天人一也”的基础上,把自然界的变化与人的行为举措相联系,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间具有相互感应的性质,提出了著名的“灾异天谴”论:

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汉书·董仲舒传》)

董氏坚持了自然界(即天地)的至上性及客观规律的不可违背性,注意到人类不遵循自然规律,就会招致灾异。

总之,秦汉时期关于自然与人和谐、统一的认识,具有辩证法“合理的内核”。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按他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他服从一种真正的专制,而不管社会组织怎样。”[6]因此,“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7]无疑,秦汉时期关于自然与社会的和谐、统一的认识,是这一时期丰富的生态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本时期思想家、政治家们呼吁保护自然生态的坚实基础。

(二)指出秦汉时期生态恶化的原因

秦汉时期,统治者诸多不当的举措,导致大量的草原被垦、森林遭伐,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当时的有识之士对此有较多的认识,指出了生态恶化的原因及其后果。

造成秦汉时期生态恶化的原因是多重的,就当时人的认识而言,主要表现在认为生态恶化是不当发展生产、统治者苛政与奢侈造成的。

1.生态恶化是发展生产的副产品

秦汉每个王朝之始,为了发展社会生产,都采取了鼓励人口生育的政策,人口数量急剧上升,西汉平帝时,全国人口已至5 900余万,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人口高峰。人口数量的剧增,使黄河中下游许多原是村庄寥落的“宽乡”成为人多地少的“狭乡”。东汉人王符《潜夫论·实边》说:

中州内郡,规地拓境,不能半边,而口户百万,田亩一金。人众地荒,无所容足,……《周书》曰:“土多人少,莫出其材,是谓虚土,可以袭伐也。土少人众,民非其民,可匮竭也。”是故土地人民必相称也。

于是,统治者为满足人口衣食之需,一方面大力推行垦荒政策,另一方面则把百姓由“狭乡”向“宽乡”迁徙,并与边防相结合,大量地移民实边。

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主的内地居民到达边疆后,仍以农业种植为生,在边郡九原、云中、朔方等地大肆毁坏草原进行垦殖,与中原毁林垦荒遥相呼应,秦汉田地亩数猛增,到西汉末时达827万余顷(《汉书·地理志下》)。这些新垦增的土地,大多是通过毁林坏草而获得的。其中不少地区如西北诸郡的生态系统极其脆弱,一旦地面植被遭毁,潜伏于其下的流沙就会外现,导致被垦地区逐渐出现沙漠化趋势;而在黄河流域尤其是中游地区的垦荒,原始森林被大量砍伐,以致水土流失严重,黄河河患不断发生。

对于这种毁坏林木和草原行为所引起的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的后果,汉初政治家晁错就曾发表过议论:“焚林伐木不时,命曰:‘伤地。’”(《意林·晁错新书》)所谓“伤地”,就是破坏了地力。稍后的刘安对林草的水土保持功能也有深刻的认识,他在《淮南子·俶真》中说,商纣在荒郊围猎时,顺风纵火,烧毁了森林与草地,结果引发水土流失,河水浑浊,水中鱼鳖难以睁眼,气候异常,稼禾不能正常生长。

农业的发展,是以铁器生产工具的普遍使用为前提的。而秦汉重农、垦荒政策,又大大地促进了冶铁业的发展。

铁器者,农夫之死士也。死士用,则仇雠灭,仇雠灭,则田野辟,田野辟而五谷熟。……铁器失其宜,而农民失其便。器用不便,则农夫疲于野而草莱不辟。草莱不辟,则民困乏。(《盐铁论·禁耕》)

秦汉经济恢复之迅速,除了统治者在政策上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外,冶铁业的发达也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条件。冶铁业的发展,一方面为垦荒提供了便利的“器用”,使许多山林牧地变成了农田;另一方面,因冶铁业有利可图,从事冶铁业者增多,冶铁场遍及各地[8]。冶炼者为取料采矿和伐木为薪之方便,往往依山而炼。《史记·货殖列传》曰:“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另外,《盐铁论》之《复古》、《禁耕》分别曰:

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

夫权利(指盐铁之利——引者注)之处,必在深山穷泽之中……故盐冶之处,大傲皆依山川,近铁炭。

逐盐铁之利,冶铁点遍布各地,冶炼场规模巨大,促进了秦汉时冶炼业的兴盛。在当时技术较为落后的条件下,矿业大规模的开采和冶炼业的蓬勃发展,无疑对生态造成一定的破坏。对此,西汉元帝时的贡禹就曾明确指出:

今汉家铸钱,及诸铁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铜铁,一岁功十万人已上,……凿地数百丈,销阴气之精,地藏空虚,不能含气出云,斩伐林木亡有时禁,水旱之灾未必不繇此也。(《汉书·贡禹传》)

在贡禹看来,当时采矿、冶炼业规模太大,过度的采矿和无节制地砍伐树木,使“地藏空虚”而不能致雨,由此导致了水旱之灾的不断发生。这种采矿、冶炼业发展引起的“地藏空虚”后果,与发展农业焚林伐木所造成的“伤地”恶果别无二致。

总而言之,无论是从农业生产的角度,还是从手工业生产的方面来考察,当时的人们已经认识到发展生产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否则,只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导致“灾异”事件的不断发生。汉代黄河决口不断,与此间发展生产不当对生态造成的破坏不无因果关系[9]。西汉末年的刘向在《说苑·谈丛》中,就把生态与灾害之间的关系,比喻为唇齿相依的联系,认为“唇亡而齿寒,河水崩、其坏在山”。

2.统治者的奢侈与苛政对生态的破坏

秦汉时,统治者为追求穷奢极侈的生活,广修宫廷台榭。如秦王嬴政兵灭六国时,“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秦始皇在世时所修宫殿,遍及咸阳。《三辅黄图·咸阳故城》载称:“东西八百里,南北四百里,离宫别馆,相望联属。木衣绨绣,土被朱紫,宫人不移,乐不改悬,穷年忘归,犹不能遍”[10]。西汉时,宫殿众多,各类建筑名目繁多,不胜枚举。如西汉殿宇他载不计,仅《汉书》所记长安之宫,就有未央、长乐等30余座,若加《三辅黄图》等录12座,计有4 0余宫;宫中之殿,更是多不胜列。对于这些宫殿的奢侈富丽,班固曾曰:“肇自高(祖)而终平(帝),世增饰以崇丽,历十二延祚,故穷奢而极侈。”(《后汉书·班固传上》)据学者研究,这些华丽的宫殿,多系木结构[11],这一结论可从秦修阿房宫时“蜀山兀,阿房出”的记载中得到印证[12]

上层统治者奢侈华美的宫廷建筑为秦汉贵族们竞相仿效。“秦汉贵族府第之奢华,较先秦更甚,而东汉由于木结构楼阁建筑的兴起,尤为达官贵人阉宦之流提供了争奇斗胜的条件。”[13]后汉时期,大大小小贵族“缮修第舍,连里竟巷”(《后汉书·曹节传》)。其峣峣者,当为梁冀之府舍。《后汉书·梁冀传》和《后汉纪》卷20中,都详录了梁氏及其妻孙寿“殚极土木”之能事的概况[14]

对秦汉君主及上层集团的奢靡生活方式,时人多有批判,并视之为破坏生态资源、引起生态质量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如西汉初的《淮南子·本经》即指出,君主帝王穷耳目之极欲而开山毁林以求金玉,是导致“万物不滋”的直接原因;统治集团“构木为台,焚林而田”,所引起的直接后果就是“万物不繁兆,萌芽卵胎而不成”。大兴土木,不仅破坏了生态资源尤其是森林资源,造成了“万物燋夭”、“草木之句萌、衔花、戴实而死者,不可胜数”的严重后果,而且还引发了“阴阳谬戾,四时失序”的局面。东汉时期的贤良文学者也多次提及秦汉宫殿奢靡对林木消耗的情况。《盐铁论·通有》载之云:

若则饰宫室,增台榭,梓匠斫巨为小,以圆为方,上成云气,下成山林,则材木不足用也。

《盐铁论·散不足》又载云:

古者,……采椽不斫,茅茨不翦,无斫削之事,磨砻之功。大夫达棱楹,士颖首,庶人斧成木构而已。今富者井干增梁,雕文槛楯,垩壁饰。

认为宫殿奢靡对森林资源的无度耗费,是造成当时“材木不足用”的主要原因。所以,《盐铁论》作者由此发出感叹说:“当今世,非患禽兽不损,材木不胜,患僭侈之无穷也”(《盐铁论·通有》)。这和《管子·侈靡》所记载的先秦时“不饰宫室,则材木不可胜用”(《盐铁论·通有》士大夫语引)的情形形成了迥然的对比。所以,贤良文学力斥曰:“宫室奢侈,林木之蠹也。”(《盐铁论·散不足》)

由于统治者崇尚奢侈,忽视对生态资源的有效保护,在全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举国纷纷仿效,加快和加剧了生态资源破坏的步伐与程度。《淮南子·俶真》即以乱砍滥伐树木为例说:

今夫树木者,……一人养之,十人拔之,则必无余蘖,又况与一国同伐之哉?虽欲久生,岂可得乎!

而且,《淮南子·说山》还在总结历史教训和联系现实的基础上,一针见血地指出,统治者的残酷剥削是导致生态资源被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

宋君亡其珠,池中鱼为之殚。故泽失火而林忧。上求材,臣残木;上求鱼,臣干谷;上求楫而下致船。

《淮南子》作者进而警告当局者:历史上只有处于“衰世”的王朝统治者,才会为满足奢侈豪华的生活,而一味掠夺性地利用生态资源,罔顾生态失衡的严重后果。强调无论是“构木为台,焚林而田”,还是“烧燎大木,鼓橐吹埵,以销铜铁”,其结果都是“山无峻干,林无柘梓;燎木以为炭,燔草以为灰;野莽白素,不得其时;上掩天光,下殄地财”,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这种无度地耗费自然资源,甚者“足以亡天下”:

凡乱之所生,皆在流遁。流遁之所生者五[15]:大构驾,兴宫室,……此遁于木也。凿汙池之深,肆畛崖之远,……此遁于水也。高筑城郭,设树险阻,崇台榭之隆,侈苑囿之大,……此遁于土也。大钟鼎,美重器,……此遁于金也。煎熬焚炙,调齐和之适,以穷荆、吴甘酸之变,焚林而猎,烧燎大木,鼓橐吹埵,以销铜铁,靡流坚鍜,无猒足目,山无峻干,林无柘梓,燎木以为炭,燔草而为灰,野莽白素,不得其时,上掩天光,下殄地财,此遁于火也。此五者一,足以亡天下矣。(《淮南子·本经》)

(三)提出生态保护措施

秦汉时期生态思想丰富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时人针对当时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而提出了具体的生态保护措施。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等几个方面。

1.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农业生产与土地资源须臾不可分离。因此,注重保护土地资源,是中国传统生态思想的重要内容。

秦汉时期,人口急剧增长,大大地刺激了当时社会对土地的开垦,破坏了土地资源,水土流失严重;另一方面,现有耕地又没有得到很好地开发与利用。针对这种情况,当时的学者提出了以下主张:

第一,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如《淮南子·齐俗》继承了先秦“土宜说”的思想[16],提出:“水处者渔,山处者木,谷处者牧,陆处者农”,主张“肥硗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树以竹木”。东汉末年王充《论衡·量知》也说:“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如地种葵韭,山树枣栗,名曰美园茂林。”无不主张根据土地自身的特点及属性,合理地利用土地,当农则农,宜林则林,适牧则牧,应渔则渔,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

第二,防治土壤侵蚀,改良土壤,提高土地肥力。《氾胜之书》中记载了氾胜之关于防治土壤侵蚀的思想主张:“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须良田也。诸山陵近邑高危倾阪及丘城上,皆可为区田。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凡区种,不先治地便荒地为之。”(《齐民要术·种谷》引)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区田法记载,它是氾胜之在总结丘陵地带百姓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创立的保持水土的方法。这种不对山地植被造成任何破坏的丘陵山地的种田法,既保护了山地的水土,又可防止山地土壤的侵蚀。

为改良盐碱地的土壤,西汉贾让结合治理河泛,提出了灌溉与填淤加肥并用的措施。《汉书·沟洫志》:

通渠有三利,不通有三害。民常疲于救水,半失作业;水行地上,凑润上彻,民则病湿气,木皆立枯,卤不生谷;决溢有败,为鱼鳖食:此三害也。若有渠溉,则盐卤下湿,填淤加肥;故种禾麦,更为秔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转槽舟船之便:此三利也。

这种措施,主要是通过渠灌、降低水位的手段,达到降低土地盐碱度、改良土壤的目的。贾让的这一主张,经由实践,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东汉时,“崔瑗为汲令,乃为开渠造稻田,薄卤之地,更为沃壤,民赖其利”(《太平御览·职官部》引《崔氏家传》)。此事,《后汉书·崔瑗传》亦曾有载:崔瑗“迁汲令。……为人开稻田数百顷。视事七年,百姓歌之”。

第三,精耕细作,保护耕地。《论衡·率性》:

夫肥沃埆,土地之本性也。肥而沃者性美,树稼丰茂;而埆者性恶,深耕细锄,厚加粪壤,勉致人功,以助地力,其树稼与彼肥沃者相似类也。

作者主张通过耕种与施肥、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的手段,来达到使耕地“肥而沃”且土地肥力经久不衰的目的。在粪肥的使用上,《氾胜之书》还主张使用绿肥:“春气未通,则土历适不保泽,终岁不宜稼,非粪不解。慎无旱耕。须草生,至可种时,有雨即种,土相亲,苗独生,草秽烂,皆成良田”,“辄平摩其块以生草,草生复耕之。”(《齐民要术·耕田》引)利用平整土地的间隙让土地生长杂草,当杂草生长到一定程度时,再进行耕地。这样,下雨后播下的种子和土壤紧密地接触,有利于庄稼出苗,而杂草腐烂又可使农田肥沃。这种养草肥田的方式,与现代生草轮作有几多相似之处[17]

2.林业资源保护主张

在秦汉所有被破坏的生态资源中,林木当为程度严重者之一种。那时,森林在人们的心中与农业乃至财富密切相关,司马迁就把拥有“千树”者视为“千金之家”。汉末思想家仲长统言:“丛林之下,为仓臾之坻。”(《齐民要术·序》)明确指出,种植林木有利于农业生态的改善,促进粮食生产。而汉初的《淮南子》更强调山林是财富之源,只要山林无损,百姓乃生有所依,“地有财,不忧民之贫也,百姓伐木芟草,自取富焉”(《淮南子·诠言》)。因此,秦汉之人对当时“民入山凿石,发泄藏气”(《后汉书·顺帝纪》)的破坏山林之举表示了强烈的愤慨,极力主张“无伐名木,无斩山林”(《春秋繁露·求雨》),以保护山林。

为保护日渐消失的林业资源,《淮南子·主术》援引“先王之法”,提出实行“不焚林而猎。……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的措施。具体而言,即《四民月令》所载的“自正月以终季夏,不可伐木”,“冬十一月,……伐竹木”等。这种“时禁”主张的目的,就是便于林木的顺利生长。而东汉的王符,则从防火的角度提出了保护森林的措施:“夫山林不能给野火,……皆所宜禁”(《后汉书·王符传》),从而达到“草木之发若蒸气”的目的,保证森林资源的再生,使其永无枯竭之患。

3.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措施

与保护林业资源相联系,秦汉时还有人提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其中最全面与最力者,当数《淮南子》作者。就其论及的保护范围而言,既有空中飞鸟,又有陆上走兽,也有水泽中的鱼鳖;就其具体措施来看,《淮南子·主术》注意到了“先王之法”的制裁作用:

故先王之法,畋不掩群,不取麛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豺未祭兽,罝罦不得布于野;獭未祭鱼,网罟不得入于水;鹰隼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昆虫未蛰,不得以火烧田。孕育不得杀,彀卵不得探,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

主张取用“先王之法”,推行“时禁”,反对“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灭绝式捕猎行为,提出保护母、幼兽,建立合理的田猎制度,做到适时而取。否则,“焚林而猎,愈多得兽,后必无兽”(《淮南子·人间》)。

《淮南子》在主张效仿“先王之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同时,还重视加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教育,强调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淮南子·泰族》:“密子治亶父,巫马期往观化焉,见夜渔者得小即释之,非刑之能禁也。”以此来说明加强爱护野生动物资源教育的重要性。

尤为重要的是,《淮南子》在主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时,还提出了“食其食者不毁其器,食其实者不折其枝。塞其源者竭,背其本者枯”的可持续发展与利用的思想。提出保护野生动物,必须注意保护其生存的环境,“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木。水积而鱼聚,木茂而鸟集。”认为如此才能达到“禽兽之归若流泉,飞鸟之归若烟云”(《淮南子》之《说林》、《说山》、《主术》)的目的。

(四)结语

生态思想是人们对特定历史时期内生态状况的认识和思考,是中国丰繁的思想体系中一重要支系。仅就秦汉时期的生态思想而论,笔者以为:

第一,秦汉时期,无论就其思想主体即具有生态思想的人来看,还是从思想的客体即构成生态环境的要素而论,该阶段的生态思想都具有异常丰富的特征。当时,不论是政治家如贡禹者流,还是思想家如董仲舒者,或是学人如王符之辈,也不论是儒家(如董仲舒等)还是杂家(如《淮南子》编者们),都对生态环境及其构成要素的状况、变动及其原因、保护等,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或看法;同时,时人的关注对象也极其广泛,既包括水、土地资源,也包括林木、动物等资源,凡是构成生态环境的主要生态要素,都是当时人们关注、探讨的对象。

第二,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是一个以农立国的社会。“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汉书·文帝纪》)。重农,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贯政策。大自然是人类衣食父母,人类衣食住行,无一不源于大自然。农业生产则是先人从大自然获取自己所需生活品的主要方式。在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为低下的情况下,大自然本身状况之良窳攸关人类生存状况之优劣。因此,古人十分清楚利用自然、保护自然环境对其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是何等的重要,秦汉时期概莫能外。《淮南子·主术》曰:

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植桑麻,肥硗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蓏,秋畜疏食,冬伐薪蒸,以为民资。

认为只有因天顺时、尽用地利,才能达到“地有财,不忧民之贫也”(《淮南子·诠言》)的目的。而不及时妥善地保护生态资源,严重者可导致亡国。如《盐铁论·刺权》汉士大夫曰:

今夫越之具区,楚之云梦,宋之巨野,齐之孟诸,有国之富而霸王之资也。人君统而守之则强,不禁则亡。

因此,从产生的动因来看,中国传统时代的生态思想,烙有极其浓郁的农业经济印记。

第三,秦汉时期生态思想的提出,从实践的角度来考察,还具有一定的警世作用,促使统治者在生态保护方面有所作为。为引起世人特别是统治者关注自然生态状况,当时人们在提出自己生态主张时,无不注意反复强调“圣王”等时代的成法和成教,“先王之法”、“先王之教”和“先王之政”等被频频冠之于其主张前。如贤良文学派就曾引孟子之语云: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蚕麻以时,布帛不可胜衣也。斧斤以时,材木不可胜用。田渔以时,鱼肉不可胜食。(《盐铁论·通有》)

以此来批判当时“饰宫室,增台榭,梓匠斫巨为小,以圆为方,上成云气,下成山林”的奢侈毁林现象,指出这是造成其时“材木不足用”的主要原因,并得出结论说:

当今世,非患禽兽不损,材木不胜,患僭侈之无穷也;非患无旃罽橘柚,患无狭庐糟糠也。(《盐铁论·通有》)

这种借助“先王之法”来批驳时势政治、提出自己生态主张的方法,在当时崇儒尊古的形势下,易于促使执政者迫于“先王之法”的威势而接受其思想,并在实践中有限地付诸实施,秦汉时相关生态职官的设置和有关生态法律的制定,就是其具体表现,并在生态保护实践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四,秦汉时期的生态思想,无论是从其产生的基础和所起的作用来考察,还是从历史的源流、影响来看,都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首先,秦汉时期的生态思想与先秦乃至更早的生态思想、生态保护实践,具有直接的渊源继承关系。如《淮南子·时则》,就是在踵继《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十二纪”之“以时禁发”精髓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人类行为举措要根据自然界生物的生长规律,在一年四季内针对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更好地利用、保护生态资源;其次,秦汉时期的生态思想也对以后历史时期生态思想的丰富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董仲舒的“天人相应”学说即为后世所承传和发挥,成为思想者提出生态保护主张、呼吁保护生态资源的重要理论基础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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