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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时期的环境变迁

时间:2023-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关于历史时期的环境变迁儒家生态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与历史上的环境变迁关系至密。关于历史时期的森林覆盖率,有关研究进行了统计。水旱灾害的发生,与其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相关度最密。作为历史时期环境变迁较大、洪涝灾多发的洞庭湖区,其环境状况的研究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之一。

二、关于历史时期的环境变迁

儒家生态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与历史上的环境变迁关系至密。那么,历史时期的环境状况究竟怎样呢?

(一)生态环境变迁总况

关于历史时期的环境变动情况,有专家曾作过专门的研究[3]。另有研究者以朝代为线索,对之进行了大概的勾勒:夏、商、西周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森林、草原日趋缩小,平原景观有明显的改变。但黄河流域基本上仍是天然植被发育良好,森林、草原密布,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黄河很多支流清澈见底;春秋战国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森林、草原陆续遭受不当的采伐垦殖,野生动物资源逐渐减少,华北平原天然植被大多为栽培植被代替,个别地区因樵牧过度而童山濯濯;秦汉时期,黄河流域森林锐减,水土流失日益严重,水旱灾害频发,自然环境日益恶化;魏晋南北朝时期,南北方自然环境有明显改善,但西北个别地区因河道变迁等影响,生态条件进一步恶化;隋唐五代时期,黄河流域和江南森林资源的开发加速,森林面积急剧减少,野生动物遭到空前浩劫。尤其是黄河流域,由于生态的变化,使之处于严重的灾害困扰之中;辽宋夏金元时期,大量的山林被辟为农田,森林和草原植被减少,人工植被扩大;明清时期,大量自然植被为经济作物等人工植被所取代,森林面积进一步缩减,区域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湖泊面积减小,野生动物大量减少或灭绝[4]。还有研究者以水土流失为例,对几个重要时期的环境变动情况进行了简单的列举:西汉时期,水土流失开始凸显于北方地区。汉武帝时,北方农耕区基本格局已基本建立,农区北界的位置在西北远至新疆、河西走廊、陇西地区,东北至山西、河北北部和辽宁。北方地区农业区的扩展,使一部分草地和林地受到破坏,加剧了自然侵蚀过程。在吕梁山以西、六盘山以东的黄土丘陵区,西汉时期的水土流失量较大。黄土高原等北方地区农业开垦引起的水土流失较为明显;唐宋以后水土流失区扩展到了南方地区。畲田刀耕火种的垦荒方式的普遍使用,严重地破坏了山体植被,引发水土流失,水土流失的强度随山坡地开垦的增多而日趋严重;清代中叶以后全国水土流失加重[5]。另有研究者从环境质量入手,对历史上环境变动进行了简要的分期[6]。上述有关中国历史时期的环境变迁研究,在表现的方式上,都是描述性的,给人的印象不够直观清晰。我们可否采取选择某些因素进行量化分析的手段,以明历史环境变迁之大势?

环境变迁研究的途径是多元的,但基本者有二:一是生态要素变迁的研究,主要从地表与地貌的变迁、大气系统(如气候的演变和大气成分的分析等)、水文系统(如海平面、湖泊盆地、河流水系的演变等)、土壤生物系统(如土壤风化、动植物种类及数量的变化等)[7]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展开;二是囊括上述诸对象在内的众要素的综合研究。迄今的环境史研究,大多为第一类研究,综合研究较少,本书关于战国秦汉时期的气候考察即为生态要素变迁的研究。另外,关于环境变迁的研究,还有一种是就其质量发展状况的动态研究。在赵冈的研究中,衡量环境变迁的参照物,主要是自然灾害的频率和农田的单位亩产量[8]。众所周知,环境的变迁动因,主要有自然和人为二途。自然原因引发的环境变迁,一般具有周期性,除突发变异外,其变迁通常较为缓慢,周期性较长;而人为因素导致的环境变化,只要具备持续性,一般呈直线性变化,且变化速度远远超过环境的“自然”变化。因此,这里考察中国历史时期环境的变迁,选择两个紧密相关的要素作为参照物,一个是与人为作用结果直接相关的森林覆盖率,另一个则是环境变迁的集中表现形式——水旱灾害。

关于历史时期的森林覆盖率,有关研究进行了统计。其大概情况是:秦汉时期4 6%—4 1%,魏晋南北朝时期4 1%—37%,隋唐时期37%—33%,五代辽宋金夏时期33%—27%,元代27%—26%,明朝26%—21%,清前期21%—17%,清后期17%—15%,民国时期15%—12.5%[9]。对于历史上的森林覆盖情况,有关文献直接记载的几乎没有,研究难度较大,学界罕有研究,可资借鉴的成果也因此极其少见。上述统计结果虽然未必十分准确,但参之于其他研究结论[10],我们认为,这一统计数据大体上可以用来作为说明问题的根据。

水旱灾害的发生,与其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相关度最密。因此,一定时期内该地区水旱灾害次数的多少,是其生态环境良窳状况的显著标志。历史时期的水旱灾害次数,学界多有统计。只因不同学者采用的标准不一,其统计结果参差不齐。为避免出现这一情况,这里采用1930年代邓拓的统计结果:秦汉时期4 4 0年,旱灾81次、水灾7 6次,水旱灾年均发生率为35.7%;魏晋南北朝200年,旱灾60次、水灾5 6次,水旱灾发生几率是5 8%;唐代289年,旱灾125次、水灾115次,水旱灾发生几率为83%;宋代4 87年,旱灾183次、水灾193次,水旱灾发生几率是7 7%;元代163年,旱灾86次、水灾92次,水旱灾发生几率为109%;明朝27 6年,旱灾17 4次、水灾196次,水旱灾发生几率是134%;清代296年,旱灾201次、水灾192次,水旱灾发生几率为133%;民国(1912—1937年)26年,旱灾14次、水灾24次,水旱灾发生几率为14 6%[11]

将上述森林覆盖率、水旱灾发生几率示之以图1(为便于图示,各时期森林覆盖率取其均值),即可形象、清晰地知晓中国历史上环境不断恶化的大势:(1)森林覆盖率,由于破坏,以秦汉为起点,直至民国时期,均呈下降之势。(2)而与之相对的水旱灾害,亦以秦汉多发为始端,年均发生率逐段增加,自宋以后,开始在一个高发生率的基础上增长,蒙元以后,更是无岁不灾。(3)森林覆盖率的不断趋低,和水旱灾害的多发及其发生几率的走高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大量砍伐森林的结果,必然会改变区域的大气环流和大气的干湿状况,引发水土流失,二者相结合,水旱灾害之发不可避免。一些地区如洞庭湖区洪涝灾害的统计数据,也能够反映出中国历史环境不断恶化之势。

作为历史时期环境变迁较大、洪涝灾多发的洞庭湖区,其环境状况的研究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之一。有关研究对其历史灾害状况进行了探讨。如关于其洪涝灾害的统计是(见图1)[12]:隋唐时期324年,水灾20次,年均发生率为6.2%;北宋167年,水灾19次,发生几率为11.4%;南宋15 3年,水灾29次,发生几率为19%[13];明成化中至嘉靖初(14 7 1—15 24年)5 4年,14次灾害,发生几率为25.9%;明嘉靖至清同治末(15 25—187 3年)34 9年,灾害103次,发生几率为29.5%;清同治至建国初(187 4—195 8年)85年,灾害33次,发生几率是38.8%[14]。上述统计时间划分的根据和尺度不一,灾次及灾害等级大小也没有得到详尽的体现,其准确性因此令人难以满意。然而,作为一种现象趋势的分析,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更何况这一统计结果还有其他相关统计结论相印证[15]。由此统计可以看出,历史上的洞庭湖地区洪涝灾害亦呈逐渐多发之势,其自然环境不断恶化,总体与全国的情况大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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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中国历史时期森林覆盖率及水旱灾、洞庭湖区洪涝灾年均发生率示意图

(二)中国历史生态环境变迁的特征

第一,从时间顺序来看,环境变迁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也就是说,各个历史时期的生态状况及其变化,都不同于其他历史阶段。上引陈登林等关于历史上的环境变迁情况的简要概括,以及图1显示的历史时期森林覆盖率、水旱灾害年均发生率的变化状况等,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从北宋中期开始,中国环境整体趋劣:黄河流域环境日趋恶化,黄河为患日益严重,流域经济因衰退而难以支持庞大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行,经济中心南移,长江中下游地区环境随之开始恶化[16]。同时,生态资源受到破坏的时间也具有渐进性,最开始是为满足人们衣食住行之需的林木和野生动物,所以早期儒家在提出其保护生态资源主张时,反复强调其保护的“不可胜用”、“不可胜食”的目的;然后为过度砍伐山林及由此导致的山体水土流失,于是儒家进一步强调要保护森林、水土,禁止进山垦荒和围湖造田等等。

第二,从空间分布来看,历史环境变迁又有显著的区域性特点。区域性和地区生态物质基础及区域经济开发先后的时间性紧密相关。中国地域广大,各地自然环境复杂,生态要素结构、多样性组合及其适应性、稳定性参差不一,加之经济开发时间早晚悬殊,相关影响因素及其作用下的环境变迁走向、趋势错综复杂,历史时期不同地区的环境变迁因而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区域性具体可从三方面来考察:一是横向的考察,即不同自然地理单元或行政区划单位之间的环境变迁具有差异性;二是从环境变迁起端的微观方面来看,受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最先发生变化的是人类周边与人关系最为密切的环境,具体顺序大概是城邑或村落附近—郊地—外野—其他大山名川。因此,历史时期的生态环境破坏,基本是沿着城邑或村落及其周边地区—平原—山区的序列推进的;三是从全国宏观方面来说,先是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唐及其以前),宋代以后特别明以来的历史时期,南方生态环境遭受空前破坏,而以清朝乾嘉时期为甚。

第三,总体趋势的日益严重性。中国是一个文明的古国,数千年来,华夏子孙一直在这片土地上繁衍、耕耘。在人类活动的长期作用下,生态环境在不断地改变其“自然”状态,而向“人工”环境发展。人类的不当举措,势必使这种“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环境不断地恶化,日积月累,问题日益严重。并且,这种严重性还随着先民活动范围的扩大而不断地扩散。可以这么说,虽然今天的环境问题大多是当代片面发展的产物,但与历史的延存也并非毫无关系。譬如,“悬河”黄河流域的水旱灾害多发,历史时期黄土高原的过度垦殖、水土流失严重与之脱不了干系;今天的森林覆盖率也和历史上的乱砍滥伐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等等。

第四,环境变化原因,主要为人口增长疾速下的土地资源利用不当所致。人口、资源、环境始终三位一体。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社会,土地是中国社会绵延的重要自然资源。有专家指出,一般而言,一国一地环境问题的形成,与三个基本因素相关:一国一地的自然条件、人口载负量、生产配置和产业结构。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我国自然环境脆弱,自然灾害多发,生产的社会财富往往为灾害所抵消;人口众多,且分布不均;耕地不足,高产稳产的耕地更少[17]。于是,为满足众多人口的生存之需,人们坚韧而不疲倦地向自然索取,自然便以其特有的方式“回报”社会。因此,中国的环境变迁,除自然原因外,根本动因还在于人为。

(三)环境变迁的原因

中国历史时期环境负向变化的人为之因,主要有人口的急剧增殖、土地的无限垦辟和森林的极度破坏等[18]

1.人口的剧增

受文化传统的影响,古代人普遍早婚、早育,且家庭或家族追求多子多孙。但在唐以前,中国人口并不算多。据文献记载和有关研究,西汉(2年)、东汉(15 7年)、唐(7 5 5年)时期的最高人口数据分别为5 95 0万、5 65 0万和5 998万,可见,宋之前人口最高峰均未超过1亿,虽略有高低起伏,但始终在6000万左右徘徊,且持续时间长达千年之久。而从北宋徽宗在位开始,中国人口数开始逾亿(1109年11300万人)。此后尽管元朝(1330年85 00万人)和明初(1393年7 27 0万人)的人口数有所波动,但与此前几个时期人口数据的起伏相比,元代和明初的人口波动都是在高位进行;明初之后,人口增长迅猛,终明之世,都在1.5亿以上(164 2年1615 9万人)[19];清代则在乾隆以后,人口数从未低于3亿(17 7 6年3115 0万人、185 1年4 3610万人、1910年4 3600万人);民国时期(194 9年),中国人口则增至5 4 17 0万人(见图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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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历史时期各朝人口、耕地最高数额、人均耕地亩数和年均毁林面积示意图

上述人口高额,和今天的人口数比较,表面上看去并不算多。但问题是,一则人口空间分布极不平衡,唐宋以前,人口大部分集中于黄河中下游及关中地区。人口的过度集中,极易导致人口所在地区的环境问题;二则生产力水平不高,为维持众多人口的生计,在农业生产力没有明显提高的情况下,惟有通过增加耕地面积的办法满足其生存。

2.耕地面积的扩大

文献中有关历史上的耕地亩数记载,主要有以下几个: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的827万余顷、东汉和帝元兴元年(105年)的7 32万余顷、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 4 0年)的14 4 0万余顷、北宋神宗元丰年间(107 8—1085年)的7 80万余顷、明神宗万历三十年(1602年)的1162万顷、清德宗光绪十三年(1887年)的912万余顷、民国时期(1930年)的114 3万顷[21]。对于上述耕地统计数,何炳棣认为,西汉元始二年的垦田数“原则上是真的亩数”,东汉数字的“可信性却远逊于”前者;唐开元土地数“本来就不是什么实际耕地面积”;北宋土地数字参考价值小,其“数字决不会反映当时的耕地面积”;何氏对明万历年间的数字予以了积极的评价;但光绪年间的数字“和实际耕地面积还是有很大的差距”[22]。然而,由于目前没有更可靠的统计资料,即便明知有些数据存在不实之情,也只能姑信;而对学界有考证且基本形成共识的结论(如光绪十三年的耕地亩数),这里予以吸收。于是,上述各个时期的耕地亩数,根据1市亩=1.4 4 7西汉亩=1.368东汉亩=1.235唐亩=1.15 6宋亩=0.962元亩=0.962明亩=0.962清亩[23]的比例,统一折成市亩,则分别为:西汉5 7 2万顷、东汉5 35万余顷、唐1166万顷、北宋67 5万顷、明1208万顷、清14 00万顷、民国114 3万顷(见图2)。

3.森林的破坏

森林的破坏,主要由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导致。森林的破坏途径,一般有二:一是因生产而引发的破坏。为垦殖之需,把林木从地表上铲除,将林地转化为耕地,常年种植农作物。这种破坏方式,通常是一次性的;二是由于生活薪炭和木材等需而不断采伐林木。这是经常性的活动,年年月月不断进行。故将这种破坏方式称为经常性的破坏。因人为破坏而遭戕伐的林木,有些日后可自我更新,长出再生林木;而有的则因采伐过度,或方法不对,以致林木无法再生,森林自此永久消失。两种方式对森林的破坏,都是人口的函数,人口愈多,消耗量就越大,破坏的范围与程度也就愈广愈甚[24]

生产活动对林木的破坏性影响,我们可以畲田为例略加探讨。畲田是一种原始的刀耕火种式的山地垦作形式。其耕作方法是,首先是砍伐山地林木等植被,在降雨前夕焚烧草木,然后“持刀斫地翻作泥”,雨后或挖穴点播或散播粟黍类旱作种子。畲田“斫地翻作泥”的刀,为“田仰畲刀少用牛”中的畲刀。这种刀非同一般刀具,而是具有“翻泥”、“疏通畦垄”、“整顿沟塍”功效的专业化农具[25],是南方山区农村普遍使用的“铁齿钯”,古称“铁搭”。用铁搭掘土,可达到与犁耕一样甚至超过牛耕的深耕效果,有日耕一亩之效[26]。在备受剥削和压抑小农经济时代,小农难以置备较大的农具,常常缺牛少耙,铁搭因此成为山区小农习用的耕垦工具[27]

畲田垦殖方式源于先秦的菑畲三年循环休耕制[28]。而在山地采用刀耕火种形式垦耕的畲田制则出现于唐代,唐宋以后在江南山区广泛采用[29],唐宋诗词作品中留有这一方面的大量记录[30],直至明清时期,畲田制都是山区特别是南方山区的重要耕作形式。如清代秦巴山区棚民以刀耕火种的形式在山区所从事的农业开发,即为一典型事例[31]

以刀耕火种为特征的畲田会不会导致水土流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少数民族的刀耕火种,基本上不会导致水土流失。但在汉族山地农业区,由于放火烧荒后多用牛犁深耕,伤及树根,一旦耕地弃荒,被毁林木不能再生,容易出现水土流失[32]。对此,我们认为,既然运用畲刀耕地,能取得和牛耕同样的深耕效果,牛耕易致水土流失,那么“田仰畲刀”的畲田耕作形式,无疑也会产生和使用牛犁深耕一样的环境后果。此其一。其二,以刀耕火种为特征的畲田制是原始的山地垦耕形式。畲田顺坡而耕,且不设堤埂,加上刀耕火种对于植被的破坏,每遇大雨,大量田土随山水顺坡而下,形成水土流失。所以,一般是两三年之后,山地就会土肥枯竭,不能耕作,不得不另辟新地。以致到了明清时期,经过数百年的砍烧和水土流失后,以此耕作方式为生的居民迁徙更为频繁;随着畲耕者迁徙频率的加大和流动范围的扩大,山区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深度和广度就越来越大[33]。其三,畲耕是山地的刀耕火种形式,其活动开展的本身,就是以破坏山林为前提的,历史上的畲耕分布区与森林破坏严重地区间具有的一致性,就能很好地说明问题[34]

生活需求对森林的影响,主要可从薪炭消费和棺木消费两方面来略加讨论。薪炭是人们日常生活所有行为中对木材耗费最巨的—项。赵冈在其研究中,曾按每人每天消耗1.5k g薪柴计算,则每人每年消耗薪柴约5 5 0k g;若1m3木材重为5 5 0k g,则每人年均消耗木材1m3。假如每亩森林的木材蓄积量是4.7m3,我们就可据此求得历朝高峰人口期全国每年薪柴消耗的大概情况。制作棺木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耗费木材的一个重要类项。假如历史时期年均死亡率为2.8%,普通一具棺木平均需要木材0.3m3,照此参数,我们又可以计算出历史时期每年棺木消费木材总量。在上述两项对林木消费总量中,如果被毁林木中有9成多年后能够自我更新,成为再生林,而1成从此消失,所在之处成为濯濯之地[35],那么,历史时期各朝高峰人口期每年的毁林面积和林木自此消失的面积就一目了然(见表1、图2):由于人口的持续不断增长,历史时期的居民对林木的耗费总量也在连续的上升;每年仅薪柴、棺木消费而导致从此消失的林木总面积,由西汉每年的127万亩,到北宋的24 0余万亩,再到明代的近35 0万亩、清代的930余万亩,而民国末年则每年高达1160余万亩。其中北宋、明代和清代因人口增幅甚巨,成为耗费林木较多的时期,特别是明代以后。明代毁林严重的现象,在区域性如北京地区的林木消费中亦有较为清晰的折射。

表1中国历史主要时期薪柴、棺木消费林木量及毁林面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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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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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1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冻国栋《中国人口史》第2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吴松弟《中国人口史》第3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4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5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美)赵冈《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之变迁》,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通常说“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薪柴因体大量重且价不高,不宜长途贩运,一般都在消费地附近区域采伐。有学者曾以明代北京城生活燃料的转变为对象,对其背后的动因——人口增长和森林砍伐殆尽——的情况进行了考察。作为明朝首都的北京,从明初至明末200余年,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明初人口10余万,而到15世纪中叶的正统年间(14 36—14 4 9年)人口已增至约60万。然随之则是生活燃料和建材等问题的接踵而至,大肆砍伐森林不可避免且情况日益严重。北京附近山岭,如北面的燕山、西北的军都山等明初茂密的森林,随着附近军民基于燃料及建材的需求而进行滥伐,正统年间开始渐次枯竭。在16世纪初(弘治、正德年间,15 00—15 21年),政府不得不严禁砍伐山林,但效果极微;尽管明代后期在山岭实施人工造林,但无论如何也难与明初相匹。于是,北京居民的生活燃料,便在山林渐次消失、柴炭供应量有限、柴炭价格上涨的形势下,逐渐自然地转向以煤炭为主[36]

4.人口增长、耕地的垦辟、森林的破坏与环境变迁

人是生产者,更是消费者。人类的活动,无论是其生产行为,还是消费行为,都对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中国历史上的环境负向变迁,首要之因就是其间人口的急剧增长。因为很简单,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中国人口的绝大部分是农民,传统中国的一切消费都源于农业。在农业生产工具进步不大[37]、生产技术水平没有明显提高,以及土地报酬递减等情况下,面对大量增长的人口,如何满足其衣食住行之需,是历代政府和社会不得不严肃对待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除提高复种指数和引进新的农作物品种外,主要的解决办法就是扩大耕地面积:向山要地、与水争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人口高峰,出现于西汉末,与水争地的情况,因此早在西汉时期就已存在,《汉书·沟洫志》对此有所记载,只是当时还不是普遍现象,问题也不是很突出;但在唐代,向山要地、与水争地一并出现,其垦种方式分别为畲田和圩田、葑田、埭田[38];而随着历史上第二个人口高值期的到来,伴随着南方地区的开发,广泛地垦殖山地、毁坏山林、修造梯田、围湖造田便成为宋及其以后历史时期的普遍现象[39]。耕地面积在人口数巨幅增加的刺激下不断扩大,但人均耕地亩数同时日益趋低,特别是有清以来,人地关系日趋紧张[40]。盲目的垦殖,最终导致山地水土流失严重,河湖淤浅,蓄泄水无着,以致水旱灾害发生频繁[41]。人口的增长、耕地面积的扩大、森林覆盖率的下降、水旱灾害年均发生率的上升等大致的同步性(参见图1、图2),充分说明了历史时期的环境负向变迁,是自然因素(如气候等)之外诸如人口压力下不当或过度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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