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牟宗三对“静坐”说之理解
在此意义上,本文并不同意牟宗三先生的观点,不揣浅陋,敢不陈述于此。牟先生概括延平之学之第一点即“默坐澄心,体认天理”,并以为此乃根据其“危坐终日,以验夫喜怒哀乐未发之前气象为何如,而求所谓中者”而来。他说:
此步工夫涵有一“本体论的论证”,但却是隔离的、超越的体证,即暂时隔离一下(默坐、危坐)去作超越的体证。其如此所体证的本体,就《中庸》“致中和”言,是“中”体。但中体是个形式字,其所指之实即是“性体”。性体,依“天命之谓性”言,须即是“天命流行之体”,此是根据“维天之命於穆不已”而来……“默坐澄心,体认天理”,此所谓“天理”……亦当即是天命天道之理,亦当是直通“天命流行之体”者。在默坐危坐之隔离的、超越的体证中,此体从私欲、气质、喜怒哀乐情变之激发(感性)之混杂中澄然凸现以自持其自己,成为其纯粹自己之自存自在,此即是其“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之澄然、森然的气象(因延平亦知《中庸》言“致中和”是承上文“慎独”而来,故有云:“先言慎独,然后及中和。”……)在此体证中,天理与私欲有一截然之对照。故云:“若见,虽一毫私欲之发,亦退听矣。”是故其“讲诵之余”,默坐、危坐,固不只是泛泛的静坐,只“收敛在此,胜如奔驰”……之谓;乃根本是一种本体论的体证,即此以见体或立体(“立”是体证的立),以期清澈吾人之生命,由此,以中导和,始有真正的道德行为之引申,以成道德之创造,乃至天地位、万物育,此即“率性之谓道”,亦《中庸》后半篇尽性以至参天地赞化育也。
牟先生此处描述延平功夫为一“隔离的、超越的体证”,确为一形象之语。所谓隔离、超越,乃是相对应于气质之杂,即摈弃血气感官为主导之感性化、知性化思路,抽身出来,思入于於穆不已之天理流行处。但于此静坐处体认得的“天理”,不应是“鸢飞唳天,鱼跃于渊”的大模样,而应属对此“鸢飞唳天,鱼跃于渊”之直感之回忆、体证。因为天道生生本即生活,历史,包括宇宙之运行。心在“直感”之意义上乃同一于此;或曰,对人而言,生活之真谛,在直感、自然真情处显现出来。直感本乃对某一对象之真实感应,所以它总是体现在具体的人伦日用中。因而对人而言,天理即在此直感中,直感才是第一义的;反思体究、静坐体认乃是第二义的。这个“自觉”是属第二义的了。故而牟先生言于静坐中澄心体认天理,从字面上看并不误,只是不强调现实生活对“思”而言的基础作用,亦不免有“空头的”之危险。由此,他又误会延平“于日用处一意下功夫”之旨,将之解释为“由超越体证之抽象状态达至日用处(分殊处)之具体呈现”。亦即解释为单纯的察识天理之后的涵养功夫。事实上,延平明确说,夜气说须兼旦昼间功夫;且其不惟有涵养之功,亦于进学有力。所以此处以为,延平的思路应是,先有日用践履之下学功夫,再有静坐澄心之体认天理,再有由此而生之涵养纯熟于日用之中。此不能简单地表述为先察识后涵养,这样则遮蔽了延平以日常践履为基础的学问旨义。牟先生不强调此,所以他所体认的“天理”便只能是“抽象的”。这个“抽象的天理”达至日用处后,所具体呈现的,将会是什么呢?牟先生乃将“於穆不已”之天理形上学化了,故在日用践履中,即有成为教条之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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