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王符的自然观和社会进步的思想
一、王符及其《潜夫论》
王符(安定临泾人),与张衡同时代但稍后,因其为庶母所生而身份低贱。正如范晔所叙述说:“安定俗鄙庶孽,而符无外家,为乡人所贱。”(《后汉书·王符传》)也就是说,由于王符的生身母亲,很可能是小妾出身,或许是出身婢女,总而言之,属于出身微贱的这一类人。所以,王符从小就没有外祖父家,故而“为乡人所贱”。在当时豪门士族的统治下,世俗观念十分盛行,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不仅同自己父亲的门第有关,而且还与自己母亲的门第相联系。正是因为王符父亲的门第并不显赫,更没有母亲的门第可以依靠,其社会地位可想而知。连王符本人也认为,由于自己只是一个“隐藏”在下位的“贱夫”,因而不过是一“潜夫”而已。所以,他甚至把自己的著作也命名为《潜夫论》。
二、王符的唯物主义自然观
在《潜夫论》中,王符也采取和王充、张衡同样的方式,不仅表明了自己鲜明的朴素唯物主义的哲学立场、观点和方法,而且还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宇宙形成论”。而对于自己提出的这个所谓的“宇宙形成论”,王符也同样作出了比较详尽的理论阐述与说明。王符分析并叙述说:“上古之世,太素之时,元气窈冥,未有形兆。万精合并,混而为一,莫制莫御。若斯久之,翻然自化。清浊分别,变成阴阳。阴阳有体,实生两仪。天地一郁,万物化淳。和气生人,以统理之。是故天本诸阳,地本诸阴,人本中和。三才异务,相待而成。各循其道,和气乃臻,机衡乃平。天道曰施,地道曰化,人道曰为。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而致珍异也。人行之动天地,譬犹车上御驰马,蓬中擢舟船矣。虽为所覆载,然亦在我何所之耳。……从此观之,天呈其兆,人序其勋。书故曰:‘天功人其代之。’”(《潜夫论·本训》)在这里,王符不仅系统地阐述了自己“元气”自然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而且还对由此而产生的天、地、人三才的作用,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理论发挥。其主要内容大致包括:
(一)关于“元气”自然的理论
虽然王符对于“元气”的规定与张衡对于“元气”的规定大致相同,却也有自己的特点和具体的依据。
第一,在王符看来,“太素之时,元气窈冥”。这就是说,王符在这里之所以只讲“太素之时”而不讲“太素之前”,关键的因素就在于,王符认为,在有气之前,还有一个没有任何东西的时期。也就是说,王符并不认为“气是有开始的”。而其中的“窈冥”而“未有形兆”,就是形容“元气”最初的原始混沌状态,因而是指在宇宙的“太素之时”,根本就不可能是在“太素之前”。虽然是本来就是如此,然而正是在这一点上,王符并没有讲清楚。在王符看来,在“气”之上似乎还有一个“道”,应该比“气”更为根本。王符阐述说:“是故道德之用,莫大于气。道者气之根也,气者道之使也;必有其根,其气乃生;必有其始,变化乃成。是故道之为物也,至神以妙,其为功也,至彊(强)以大。”(《潜夫论·本训》)王符在这里所说的“道”,虽然没有加以更多的解释,但是,其先于“气”,甚至比“气”更根本的角色是可以肯定的。王符说:“必先原元而本序,兴道致和,以醇粹之气,生敦庞之民,明德义之表,作信厚之心,然后比可美而功可成也。”(《潜夫论·本训》)在这里,王符所说的“道”可能是指“醇粹之气”,或者是阴阳二气混沌未分之“元气”。
第二,“莫制莫御”,“翻然自化”。这就是说,王符在这里特别提出的所谓“元气”,就是没有什么主宰管制着的原生状态的物质。这种说法虽然同前面所讲的“道”比“元气”根本发生了矛盾,但是,王符表达的原意确实如此。只是后来“元气”发生分化,才有了阴阳二气,而阴阳二气的形体就是天与地,再从天地产生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出于“自化”的结果,并非由于外力的作用。
第三,“和气生人,以统理之”。这就是说,“元气”剖判的时候,分为阴阳二气;阴阳交合,又生出了另外的一种气,被人们称为“和气”。人是由“和气”构成的,在还没有人之前,万物是没有主宰的。在有了人之后,人才“统理”了万物。如此一来,天、地、人这“三才”,在宇宙中也就各有各的任务与作用。但是,它们必须互相补充、互相配合,才能完成各自的任务,起到自己应有的作用(“三才异务,相待而成”)。
(二)天、地、人三才的作用都各有自己具体的内容
第一,“天”有何任务与作用?王符认为,“天”的任务和作用就是它能“施”(“天道曰施”)。在这里,只有主语(“天”)和谓语(“施”),没有“所施……”的宾语。例如,日月能够发出光明,雨露能产生润泽,其中的“发出”或者“产生”,都属于“施”这一动词作为“谓语”的具体作用。事实上,也只有日月“发出”的光明照射在大地上,才有可能使雨露“产生”出来润泽滋补着土地,万物才得以生长。
第二,“地”有什么样的任务与作用?在王符看来,“地”的任务与作用就是由于它能够接受“天”之“施”而引起“化”(“地道曰化”),因而提供了万物生长最起码的条件。如果没有“地”之“化”,即使“天施”与“人为”等条件具备,万物也无法生长。
第三,“人”有何任务与作用?王符认为,“人”的任务与作用就是它在“天施”与“地化”具备的条件下,能够有所作为(“人道曰为”)。在这里,王符非常重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在王符看来,“人”在“天”与“地”之间,就如同人坐在车上或者船上那样,车与船虽然能够把人承载在上面,但是,这里车和船究竟往哪里走,这却是由人来决定的(“然亦在我何所之耳”)。所以,“人”的任务与作用显然是“天”和“地”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天呈其兆,人序其勋。书故曰:‘天功人其代之。’”)
(三)“人为”就是依靠人去“感通”天,使之发生人们所期待的变化
王符所说的“人为”,主要就是指要依靠人去“感通”天,亦即以道德的行为去感动自然。其“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而致珍异也”,在这里,王符还是承认“天人感应”的。这就是说,王符所说的“人为”与我们所说的“人为”不同。我们所说的“人为”,就是要用知识和技术去改造和控制自然,使之能够为人所用。而王符所说的“人为”却是要依靠人去“感通”天,即以道德行为去感动自然,使之发生人们所期待的那种变化。所以,王符说:“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民愁苦则天心逆。”(《潜夫论·本训》)他在自叙其写作《潜夫论·本训》的目的时说:“人天情通,气感相和。善恶相征,异端变化。圣人之运,若御舟车。作民精神,莫能含嘉。故叙《本训》。”(《潜夫论·叙录》)按照王符对自己说的“人为”的这一解释,我们完全有理由说,王符所说的“人道曰为”虽然有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意义,但是,他仍然没有能够摆脱自董仲舒以来形成的“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怪圈。
当然,王符坚持这一观点,也有他自己的思想渊源。因为,在王符看来,与天、地、人三才相应的,有“阳气”、“阴气”、“和气”这“三气”。河上公的《老子注》也作出与此相同的解释。《老子》42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对此,河上公作出注释说:“道始所生者。一生阴与阳,阴阳生和气,三气分为天、地、人。天地共生万物,天施地化,人长养之。”由此可见,王符对“天人感应”的理解虽然与董仲舒等人的理论大相径庭,却与河上公的注释完全相同。董仲舒等人的所谓“天人感应”一般都以神学目的论为出发点,并且采取牵强附会的方式来说明问题。也就是说,董仲舒等人都为了某种政治或者理论上的需要,编造神话与谎言来弥补事实上的不足,或者用比附的方法,或者借助想象,东拼西凑,借以说明问题。而王符的说法与河上公的上述注释则运用逻辑推理,采取哲学论证的方法说明问题。
三、王符关于社会进步的思想
东汉末期,由于豪强地主与官商的勾结与兼并,土地和财富都日益集聚到豪强地主和大官僚的手里,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统治集团在政治上更加腐败,地主阶级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也更加尖锐和激化。事实上,这已经预示着一次大规模的急风骤雨似的农民革命即将来临。面对这种严峻而又复杂多变的客观形势,身处其中的思想家们当然都要亮出自己的立场、观点和态度,必要时,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尤其是这时的进步思想家也必然地要对反动统治阶级的残暴统治,以及现实政治中的混乱局面进行无情的揭露,并且提出尖锐的批评。
而在东汉末期的进步思想家中,王符恐怕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之一。王符说:“且夫利物,莫不(非)天之财也。天之制此财也,犹国君之有府库也,赋赏夺与,各有众寡,民岂得强取多哉?故人有无德而富贵,是凶民之窃官位,盗府库者也。终必觉,觉必诛矣。盗人必诛,况乃盗天乎?得无受祸焉?……是故无功庸于民而求盈者,未尝不力(危)颠也。”(《潜夫论·遏利》)在这里,王符虽然自称“潜夫”,但是,他毕竟还是地主阶级中的一员。不过,他只是站在不当权的地主阶级的立场上来揭露和批评那些当权的豪门士族。因此,王符说的所谓“德”,仍然还是地主阶级的“德”。他的“功用于民”,也未必就是做对广大人民群众有利的事情。他在批评豪门士族并指认他们为盗贼的时候,也并不是把所有的地主阶级都当做盗贼,并且进行无情的揭露与批判。当然,他对当时的社会制度及其现状的揭露与批判还是相当深刻的。也可以这样说,王符的批判是继王充之后,对于当权的豪强士族所进行的最直接、最公开和最尖锐的斗争。
第一,王符认为“人之善恶,不必世族;性之贤鄙,不必世俗”。王符阐述说:“凡今之人,言方行圆,口正行邪。行与言谬,口与心违。论古则知称夷、齐、原、颜;言今则必官爵职位。虚谈则知以德义为贤,贡荐则必阀阅为前。”(《潜夫论·交际》)这里所说的“阀阅”,就是指门阀(豪门)士族。显而易见,王符在这里坚决否定和反对的是那些“以族兴德,以位命贤”(《潜夫论·论荣》)的世俗观念。王符还阐述说:“人之善恶,不必世族;性之贤鄙,不必世俗。”(《潜夫论·论荣》)“贤愚在心,不在贵贱;信欺在性,不在亲疏。……苟得其人,不患贫贱;苟得其材,不嫌名迹。”(《潜夫论·三政》)因为,王符认为,使用没有才与德的人,并且让他们也成为有钱有势之人,这既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也是有悖于常理的。王符又说:“世主欲无功之人而强富之,则是与天斗也;使无德贶(同况)之人,与皇天斗,而欲久立,自古以来,未之尝有也。”(《潜夫论·思贤》)
王符还针对当时的“贡举制度”及其现实状况,提出了非常尖锐的批评意见。按照“贡举制度”中的明文规定,凡是被举荐之人,都必须是具有“茂才”、“孝廉”、“贤良方正”、“淳朴”、“有道”、“明经”、“宽博”、“武猛”、“治剧”等等优良品质的人,才有资格被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吏推荐出来,参加国家和社会的政治活动,或者担任各级政府的官吏。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被推荐出来的人,恰恰都是同具有这些优良品质的人相反的人。对此,王符给予了深刻的揭露,并且还非常尖锐地批评说:“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才,以桀逆应至孝,以贪饕应廉吏,以狡猾应方正,以谀诌应直言,以轻薄应敦厚,以空虚应有道,以嚣暗应明经,以残酷应宽博,以怯弱应武猛,以愚顽应治剧。名实不相副,求贡不相称。富者乘其材力,贵者阻(依仗)其势要。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凡在位所以多非其人,而官听所以数乱荒也。”(《潜夫论·考绩》)这就是说,国家和社会之所以如此七颠八倒,荒诞不稽,只是由于豪强士族直接掌握并操控了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各类权力,国家虽然有选拔人才的明文规定,但是,由于他们大搞“以族举德,以位命贤”,因而使现实社会都充满着“行与言谬,口与心违”等不良风气,所以,即使不作任何的想象与猜测也可以预知,在实际上得到举荐的还是那些有钱有势的豪族强宗。如此一来,现实社会也就随之逐步演变成“名实不相副,求贡不相称。富者乘其材力,贵者阻其势要”的混乱局面。这就是上面所说的“贡举则必阀阅为前”。在王符看来,国家既然要实施贡举制度,就必须严格实行考绩制度,才能真正使“有号者必称于典,名理者必效于实,则官无废职,位无非人”(《潜夫论·考绩》)。毫无疑问,王符的这些言论显然是站在寒门庶族和地主阶级不当权者的立场上反对豪族强宗的寡头政治,其目的虽然只是为了本阶层的利益,为了挽救东汉末期地主阶级的统治危机。但是,也在客观上起到了反对地主阶级残暴统治的进步作用。
第二,在王符看来,地主阶级作为人民的统治者,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本来就应该“以四海为一家,以兆民为通计”,才能求得天下必定的局面。王符分析并且阐述说:“王者以四海为一家,以兆民为通计。一夫不耕,天下必受其饥者;一妇不织,天下必受其寒者。今举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治本者少,浮食者众。商邑翼翼,四方是极。今察洛阳,浮末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者什于浮末。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本末何足相供,则民安得不饥寒?饥寒并至,则安能不为非?为非则奸宄(读轨)。奸宄繁多,则吏能无严酷?严酷数加,则下安能无愁怨?愁怨者多,则咎征并臻。下民无聊,而上天降灾,则国危矣。”(《潜夫论·浮侈》)这就是说,在东汉末期,由于政治上的腐败,城市中充满了游手好闲、投机取巧的人。因而使农民的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王符还以当时的洛阳为例,推算出一个农民的负担已经达到了“以一奉百”的程度。虽然不敢说“愁怨者多”就一定会爆发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或者说发动武装起义,推翻压迫和剥削他们的统治者,但“下民无聊,而上天降灾”,这却是不可避免的。在这里,如果从表面看问题,王符好像是真的又回到“天人感应”的老套子里,然而正是他的这一老套路,却也从反面说明了农民的反抗斗争和起义完全是由于经济原因造成的。由此可见,王符对东汉末年贫富对立状况的分析与揭露已经相当深入,贫富对立必然引起严重后果的结论也比较明确和中肯。
对于社会治乱的原因,王符说:“国之所以为国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为民者,以有谷也。谷之所以丰殖者,以有人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又日力也。”(《潜夫论·爱日》)这里说的所谓“日力”,就是指农民每天的劳动力。也就是说,老百姓是国家的根本,粮食又是老百姓的根本。粮食的增产,又必须依靠农民日复一日地劳动(“人功”)。在王符看来,农民每天劳动时间的长短(劳动日长度),同国家强弱和社会治乱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为,“治国之日舒以长,故其民闲暇而力有余;乱国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务而力不足”(《潜夫论·爱日》)。王符还阐述说:“所谓治国之日舒以长者,非谒羲和而令安行也,又非能增分度而益漏刻也,乃君明察而百官治,下循正而得其所,则民安静而力有余,故视日长也。所谓乱国之日促以短者,非谒羲和而令疾驱也。又非能减分度而损漏刻也,乃君不明,则百官乱而奸宄兴,法令鬻(读玉)而役赋繁,则细民困于吏政,仕者穷于典礼,冤民鬻狱乃得直,烈士交私乃见保,奸臣肆心于上,乱化流行于下,君子载贽而车驰,细民怀财而趋走,故视日短也。”(《潜夫论·爱日》)综上所述,王符得出结论说:“是故礼义生于富足,盗窃起于贫穷。富足生于宽暇,贫穷起于无日。圣人深知,力者,乃民之本也而国之基。故务省役而为民爱日。”(《潜夫论·爱日》)在这里,王符特别强调了他当时正处在“百官挠民”的黑暗时代,由于生产荒废,人民流离失所,生存条件十分艰难,农民铤而走险已经在所难免。当然,王符的阶级立场不可能使他认识到农民的贫困是由于封建的剥削制度,但是,他在汉末农民大起义前夕,能够大胆地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并抨击其腐朽的当权者,其进步意义显然是不言而喻的。我们不能因为他不赞成农民革命而否定这种进步意义。
毫无疑问,王符上述关于社会治乱的分析,同王充相比当然又前进了一大步。王充曾经认为,“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也就是说,在王充看来,社会的治乱与统治者的好坏没有必然联系。至于“礼义之行在谷足”,则是把收成的好坏归之于“天数”,即归之于一种不知道究竟为何物的必然的命运。如此一来,王充也重蹈了所有的旧唯物主义的覆辙,从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最终倒向唯心主义的历史宿命论。王符却认为,粮食不足,并不是由于什么“天数”决定。粮食之所以不足,只是由于统治者无限制的徭役剥夺了农民大量的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因而使农业生产陷于停顿,造成粮食减产。仅仅从这一点上看,王符的认识水平就已经大大地超过了王充。当然,王符的这一认识也是同东汉末年农民起义运动的不断高涨联系在一起的。
第三,对于当时比较盛行的鬼神、卜筮、宅有吉凶等等“鬼神”迷信与“谶纬”迷信及其活动,王符都在的《潜夫论》中用《卜列》、《巫列》、《相列》和《梦列》等系列文章进行了深入而又细致的揭露和批判。比如,在王符看来,那些宣扬鬼神迷信的巫祝,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欺诬细民,荧惑百姓”(《潜夫论·浮侈》),因而实在不足信、不可取。而对于王充关于“骨相”的宿命论思想,王符虽然保留了其中的不少内容,但是,也作了若干必要的修正。王符阐述说:“人身体形貌皆有象类,骨法角肉各有分部,以著性命之期,显贵贱之表。一人之身而五行八卦之气具焉。”(《潜夫论·相列》)王符的这一论述当然是承认了王充的所谓“骨相说”也具有某种“合理”的因素,认为不应该予以全盘否定。对此,王符还进一步分析说:“故凡相者,能期其所极,不能使之必至。十种之地,膏壤虽肥,弗耕不获;千里之马,骨法虽具,弗策不致。夫觚而弗琢,不成于器;士而弗仕,不成于位。若此者,天地所不能贵贱,鬼神不能贫富也。”(《潜夫论·相列》)在这里,王符的观点虽然是有一些机械宿命论的倾向,但是同王充相比较,他更强调了人的主观努力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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