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弱者,道之用
老子的辩证法并不仅仅是一种思维方式,而且也是指导现实生活的实践原则,这就是老子辩证法乃至其整个哲学的实践品格。在前面,老子通过对“相反者相成”和“反者,道之动”命题的深入剖析,揭示出相反相成的具体事物之间既相互对立、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然而揭示出现实生活世界的这些辩证法则并不是老子的目的,他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具体事物之间相反相成关系的揭示,提出贵柔、守雌的“弱用之术”,作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原则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这也就是说,“弱者,道之用”才是老子辩证之思的主要目的,这也是“相反者相成”和“反者,道之动”命题的实际应用。
“弱者,道之用”见之于《老子·四十章》。通过对“相反者相成”和“反者,道之动”这两个命题的剖析,老子在其辩证法中深刻地揭示了事物之间相反相成的关系。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不是处在相反相成的关系之中,事物的变化发展总是两端或两极之间作相反方向运动或作“返回自身”的运动。那么,为什么老子认为向柔弱一方面转化或保持柔弱的状态,才是“道”的运用呢?具体而言,这里的“弱”或“柔弱”的意蕴有二:一是事物柔弱的一方,或事物柔弱的一面;二是指事物柔弱的状态,或指事物还未达到质变之前的状态。前者是从静态的角度来看,是就具体事物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而言的,即“守柔”;后者是从动态的角度来看,是就具体事物之间相互转化的关系而言的,即“弱用”。
(一) 守柔
世界上万事万物无不处于相反相成的关系之中,它们虽然存在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一面,但也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一面。柔弱与刚强就是如此。《老子·七十六章》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对于一个人来说,当他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死后身体就变得僵硬。同样对于草木来说,当它活着的时候枝条是柔软的,死后枝干就变得干枯。“柔弱”与“坚强”、“柔脆”与“枯槁”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两对概念,但是,它们又统一于人和草木这二者上。通过对现实生活世界的观点,老子发现凡是柔弱的东西都是积极向上,充满生机的,而刚强的东西看似积极向上,却是缺乏积极向上的。老子说:“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老子·七十六章》)坚强的东西是趋于死亡的一类,柔弱的东西是趋于生存的一类。因此军队兵力呈现强大也就会遭受挫灭,树木变得粗壮强大也就会遭受砍伐。在老子看来,较之坚强的东西,柔弱的东西蕴涵着更多的生机和潜力。因此,老子主张,“柔弱胜刚强”(《老子·三十六章》)。在《老子》中,老子经常以“水”来喻“柔弱胜刚强”的道理。《老子·七十八章》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世间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东西了,而冲击坚强的力量却没有什么能够胜过它的,因为没有什么能够代替它的。弱能够胜过强,柔能够胜过刚,普天之下没有人不知道的,可是就没有人肯实行。所以,圣人才会说,承担全国的屈辱,才配称国家的君主;承担全国的祸殃,才配做天下的君王。在刚强与柔弱的对立中,取柔弱的一面,或“守柔”,这就是“弱者,道之用”的道理。其实,在老子那里,“守柔”只是手段,而是不是目的,它的妙用在于把握事物发展中积极向上、充满生机的一面,这样就在因顺事物变化发展过程中取得胜利,获得成功。这种效果,在《老子·二十二章》中有着更简练的说法:“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委曲反能保全,屈枉反能伸展,低洼反能充盈,敝旧反能生新,少取反能多得,贪多反而迷惑。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事物的对立面总是相互依存的,而事物的变化发展也总是在相反相成的两面之间相互转化。在“曲”的里面存在着“全”的道理,在“枉”的里面存在着“直”的道理,在“洼”的里面存在着“盈”的道理,在“敝”的里面存在着“新”的道理。因此,在“曲”和“全”、“枉”和“直”、“洼”和“盈”的两端中,把握了事物柔弱的一面,因顺“反者,道之动”的辩证原则,从反面着手,这样反而能取得“全”、“直”、“盈”、“新”、“得”等效果。“守柔”方法蕴涵着深刻的哲理和超人的智慧。
(二) 弱用
相对于“守柔”这样静态地对待事物的变化发展,“弱用”则更具有积极的含义。《老子·三十六章》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在我们做事时,将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将要削弱它,必先增强它;将要废弃它,必先兴举它;将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明代释德清《老子道德经解》说:“天下之物,势极必反。譬夫日之将昃,必盛赫;月之将缺,必极盈;灯之将灭,必炽明。斯皆物势之自然也。故固张者,翕之象也;固强者,弱之萌也;固兴者,废之机也;固予者,夺之兆也。天时人事,物理自然。”原本“物极必反”,这是事物发展的自然之理(“物理自然”)。因此,我们如果想更好地成就一件事,更好的方法则是从反面入手,按照“物极必反”或“反者,道之动”的规律办事,“将欲取之,必固予之”,从而可以更好地“取之”。在《老子》一书中,到处充满着这些“弱用”的话语。如“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七章》);“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二十二章》);“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大赢若绌。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老子·四十五章》);“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老子·六十八章》);“不争而善胜”(《老子·七十三章》);等等。从反面入手,遵循“反者,道之动”或“物极必反”的辩证规律,这样往往可以取得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之效果。同时,老子也告诉世人:“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老子·九章》)。事物的存在及其发展总是有其“度”的,当事物的发展超出了一定的度的话,那么,事物就会向其对立面转化,因此,“弱用”除了强调从反面或柔弱一方入手外,还强调不要过“度”,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胜利的成果。以往我们认为老子强调“守柔”、“弱用”,是在玩权谋、玩权术,其实这是误解。老子强调“守柔”、“弱用”,其实是其辩证法发展的必然逻辑结果。事物到一定程度就会向其对立面转化,而惟有“守弱”、“弱用”才能使人顺利地行走在人生这“一通道”上,而不至于摔大跟头,受大挫折。这是老子辩证法的智慧之所在。
总的说来,在中国思想史上,老子的辩证法一直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老子在中国历史上建立起第一个庞大而系统的辩证法体系,影响了中国哲学的发展和进程,成为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老子的辩证法具有强烈的实践品格,它深入现实生活世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锤炼着中国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对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和历史产生了重大的深远的影响。今天,当我们去仔细品读《老子》时,我们仍然能够为老子的辩证之思所吸引、所折服,仍然能够从中收获智慧之果实。
【注释】
[1]陈鼓应、白奚:《老子评传》,第76页。
[2]刘笑敢:《老子古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3]张松如:《老子说解》,齐鲁书社1998年版,第235页。
[4]陈鼓应:《老子注释及其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25页。
[5]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二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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