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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对“礼”的双重态度

时间:2023-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老子对“礼”的双重态度首先,从上文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一位礼学大家,老子对“礼”确实是持有一种积极肯定的态度的。老子不仅在各种场合肯定“礼”的价值,而且还肯定与“礼”紧密相关的宗法制度,特别是天子、王侯的统治性地位。从前文所引述的老子对“礼”的肯定的那些情形来看,我们都可以较为明显地感受到,老子所肯定的“礼”都是符合于“自然”、出于大“道”的。

二、老子对“礼”的双重态度

首先,从上文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一位礼学大家,老子对“礼”确实是持有一种积极肯定的态度的。这不仅在老子教授孔子具体的礼制条文条目时表现得非常明显,而且在《老子》书中也有非常明确的记载。如我们在前文曾引述过的《老子·三十一章》:“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以及《老子·五十四章》“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这两章都说明了老子对于丧葬祭祀之礼的赞成态度。

除了上面两章之外,《老子》书中尚有两处与丧葬祭祀之礼相关的内容。其一是《老子·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中的“刍狗”,我们在论述“天地不仁”时曾经谈到过,“刍狗”指的是用草扎成的狗,是用来祭神用的,老子以“刍狗”来比喻万物和百姓,显然是站在肯定的立场,至少不是站在否定的立场来使用这个词汇的。另一处是《老子·二十章》“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中的“太牢”,它指的是古代祭祀社稷时隆重丰盛的具有牛羊猪三牲之肉的筵席,老子用“享太牢”来比喻人们高高兴兴的样子,可见老子也是从一种肯定的态度来使用“太牢”这一词语的。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老子并没有一种对“礼”绝对否定的态度,恰恰相反,他在一般的、或者说无意识的论述中都是肯定仪礼的价值的。

老子不仅在各种场合肯定“礼”的价值,而且还肯定与“礼”紧密相关的宗法制度,特别是天子、王侯的统治性地位。如老子多次在书中引用的“圣人”即是指周朝的统治者而言的,这一点从老子的行文语气中可以非常清晰地得到印证,如老子说:“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老子·三章》),即是在对统治者讲述一种有效的统治方式;又如老子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老子·四十九章》),则是在强调统治者应该重视老百姓的利益诉求。此外,老子还为圣人(天子)之下的诸侯王出谋划策,如老子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老子·二十二章》);又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老子·三十七章》);还说:“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三十九章》)。这些都充分表明了老子对于统治者统治地位的肯定,大概正是因为如此,早在汉代就有学者指出老子的思想是一种“君人南面之术”:“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汉书·艺文志》)这里的“君人南面之术”也就是指君王的统治术。试想,处处为统治者出谋划策、考虑问题的老子,见到统治者难道会不按礼制处事吗?更何况老子还是周朝的一位礼官呢。正如陆建华先生所说:“三代之礼作为夏、商、周的根本政治制度,确立了天子乃天下宗主、政治之王的至高地位,周公制礼的重要内容便是分封诸侯。老子承认天子、诸侯王存在的合法性,甚至把‘道治’的希望寄赋予天子和诸侯王身上,实际上又是肯定了礼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3]

既然老子对“礼”是持一种肯定态度的,那么他又为什么会说出“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这样极端贬斥礼的话呢?这说明,老子对“礼”的肯定并非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其实,这个条件也是非常容易发现的,那就是,“礼”必须合于“道”、合于“自然”。我们在本书的第三讲中曾经分析指出,老子从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和谐统一这一最高点出发,提出了“自然”的思想,并以此作为其“道”论的核心理念;具体而言,老子认为,万事万物在不受外界强力干扰,循顺自身自然而然的内在的发生、发展规律的情况下,通常都能发挥出自己的最佳状态,都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整个宇宙就在这种状态和关系中达到了和谐与平衡,发挥出最大的功能。那么,只要当“礼”是出于这种“自然”、符合于这种大“道”,从而有利于万事万物的和谐发展时,老子自然就会对其进行肯定和褒扬了。

从前文所引述的老子对“礼”的肯定的那些情形来看,我们都可以较为明显地感受到,老子所肯定的“礼”都是符合于“自然”、出于大“道”的。比如,老子说:“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老子·三十三章》)这里,老子主张战争的仪式应当参照凶事、丧礼的仪式来做,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老子反对战争,因为战争是违反“自然”的。老子曾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即是说:用“道”辅佐君主的人,是不会仗恃兵力而逞强于天下的;用兵杀人这件事既危险又会很快地受到对方的报复;而且军队打过仗的地方因不能耕耘;长满了杂草荆棘,等大战过后,还必定会有凶荒的年份。老子在此处强调了之所以反对战争是出于“道”的考虑,也即出于万事万物的自然和谐的考虑;既然如此,战争的仪式、礼制按照凶事、丧礼来“处之”,也便自然符合“自然”,符合“道”了。

又如,我们还举过“子孙以祭祀不辍”的例子来说明老子对“礼”的肯定,子孙祭祀祖先与“道”、与“自然”是否相符呢?老子的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姑且以子孙祭祀祖先时最典型的“三年之丧”为例,所谓“三年之丧”也即子女在父母去世之后应该为父母守孝三年,这一礼节即使在当前中国的大部分地区还或多或少地保留着。关于“三年之丧”,前文所引《礼记·曾子问》曾经提到过老子对此的一些言论:“子夏曰:‘金革之事无辟也者,非与?’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弗知也!’”这里老子所谈论的只是三年之丧的具体条文、细目,并未涉及三年之丧的缘由,或者说三年之丧是否符合于“自然”、符合于“道”。而三年之丧的缘由,在《礼记》的另外一个篇章《礼记·三年问》较为详细地论及了:“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损益也……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灾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这段话开门见山地指出三年之丧是“称情而立文”,也即根据人情之自然而制定的仪节;文中指出,即使鸟兽的同伴死了,还知道隔一段时间回到原来的地方看看,鸣叫号泣以纪念死去的同伴,而人作为最有智慧最有灵气的生物,假如父母早上去世,自己晚上就把父母给忘却了,岂不是连鸟兽都不如了?因此,三年之丧是出于人情之自然而制定的礼节。对此,孔子在《论语·阳货》中也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我们知道,孔子问礼于老子时曾请教过三年之丧的相关内容,而作为当时最具智慧的大思想家,他们的对话必然会涉及最为根本的三年之丧的缘由问题。由此我们可以推断,《礼记·三年问》和《论语·阳货》中对于三年之丧出于人情之自然的回答,应该也是符合老子之本意的。其实也正是因为三年之丧出于人情之自然,有利于家族的和睦团结,有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从而与大“道”、“自然”相符,老子才会肯定“子孙以祭祀不辍”的合理性。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礼”合于“自然”、合于“道”的情况下,老子肯定是不但不反对“礼”,而且还要肯定乃至褒扬“礼”的。这可以说是老子对“礼”的第一重态度。

接下来,让我们再来看看老子对于“礼”的第二重态度,即我们所熟知的老子对于“礼”的贬斥:“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这句话出于《老子·三十八章》,《老子》一书中直接贬斥“礼”的地方,仅在此章出现过,为了对老子的态度有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我们不妨来看看此章的全文:“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这段话翻译成白话文,即:“上德”不自恃有德,所以有德;“下德”自以为不离德,所以无德;“上德”任其自然,无意去妄为。“上仁”有所作为却出于无意。“上义”有所作为并出于有意。“上礼”有所作为而得不到响应,于是就伸拳攘臂迫人强从。所以,丧失了“道”而后才有“德”,丧失了“德”而后才有“仁”,丧失了“义”而后才有“礼”。“礼”这东西是忠信的衰退,大乱的祸首。所谓“前识”只是“道”的虚华、愚昧的开端。因此,大丈夫立身淳厚,不居浇薄;存心朴实,不居虚华。所以舍弃后者而采取前者。

从老子的上述言论中,我们可以发现,老子贬斥“礼”,是以对“道”、“德”、“仁”、“义”、“礼”五者的通盘考虑为基础的。过去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老子只肯定“道”和“德”,而对“仁”、“义”、“礼”三者是绝对否定的;然而,从老子“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的论述中,我们只能说,老子认为道、德、仁、义、礼五者的作用或价值是依次减弱的,并不能看到老子对“仁”、“义”、“礼”的绝对否定。在老子眼中,“道”应当是“德”、“仁”、“义”、“礼”的基础,只要“德”、“仁”、“义”、“礼”是合于“道”的,那么它们也便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一旦失去了“道”这一事物所应具有的最佳状态与核心特质,“德”、“仁”、“义”、“礼”也便立即变得没有价值了。正是因此,老子才有了“上德”、“上仁”、“上义”、“上礼”的说法,与此对应,自然也会有“下德”、“下仁”、“下义”、“下礼”;所谓“上X”,大概指的就是与“道”相符的“X”,而“下X”则是指的与“道”相违背的“X”。而当老子说“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时,其实之前已经有了“失道”、“失德”、“失仁”、“失义”等一系列的限定语;那么,“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的“礼”其实也便是不符合于“道”,乃至不符合于“德”、“仁”、“义”的“礼”,这样的一种“礼”也就是我们前文所说的“下礼”,因而自然会遭到老子的贬斥了。

关于“道”与“德”、“仁”、“义”、“礼”的上述关系,最新出土的简帛本《老子》提供了新的证据,《老子·十八章》通行本“大道废,有仁义”的句子,在简帛本中都写作“故大道废,安有仁义”。对此,刘笑敢先生解释说:关于“安有仁义”的解释问题,“有人提出‘安’或当作‘哪里’解,则句义变为大道废弃,哪里还能有仁义之事呢?这样,老子之道与儒家仁义就是一致的概念。此说实有问题。如果老子之道与儒家仁义之道完全一致,那就没有道家思想了。从其他章节看,《老子》虽然没有像传世本第十九章那样激烈地批判仁义,但明显是将仁义摆在第二位的[4]”。结合最新出土的简帛本来看,老子并没有激烈地或者说绝对地、片面地贬斥仁义的倾向,自然也就不会有绝对地、片面地贬斥礼的倾向。在老子看来,“大道废,安有仁义”?同样地,我们可以说,大道废,安有“礼”?老子所贬斥的,都是那些表面上遵守礼制,而实际上却违背“自然”、违背大“道”的做法。如老子说:“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意即:宫殿很整洁,农田却很荒芜,仓库也很空虚;而又穿着锦绣的衣服,佩带着锋利的宝剑,饱食精美的饮食,占有多余的财富,这就叫做强盗头子。完全违背了“道”啊!在这里,宫殿的整洁、锦绣的衣服、宝剑的佩带、饮食的讲究,都是出于礼制的要求,然而,老子并没有只看事情的表面现象,他所真正注意的,是这些礼制是否合于礼制所应遵循的根本精神——“道”。如果统治者单纯为了追求礼制而遗失了大“道”,从而造成农田荒芜,仓库空虚,民不聊生,那么,老子便会毫不留情地把这些统治者称为强盗。在这里,老子所批判的,是那些为了一己的私利私欲,藉着“守礼”的名分而无情地压迫剥削老百姓的暴行。

我们知道,在老子所处的那个时代,天下大乱、诸侯国之间长年混战,以至于造成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个时候的所谓“礼”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异化为统治者为自己谋利益、压制老百姓的工具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礼”逐渐开始向具有强制性的“法”转变,本来是出于人情之自然的“礼”变得越来越面目可憎,远离大“道”。在老子看来,“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天下的禁忌越多,人民越贫穷。这里的“禁忌”也就是统治者所颁布的“礼法”,思维犀利睿智的老子一眼便看出了它的本质,即它已经成了统治者为自己谋权谋利的工具了;因此“礼法”越多、越复杂,老百姓受到的压榨也便会越多,生活也就会越贫困了。

因此,老子所贬斥的“礼”是一种异化了的“礼”,其实质是贬斥统治者的私欲私利,要求统治者复归于大“道”,复归于“自然”。所以老子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七章》)。意即: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是因为它们不为自己而生存运作,所以能够长久生存。因此,真正得“道”的统治者置自身于最后,结果反而能占先;置自身于度外,结果反而能安存。这不正是由于他没有私心,从而能成就他自己。在这里,借“天道”喻“人事”,告诫统治者只有控制自己的私心私欲,最后才能够真正得到老百姓的拥戴;否则,若是违背大“道”,肆意妄为,压榨百姓的话,最终即使不被推翻,也会名声败坏的。

又如,老子说“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老子·二十二章》)。也即是说:统治者应当抱持“道”这一最高的原则作为处事的规范。不自我表现,反能显明;不自以为是,反能昭彰;不自我夸耀,反能见功;不矜持傲物,反能长久。正因为与世无争,所以天下也没有人和他相争。古人所谓“委屈可以保全”这类的话,岂是空话?它实实在在存在并能具有成效。这里“抱一”的“一”就是“道”,而这“抱一(道)”具体讲来就是“不争”;这“不争”又在于“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正如我们在本书第二章所谈到的,“不争”是老子“道法自然”的天道观与形上智慧的价值原则之一,它最终乃是指向万事万物的自然和谐的。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老子时时处处要求统治者将“道”放在第一位,失去了“道”这一内在特质的“礼”是老子所强烈贬斥的,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因为它已经异化为了统治者欺骗百姓、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了。

其实,曾经问礼于老子的孔子,虽然提出了“复周礼”的主张,并且处处维护“礼”,但孔子也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认为在“礼”的仪式上投入越多越好。《论语》中曾记载,有一个叫做林放的人问孔子“礼之本”,也即礼的根本是什么,孔子的反应非常强烈,回答说:“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与其易(妥帖完美、仪节周全)也,宁戚”(《论语·八佾》)。孔子认为林放的这个问题提得非常非常好,而且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所以首先感叹了一句“大哉问”;然后,孔子道出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理解,那就是:礼仪,与其奢侈,毋宁节俭;丧葬,与其仪节周全,毋宁真心哀戚。在这里,充分表明了孔子在行礼的问题上主张真实质朴、随顺人情之自然,反对形式主义的态度。曾问礼于老子的孔子对于“礼”的这种态度,从一个侧面佐证了老子对于礼的贬斥,完全是针对那些骄奢淫逸、遗失了“礼之本”,也即违背了大“道”,违背了“自然”的异化之礼的。

总而言之,老子对于“礼”的意见是辩证的、双重的:当“礼”合于“道”、合于“自然”,从而有利于万事万物的和谐发展,有利于社会的良好秩序时,老子对“礼”是持肯定乃至褒扬的态度的;而当“礼”丧失了自己的根本——“道”,以致异化为一种纯粹的外在形式,乃至沦落为统治者欺骗百姓、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时,老子对“礼”是持一种激烈的贬斥态度的。

老子对“礼”的双重态度充分显示了老子思想的睿智与犀利,而在后世社会的发展中,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道家和儒家的学者们从上述不同的层面受到老子礼学思想的影响,从而形成了后世儒道两家思想的不同特色。以下就让我们来具体看看老子的礼学思想对后世儒道两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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