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神智的直觉与牟宗三的中西判教
圆教必透至无限智心始可能。如是,吾人以无限智心代上帝,盖以无限智心之人格神化为情执故,不如理故。无限智心不对象化为人格神,则无限智心始落实。落实云者人能体现之之谓。人能体现之始见其实义。……无限智心能落实而为人所体现,体现之至于圆极,则为圆圣。在圆圣理境中,其实义完全得见:……圆圣依无限智心之自律天理而行即是德,此为目的王国;无限智心于神感神应中润物、生物,使物之存在随心转,此即是福,此为自然王国。两王国“同体相即”即为圆善。圆教使圆善为可能;圆圣体现之使圆善为真实的可能。
——牟宗三 《圆善论》
美的对象固非内合地决定于理性,且亦非外离地遥依于神智。像康德那样硬牵合以说目的性之原则,并最后说“美为善之象征”,这是说不通的,故有种种的窒碍与不顺适。
——牟宗三 《疑窦与商榷》
海德格的“诚中形外”自是实然地说,但不是《大学》之劝戒的“实然地说”,当然更不是称体而说,因为他并不肯认一无限生的心体、性体,或实体……所以我们可断定说这是无本之论。若照儒家说,你这英雄式的勇敢哲学,只是气魄承当,并不是照“体”独立,觌“体”承当的义理承当。所以你所说的真实性,实有性只是虚荡的,并不是落实的。
——牟宗三 《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
从判教的意义上严格说来,牟子根本不屑于同西方对话,西方人根本就没有和牟子对话的资格。牟子虽然写了很多关于西方哲学的文字,虽然以一己之力全译了康德的三大批判,但那都不是对话,而只不过是借以说话的引子,正如佛说法四十九年,而实未说一字。
具体说来,当牟子以浮智的直觉、静态的智的直觉、灭度的智的直觉以及神智的直觉等来分判儒释道及才性一系时,中西判教已经隐然其中了,康德、海德格尔等已经被完全收编了。这是因为,当牟子“依中国传统”毅然决然、截断众流地确立了无限智心与智的直觉,让人同时即是神,而可以混境界与神通为一时,所有的有限之人的学问的位置和意义,便可想而知了。即拿牟子最看重的所谓中西会通的唯一桥梁的康德哲学而言,牟子承认它,只不过是为俗谛故,为未悟本体的有限的凡夫俗子故,是以这承认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最终俗谛必归于真谛,而康德哲学必为啰嗦、缠夹与一间未达。从另外一面看,牟子之所以重视一间未达的康德哲学,只是因为真正的人的时代还未到来,满街都是凡夫俗子,而凡夫俗子又只能懂得这种流行走红的西方理论,故而牟子要先承认之,然后借以引导之,最终使之调适而上遂,以接得上正宗的逆觉体悟之学,而归人于圣神。
在这个意义上,牟子对康德、海德格尔等的讨论便显得格外气定神闲:战争在开始之前便已经结束。它表明: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天地之间,相距遥遥;西方意义的现象界的分别之“有”(分别说的真、善、美)不可能上升而为一圆成“无”境,自下而上的路已经被完全封住;中国意义的本体界的合一之“无”却能够自上而下地自我坎陷出一切分别之有。
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单向下通、战无不胜的圣心之流射说,人们会说:人通过逆觉体证而成圣神,圣神又自我坎陷而成人,这个圈子的自足自洽,反映了牟子道德的形上学的独断论性质,把儒学与生活世界的真实联系阻隔;圣心之流射可以是一种审美性的万物一体的理境,但牟子却以为理境只是团团转地成全一切存在,而非实际地创生一切存在,只有由境界而进至神通,以“德”(心体论)实现对“福”(存在论)的僭越,才为大中至正的圆教,才能创生一切存在;僭越而独断论的道德的形上学的神通性,一方面论证了一些人(圣神)对另外一些人(凡夫俗子)的现实专制及精神专制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会变圣贤气象为纯粹的魏晋风流;牟子对康德、海德格尔的批评,正反显出道德的形上学僭越存在论的无效性,儒家道德哲学宜退回去而以境界说之,等等。
总而言之,如果只局限在中国哲学的范围内,牟子道德的形上学往往如行云流水般引人入胜,绝看不出有什么重大问题,然而一旦引入那“微不足道”的西方元素,则情境立刻不同。于是这里的问题便是:为何牟子不完全抛开那“微不足道”西方元素,直接宣扬他的“中国传统”?那样不是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质疑吗?随着对这个深入思考,人们更会发现一个学者牟宗三,会发现西方并不如牟子哲学表面上所描述的那样不堪一击。牟子哲学又深深地扎根于西方哲学,甚至可以说创造了另一种形式的西体中用。
本章的任务,便是直面这一中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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