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韩非子势治论的政治合理性和正当性
政权决定政治统治能否得以进行是政治学“铁律”的原理,政权在政治领域的强制特性也是一个无须争辩的事实问题,因此,韩非子主张“势”对治理国家的重要性也是符合政治学规律的。
从其后的中国封建历史来看,韩非子的势治学说都发挥了其强大的作用,这不能不说明其学说的进步性、前瞻性及合理性。
(一)君权至高无上的历史正当性
我们完全可以将“君主”视为一种维护“政治秩序”的“最高权力”,而“最高权力”本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所有尚未消泯阶级与暴力机构的非共产主义社会政治领域的一种共同政治现象,无论“君主制度”还是“民主制度”,均需要一种由“最高权力”主导下的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力机构支撑其社会秩序,因此,“最高之权力必有所归”只是一个“事实问题”。(62)韩非子之所以强调君主大权独揽以及势治的重要性,其意不在于维护君主的个人利益,而在于加强君主所代表的“最高权力”对于维护和稳定整个社会的秩序所具有的政治功能。即使在“民主制度”中也是有“最高权力”的,相对于“君主制度”只是多了对“最高权力”的限制和约束而已。在韩非子所处的战国时期,他将“最高权力”托付给“君主”,是非常正常的。
(二)限制和约束君权
韩非子固然主张“势治”,且对“势治”理论阐释得非常深刻,但他的“势治”思想本质在于探讨“势位”的政治特性及其在政治领域中的政治功能,从未将“势”作为最终政治目标,也未将君主权力视为政治领域的终极价值来加以追求,更没有将君主个人利益置于政治思想的中心地位。他虽然主张将“最高权力”托付给君主,但绝不等同于韩非子完全认同君主可以随意地、毫无约束地行使“最高权力”。恰恰相反,他提出了减少君权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的一些主张:
1.君道贵在“无为”
韩非子主张君道贵在“无为”,以此来减少君权对法治的负面影响,约束和限制君权滥用,从而确保国家治理和政治统治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韩非子对于权力的本质具有深刻的认识,已经意识到,君主手中的权力本身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造福民众,也可以为害黎民,所谓“贤者用之则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63),“夫势者,便治而利乱者也”。(64)在韩非子看来,现实中的君主无论在才智还是德性方面,均属中流,从而为其君权约束理论寻求到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韩非子·有度》中说:“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韩非子认为,君主的力量和智慧都是十分有限的,要想治理好国家,必须舍身体道,戒除“身治”、“心治”。《韩非子·解老》篇则强调君主不应该“强视”、“甚听”、“思虑过度”,要“爱其精神,啬其智识”。在《韩非子》中,告诫君主要对自己能力和智慧的不足、有限保持清醒认识的思想非常普遍,如《韩非子·难三》中说:“下众而上寡,寡不胜众者,言君不足以遍知臣也;”《韩非子·八经》中也说:“力不敌众,智不尽物”;《韩非子·观行》篇说得更清楚:“天下有信数三:一曰智有所不能立;二曰力有所不能举;三曰强有所不能胜”。韩非子所有这些阐述君主能力和智慧有限的观点,其主要目的就在于提醒君主充分意识到自身能力的不足,自觉约束和限制权力行使,不要君主“有为”的人治,而要君主“无为”的法治,让法律来弥补君主能力和理性上的不足。
2.韩非子主张通过“法治”来限制君权
因为君主大权独揽,权力滥用的机会就很多,韩非子也认识到“势”能治国也能乱国,“势”在明君还是乱君的手里,结果是不一样的。“夫国之所以强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权也。故明君有权有政,乱君亦有权有政,积而不同,其所以立异也。故明君操权而上重,一政而国治。”(65)明君使用“势”得法,就能使自己得到尊重;乱君使用“势”不得法,为所欲为,就难免亡国。根据韩非子对人性的认识,他认为贤良的人少而不肖的人多,“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者众。”(66)所以,权势落入不肖之人手中的可能性与次数也会较多,那么,权势所起的作用,当然是治天下的时候少而乱天下的时候多。桀、纣筑高台,挖深池,耗尽民力,设置炮烙之刑,残害人命,不就是不肖之人乱用权势的例证吗?贤德的明君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君主是没有什么贤德的平庸之辈。因此,如果只注重“势”,而没有“法”,那么结果就是“以势乱天下者多矣,以势治天下者寡矣”。(67)
韩非子认为“法”为君主提供了治理国家的客观尺度,实行法治,可避免因君主自身的主观好恶给国家造成损害。要治理天下,不但要“处势”还要“抱法”,“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68),否则,“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尧舜不能以为治”。(69)韩非子主张以法来约束权力,他认为才德平庸的君主,如果能够拥有权力而又能守法,以法治国,就不仅可以避免权力滥用的危害,而且可以治理好天下了。
韩非子主张君主“抱法”,也就是君主要守法治国,以法治国,他通过正反两方面来论述君主守法的重要性。
首先,从反面来说,君主不守法,就要天下大乱,亡国亡身。《韩非子·诡使》中说:“世之所以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韩非子·有度》中说:“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韩非子·五蠹》中说:“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君之所养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韩非子·八经》中说:“上暗无度,则官擅为。”此中的“道”、“度”与“法”的意思是相同的,都有规则、规矩、制度的含义。上述论述的意思都是说,如果君主不以法治理国家,那么下面的官吏就会胆大妄为,国家就不会安定。
其次,从正面来说,君主守法,则天下可治。《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中说:“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韩非子·八经》中说:“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韩非子·安危》中说:“明主之道忠法,其法忠心,故临之而治,去之而思。”韩非子在此提出了君主和官吏都要守法,特别难能可贵的是,他提出了忠实于法律的君主是贤明的君主,是他所推崇的。《韩非子·用人》中说:“释法术而任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使中主守法术,拙匠执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则人力尽而功名立。”君主放弃法术而凭主观办事,就是尧也不能治理好一个国家;不要规矩而胡乱猜测,就是奚仲也不能做好一个轮子;废弃尺寸而比较长短,就是王尔也不能做到半数符合标准。假如中等才能的君主遵循法术,就像笨拙的匠人掌握规矩、尺寸一样,就会万无一失了,那么君主就可以治理好国家了。可见,韩非子主张君主不但要“处势”,更要“抱法”,“以法治国”才是治理国家的正道。
(三)小结
“正义”不可能在一种混乱、无序的社会秩序中得以实现,“正义”的实现必须以“秩序”的存在为基本政治前提。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也同样关注了“秩序”与“正义”的问题。韩非子之所以强调“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性,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战国末期秩序混乱的社会中重新确立最高权力的权威,他把“势”视为重建和恢复社会秩序的基本政治前提,实现天下大治才是其最终目的。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韩非子势治论的主旨在于“秩序”和天下长治久安的“正义”,而并非是君主的极权,因此,其学说具有内在的政治合理性和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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