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王通与《中说》
王通像
王通(584—617年)字仲淹,隋河东郡龙门(今山西万荣县境)人。门人私谥“文中子”。他出生在儒学家庭,从小受到儒学的熏陶。18岁时,“有四方之志”,到处游历问学,“不解衣者六岁,其精志如此”(《文中子序》)。仁寿三年(603年)西游长安,见隋文帝,上《太平策》,“尊王道,推霸略,稽今验古”,未能得到采用。后被授职于偏僻的蜀郡,任蜀王侍读等职。大业初年,王通从蜀郡回乡,路过长安,见无再仕的希望,心情愤懑,便作诗说:“……时异事变兮,志乖愿违。吁嗟道之不行兮,垂翅东归。”(《东征之歌》)于是便退居乡里,在河汾之间,聚徒讲学直至终老。其著作现存《中说》(即《文中子》)10卷。
王通其人与其书,在历史上曾引起争论。北宋以来,有人以《隋书》无传,新旧《唐书》魏徵传、房玄龄传都没有提及王通为理由,疑无其人,并认为《中说》是后人伪托的。事实上,在隋陈叔达,唐王绩、王勃、杨炯、刘禹锡、皮日休、陆龟蒙、司空图等人的著作中,曾多次记述王通的生平事迹,证明隋大业末年,王绩之兄、王勃的祖父王通确有其人,并且退隐在家乡的白牛溪,续述《六经》,讲学著述,具有相当的影响。在新旧《唐书》的王绩、王勃、王质传中也都记载有王通的家世与言行。因此,仅以魏徵、房玄龄传中未有记载而否定王通其人的说法是很难站住脚的。至于《中说》,也不是伪书。据查,唐代有许多人读过并评论过《中说》。他们关于王通思想和事迹的叙述,绝大部分都与今本《中说》相一致。例如,唐吕才在《东皋子集序》中曾记载王绩(字元功)的性格及其在大业末年作《五斗先生传》之事,这与《中说·事君》中所说“元功作《五斗先生传》。子曰:汝忘天下乎!纵心败矩,吾不与也”是相同的。再如,《中说》中表述了作者要使“帝王之道”昭明天下的决心,“甚矣,王道难行也。……则以志其道也”(《王道》),“愿圣人之道行于时”(《天地》)。刘禹锡读《中说》之后评论说:“在隋朝诸儒,唯通能明王道。”(《刘禹锡集·唐故宣歙池等州都团练观察处置使王公神道碑》)说明刘禹锡谈到的《中说》与今本《中说》的论点也是一致的[1]。当然,《中说》不是王通自撰的,而是门人记其言行,在王通死后辑录成书,或者为王凝之与王福畤所编定。
王通的学术思想,是主张“三教可一”。王通以前,提出三教合流主张的不乏其人,但多数是道教或佛教学者。儒家学者中主张融合佛、道的,当以颜之推为代表。他认为“内外两教,本为一体,渐积为异(渐是渐教,指佛理;积同极。极是宗极,指儒学),深浅不同。内典初门,设五种禁;外典仁义礼智信,皆与之符。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颜氏家训·归心》)。他把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与佛教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饮酒,不妄语)相比附,其目的就是以儒家思想证明佛学的不诬,同时也表明他融佛于儒的立场。对于道教的成仙之说,他持存疑的态度,并告诫他的子孙不要“专精于此”。但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神仙之事,未可全诬”(同上,《养生》),即不能全盘否定,其中的养生方法有益于人体,还是可以借鉴的,不妨加以效法。颜之推在南朝梁为散骑侍郎,入北齐为黄门侍郎,进入隋代,官至内史。所著《颜氏家训》,据当代学者王利器考证,“此书盖成于隋文帝平陈之后、隋炀帝即位之前,其当六世纪之末”(《颜氏家训集解·叙录》)。这与王通的生活年代极为接近。因此,《颜氏家训》从儒家立场所表述的三教合流思想,应当被看做是王通“三教可一”思想的先行者。
王通“三教可一”的主张,是建立在以下两个论点的基础之上的:①他认为三教“不可废”(《中说·周公》),儒、佛、道对于统治者来说,都是有用的,都有可以辅政的内容,不能把国家的败亡归罪于三教。两晋和南朝梁的灭国,是统治者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是他们没有真正实行三教之“道”的结果。②他认为三教各有缺陷。他承认佛教也是“圣人”之教,但是声称这是“西方之教也,中国则泥。轩车不可以适越,冠冕不可以之胡,古之道也”(同上)。即佛教是西方的宗教,如不加变通就难以实行,犹如大车无法畅行于水泽地区,中国的帽子不适合戴在西方人的头上一样。他对道教“仁义不修、孝悌不立”,专讲“长生神仙之道”(同上,《礼乐》)甚为不满,认为这是人的贪得无厌的一种表现,这种状况长久下去,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他通过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的两次排佛事件,委婉地批评儒家学者对佛、道二教势不两立的僵化态度。他在回答佛、道二教“废之何如”时说:“非尔所及也。真君、建德之事,适足推波助澜,纵风止燎也。”(同上,《问易》)像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年间(440—450年),北周武帝建德年间(572—577年)企图用行政手段确立儒学的正统地位,排除佛教的发展,可是,到了隋代,佛教反而更迅猛地发展起来,这种“纵风止燎”的办法是收不到预期效果的。那么,应当怎么办呢?他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学习司马谈在学术上“善述九流”的精神,在儒学的基础上把三教统一起来,做到“通其变”,即对各家中的弊端加以变通、改造,使彼此之间互相通融,取长补短,就可以使“天下无弊法”,“与之共叙九畴”,共同讨论国家大计。不过,由于王通的“三教可一”主张没有明确提出“三教归儒”的命题,没有强调儒学在融合佛、道二教思想的同时,应保持自己的正统地位,因而受到理学家的批评。朱熹说“文中子《中说》被人乱了”(《朱子语类》卷一三七);陆九渊说,王通“浑三家之学”,使“浮屠、老子之教,遂与儒学鼎立于天下”(《陆九渊集·策问》)。因此,王通的“三教可一”主张,经过唐代许多思想家的实践与改造,才成为宋代理学可以利用的思想资料。
王通的学术活动和主张,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就是为了推行“王道”的政治思想。他常常以古人“生以救时,死以明道”的抱负来激励自己,企图通过著书立说来实现自己的抱负。他除著《中说》外,还用了八九年时间著成《续六经》(已佚),宣传王道政治。他认为现实社会的暴政是实现王道政治的最大障碍。为此,他揭露当时统治者贪得无厌的种种表现,他不仅抨击了北齐文宣帝高洋的“淫暴”,而且敢于抨击隋尚书令杨素“作福、作威、玉食”(《中说·事君》),并进一步指出,像杨素这样的人,“悠悠素餐者,天下皆是,王道从何而兴乎”(同上,《王道》)。他用古今对比的方法描绘了王道与暴政的不同情景。他说:“古之为政者先德而后刑,故其人悦以恕;今之为政者任刑而弃德,故其人怨以诈。”(同上,《事君》)又说:“古之从仕者养人,今之从仕者养己”(同上),“古之仕也以行其道,今之仕也以逞其欲”(同上)。这是说,古代做官为政是为了行道、养人,因此先德而后刑,人们喜悦而宽厚;现在做官为政,往往是逞欲、利己,因此任刑弃德,人们怨恨而狡诈。前者是他对王道的构想,后者是他对暴政的鞭笞。他告诫统治者“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苟非君子,焉能固穷”(同上)?如果统治者施暴政而不知悔改,老百姓不会死守穷困,必然起而举事,铤而走险。
他依据孟子的“仁政”学说,向统治者提出若干推行王道的原则,其中有一项叫做“遗身”。“夫能遗其身,然后能无私。无私,然后能至公。至公,然后以天下为心矣,道可行矣。”(《中说·魏相》)所谓“遗身”,就是要统治者不去计较自己的利害得失,做到无私、至公,以天下为己任,认为这是推行王道政治的关键所在。还有一项叫做“推诚”。所谓“推诚”,就是“以心化”(同上,《周公》),把道德教化作为统治的主要手段。他说:“政猛宁若恩,法速宁若缓,狱繁宁若简,臣主之际其猜也宁信。”(同上,《关朗》)做到政恩、法缓、狱简,上下都讲求信用,使“仁以行之,宽以居之,深识礼乐之情”(同上,《述史》),天下就大治了。
为此,王通十分注重人的道德修养,要求人们努力解决好道与利、道与欲的关系。关于道与利,他认为是绝对对立的,二者只能取其一,只能取道而去利。他说:“君子之学进予道,小人之学进予利。”(同上,《天地》)又说:“古之好古者聚道,今之好古者聚财。”(同上,《周公》)这里,他沿袭孔子的命题,把道与利作为君子与小人、古代风俗与当代风俗的分野,赞扬那些舍利存道的“君子”,而指责那些舍道存利的“小人”。他对他的学生姚义鄙视舍道求禄的精神很赞赏,宣称在“天下皆争利弃义”的社会里,只有“舍其所争,取其所弃”(同上),人才“可以立”。
与道、义之辩相一致,王通又提出了道与欲的绝对对立,主张存道寡欲。他说:“恶衣薄食,少思寡欲,今人以为诈,我则好诈焉。”(同上,《事君》)当时的上层社会以寡欲为不诚实的表现,王通却不顾忌人们的讥讽,以“服俭”“食俭”律己,“见利争让,闻义争为”(同上,《魏相》)。他希望统治者效法他,以救衰世。
王通对道、利关系和道、欲关系的论述,是想从两个方面来节制统治者的贪欲。他说的利,指利益、利害,重在外部追逐。欲则主要是指人对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的欲望,重在内心要求。这种从内到外的节欲方法,既是对荀子“志意修则骄富贵,道义重而轻王公,内省而外轻物”(《荀子·修身》)思想的发挥,又对后来宋代理学家的理欲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程颐就曾经研究过王通的观点,并指出“文中子言‘古之学者聚道’,不知道如何聚得”(《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七),说明王通的伦理思想及其表述方式还不够成熟。
严格说来,王通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他既讲“元气”,又相信确有“天神”“地祇”;既宣传天命“君子畏之”,又主张吉凶祸福,唯人自召,矛盾之处很多,但基本上没有摆脱儒家天命论的思想,因无新的内容,故不详加分析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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