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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四时行百物生的自然观

时间:2023-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天道自然——“价值内在于自然万物”当我们说着耳熟能详的“天道自然”一语时,我们未必能将其与“价值内在于自然万物”[1]关联起来。唐君毅在其《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一书中,特辟专章“中国先哲之自然宇宙观”与专节“价值内在于自然万物之宇宙观”,探讨中国先哲这种“价值内在于自然万物”的思维取向。

一、天道自然——“价值内在于自然万物”

当我们说着耳熟能详的“天道自然”一语时,我们未必能将其与“价值内在于自然万物”[1]关联起来。“自然”(自己而然、自然而然)作为“天道”运行之规则,其“价值”何在?原来,奥秘即在易理“生生”二字上。儒家原典《易传》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又说:“生生之谓易。”可见自然之天道,是以“生”为德,“生生”成了天道“自然”这一根本规则之价值所在。所以后儒时时不忘说天地“生生”之德。需要强调的是,此“生生”之德是诉诸生命本有的真善美价值之上的。故孔子有“乐山乐水”之说,理学家有观万物“生意”之说。这点我们在后面还要稍加展开。

在中国思想史上,天道自然观是儒、道二家共有的、最具始源性的思维取向。《老子》中“天法道,道法自然”是一种极富中国思想特色的“唯道论”的天道自然观。孔子得其精髓而发出深长浩叹:“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然而,我们千万不能忘记的是,这一天道自然观中深涵着“道”的规律及这一规律所决定的“价值内在于自然万物”[2],是其根本精神与思维取向。唐君毅在其《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一书中,特辟专章“中国先哲之自然宇宙观”与专节“价值内在于自然万物之宇宙观”,探讨中国先哲这种“价值内在于自然万物”的思维取向。他深信:“中国自然宇宙观之最大特征,吾人将以为在视自然本身为含美善之价值者。此亦易经思想之所涵,而为中国历代哲人之所承,与西方以往之思想最大不同处。”[3]前述孔子“四时”、“百物”之说,孔子想传达的旨意其实是:天虽不言,然其“生生”之道的价值遍在,并深藏于“四时”运行与“百物”不断生长的天道规律中;天无须言,而道(规律)不就在其中?唐君毅对此领会极深,他告诫人们“吾人断不可抹杀自然世界之表现价值,而当归于易经所示之思路”。因为“中国式之道德精神之本,在信人性之仁,即天道之仁。而天道之仁,即表现于自然”。[4]唐先生所言“易经所示之思路”,当为天道“生生”之理念;而其所言“人性之仁”,则首出孔子思想。所以唐君毅断言:“儒家言天,则具生生之德,天生物而其生德即复真内在于物,而使其所生,更成能生,生生不已,而亦成其生生之德、存存之性者。是天地之继其生生存存之德性于物,而后天地之道乃可真言是善也。”故“儒家大皆于自然界,见一生机洋溢之‘充实而相续之生化历程’、‘宇宙之富有日新中之大业盛德’。中国自秦以后,唯儒家之自然观为后世所承,亦即见中国文化精神之所注矣。”[5]此中所谓“相续之生化历程”、“日新之大业盛德”,正是见出其价值处。所以,深具卓见的汉学家史华兹如此评价孔子“四时行,百物生”的天道自然观:

我们已经注意到,依据他(孔子)对天与四季之间关系的认识,和他对宇宙的生生不息过程的通见,孔子宁愿保持沉默。在这里,他似乎展望着这样的人类秩序:与无思无虑而又天真自发的自然秩序相伴运行。的确,《论语》的大部分内容都把注意力集中在目标明确而又清醒自觉的人为努力方面,这种努力以人类的道德为中介。但孔子也敏锐地意识到,正是在由人类自觉的目的支配的领域,人类走上了歧途。实际上,他梦想着这样一种国度:在那里,好的社会风尚体现于毋须反思的习惯性行为之中。人类的行为要与大自然的神秘韵律相互呼应。[6]

原来,在孔子的深层意识中,是冀望并憧憬着“人类的行为要与大自然的神秘韵律相互呼应”。史华兹揭示的这一层面太重要了!原始儒家具有与道家共同的阴阳和谐的宇宙节律思想。现在,我们当不难理解孔子为什么要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以天道为准则,价值自在其中。唯天为大,所以,遵循天道自然的规律吧!就此,我们还可进一步理解孔子所言:“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这里,孔子竟然也心存敬仰地赞赏“无为而治”的自然之道!天道运行,本来就是不含造作而自己如此的。认识无为而治的规律,让统治者仿效自然无为的天道,在这点上,孔、老同矣。的确,道以“无为”为其本性,它是无为而自然的,能守此“道”,万物便顺应自然而变化。实际上,宇宙演化及其规律之“道”,对老子而言虽有点神秘(“道”毕竟不可言说),但并不复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个“自然”,指的是自己而然。道是自己如此的,自然而然的,非有意造作而然。“自”是自己,“然”是如此,即自己如此,非外力所推动。钱穆说:“天尚在道之下,而此道亦即是自然。”[7]道是在自然状态中“无为而无不为”的。正因其“无为自化”,它不是外力“使然”的,从而呈现为一种决无勉强、自然而然的境界状态。中国思想中,儒家的生态理念由此思维取向而出。《易》道“生生”,即自然而然;过分造作,非但“生生”,恐为“灭灭”。可见,“无为”的内在合理性是要斩去过分的人为造作。今天,当这一真理重新显现它的生态理念之光辉时,其启示即在让人们珍惜自然生命、看重自然价值;凡人为层面均须顺天道而为之,对过度“人为”而损及自然的离轨者,“无为”之道将让他紧贴大自然怀抱而倾听天道自然之声。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段极具说服力的更早的资料。稍加注意,我们便能发现其与孔子“四时行、百物生”的天道自然观之对应处。据《周书·文传》(今称《逸周书》):“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不卵不跽,以成鸟兽之长。畋猎唯时,不杀童羊,不夭胎,童牛不服,童马不驰,不骛泽,不行害,土不失其宜,万物不失其性,天下不失其时。”这是周文王告诫太子发时说的话,可见周文王时已有极为珍视自然万物价值的生态保育理念。其“万物不失其性”,与孔子的“百物生焉”;其“天下不失其时”,与孔子的“四时行焉”的天道自然观恰相对应。孔子之后,孟子、荀子都有颇具特色的生态理念,孟子的“不违农时”,荀子的“万物皆得其宜”,均为儒家思想中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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