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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权利与政治权利

时间:2023-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道德权利与政治权利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指出过,政治的自由是由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人的各种权利的综合。相对于政治权利,在西方政治哲学论域中尚有道德权利一说。鉴于西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得到启示:由儒家的德性观出发是否可以实现一个从道德权利向政治权利的转化?这似乎说明儒家主张任何人都有德性修养权利和根据德性获得相应地位的权利。

(三)道德权利与政治权利

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指出过,政治的自由是由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人的各种权利的综合。在这一意义上的自由,实际是自由权(Liberties),就其存在形式来讲等同于权利(Rights),所以政治自由又可称为政治权利或法律权利。这种概念转换不是笔者本人的创作,而是西方学术界的普遍做法。相对于政治权利,在西方政治哲学论域中尚有道德权利一说。所谓道德权利是指依据道德获得的权利,是“先于或独立于任何法规或规章而存在的权利”(132)。在这一意义上,西方历史上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即属于道德权利。美国当代政治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认为,西方权利观念可追溯到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城邦正义”观念。这一观念是“城邦的正义就在于依据‘各尽所能,按绩分配’(from everyone according to his capacity and to everyone according to his merits)原则行事。一个社会只有在其生活的原则是‘机会平等’,亦即从属于它的每个人都有机会尽其所能为全体做贡献,并取得他理所应得之物时,这个社会才是公正的。”(133)其后,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权利最充分发达的形式乃是从同胞公民中间得来的;只有在同胞公民中间,作为权利或正义主题的此种关系才能达到它们最大的密度和她们最充分的发展。”(134)由古希腊发展起来的这种自然权利观念,在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那里变得更加清晰和完善,但它在被赋予了“神性”的高贵色彩同时,也被剥夺了独立性和自足性,成了“神法”的附属法。西方现代自然权利观正是在反对中世纪自然权利的这种“附属性”的前提下出来的,其代表人物是霍布斯和洛克。他们认为人生来就具有一些不可被剥夺的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自卫权等,这些就是启蒙思想家们所谓的“天赋人权”。围绕这些基本的“人权”,又可衍生出一系列的道德法则,这些道德法则包括作为其基础的自然权利即被称为“自然法”。西方之自然权利或自然法理论是作为社会契约论的基础理论提出来的,而社会契约论又是西方现代自由民主社会得以建立的基础理论,由此可以说没有这些自然权利和自然法观念,西方现代自由民主的建立是不可想象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梅因认为,“如果自然法没有成为古代世界中一种普遍的信念,这就很难说思想的历史、因此也就是人类的历史,究竟会朝哪一个方向发展了。”(135)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说,西方公民权利(受法律保护的)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道德权利向政治权利转化的过程。

鉴于西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得到启示:由儒家的德性观出发是否可以实现一个从道德权利向政治权利(政治自由)的转化?回答这个问题需分两步,一是看儒家德性观中是否有道德权利的观念,二是看从这种道德权利出发能否达到政治权利和自由。

儒家主张“自天子以至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136),又主张“尊贤使能,俊杰在位”(137)。这似乎说明儒家主张任何人都有德性修养权利和根据德性获得相应地位的权利。但是儒家的这种道德权利是否会转出政治的权利呢?下面我们再做分析。

儒家的德性理论的两大基石是人性观上的性善论和宇宙观上“天人合一”说,由此儒家的德性思想无论在道德修养上还是在道德实践上,都有一种超越意义的向度。儒家的道德实践即是通常说的“外王”事业。这种外王事业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站在统治者立场上,此即所谓“德治”;一是站在自我立场上,此即所谓“弘道”。“德治”也即孟子的“仁政”,是儒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恕道在政治上的贯彻。这种德治精神要求统治者要以民为本,而不是以己为本,因此要必须做到与民同乐、与民同忧。这就要求统治者在施政上不能有私欲,而是要一切从“大公”出发。孟子见梁惠王第一句话就是“王何必曰利?”认为“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138)讲义不讲利在儒家看来不仅是政治理性的需要,更主要的是它根源于人的本性,是“天道”的体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139)诚是天道的本质,也就是人道的根本原则,如果统治者讲私利,就是对人民的不诚,就是对天道的违背。从自我“弘道”的角度看,儒家无论是作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一般道德实践者,还是作为“为万世开太平”的救世者,他们都不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孔子周游列国,志在“弘道”,而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他心目中的理想人格形象是“喻于义”而不“喻于利”的君子,“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140),“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141),“君子固穷”(142)。儒家在履行其道德使命的时候,不仅不求回报,而且在他们看来“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143)

上述说明,儒家无论站在统治者的立场还是站在自我立场,其道德主张都带有深厚的责任感和义务感。他们从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从谋道不谋食到杀身以成仁义,表明儒家这种义务感有着从一般的道德实践意义上的德性义务向具有宗教使命意义上神圣义务的取向。在这种神圣的道德义务观念中,你找不到丝毫与义务相对应的“权利”的影子,因为“权利的实质是普遍的功利”,其“第一要素是利益(interests)”。(144)诚然,儒家并不反对民众获得利益,而在主张“正德”的同时也主张“利用”和“厚生”;孟子主张通过“制民之产”而富民,孔子反对滥用刑罚,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刑”(145)。这些看起来似乎说明儒家有维护人权的主张,但问题是,这里的利益承担者——民众,不是以主体者的身份向另一主体者——国家要求这种权利,而是统治者作为主体者向非主体者施与这种利益。也就是说,在儒家的观念中只有道德主体的观念,而没有利益主体的观念,这不像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公民既是向城邦尽义务的道德主体,也是从城邦中获得应得利益的权利主体。

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说,儒家的德性权利不是西方自然权利意义上的道德权利。这主要在于两点:一是儒家的德性权利事实上是纯粹的道德义务,说它是纯粹的道德义务是因为这种义务不是带有期望别人对自己尽对等义务的义务,或者说这是一种“慈善性义务”。如此,这种道德权利根本上就不是一种“权利”。二是,作为德性权利基础的德性,不能成为每个人参与政治(“有其位”)的完全资格;也就是说,由于德性有高低之分,由此决定了具备参与政治资格的人始终是少数。这种德性权利观造成的结果只能是精英政治,而不是现代新儒家所期望的民主政治。

我们说,自由的本质即是自我的实现,这种作为自由(权利)主体的自我不能只是道德的自我,还应该包括政治的自我、经济的自我等,否则自我就不是一个完整的自我,也就是说不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体。现代新儒家看到了传统儒家思想中只有道德的自我,而其他意义上的自我只是缺位,因此主张从道德的自我转折出政治的自我。但是,由于儒家德性修养追求的是一种超越自我的成就,所以其自我的实现也就必然是实现作为“天赋人性”(146)的自我,而不是作为天赋人权的自我。作为天赋人权的自我,其自我实现的领域就是现实的生活,而作为天赋人性的自我,其自我实现则是在由五伦构成的理想的人情世界中。杜维明对这种处于五伦关系网络中的自我的理解是:“……一种值得重视的自我修养的途径,是通过不断扩展人际关系圈子进行交流并加入其中。儒家甚至冒着丧失个人自主性的风险,去选择值得交往的人如知心朋友作为同伍,以便通过相互劝勉求得共同发展。这里,父子关系就像师生关系和夫妻关系一样,是以互守信用共同努力的承诺为基础的‘盟约’。通过这一有意义的他人,个人的自我性态得以深化和拓展。”(147)但是,在这种五伦关系中的自我能否化解“丧失个人自主性的风险”,并使得“个人的自我性态得以深化和拓展”?这要看将自我置身于五伦关系中,是否真是为了“相互劝勉求得共同发展”,即是否是真的作为一种自我修养的途径,还是作为道德自我证成的途径。实际情况可能是后者。美籍华裔学者孙隆基认为:“中国人‘安身’与‘安心’的倾向,却是要别人来‘定义’自己,因此也就必须由别人的‘心’去组织自己的‘身’。在这个意义上,‘个体’并不是自己的‘身’的真正主人。”“中国文化不让‘个体’有合法性与精神性,而只把它当作一个‘身’,于是,由个体自己决定而不是由他人制约的‘心’就很容易变成‘私心’,而这个‘私心’仍然必须在人情的磁力场中以‘借力打力’的方式发挥作用。换而言之,本来可以是正当地谋取自己权益的行为,在这种安排下,却变成了不是光明正大的行径……”(148)其观点未必完全正确,但其中反映的问题却是:儒家单纯强调道德自我的实现必然削弱自我的主体性,最终导致自我意识的丧失。由此我们可以说,现代新儒家之通过道德自我的坎陷而转出政治自我的愿望是难以实现的;道德自我的实现与政治自我的实现之间,实际有着一种“南辕北辙”的吊栀。

综上所述,当道德的自由作为一种消极的内在自由时,它不仅不会促进外在的自由(包括政治的自由),反而会以牺牲外在的自由为代价。当它作为一种积极的内在自由的时候,它具有促进外在自由的功能。但是,它能否由此实现政治自由的目的,还要看内在的道德观念的具体性质。中国儒家的道德观念主要是一种义务观念,而在权利观上是一种缺失,因此即使是从内在的积极的一面看,儒家式的道德自由观也无法突破传统的专制主义和家族主义等等级观念的重重障碍,而达至政治自由。

【注释】

(1)[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版,第4页。

(2)[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侯建、范亚峰译,商务印商务,2002年1月版,第313页。

(3)《圣经·马可福音》

(4)《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46页。

(5)《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47页。

(6)《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第347页。

(7)[荷]斯宾诺莎:《伦理学》,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2月版,第29页。

(8)[荷]斯宾诺莎:《伦理学》,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2月版,第243页。

(9)[荷]斯宾诺莎:《伦理学》,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2月版,第222页。

(10)[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7月,第105页。

(11)[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7月,第323页。

(12)[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7月,第322页。

(13)[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49页。

(14)《荀子·天论》

(15)伏尔泰:《哲学词典》,转引自《西方论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1987年9月版,第20页。

(16)《西方论理学名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87年9月版,第305~ 306页。

(17)《西方论理学名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87年9月版,第367页。

(18)《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1987年9月版,第140~145页。

(19)[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版,第102~103页。

(20)[法]保罗·富尔基埃:《存在主义》,潘培庆、郝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5月版,第64页。

(21)[德]叔本华:《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任立、孟庆时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10月版,第53页。

(22)[英]洛克:《人类理解论》上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09页。

(23)转引自刘放桐主编:《现代西方哲学修订版》下册,人民出版社,1981年6月版,第505~506页。

(24)《孟子·尽心上》

(25)《孟子·尽心上》

(26)《孟子·尽心上》

(27)《陆九渊集》卷二二《杂著》

(28)《传习录下》

(29)《孟子·尽心上》

(30)《唐君毅全集》卷二十《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台湾学生书局,1986年版,第5~6页。

(31)牟宗三:《道德的理想主义》,台湾学生书局,1985年9月版,第141页。

(32)[美]J·范伯格:《自由、权利和社会正义》,王守昌、戴栩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18页。

(33)[英]霍布豪斯:《自由主义》,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9月版。

(34)[意]德·拉吉罗:《欧洲自由主义史》,杨军据科林伍德英译本翻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16页。

(35)[意]德·拉吉罗:《欧洲自由主义史》,杨军据科林伍德英译本翻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48页。

(36)[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11月版,第54页。

(37)[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11月版,第48页。

(38)[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侯建、范亚峰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1月版,第308页。

(39)[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18页。

(40)[英]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2003年6月版,第468页。

(41)[意]德·拉吉罗:《欧洲自由主义史》,杨军据科林伍德英译本翻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64页。

(42)[意]德·拉吉罗:《欧洲自由主义史》,杨军据科林伍德英译本翻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182页。

(43)英国当代学者约翰·格雷将自由主义历史划分为古典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和新古典自由主义三个阶段,参见其作《自由主义》,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4)何秉孟主编:《新自由主义评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6月版,第4页。

(45)[英]霍布豪斯:《自由主义》,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9月版,第61~62页。

(46)[匈]安东尼·德·雅赛:《重申自由主义》,陈矛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7月版,第75页。

(47)[英]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一卷,陆衡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8月版,第199页。

(48)[英]查尔斯·泰勒:《现代性隐忧》,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3页。

(49)[英]史蒂文·卢克斯:《个人主义》,阎克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41~68页。

(50)[意]德·拉吉罗:《欧洲自由主义史》,杨军据科林伍德英译本翻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56页。

(51)[意]德·拉吉罗:《欧洲自由主义史》,杨军据科林伍德英译本翻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351页。

(52)[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黄光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348页。

(53)[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337页。

(54)[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438页。

(55)[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版,第51页。

(56)[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8页。

(57)[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8~9页。

(58)[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17页。

(59)[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18页。

(60)[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6月版,第11~12页。

(61)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158页。

(62)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159~160页。

(63)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160页。

(64)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162页。

(65)见前章第一节。

(66)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96页。

(67)牟宗三:《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92页。

(68)牟宗三:《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96页。

(69)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154页。

(70)[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6月版,第17页。

(71)[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6月版,第19页。

(7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6月版,第19页。

(73)[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57页。

(74)[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106页。

(75)[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106页。

(76)[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107页。

(77)[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121页。

(78)[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64页。

(79)牟宗三:《历史哲学》,台湾学生书局,1984年版,第72页。

(80)牟宗三:《历史哲学》,台湾学生书局,1984年版,第75页。

(81)牟宗三:《历史哲学》,台湾学生书局,1984年版,第77页。

(82)牟宗三:《历史哲学》,台湾学生书局,1984年版,第117~118页。

(83)[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74页。

(84)《唐君毅全集》第二十卷《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台湾学生书局,1986年版,第5~6页。

(85)《唐君毅全集》第五卷《人文价值之重建》,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17~18页。

(86)《唐君毅全集》第五卷《人文价值之重建》,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330~345页。

(87)《唐君毅全集》第五卷《人文价值之重建》,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361页。

(88)《唐君毅全集》第二十卷《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台湾学生书局,1986年版,第14页。

(89)《唐君毅全集》第五卷《人文价值之重建》,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380页。

(90)《唐君毅全集》第五卷《人文价值之重建》,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380页。

(91)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160页。

(92)徐复观:《徐复观文集》第一卷《文化与人生》,李维武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1页。

(93)徐复观:《徐复观文集》第一卷《文化与人生》,李维武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9页。

(94)徐复观:《徐复观文集》第一卷《文化与人生》,李维武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40页。

(95)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与民主自由人权》,萧欣义编,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292页。

(96)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与民主自由人权》,萧欣义编,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292页。

(97)徐复观:《徐复观文集》第二卷《儒家思想与人文世界》,李维武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129~132页。

(98)徐复观:《徐复观文集》第二卷《儒家思想与人文世界》,李维武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45页。

(99)徐复观:《徐复观文集》第二卷《儒家思想与人文世界》,李维武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121页。

(100)徐复观:《学术与政治之间》,台湾学生书局,1985年版,第273页。

(101)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与民主自由人权》,萧欣义编,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293页。

(102)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与民主自由人权》,萧欣义编,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293~294页。

(103)黄克剑、林少敏编:《徐复观集》,群言出版社,1993年版,第139页。

(104)林毓生:《面对未来的关怀》,载罗义俊编:《评新儒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12月版,第226页。

(105)金耀基:《从现代化观点看新儒家》,载罗义俊编:《评新儒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12月版,第240页。

(106)何信全:《儒学与现代民主——当代新儒家政治哲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64页。

(107)何信全:《儒学与现代民主——当代新儒家政治哲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68页。

(108)[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89页。

(109)[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46页。

(110)[美]J·范伯格:《自由、权利和社会正义》,王守倡、戴栩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10页。

(111)[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94页。

(112)张元城:《无法完成的超越——评当代新儒家“返本”“开新”说》,《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

(113)张颖:《警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新儒家思想》,《武警工程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

(114)米歇尔·伊格纳提夫:《初恋》,载达巍等编:《消极自由有什么错》,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156~157页。

(115)查尔斯·泰勒:《消极自由有什么错》,载达巍等编:《消极自由有什么错》,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91页。

(116)石元康:《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理论》,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7月版,第23~25页。

(117)[法]见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英译者序言,阎克文、刘满贵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11月版,第24页。

(118)[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40页。

(119)[美]J·范伯格:《自由、权利和社会正义》,王守昌、戴栩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11~12页。

(120)《老子·十六章》

(121)《老子·五十二章》

(122)《老子·三十三章》

(123)《庄子·逍遥游》

(124)《庄子·齐物论》

(125)《庄子·大宗师》

(126)林国良:《出入自在——佛教自由观》,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12月,第6页。

(127)《坛经》

(128)《坛经》

(129)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第251页。

(130)丁宏为译:《序曲》,第350页,转引自张旭春:《政治的审美化与审美的政治化》,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101~102页。

(131)转引自张旭春:《政治的审美化与审美的政治化》,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102页。

(132)[美]J·范伯格:《自由、权利和社会正义》,王守昌、戴栩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

(133)[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三联书店,2003年1月版,第150页。

(134)[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三联书店,2003年1月版,第160页。

(135)[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2月版,第43页。

(136)《大学》第一章。

(137)《孟子·公孙丑上》

(138)《孟子·梁惠王》

(139)《孟子·离娄上》

(140)《论语·卫灵公》

(141)《论语·学而》

(142)《论语·卫灵公》

(143)《论语·卫灵公》

(144)夏勇:《中国民权哲学》,三联书店,2004年9月版,第311、312页。

(145)《论语·为政》

(146)[美]杜维明语,见[美]安东尼·J·马赛拉等著:《文化与自我》,九歌译,江苏文艺出版社,1989年2月版,第253页。

(147)[美]杜维明:《儒学思想中的自我性态与他人》,载[美]安东尼·J·马赛拉等著:《文化与自我》,九歌译,江苏文艺出版社,1989年2月版,第254页。

(148)[美]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版,第22~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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