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世如森林——《莊子》内篇中的政治辯説
[新加坡]勞悦強
一、前 言
關於《莊子》的學問,學者每以“逍遥”概括之,無論其具體内涵為何,皆關乎精神修養和境界,而似乎無與於實際的日常人生。另一方面,治莊學者又多專注於書中的知識論,而所論知識與人生又往往各自獨立,互不相涉。然而,《莊子·秋水》載莊子釣於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願以境内累矣!”莊子持竿不顧,曰:“吾聞楚有神龜,死已三千歲矣,王巾笥而藏之廟堂之上。此龜者,寧其死為留骨而貴乎?寧其生而曳尾於塗中乎?”二大夫曰:“寧生而曳尾塗中。”莊子曰:“往矣!吾將曳尾於塗中。”這個治莊學者盡皆耳熟能詳的故事清楚説明莊子講究人生,但學者又多以此為證,認為莊子厭惡甚至懼怕政治,因此其學也與政治無涉。事實上,莊生本人也許並非熱衷政治,但政治為人生難以逃避的現實,他無疑是瞭然於心的。《莊子》内七篇有《人間世》,從篇名可見莊生並未漠視人生現實政治問題。全篇主旨正在於如何踏足人間政治,具體言之則在於如何遊説君主。本文將根據《莊子·人間世》而輔以外、雜篇相關章節,以探討《莊子》思想世界中的政治辯説藝術,並論證對作者而言,政治辯説畢竟是無可奈何而難以避免的惡難。從修辭的角度考慮,先秦哲學典籍中以動物譬喻比況政治辯説可謂《莊子》一書的一個特色,這種文學手法其實正反映出作者所認識的政治世界不啻是一個弱肉強食、權勢壓倒正義的人間森林。從思想史的角度看,《莊子》所運用的這種看似隨意而充滿個人色彩的修辭技巧實則也受到戰國時代列國争雄的局面的影響。對於當時蠶食鯨吞、爾虞我詐的殘酷現實,説客遊士常常將之視為森林中司空見慣的天經地義。
二、虎之喻説——獵獸之虎
傳統看法認為道家莊子(前365—前290)(1)鄙厭政治,此説其實大可商榷。儘管《莊子》内、外、雜三十三篇内容複雜,立場並不必然一致,以政治立場為例,全書有敬而遠之甚至決然反對的態度,但也有積極參與或寄托烏托邦的態度,不一而足。總括而言,内篇的確對政治投以疑慮、畏忌甚至是貶斥之眼光。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儘管内篇作者對政治投鼠忌器,但其實又並非全然消極的袖手旁觀。即使是迫於無奈,作者仍然勉力涉身政治,企圖改變現實。《人間世》一篇正是莊周正視政治世界的最佳證明。具體而言,全篇的主題在於如何有效地藉言辭以勸諭君上。文中不少出自不同的虚構人物口中、似乎漫不經意的喻説(trope)其實都間接反映了莊周對現實政治的想象和看法。其中顔闔將傅衛靈公大子,請教於蘧伯玉,而伯玉的回答實可總括《人間世》全篇對政治勉為其難的無可奈何的態度。在回答中,蘧伯玉一共采用了三個以動物和昆蟲為言的譬喻,其中尤以養虎者之喻最能畫龍點睛。伯玉説:
汝不知夫養虎者乎?不敢以生物與之,為其殺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與之,為其決之之怒也;時其飢飽,達其怒心。虎之與人異類而媚養己者,順也;故其殺者,逆也。
正如顔闔所言,衛太子“其德天殺。與之為無方,則危吾國;與之為有方,則危吾身。其知適足以知人之過,而不知其所以過”。莊周對衛太子的形容其實頗藏深意,最關鍵者就是“德”與“知”並言而又“德”先於“知”。所謂“德”乃指衛太子的性情,“天殺”就是他與生俱來的好殺之性,所以足以危國危人。“天”字吃緊,用意在於點出下文人為的“知”。面對“德”與“知”如此的衛太子,隨時可以置説者於死地,顔闔奈之何?首先必須指出,顔闔毛遂自薦,他所面對的挑戰,與其説是據理力争以説服“其知適足以知人之過,而不知其所以過”的衛太子,毋寧是如何瞭解“其德天殺”的衛太子,導之以其“方”。郭象注曰:“夫小人之性,引之軌制則憎己,縱其無度則亂邦。”(2)同樣是從衛太子的“德”著眼,以強調遊説之難。莊周對衛太子的形容不啻透露了他對政治辯説的本質之認識。對莊周而言,政治辯説之成敗其實繫乎掌握對手的性情更多於據理力争。
蘧伯玉無疑是贊同顔闔對衛太子的瞭解,因為他顯然視衛太子為天生好殺的老虎。“伴君如伴虎”一語當典出於此。事實上,在莊周的心目中,政治世界正如原始森林,猛獸四伏,涉足其中,時刻都有殺機,因此必須敬而遠之。但養虎者之喻又説明,明瞭猛獸天生好殺的性情有利於在森林中求存。這是莊周的樂觀處,儘管遍佈殺機的森林是無可奈何的現實。莊周善喻,他的動物譬喻以文學手法讓讀者嘗試親切感受政治辯説與一己存亡的直接關係,而非以政治辯説為對象,間接思考其基本性質。
養虎者之喻的用意,莊子後學頗有能會意者。雜篇《則陽》記載以下一段對話:
則陽遊於楚,夷節言之於王,王未之見,夷節歸。彭陽見王果曰:“夫子何不譚我於王?”王果曰:“我不若公閲休。”彭陽曰:“公閲休奚為者邪?”曰:“冬則擉鱉於江,夏則休乎山樊。有過而問者,曰:‘此予宅也。’夫夷節已不能,而況我乎!吾又不若夷節。夫夷節之為人也,無德而有知,不自許,以之神其交固,顛冥乎富貴之地,非相助以德,相助消也。夫凍者假衣於春,喝者反冬乎冷風。夫楚王之為人也,形尊而嚴;其於罪也,無赦如虎;非夫佞人正德,其孰能橈焉!”
王果還未提出任何具體意見之前便先提醒則陽楚王之為人,而尤其重要的是楚王亦被喻為“形尊而嚴”,“殺人無赦”的猛虎。這無疑是莊子後學對莊周的會心之處。“赦”、“捨”同音,以“無赦”喻猛虎顯然語帶雙關。此處用“赦”特别吃緊,因為赦免罪人之特權完全掌握在一國之君手裏。毫無疑問,在《則陽》篇作者的眼裏,楚王在此代表所有在上的君主。值得注意的是,王果強調只有“佞人”和“正德”之人才能説服楚王。所謂“佞人”實指其人之“知”而言,所以,“佞人”和“正德”之人其實正好相對。“德”與“知”並言,當然也是《則陽》作者效法莊周而來的説法。事實上,對於曾經嘗試引薦則陽而失敗的夷節,王果特别概括其為人曰“無德而有知,不自許,以之神其交”。既曰“無德而有知”,則夷節所以“神其交”者必然是他的“知”了。王夫之(1619—1692)認為,夷節實即王果所指的“佞人”(3)。此説有理,因為“佞人”正是“無德而有知”之人。據此而言,即使“無德而有知”之“佞人”也難以保證能够説服“形尊而嚴、無赦如虎”的君主。
儘管“虎”字早見於甲骨文和金文,但傳世的商周時期的文獻中並未有以老虎比擬君主的喻説。商周時期,老虎為令人恐懼的野獸。因此,軍隊中有以“虎賁”為名的軍士。周武王(卒於前1043年)伐紂,便有三百虎賁之士聚集於牧野(4)。依傳統舊説,周文王重卦作《易》。《易》有《履》卦,曰:“履虎尾,不咥人,亨。”以履虎尾比喻遇到危難,前提自然也是老虎為殺人之猛獸,履虎尾而無損傷,自然是“亨”了。西周中葉,王道微缺,昭王南狩不返,卒於漢水。穆王(約前962至前908年在位)繼位治世,戰戰兢兢,自謂“心之憂危,若蹈虎尾,涉於春冰”(5)。穆王之憂慮無疑關乎政治,但“蹈虎尾”乃喻穆王之憂慮而非喻穆王為虎,更非針對政治本身的一種喻説。
老虎被視為可怕的食人猛獸固然無足怪,但以虎喻人則非必然之事,尤其視初生之子如猛虎,天賦殘害之性,更應屬思想文化史的特殊現象。大約西元前八世紀後期,文獻所載,虎狼作為象徵符號開始並見,前此則虎自虎,狼自狼,各有所屬。《左傳》宣公四年載楚司馬若敖子良生子越椒,他的兄長子文勸諭説:“必殺之。是子也,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弗殺,必滅若敖氏矣。諺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6)必須指出,子文僅僅針對初生嬰兒越椒的聲貌而言而非逕謂其心如狼,儘管他實際上認定越椒與狼無異了。子良不忍殺子,自然可以理解,更何況子文的理由似乎也不合情理。子文對此耿耿於懷,他臨死前聚集了若敖族人警告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無及於難。”(7)誠如子文所料,越椒於楚莊王九年(前605)果然作亂,莊王平亂,若敖氏於是覆没。
文獻所見,春秋末年,在時人的意識中,人類已經猛獸化,齊陳乞訾毁朝臣,直呼之為“虎狼”,伺機把他吞噬(8)。以人類比喻虎狼原來不外是一種修辭手段,但從歷史的角度看,春秋末年,此一以獸擬人的比喻無疑在政治世界中,漸漸改變了時人對人的看法。時人認為,至少自己的敵人不止形狀有類虎狼或咆吼似狼,或僅僅天生虎狼好殺之心而已,他們實際上無異於虎狼,唯一不同的是這些敵人貌像人類而已。换言之,他們是披上人皮的虎狼。
從周初到春秋末年,老虎的喻説似乎經歷了一個漸變的發展過程。其先,老虎是兇猛之獵獸,一旦受到冒犯必然會攫殺對方。此時,人類與老虎互不相涉,各有自己的生活範圍,兩者的聯繫僅限於實效的借用,比如以虎賁莊嚴軍士或以履虎尾直喻遇險。至前五世紀的春秋末年,人類與老虎在喻説中合而為一,兩者的形狀和兇殘本性無分軒輊。然而,老虎喻説尚未直接針對國君或政府而言。文獻所及,春秋末年以前,尚未有國君或政府被喻為殺人猛獸。從這個意義上説,國君和政府仍然有革心向善的希望。生於春秋晚年的孔子(前551—前479)曾説過:“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論語·微子》)從時間上而言,孔子的慨嘆恐怕並非偶然。在孔子的潛意識裏,人獸之間的界限無疑是不應逾越的(9)。儘管他面對“天下無道”之世,“無道”失禮之君如衛靈公(前534—前493在位)(10)之流横行天下,但他並未視彼等為食人猛獸。若然,他也必定會想方設法去馴服他們。所以他説:“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随着嬴秦在前四世紀於西陲崛起,老虎的喻説似乎也有所嬗變。在秦孝公(前361—前338)即位,在他的全力支持下,商鞅(前390—前338)實行政治社會改革,富國強兵,足以與關東列國争雄,問鼎天下。在商鞅的政治願景中,國之存亡,軍力至為關鍵,而兵戰最重要的基礎則在於國民好戰。顯然,強兵之道務求國民萬衆一心,唯戰是尚。由是而觀,商君的政治改革間接反映了他對百姓的瞭解。《商君書·畫策》:“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勝彊敵者,必先勝其民者也。故勝民之本在制民,若冶於金,陶於土也。本不堅,則民如飛鳥禽獸,其孰能制之?”(11)毫無疑問,欲國民樂勇戰而又敢於殺敵,則必先加以馴服然後能聽命。所以,商鞅又説:“聖人知必然之理,必為之時勢;故為必治之政,戰必勇之民,行必聽之令。是以兵出而無敵,令行而天下服從。黄鵠之飛,一舉千里,有必飛之備也。麗麗巨巨,日行千里,有必走之勢也。虎豹熊羆,鷙而無敵,有必勝之理也。聖人見本然之政,知必然之理,故其制民也,如以高下制水,如以燥溼制火。”(12)商君對人性之不信任在他的政論中清晰無疑,所以,他説:“勢不能為奸,雖跖可信也;勢得為奸,雖伯夷可疑也。”(13)故此,商鞅制法,其中一個目的正在於確保秦民服從紀律、驍勇善戰。《商君書·畫策》曰:“入其國,觀其治,民用者強。奚以知民之見用者也?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則民用矣。凡戰者,民之所惡也;能使民樂戰者,王。彊國之民,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曰:‘不得,無返。’”(14)商鞅直言秦民如“餓狼”,戰場不啻原始森林,弱肉強食,禮義之無用不言而喻(15)。難怪商鞅充滿信心斷言:“仁者能仁於人,而不能使人仁;義者能愛於人,而不能使人愛。是以知仁義之不足以治天下也。聖人有必信之性,又有使天下不得不信之法。所謂義者,為人臣忠,為人子孝,少長有禮,男女有别;非其義也,餓不苟食,死不苟生。此乃有法之常也。聖王者,不貴義而貴法;法必明,令必行,則已矣。”(16)商鞅變法正是去秦國的公室貴族,而仁義云云乃公室貴族為人處世的準繩,甚至是治政之道。與商鞅同時的儒者孟子(约前372—前289)倡言,凡人皆天生具備四端,其一為“禮之端”,而具體内涵則是“辭讓之心”。無四端者非人也,此即孟子所謂“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17)者之所在,因此,“無辭讓之心,非人也”(18)。對孟子而言,秦民可謂“非人也”,也即是“禽獸”了。
事實上,一旦商鞅變法開始奏效,關東列國深切地感受到西秦的威脅而不禁産生畏懼。在列國君主心中,強秦已經變成“虎狼之國,無禮義之心”(19)。比如,《戰國策·魏策》載“魏將與秦攻韓,朱己謂魏王曰:‘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戾好利而無信,不識禮義德行。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20)顯然,虎狼乃指西秦而非西秦之民。由喻人演變為喻國,這個老虎喻説的新發展是由於嬴秦軍國在前四世紀崛起於西方所引致的。隨着嬴秦聲威日盛,在戰國列強心中漸漸變成一頭殘暴可畏之猛虎,列強在自己的潛意識中也不知不覺自視為猛虎的獵物了。列強既自視為獵物,則在他們的認知裏,戰國的天下不啻已淪為弱肉強食的原始森林了。戰國縱横説士的政治説辭頗見端倪。比如,孟嘗君謂趙王曰:
三晉合而秦弱,三晉離而秦強,此天下之所明也。秦之有燕而伐趙,有趙而伐燕;有梁而伐趙,有趙而伐梁;有楚而伐韓,有韓而伐楚;此天下之所明見也。然山東不能易其路,兵弱也。弱而不能相壹,是何楚之知,山東之愚也。是臣所為山東之憂也。虎將即禽,禽不知虎之即己也,而相鬭兩罷,而歸其死於虎。故使禽知虎之即己,決不相鬭矣。今山東之部不知秦之即己也,而尚相鬭兩敝,而歸其國於秦,知不如禽遠矣。願王熟慮之也。(21)
嬴秦是天下公認的猛虎,列強不得不承認自己都是它虎視眈眈的獵物,因此,戰國遊士的政治説辭中,山東列強常常被喻為互相惡鬥的動物而西秦則猶如猛虎隔岸觀火,隨時坐享其成(22)。説辭的目的不言而喻,就是提醒列國停止互相攻擊而團結一致以抵禦強秦。
當列強視西秦為猛虎之時,猛虎之喻意也開始由專指西秦漸變而為泛指任何一國。《戰國策·秦策》載楚絶齊,齊舉兵伐楚,陳軫説秦王曰:“有兩虎諍人而鬬者,管莊子將刺之。管與止之曰:虎者,戾蟲。人者,甘餌也。今兩虎諍人而鬬,小者必死,大者必傷。子待傷虎而刺之,則是一舉而兼兩虎也。無刺一虎之勞而有刺兩虎之名。齊、楚今戰,戰必敗,敗,王起兵救之,有救齊之利而無伐楚之害。……”(23)顯然,齊、楚均是猛虎,不獨秦國為然。這一重要轉變同時也影響戰國時人看待列國之間的關係。任何一個國家及其國君都可以被視為眈視他國的猛虎(但文獻所見,並無任何國家被喻為狼)。當魏魁勸諫建信君為自己的政治前途作打算時,他漫不經意的比喻便是明證:
人有置繫蹄者,而得虎。虎怒,決蹯而去。虎之情,非不愛其蹯也,然而不以環寸之蹯害七尺之軀者,權也。今有國,非直七尺軀也。而君之身於王,非環寸之蹯也。願公之熟圖之也。(24)
建信君身居趙國相邦之位,與趙悼倡后結黨營私,權傾朝野。在魏魁的虎喻中,猛虎乃指趙王而建信君則不啻猛虎環寸之蹯。有名的成語狐假虎威正好典出《戰國策》絶非巧合而已。《楚策一》曰:
荆宣王問群臣曰:“吾聞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誠何如?”群臣莫對。江一對曰:“虎求百獸而食之,得狐。狐曰:‘子無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長百獸,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為不信,吾為子先行,子隨我後,觀百獸之見我而敢不走乎?’虎以為然,故遂與之行。獸見之皆走。虎不知獸畏己而走也,以為畏狐也。今王之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而專屬之昭奚恤;故北方之畏奚恤也,其實畏王之甲兵也,猶百獸之畏虎也。”(25)
江一提醒楚宣王,荆北之鄰國並非真的畏懼包攬楚國軍權的大臣昭奚恤,楚王猶如百獸所畏之猛虎,而昭奚恤實則是隨虎而行的狡猾狐狸,狐假虎威而已。值得注意的是,宣王並未以身為猛虎為忌諱,可見戰國中葉,天下已經變成弱肉強食的森林,列國之君皆為猛獸,不獨西秦為老虎而已。因是之故,前三世紀列強得知“秦王為人,蜂準,長目,摯鳥膺,豺聲,少恩而虎狼心”(26),大家不但並未以此為異而或許更以此為必然。此所謂秦王亦即日後統一天下之秦始皇帝。《齊策三》載孟嘗君將入秦,止者千數而弗聽。蘇秦欲止之,曰:“今秦四塞之國,譬若虎口,而君入之,則臣不知君所出矣。”孟嘗君乃止(27)。在蘇秦的意識裏,猛虎當兼指西秦以及秦王而言。
莊子本人不太可能目睹嬴秦如餓虎吞噬山東列強、統一天下,但他肯定眼見商鞅在秦變法,富國強兵,其時在列強眼中,已經是“無禮義之心”的“虎狼之國”。猛虎之喻固然並非始自莊子,他只不過利用當時已經流行的説法。猛虎之喻説即是《莊子》書中所謂的“寓言”(28)。莊子對猛虎之喻説的特殊發明在於他對老虎之性情的瞭解仔細入微,致使我們相信老虎可被馴服,受制於人,而又同時可以得其所欲。當然,莊子對老虎性情的認識,多少仍然是從戰國縱横捭闔、爾虞我詐的國際政治文化風氣受到啓發的。
最後,《老子》一書不管形態如何,在公元前四世紀已經流行,其中五十一章曰:“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動之於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蓋聞善攝生者,路行不遇兕虎,入軍不被甲兵。兕無所投其角,虎無所用其爪,兵無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無死地。”論攝生而以森林和戰場作喻,出生入死,視虎兕為甲兵,這無疑也是戰國列強争雄的天下大局的描述。《老子》在此關心的恐怕不止是個人攝生之事,而似乎與政治辯説有關。《老子》一書屢言求勝求存之道,知白守黑、知雄守雌,詭誕其辭,微妙難測,但從戰國時代政治森林的歷史脈絡而論,莫不昭然若揭。虎兕甲兵的比喻也許正道出身處政治森林的無可奈何之艱險,如何在政治森林中求存便是攝生之道的秘密,這恰恰也是《莊子·人間世》的一個根本主旨。
三、螳臂當車——虎作獵物
莊子反對固守以偏概全,固執一端,自以為是;他看待事物,主張因順事勢,周圓變通。他希望能具有山鷸的一雙複眼,可以同時觀照三百六十度的視野。莊子眼中的政治世界既然與原始森林無異,他自然可以想象,身在其中必須從各方面認識和掌握自己在此危機四伏、變幻莫測的處境,以圖免難。對於缺乏複眼的常人來説,古代中國森林中的最兇猛的動物莫過於老虎。然而,對敏於觀照全域的莊子而言,森林中的動物固然獵殺為生,但其自身同時也是獵物。獵獸與獵物同是動物。從莊子的世界觀來看,萬物一齊,没有任何一個物種可以出類拔萃,傲視其他物種。即使人類亦非無邊無際的六合之中心,可以主宰萬物。猶有進者,莊子相信物種與物種之間可以轉化。《逍遥遊》開篇便是鯤魚轉化為大鵬的故事。内篇《大宗師》載子輿有病,臨終時對他的幾位摯友説:
予何惡!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為雞,予因以求時夜;浸假而化予之右臂以為彈,予因以求鴞炙;浸假而化予之尻以為輪,以神為馬,予因以乘之,豈更駕哉!(29)
面對死亡仍然能够保持如此泰然自若的態度和發揮幽默的想象自然是莊子一以貫之的性情和風格,但我們不可忽略子輿想象中物種之間可以互相轉化的觀念。事實上,莊子若非先有此觀念也無從借子輿之口來闡發詩意盎然的想象。然而,莊子最膾炙人口的物化想象則莫若莊周本人夢蝶的故事。《齊物論》謂:
昔者莊周夢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胡蝶,則必有分矣。此之謂物化。(30)
外篇《至樂》則曰:
種有幾?得水則為,得水土之際則為鼃蠙之衣,生於陵屯則為陵舄,陵舄得鬱棲則為烏足,烏足之根為蠐螬,其葉為蝴蝶。蝴蝶胥也,化而為蟲,生於灶下,其狀若脱,其名為鴝掇。鴝掇千日為鳥,其名為乾餘骨。乾餘骨之沫為斯彌,斯彌為食醯。頤輅生乎食醯,黄軦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筍,久竹生青寧;青寧生程,程生馬,馬生人,人又反入於機。萬物皆出於機,皆入於機。(31)
莊子後學指出“物化”的關鍵在於物種之間互相出入之“機”。此説甚有見地。就莊子的人間森林而論,獵獸與獵物之間,生死存亡繫焉,而關鍵無疑正在於人對森林以及自己所面對的他者的認識和瞭解。對於環境、情勢以及對手的認識和瞭解決定了自己到底是獵獸抑或獵物,是之謂“機”。
以政治辯説而論,“物化”的意義在於莊子認為説客與其對手之間所構成的獵獸與獵物關係並非一成不變,而是變動不居的。换言之,説客與其對手在整個辯説過程中並非固守自己既定的身份,很多時候説客反而被對手説服,有辱君命。獵獸原來蠢蠢欲動,蓄勢待發,捕殺獵物,卻因為情勢逆轉,反為獵物所制,甚至喪失生命。在蘧伯玉的老虎喻説中,説客固然是養虎者,但他隨時可能為老虎所吞噬。關鍵在於養虎者與老虎到底哪一方能够在辯説的過程中實際謹慎掌握其中細微的進退變化,置對手於死地。事實上,《莊子》書中各類真實或虚擬的動物本來都是威脅人類和其他動物安全的捕獵者,但往往最終反為它們眼中的獵物所制。從語言的運用來看,莊子後學提出“卮言”之説(32),指的就是在言辯中,因應變動不居的辯説旨趣而隨機逶迤,因循虚實的言説技巧和策略。辯説過程中雙方細微的進退變化,便是莊子後學所指的“機”。善於察乎機變,獵物可以轉化為獵獸。饒富意趣的是,《莊子·寓言》在闡述“卮言”以及言説的本質之後,緊接以下一段話:“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天均者,天倪也。”(33)儘管此段文字所謂的“物”原指言説,而並非特别針對説客與其對手而言,但言説出自其提倡者,在此意義下,“萬物”既是言説,也可以是提倡言説的人。在政治辯説過程中,談話的内容變化莫測,難可預見,這一點自然不言而喻。但説客與其對手同樣“以不同形相禪,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天均”既指兩者之間的分際,是謂“天倪”,同時也説明兩者在辯説中的身份均變動不居,隨時可以改變。
由於在辯説的過程中,雙方所采取的立場和勢態可以反復不定,辯者自當時刻保持高度警覺,注意對方情緒、意向以及視角的細微變化,從而隨機應變。若警覺不足,則很容易受制於對手陰險的機心。《莊子·山木》記載了以下的一段故事:
莊周遊於雕陵之樊,睹一異鵲自南方來者,翼廣七尺,目大運寸,感周之顙而集於栗林。莊周曰:“此何鳥哉,翼殷不逝,目大不睹?”蹇裳躩步,執彈而留之。睹一蟬,方得美蔭而忘其身;螳蜋執翳而搏之,見得而忘其形;異鵲從而利之,見利而忘其真。莊周怵然曰:“噫!物固相累,二類相召也!捐彈而反走,虞人逐而誶之。”(34)
異鵲“翼廣七尺”,顯然是龐然巨物,要獵殺莊周,無疑是輕而易舉的事。然而,儘管“目大運寸”,異鵲竟然無視於莊周的存在,“感周之顙而集於栗林”。這是異鵲盲目的自傲。如此,在善察機變的莊周眼中,原來的獵獸則頓時變為獵物。故事中,這個“物化”現象更進一步以反諷來加以強調。當莊周“蹇裳躩步”,執彈而射異鵲的時候,他無意中看到一隻蟬貪“得美蔭而忘其身;螳蜋執翳而搏之”,但螳螂同樣“見得而忘其形;異鵲從而利之”,最終,異鵲也因為“見利而忘其真”,早已成為莊周彈丸下的獵物。但故事中最大的反諷卻在於,警悟貪得忘形、見利忘真的莊周雖然已經“捐彈而反走”,但他全神貫注在獵射異鵲的時候,卻没有意識到他早也淪為自己眼中的獵物,因此最終遭受虞人誶罵而逐出雕陵之樊。整個故事説明在辯説過程中不可輕視對手,更不可罔顧詭譎多變的客觀環境和情勢,不識對手,不知變通,盲目追求自己的目的。
辯者策略上的無知與盲目與其自以為是關係密切。自以為是的辯者很容易會高估自己和低估對手。蘧伯玉以老虎喻説勸告顔闔之前,其實已先舉出一個螳臂當車的比喻。他對顔闔説:
汝不知夫螳蜋乎?怒其臂以當車轍,不知其不勝任也,是其才之美者也。戒之,慎之!積伐而美者以犯之,幾矣。(35)
螳螂固然只是昆蟲,但它仍然是森林中的一員。在蘧伯玉的比喻裏,螳螂是驕傲自大的化身,而對莊子而言,驕傲自大正是政治辯説中最根本的致命傷。不自量力的螳螂死於自己的無知和驕横。换言之,在爾死我活的森林生態中,人類儘管天生是野獸的獵物,但野獸若驕横自大,罔顧一切,恃力欺人,人類仍然可以隨機應變,反客為主,撲而殺之。不自量力的當車螳螂與洋洋自得的捕蟬螳螂是莊子政治辯説的反面教材。《逍遥遊》中莊子提醒他的好友惠施説:
子獨不見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東西跳樑,不辟高下;中於機辟,死於罔罟。(36)
這番勸告中最根本的一點就是在森林中絶不可掉以輕心,當一個隨意遊蕩的無知“敖者”。狸狌驕傲自信,輕視自己眼中隨意遊蕩的獵物,以為得之易如反掌,因而罔顧環境,卻不知自己其實也同樣是缺乏警覺的“敖者”,“東西跳樑,不辟高下”,最終“中於機辟,死於罔罟”。
驕傲自大不必如狸狌般“東西跳樑,不辟高下”,有時候也可以僅僅是辯者的容色和神態。這與莊子強調辯者必須注意君主的容色神態道理相通。莊子在《應帝王》篇中借老聃之口説:“虎豹之文來田,猿狙之便執斄之狗來藉。”(37)虎豹猿狙可以是君主,也可以是辯者。“虎豹之文”與“猿狙之便”相提並論,人間世如森林的形象固然明顯,莊子的鋭眼在於他洞悉森林中致害之由不限於一端。類似的例子遍見於《莊子》全書。
馬匹屢見於《莊子》一書,並且常常作為自率其真而毫無侵略性的動物出現。儘管如此,作為治君的比喻,馴良的馬仍然可以傷害疏於照顧情勢的辯者。蘧伯玉的第三個動物比喻説:
夫愛馬者,以筐盛矢,以蜄盛溺。適有虻僕緣,而拊之不時,則缺銜毁首碎胸。意有所至而愛有所亡,可不慎邪!(38)
馴服如馬,非若野獸,而且更受主人寵愛,但一旦主人大意,“拊之不時,則缺銜毁首碎胸,意有所至而愛有所亡”。馬主的大意由於他以自我為中心。在關愛寵馬之時,他一心照顧馬的舒適,一切舉止都以此為依歸,因而疏於警覺,未能縱觀全域。反諷的是,一心照顧寵馬,罔顧其感受,反而弄巧反拙,適讓其受驚,最終自食其果。作為辯者,馬主未能預見辯説過程中瞬刻萬變的反復交鋒,因為他完全忽略了對手的立場和誤解了他的利益。即使辯者真心真意維護對手的利益,即使對手無意抗拒辯者的説辭,最終辯者雖然不至於鎩羽而歸,但恐怕仍然難免無功而返。
在政治論辯中保持警覺,注意對方一切相關的變化,細心聆聽自然是關鍵的一環。《人間世》篇中顔回毛遂自薦去勸諭殘暴的衛君停止殺害國民,孔子最終建議顔回出發之前先修養“心齋”的工夫。孔子説:
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於耳,心止於符。氣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齋也。(39)
學者討論莊子“心齋”之説,往往斷章取義,無視於莊子原來的語脈。孤立而論,“心齋”説神秘色彩十分濃厚,但在《人間世》篇的脈絡中,莊子關心的是政治辯説,而非嚴格意義的精神修養。畢竟,顔回請教孔子如何説服衛君,而孔子的建議也適當對題。孔子所言,關鍵在於“聽”字,聆聽乃辯説之樞機。一般説客急於求售,往往施展渾身解數,力求對方接受自己的説法,他們企圖讓對方聽取自己的意見,而完全忽略了虚心聆聽對方的想法。换言之,説客若要對方聽取自己的説法,最少他也應該先虚心聆聽對方的想法。知己而不知彼,辯説難以成功。
在顔回看來,“治國去之,亂國就之,醫門多疾”(40),衛國正是疾病所在。“其年壯,其行獨;輕用其國,而不見其過;輕用民死,死者以國量乎澤若蕉”的衛君是個病人而他本人則是醫生。顔回最初的遊説辦法是在對方面前“端而虚,勉而一”。孔子直截了當否定他的看法,説:“惡!惡可!夫以陽為充孔揚,采色不定,常人之所不違,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41)顔回企圖從崇高的道德立場來制服衛君的缺德、無理與殘暴,這樣的敵對態度無疑是危險的,所以孔子提醒他的弟子“昔者桀殺關龍逢,紂殺王子比干,是皆修其身以下傴拊人之民,以下拂其上者也,故其君因其修以擠之,是好名者也。”(42)“心齋”讓顔回可以虚心聆聽衛君的想法而非以敵對的態度,自以為是,一心只求説服對方。即使是醫生治病,也需先瞭解病人的病情,望聞問切,其關鍵就在於聆聽。醫生與病人並非對立的仇敵。在政治辯説中,首要的策略就是切勿使對方視自己為敵人,虚心聆聽正可以讓對方放鬆警覺,從而最終有利於接受自己的説法。事實上,也只有在這種相對輕鬆友善的情況下,説客才有機會真正向對方提出自己的説法。因是之故,莊子後學中竟有以整篇文字來説明在政治辯説中以虚心聆聽解除對方防衛意識的重要。雜篇《説劍》篇載:
昔趙文王喜劍,劍士夾門而客三千餘人,日夜相擊於前,死傷者歲百餘人,好之不厭。如是三年,國衰,諸侯謀之。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能説王之意止劍士者,賜之千金。”左右曰:“莊子當能。”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莊子……莊子曰:“聞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絶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説大王而逆王意,下不當太子,則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説大王,下當太子,趙國何求而不得也!”太子曰:“然。吾王所見,唯劍士也。”莊子曰:“諾。周善為劍。”太子曰:“然吾王所見劍士,皆蓬頭突鬢垂冠,曼胡之纓,短後之衣,瞋目而語難,王乃説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見王,事必大逆。”莊子曰:“請治劍服。”治劍服三日,乃見太子。太子乃與見王,王脱白刃待之。莊子入殿門不趨,見王不拜。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曰:“臣聞大王喜劍,故以劍見王。”(43)
最終趙王完全信服莊子的辯説,從此徹底戒絶好劍的陋習。莊子能够成功勸服趙王,最重要的是他能够投趙王所好,開宗明義聲明自己的來意就是論劍,否則他根本就没有機會與趙王談話,何論遊説。《説劍》篇作者要説明聆聽的重要而選擇以劍為題,自然並非巧合。儘管面對殺人利器,説客若能够先解除對方的防衛敵對意識,成功已經在望。
先秦諸子討論政治辯説,大多強調説者的辯論技巧,這種立場主張主動和積極的取向,重點在説。顔回最初遊説衛君的做法,便是最好的例子。相對而言,莊子則更注意在政治辯説中虚心聆聽。“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説者可以不受制於耳所聞而作情緒反應,與對手陷入敵對狀態,從而失去自心的主宰(44)。然而,“聽之以心”仍然受“成心”之影響而有是非偏執,即使頭腦冷静,但仍未脱對弈心態。“心止於符”,以對手符合己意,所求依然是以自己為中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則氣無是非彼我,摒棄“成心”,是謂“心齋”(45)。正如顔回修得“心齋”以後説:“回之未始得使,實自回也;得使之也,未始有回也。”(46)“虚而待物”,讓對手在辯説過程中自然而然認同己意。
四、時與理
蘧伯玉回答顔闔時,針對政治辯説過程中不同的艱險用了三個動物比喻。老虎的比喻説明君主如猛虎一般的獵獸,所謂伴君如伴虎。螳螂的比喻則出人意表,指出動物也可以受制於人,成為獵物,而關鍵在於其驕横自大,自以為是。寵馬的比喻強調辯説過程中時機的重要,所謂“拊之不時,則缺銜毁首碎胸”。莊子提醒我們,在一場辯説中,言説的是非本身未必足以決定辯説的結果。善用時機才最終決定了言説能否讓對手心悦誠服。時機預設了辯説雙方在空間上彼是之不同。要把握適當時機,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作出適宜的行動,表達恰當的意見,辯説人必須徹底瞭解彼是雙方。
莊子認為,知己知彼是可能的。這是徹底瞭解空間上的彼是的重要預設。在蘧伯玉的老虎比喻和寵馬比喻中,養虎者和馬主對老虎和寵馬的脾性必須具有親切的瞭解才能馴服老虎和照顧寵馬。這個條件適足成為人間森林中危機四伏的政治辯説中的一線曙光。老虎與人雖然種類不同,但只要養虎者一旦熟悉老虎之性情便知道何時養虎以及如何養虎。换言之,養虎者能够“順”其天性,便有機會馴服它。
《説文解字》卷九上頁部:“順,理也。”段注曰:“理者,治玉也。玉得其治之方謂之理。凡物得其治之方皆謂之理。理之然後天理見焉,條理形焉。……順者,理也,順之所以理之,未有不順民情而能理者。凡訓詁家曰從,順也。曰愻,順也。曰馴,順也。此六書之轉注。”(47)玉石之天然紋理稱作“理”,由於理出天然,因此又稱作“天理”。治玉時尊重玉石之天然紋理,以彰顯其美亦稱作“理”。治玉若不順從玉石之天然紋理,必定會破壞玉石。依莊子之意,“天理”既屬天然,因此不可改變。老虎之脾性亦屬天然,養虎者必須尊重順從其脾性而馴服之。這是唯一言之成理的做法。在危機處處的人間森林,存亡繫乎個人是否能“依乎天理”。
《莊子·養生主》中庖丁自述解牛十九年的經驗,説:“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全牛者。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也。方今之時,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卻,導大窾,因其固然。技經肯綮之未嘗,而況大軱乎!”(48)庖丁解牛,“依乎天理,批大卻,導大窾,因其固然”,此猶養虎者尊重虎之天性。《説文解字》卷二上牛部:“牛,事也,理也。”段注曰:“事也者,謂能事其事也。牛任耕理也者,謂其文理可分析也。庖丁解牛,依乎天理,批大卻,道大窾。牛、事、理三字同在古音第一部。”(49)可見衆多動物之中,莊子特别借牛為喻,其實寓藏深意。因為牛者,事也,理也。解牛之喻,用意在説明“依乎天理”。儘管牛早已死,其天理猶不可逆。至於牛乃動物,自然又再次申明莊子眼中之人間世仿如森林。
牛在《莊子》書中毫無例外都是受害者。據《莊子·列禦寇》所載,莊子自比犧牛。他對楚王的使者説:“子見夫犧牛乎?衣以文繡,食以芻叔,及其牽而入於大廟,雖欲為孤犢,其可得乎?”(50)可見牛在莊子的比喻中,的確隱含政治意味。由是觀之,庖丁所解之牛不啻就是政治世界,其中險象横生,困難重重。庖丁必須熟悉牛之天理,即使牛已死,但他仍然“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然後才能“以無厚入有間,恢恢乎遊刃其於必有餘地”,此猶如顔回“心齋”,“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此亦猶如養虎者“不敢以生物與之,為其殺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與之,為其決之之怒也;時其飢飽,達其怒心”。一言蔽之,“虎之與人異類而媚養己者,順也;故其殺者,逆也”。已死之牛亦與人異類,依乎牛之天理而解之則遊刃有餘,逆之則必然刀折。
上文提到,孔子謂鳥獸不可與同群,人間世與動物森林顯然有别,因此他寧願知其不可而為之,留在人群之間,思以改變天下。孔子所指的鳥獸既非想象之物,也非比喻之辭。反觀莊子,人間世的確是個艱險之森林,既是現實,也是想象。最具反諷的是,根據他的後學的構想,莊子所想象之真實森林竟然不如人間世之森林兇險。所謂真實的森林不啻人類常性未失以前的烏托邦。《莊子·馬蹄》對莊子想象的真實森林有如此的描述:
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繫羈而遊,鳥鵲之巢可攀援而闚。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51)
這是莊子本人所説的“人相忘乎道術”的世界(52)。莊子視野中的政治森林與孟子、荀子(前313—前238)的親身經歷大相徑庭。戰國末年,齊國稷下禮遇學者,即如孟子對於齊宣王、梁惠王等國君近乎直言不遜,亦僅未受重用,而未聞性命有不保之虞。反觀《莊子·人間世》所載顔回欲説衛君、葉公子高將使於齊以及顔闔將傅衛靈公大子三事皆出虚構,同屬寓言,則莊子難免過激之辭。無論如何,莊子確實不願涉足他所描述的政治森林。然而,他又不得不與身其中。《人間世》篇載仲尼勸告葉公子高使齊,説:“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義也。子之愛親,命也,不可解於心;臣之事君,義也,無適而非君也,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是之謂大戒。是以夫事其親者,不擇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擇事而安之,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樂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於悦生而惡死!夫子其行可矣!”臣事君之義,既然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莊子只求能“自事其心”,同時又不擇事而安之,務使哀樂不入。明知政治森林之兇險,亦“何暇至於悦生而惡死”。這是莊子的人生困境而他也自知無所逃遁。《史記·老莊申韓列傳》載莊周嘗為漆園吏,大概他寧願終日與樹木為鄰而不欲與人周旋。這恐怕是悦生惡死者罕有的出路。
五、結 語
《人間世》篇可謂莊子面對天下二大戒的内心挣扎的反映。學術界普遍認為莊子逃避政治,實則他從未質疑政治喻説的用處,事實上,他甚至並未反對政治本身的存在意義,儘管他也許覺得政治乃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的惡事。《人間世》篇適巧置於《莊子》内七篇之中間,從這個意義看,此篇也許可以視為莊子思想中“江海”與“魏闕”之間的一個臨界點。“江海”代表内篇首篇所講的逍遥遊,而“魏闕”則代表内篇末篇所講的帝王之術。有趣的是,雜篇《讓王》篇竟然有以下一段故事:
中山公子牟謂瞻子曰:“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闕之下,奈何?”瞻子曰:“重生。重生則利輕。”中山公子牟曰:“雖知之,未能自勝也。”瞻子曰:“不能自勝則從,神無惡乎?不能自勝而強不從者,此之謂重傷。重傷之人,无壽類矣。”(53)
對莊子而言,不幸處身於人間世,“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闕之下”,“義”與“命”在身,不能自勝而強不從,則致“重傷”,不得已只能反求諸己,“自事其心”。《讓王》篇可謂深得莊子之心。總而言之,《莊子》並非抗議政治之書。
莊子嘗試正視政治,而他深知任何認真從政的人都自然會與君主有所交涉,辯論在所難免,此即“義”之所在。也許這説明何以内七篇唯一論及現實政治的《人間世》篇獨談政治辯説而不及其他。辯説要能成功,説者必須清楚瞭解論辯雙方以至論辯的運作及其往復不定的變化,進退得宜,此亦即是莊子所講的“天理”和“時”。説者務必明瞭對手的性情、偏好和立場,掌握對手這些“天理”,讓自己“官知止而神欲行”。與此同時,説者又切忌自以為是,咄咄逼人,而必須尊重對手的性情和偏好,以求在適當的時刻説適當的話、做適當的事。説者更要在論辯過程中虚心聆聽,以解除對手的心理戒備。此即《齊物論》篇所講的“照之於天”的“因是”工夫。這也是“依乎天理”。在莊子想象的政治森林裏,如果辯説者在政治論辯中罔顧或忽略上述“依乎天理”的各種工夫,同時又未能善用時機,他必然會遇到頑強的阻力,甚至注定喪身辱命,無功而不能返。
最後,必須補充一點,韓非(前280—前233)有《説難》一篇,剖析政治辯説,鞭辟入裏,自司馬遷以來,備受推許。然而仔細推敲,韓非所言比之《莊子·人間世》的見解,固然更為具體細緻,但其實大旨相差不遠。比如韓非説:“凡説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説之之難也,又非吾辯之能明吾意之難也,又非吾敢横失而能盡之難也。凡説之難:在知所説之心,可以吾説當之。”(54)説難不在於説者之知識、辯説才能以及勸説時有所顧忌,而在於其能揣摩人主心意而投其所好。所以,《説難》篇的結論以人主擬龍,説“夫龍之為蟲也,柔可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若人有嬰之者,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説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55)。説者能够投人主之所好,自然可以避免攖其逆鱗。雖然龍喻與虎喻不同,但兩者同樣以人主比作猛獸。莊子所虚構的則陽,“無德而有知,不自許,以之神其交固,顛冥乎富貴之地,非相助以德,相助消也”。韓非的説法實在不出則陽的造詣,而莊子注意説者的個性,則又非韓非所及。至於莊子對辯説的見解背後有其哲學深度,這更是超乎韓非想象之外。從這個意義看,莊子的政治辯説實在值得我們重視,進一步深入研究。
[作者簡介]勞悦強(1957— ),男,廣東開平人。美國密西根大學博士,現任職於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系,研究涉及先秦諸子思想、漢魏晉南北朝儒、道、釋三教互融、宋明理學、中國敘事文學、佛教講經以及中國古代婦女史等。學術論文分别刊登於歐、美、新、馬、中國以及港、臺各地。近年專著有《文内文外——中國思想史中的經典詮釋》和《論語心》。
【注释】
(1)本文中歷史人物生卒年皆采自錢穆《先秦諸子繫年》,香港大學出版社1956年增訂版。
(2)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64頁。
(3)王夫之《莊子解》,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226頁。
(4)見《尚書·牧誓》序。又《周易·頤》曰:“虎視眈眈,其欲逐逐,無咎。”
(5)見《尚書·君牙》,此篇傳統認為出自周穆王時代。如履薄冰,典出《詩經·小雅·小旻》,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6)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二册,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679~680頁。有趣的是,子文本人是私生子,出生時被遺棄野中,得虎餵奶,遂免於死。
(7)同前注。
(8)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四册,第1633~1634頁。
(9)《禮記·檀弓下》載孔子曰:“孔子過泰山側,有婦人哭於墓者而哀。夫子式而聽之。使子路子問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於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為不去也?’曰:‘無苛政。’夫子曰:‘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也。’”見孫希旦《禮記集解》第一册,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292頁。《檀弓》所記不知是否真的出自孔子,無論如何,此處以施政喻虎,其意有别於以人或國家喻虎,而人類與禽獸仍然截然有别。
(10)孔子直斥衛靈公為“無道”。見《論語·憲問》。
(11)蔣禮鴻《商君書錐指》,《畫策》篇,第107頁。
(12)同上,第112~113頁。蔣禮鴻認為,“麗麗巨巨”乃“蛩蛩巨丘”之誤。
(13)同上,第110頁。
(14)同上,第108頁。
(15)《吴子·料敵》載曰:“秦性強,其地險,其政嚴,其賞罰信,其人不讓,皆有鬭心,故散而自戰。”舊説謂《吴子》乃與商鞅同時而又諳於軍事的吴起(前?—前381年)所作,自屬可疑,但無論如何,引文對秦民的性格分析可謂中肯。
(16)蔣禮鴻《商君書錐指》,《畫策》篇,第113頁。
(17)《孟子·離婁下》,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華書局2003年版,第293頁。
(18)《孟子·公孫丑上》,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37頁。
(19)《戰國策》卷二十,《趙策》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696頁。又同書卷十四《楚策》也載蘇秦謂秦為“虎狼之國,有吞天下之心……不可親也”。參卷十四,中册,第503、507、629頁。按:《吕氏春秋·順民》載“齊莊子請攻越,問於和子。和子曰:‘先君有遺令曰:無攻越;越,猛虎也。’莊子曰:‘雖猛虎也,而今已死矣。’和子曰以告鴞子。鴞子曰‘:已死矣,以為生。’故凡舉事必先審民心,然後可舉。”見陳奇猷《吕氏春秋集釋》第二册,上海學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480頁。必須注意,齊國先君遺令所謂的“越”實指越王勾踐(約前520—465)而言,所以下文齊莊子説猛虎今已死。在春秋末年時人眼中,儼然一頭猛虎者是越王勾踐,而非越國。
(20)《戰國策·趙策》卷二十四,中册,第869頁。
(21)《戰國策·趙策》卷十八,中册,第628~629頁。
(22)《戰國策·燕策二》載:“趙且伐燕,蘇代為燕王謂惠王曰:‘今者臣來,過易水,蚌方出曝,而鷸啄其肉,蚌合而鉗其喙。鷸曰:今日不雨,明日不雨,即有死蚌。蚌亦謂鷸曰:今日不出,明日不出,即有死鷸。兩者不肯舍,漁者得而並禽之。今趙且伐燕,燕、趙久相支,以弊大衆,臣恐強秦之為漁父也。故願王之熟計之也。’惠王曰:‘善。’乃止。”見《戰國策·燕策》下册,卷三十,第1115頁。鷸蚌相争,漁人得利的比喻用意與衆獸相鬥,猛虎獲獵之意相同。更重要的是,鷸蚌相争的比喻同樣以戰國天下為森林。
(23)《戰國策·秦策》卷四,上册,第140頁。又《戰國策·秦策》載楚頃襄王二十年,秦白起伐楚,楚人黄歇使於秦,説昭王曰:“天下莫強於秦、楚。今聞大王欲伐楚,此猶兩虎相鬬而駑犬受其弊,不如善楚。”卷六,上册,第242頁。
(24)《戰國策·趙策》卷二十,中册,第722頁。
(25)《戰國策·楚策》卷十四,中册,第482頁。
(26)瀧川龜太郎《史記會注考證》《,秦始皇本紀》,臺北宏業書局1977年版,第107頁。
(27)《戰國策·齊策》卷十,上册,第373~374頁。即使整段記載純屬虚構,但在戰國時人心中,西秦無異於噬人的猛虎,這一事實仍然無可置疑。
(28)《莊子·寓言》:“寓言十九,藉外論之。親父不為其子媒。親父譽之,不若非其父者也;非吾罪也,人之罪也。與己同則應,不與己同則反;同於己為是之,異於己為非之。”郭慶藩《莊子集釋》第四册,第947頁。
(29)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第260頁。
(30)同上,第112頁。
(31)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二册,第624~625頁。
(32)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第947頁。
(33)郭慶藩《莊子集釋》第四册,第950頁。
(34)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三册,第695頁。
(35)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第167頁。
(36)同上,第40頁。
(37)按:《説文解字》卷十下心部:“愚,戇也,從心禺。禺,猴屬,獸之愚者。”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509頁。然則猿狙之比喻並非偶然。同理,《莊子·齊物論》中朝三暮四的比喻也是以猿狙為對象。
(38)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第168頁。
(39)同上,第147頁。
(40)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第132頁。故事裏,顔回説這個説法本來聞自孔子,但他顯然是知其一,不知其二。
(41)同上,第141頁。
(42)同上,第139頁。
(43)郭慶藩《莊子集釋》第四册,第1016~1018頁。
(44)《人間世》中孔子對葉公説:“言者,風波也;行者,實喪也。夫風波易以動,實喪易以危。故忿設無由,巧言偏辭。獸死不擇音,氣息茀然,於是並生心厲。剋核大至,則必有不肖之心應之,而不知其然也。苟為不知其然也,孰知其所終!”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第160頁。此處所言正是辯説者陷入争辯的敵對狀態。一旦對手“並生心厲”,則“剋核大至”。
(45)《人間世》中孔子對葉公説:“且夫乘物以遊心,托不得已以養中,至矣。”其意與“心齋”同。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第160頁。
(46)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第148頁。孔子建議“心齋”説之前曾批評顔回“端而虚,勉而一”的做法為“師心”自用。見同書第一册,第160頁。
(47)段玉裁《説文解字注》,第418~419頁。
(48)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第119頁。
(49)段玉裁《説文解字注》,第50頁。
(50)郭慶藩《莊子集釋》第四册,第1062頁。
(51)郭慶藩《莊子集釋》第一册,第334~336頁。
(52)同上,第272頁。
(53)郭慶藩《莊子集釋》第四册,第979~980頁。
(54)陳奇猷校注《韓非子集釋》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21頁。
(55)同上,第223~2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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