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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子》成於東晉時人説獻疑

时间:2023-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劉子》成於東晉時人説獻疑(香港)梁德華前  言《劉子》作者問題,向來争議甚多,其中以劉晝與劉勰兩説引起了學者的廣泛討論。蓋胡氏之意,謂《劉子》體制應屬齊梁間人作,而劉姓作者甚多,故其書未必成於劉勰或劉晝,此已開啓“東晉時人説”之先聲,然未有深入闡釋。其後再檢討學者質疑“劉晝説”之論據,並就《劉子》成於東晉時人説提出商榷。

《劉子》成於東晉時人説獻疑

(香港)梁德華

前  言

《劉子》作者問題,向來争議甚多,其中以劉晝與劉勰兩説引起了學者的廣泛討論。而明代胡應麟就於此兩説外提出:“此書雖無甚高論,而詞頗清旨,意非晝所能也。宋景濂謂劉勰撰者,近之。然《唐志》篇目不同,安知即此?蓋漢魏六朝文士劉姓者甚多,著論以新名者甚衆,若此書體制,決在齊、梁之間。”(1)蓋胡氏之意,謂《劉子》體制應屬齊梁間人作,而劉姓作者甚多,故其書未必成於劉勰或劉晝,此已開啓“東晉時人説”之先聲,然未有深入闡釋。

1990年,曹道衡發表《關於〈劉子〉的作者問題》一文,認為今本《劉子》當成於劉勰與劉晝以外的另一位劉姓作者。對於“劉勰説”,曹氏采用楊明照《再論〈劉子〉的作者》一文之觀點(2),認為林其錟、陳鳳金之論據未足以論定《劉子》屬劉勰之作。至於“劉晝説”,他則基本認同林、陳兩人之考證(3),根據《隋志》之著録,結合劉晝生平,以為劉晝撰《劉子》之機會甚微,其結論曰:“《劉子》可能是另一位劉姓學者所作,歸諸劉勰和劉晝都出於後人臆測,未必可從。”(4)然曹氏所論,未有提出更多論據引證其説,故影響力不大。繼曹氏之後,陳志平《〈劉子〉作者和創作時間新考》亦從劉勰、劉晝以外,嘗試考證《劉子》之真正作者,並為《劉子》成書定一斷限(5)。其説不囿於前人,勇於創新,為《劉子》作者問題提供了另外的思路(6)。然而細閲其文,當中不無可商之處,實需要進一步研究。本文先討論《文心雕龍》與《劉子》在詞彙風格上之差異,以明《劉子》非成於劉勰之手。其後再檢討學者質疑“劉晝説”之論據,並就《劉子》成於東晉時人説提出商榷。

一、《文心》、《劉子》詞彙風格異同補證

《劉子》作者問題一直是學術界一大公案,不少學者都曾比較《劉子》及《文心雕龍》兩書的詞彙特色,以確定《劉子》的作者,但由於所據各異,往往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因而需要重新檢視。本節嘗試檢討前人從詞彙角度論證《劉子》作者的問題,並提出論據,指出《劉子》與《文心》之差異,以確定《劉子》當非成於劉勰之手。

對於兩書之語言風格是否一致,學者多有不同的意見,如蔣以化《萬曆刊本刻〈劉子〉引》云:“其分類鑄辭,尊仲尼,卑百家,一似《文心雕龍》語。”(7)而林其錟、陳鳳金《劉子作者考辨》甚至認為從“分類鑄詞”方面看,兩書“雷同之處隨處可見”(8)。另一方面,質疑“劉勰説”的學者則以為《劉子》與《文心》文風不類,實屬兩人之作,如王叔岷《劉子集證·自序》云:“然詳審二書,頗不相似,《雕龍》文筆豐美,《劉子》文筆清秀;《雕龍》詞旨深晦,《劉子》詞義淺顯;《雕龍》於陳言故實多化用,《劉子》於陳言故實多因襲,此又可證《劉子》非劉勰所作矣。”(9)可見學者對於《劉子》與《文心》之行文風格意見不一。

學者亦早已指兩書行文特點之差異,如楊明照指出“從語言結構看,《劉子》的文筆整飭、平板、排句多,好緝綴成文;《文心雕龍》的文筆流暢,生動,儷句多,善自鑄偉辭。”(10)其説有據。可見兩書文風迥異,非“處處雷同”。而林、陳二氏舉出二十書證,以為“兩書思想方法、語言風格何其相似乃爾!如果不是出於一人的手筆,而是兩個人的著述,怎麽會有這樣多的吻合?”(11)其中認為《劉子·清神章》“形者,生之器也;心者,形之主也;神者,心之寶也。故神静而心和,心和而形全;神躁則心蕩,心蕩則形傷。將全其形,先在理神。故恬和養神,則自安於内;清虚棲心,則不誘於外。神恬心清,則形無累矣。虚室生白,吉祥至矣。人不照於昧金而照於瑩鏡者,以瑩能明也;不鑒於流波而鑒於静水者,以静能清也。鏡水以明清之性,故能形物之形”一段(12),與《文心·養氣篇》“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心慮言辭,神之用也。率志委和,則理融而情暢;鑽礪過分,則神疲而氣衰:此性情之數也”(13)。“紛哉萬象,勞矣千想。玄神宜寶,素氣資養。水停以鑒,火静而朗。無擾文慮,鬱此精爽。”(14)以及《神思篇》“是以陶鈞文思,貴在虚静,疏瀹五藏,澡雪精神”(15),“是以秉心養術,無務苦慮;含章司契,不必勞情也”相同(16)

然而林、陳二氏所引《劉子·清神》文字乃本《淮南·精神》、《俶真》之文,其中只改易個别字眼,如《俶真》原文以生鐵對明鏡,《劉子》則改作昧金對瑩鏡,其義相因,而“虚室生白,吉祥至矣”則幾與《俶真》全同,反映《劉子》文風以因襲諸子為要。而《文心》則講究文采,如《神思》“疏瀹五藏,澡雪精神”,雖出自《莊子·知北遊》“老聃曰:‘汝齊戒,疏瀹而心,澡雪而精神。’”(17)乃經精心剪裁,自鑄新詞,不以因襲為宗,又講求對偶工整,可見兩書文風差異甚大。若就思想而言,《劉子·清神》旨在論述修身以虚清為本,講求理神全形,亦同於《淮南》。而《文心·神思》、《養氣》則論述遣字造句之先,虚静心神,以免苦思勞累,反害其文,其説乃承《易·繫辭下》(18)。由此而觀,兩書思想來源及論述之旨亦非一貫,故陳、林二氏所舉實可商榷(19)

另外,《劉子》與《文心》在詞彙使用習慣上亦有不少差異。早於《四庫提要》就已指出《劉子》非劉勰所著的原因在於“勰長於佛理,嘗定定林寺經藏,後出家,改名慧地,此書末篇乃歸心道教,與勰志趣迥殊。”以為劉勰一生崇佛,與以道家為要之《劉子》異趣,故劉勰應非《劉子》之作者。而《文心》一書與佛教之關係亦成為現今學者討論之重點,有以為劉勰為文,實據佛理成書(20),雖然其中不無可商之處(21),但可以肯定《文心》書中不乏借用佛教典籍之詞彙。方元珍《文心雕龍與佛教關係之考辨》一書就曾指出《文心》的佛教用語,如《論説》:“動極神源,其般若之絶境乎。”(22)按“般若”一詞見於《大智度論·第四十三》:“般若者,秦言智慧。一切諸智慧中,最為第一,無上、無比、無等,更無勝者。”(23)劉勰借以評論論體之得失,以為心思窮極妙理,才能達佛家智慧的境界。又如《明詩》云:“然詩有恆裁,思無定位,隨性適分,鮮能圓通。”(24)及《論説》云:“故其義貴圓通,辭忌枝碎。”(25)可知劉勰論文以圓融通達為要,而“圓通”者亦從佛典而來,見於《三藏法數·四十六》云:“性體周徧曰圓,妙出無礙曰通。乃一切衆生本有之心源,諸佛菩薩所證之聖境也。”(26)劉勰用之以論文章風格。再如《鎔裁》云:“舒華布實,獻替節文,繩墨以外,美材既斲,故能首尾圓合,條貫統序。”(27)其中“圓合”一詞亦出於佛典,《圓覺經》云:“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於諸性相,無離覺性。”(28)劉勰以之形容行文佈局的緊密照應,其他諸如“半字”、“圓照”亦與佛典相關(29)10。然而細考《劉子》一書,上述詞彙均不見於其中,且亦鮮用與佛家相關之字詞,可證兩書行文風格各異(30)

而林其錟《〈文心雕龍〉與〈劉子〉思想比較》一文指出《劉子》亦偶用佛家詞彙,如“神照”、“垢滅”、“妙理”等,然未有提供具體證據(31)。考“妙理”一詞,亦見於曹顔《遠思友人詩》“清機發妙理”(32)。而“神照”則見於《後漢書·丁鴻傳》《日食上封事》“神照其情”(33),可見林氏所舉未必為佛家詞彙,且其典型性亦較《文心》為低,故亦須進一步研究(34)。又據學者考證,《文心》成書於劉勰三十多歲時,期間彦和信佛未深,及至晚年,則皈依佛教,甚至剃髮出家。林其錟、陳鳳金兩人就指出《劉子》應成於劉勰晚年,故與《文心》在思想上産生差異。若果《劉子》真成於彦和後期,其内容亦應與佛教有關,至少理應在《劉子》書中能找到較為明顯之佛家詞彙,然而《劉子》的佛家色彩,無論在内容以及詞彙使用上都不似《文心》,實與劉勰生平不合。

而楊明照亦早早注意到《劉子》與《文心》在字句使用習慣上的差别,其云:“如《劉子》習用的‘由此觀之’(六見)‘以是觀之’(五見)‘以此觀之’(四見)‘以此而言’(二見)、‘以此言之’(二見)、‘由此而言’‘由此言之’、‘由是觀之’和‘以夫’(五見),《文心雕龍》全書中從未使用過;而《文心雕龍》習用的‘原夫’(八見)‘觀夫’(五見)、‘若乃’(一四見)、‘若夫’(二七見)‘至於’(四十見)、‘至如’(一六見)、‘蓋’(句首,五一見)和‘耳’(句末,二十見),《劉子》全書中也未使用過。”(35)可知楊氏據兩書所用之虚字以明《劉子》與《文心》文風之差異。其中亦有可補充者,如楊氏云《劉子》未用“蓋”字,與《文心》相異,然《劉子·托附》“所以務其翔集,蓋斯為美也”(36)、《薦賢》“炫燿於綺羅之堂者,蓋人君之舉也”等(37),皆《劉子》用“蓋”字之例。“至於”兩字,亦見於《劉子·適才》“雖美惡有殊,至於適道排難,其揆一也”(38)、《文武》“至於盛水滅火,功亦齊焉”等篇(39)。又“耳”字,見於《妄瑕篇》“平雖美丈夫,如冠玉耳”(40),皆可補充楊説。

若仔細考察兩書使用虚字之習慣,亦可知兩書行文風格相差甚大,如“實”字,《文心》既用作名詞,見於《辨騷》“抑揚過實”(41)、《明詩》“舒文載實”(42)。亦有用作判斷副詞者,如《樂府》“雖三調之正聲,實《韶夏》之鄭曲也”(43)、《銘箴》“名目雖異,而警戒實同”(44)、《檄移》“雖本國信,實參兵詐”等(45)。尋《劉子》全書,雖有用“實”字之語句,如《去情》“雖言得其實”等(46),然而皆未用作判斷副詞。又如《文心》多用“爰”、“而已”等語氣詞,全書共用“而已”十六次,而“爰”十二次。然而此兩詞在《劉子》書中只各出現一次。若《劉子》真為劉勰所撰,兩書使用虚詞之習慣或不應差異至此。

另外,朱文民舉出《文心》、《滅惑論》、《劉子》三書相同之詞彙,以為《劉子》與《文心》等相同,故此均為劉勰所撰,如“休明”,《文心·序志》云“運集休明”,《劉子·惜時》則云“無聞於休明之世”;又“嘉遁”,《滅惑論》云“尋柱史嘉遁”,《劉子·九流》亦云“嘉遁之士”(47)。然而朱氏所舉之詞彙亦多見於其他魏晉典籍,故亦不能據以論證兩書必為劉勰所著,如“休明”亦見於《孔融集》卷二《告昌安縣教》:“夫鼎久潛於井,得之休明”等(48),而“嘉遁”則見於支遁《于法蘭像讚》“嘉遁山澤”(49),可見“休明”、“嘉遁”兩詞均為當時熟語。故此,學者透過詞彙角度論證《劉子》作者時,必須注意鑒别何者屬於某書的特殊詞彙,何者屬於時代的共用詞彙,否則必定影響其結論的可靠性。而本文透過比較《劉子》、《文心》兩書行文與詞彙的特點,認為兩書風格差異頗大,應非成於一人之手,在未出現新證據的情況下,《劉子》的著作權似未能輕易歸於劉勰之手。

二、關於反對“劉晝説”之檢討

陳志平《〈劉子〉作者和創作時間新考》首先提出論據否定劉勰及劉晝二説:對於否定“劉勰説”,陳氏之論據多同前人,亦謂《劉子》思想内容與劉勰生平不合。其創新之處在於發現《文心》避蕭衍諱,而《劉子》不避,以證兩書不成於一人,此論點補充了前人之見。而其認為《劉子》非劉晝所作,原因有三:一、袁《序》“天下陵遲,播遷江表”與劉晝之境遇不合,因劉晝未曾到過江南,並反對余嘉錫對“播遷江表”之解釋;二、《北史》本傳所記劉晝之事迹與《劉子》内容不合;三、《北齊書》、《北史》皆未載其著有《劉子》一書。

對於“播遷江表”一語應如何理解,學者意見不一,而袁《序》殘缺不存,唯見於《直齋書録解題》轉引,現階段難以考證。而陳氏以為劉晝事迹與《劉子》一書矛盾,或可討論:首先陳氏指出《北史》本傳記載“孝昭即位,好受直言。晝聞之,喜曰‘董仲舒、公孫弘可以出矣’”,則晝以董仲舒、公孫弘自比。而《劉子》對董仲舒非常推崇,《薦賢》則云:“公孫弘不引董生,汲黯將為妒賢。”與本傳記載矛盾。然而本傳所載劉晝之言是否與《劉子》内容全然矛盾,並能據以否定劉晝説亦可深思。

考董仲舒、公孫弘二人俱學《春秋》,以儒入仕,《漢書》多以二人並稱,如《漢書·禮樂志》“時大儒公孫弘、董仲舒等皆以為音中正雅,立之大樂”(50),又《公孫弘傳》“儒雅則公孫弘、董仲舒、兒寬”(51),《循吏傳》“時少能以化治稱者,唯江都相董仲舒、内史公孫弘、兒寬,居官可紀”(52),可知兩人並稱,來源甚早。而劉晝以此兩人自比,實因董、弘兩人與其有相似之處。劉晝同為儒生,一生誦讀儒家典籍,並有志於仕途,聞孝昭帝好受直言,即上書言事,以求用世,故以董氏、公孫自比,希望自己能一如兩人般以儒入仕。而《薦賢》所述,乃引述《漢書》之史事以帶出薦賢之要,與劉晝本傳自比之情形不同,故或不能一概而論。尋《劉子·遇不遇》云:“董仲舒智德冠代,位僅過士;田千秋無他殊操,以一言取相。同遇明主,而貴賤懸隔者,遇不遇也。”(53)可知《劉子》稱譽董氏甚高。然《劉子》除《薦賢》外,未有提及公孫弘,故陳氏僅據本傳稱晝自比公孫弘,就認為晝稱譽弘甚高,進而謂兩者矛盾,其理據未足。

其次,陳氏以為劉晝性格兀傲,不肯依附權貴,與《因顯》、《托付》主張不合。此論點與林其錟、陳鳳金《劉子作者考辨》所據相同,而李隆獻亦曾指出此兩篇深歎士無因依,是“歎惋式的‘反語’”,篇末云:“故鳥有擇木之性,魚有選潭之情”,意謂托附當有揀擇,與性格孤高之劉晝相合(54)。另外,陳氏認為《北史》本傳言“晝常自謂博物奇才,言好矜大。每言:‘使我數十卷書行於後世,不易齊景之千駟也。’”與《劉子》主張韜光、戒盈、明謙不符。其實“博物奇才”或可理解為撰寫“雜家”之作的必要條件,而“使我數十卷書行於後世,不易齊景之千駟也”,語雖矜大,然亦反映劉晝之自信與用世之決心。當然《劉子》曾吸收道家修身之説,主張韜光、戒盈、明謙等思想,但其中並不反對建功立業之主張,故《劉子》亦有《文武》、《兵術》、《貴速》等篇,可見陳氏之論,同時未能否定“劉晝説”。至於學者舉出劉晝與《劉子》相合之意見,陳氏亦無回應。其三,史傳失載、缺載,常有發生,不可據此而謂劉晝未曾撰寫《劉子》。以上可見,陳氏所提出之證據未能全然否定“劉晝説”。

不少學者為了證明《劉子》之作者當為劉晝,則據劉晝生平與《劉子》内容互為引證,並比對劉勰生平,以見《劉子》所載與劉晝一生較為相合,其主要觀點多從《劉子·惜時篇》立論,認為作者於晚年完成《劉子》。《惜時篇》云:“今日向西峰,道業未就,鬱聲於窮岫之陰,無聞於休明之世。已矣夫!亦奚能不霑衿於將來,染意於松煙者哉!”(55)程天祜《〈劉子〉作者新證——從〈惜時〉篇看〈劉子〉的作者》、李隆獻《〈劉子〉作者問題再探》等皆據此以為《劉子》之作者當時已到暮年,而苦於“道業未就”,故希望以著述留名後世。

概而論之,若《劉子》果成書於作者之晚年,則或與劉勰生平不合。李隆獻指出劉勰大概於三十三歲左右完成《文心》,其後則寓居定林寺,依沙門僧祐,於天監後出仕,歷任臨川王記事、車騎倉曹參軍、太末令、東宫通事舍人、步兵校尉等。其後敕與沙門慧震於定林寺撰經,又曾上表自求出家,可見劉勰一生與佛教關係密切,於晚年更皈依佛家,出為僧徒(56)。《文心》雖為早年之作,如上所述,已使用不少佛教詞彙,若《劉子》成於劉勰晚年,而當時彦和較早年更深信佛道,何以《劉子》中卻鮮用佛理?甚至鮮用佛教詞彙呢?李隆獻更以為:“彦和晚年既心向佛門,至燔髮自誓,其所著書非唯未涉及佛理,且歸心道家,亦有違常理。”(57)反觀劉晝一生,據《北史》本傳言“愛學,伏膺無倦,常閉户讀書”,有用世之意,然舉秀才不第,恨而緝綴辭采,力學為文,又被魏收、邢邵所鄙;其後“步詣晉陽上書,言亦切直,而多非世要,終不見收采”。可知劉晝雖有大志而不獲伸,正與《惜時》“鬱聲窮岫”、“道業未就”相合(58)

由於劉晝生平極為簡短,學者只能從《劉子》内容,結合劉晝事迹以明其作者,唯這些論據都不能直接引證劉晝撰有《劉子》。不過比合《劉子》與劉晝、劉勰之生平,現階段“劉晝説”應較“劉勰説”可信。

三、《劉子》成於東晉時人説獻疑

陳志平《〈劉子〉作者和創作時間新考》進一步認為《劉子》為東晉時人作,其論點有三:一、《隋志》所載乃據《七録》,其於《時務論》下附注云:“梁有《古世論》十七卷,《桓子》一卷;《秦子》三卷,吴秦菁撰;《劉子》十卷,《何子》五卷,亡。”(59)《秦子》為吴秦菁撰,《何子》為東晉何楷所著,而《劉子》列於吴與東晉人之間,可見《劉子》實為東晉人所著。而《隋志》較《唐志》早,其排列的可信性較高,故陳氏同意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之説,其曰:“《七録》列是書吴晉人之間,似猶為東晉時人,其書名亦名《新論》,與魏晉風尚猶近。”(60)二、《劉子·慎言篇》云:“魏武漏語於英雄,玄德遺其匕箸。”(61)可證此書當成於三國曹丕稱帝,為曹操立廟後。三、《劉子·貴農篇》云:“故農祥晨正,辰集娵訾,陽氣憤盈,土木脈發。天子親耕於東郊,后妃躬桑於北郊。”(62)《劉子》言籍田於東郊,躬桑於北郊,此説既非周制,更非梁或北齊制度,陳氏以為應該是指太康九年先蠶於西郊前之情況,即西元288年前,其結論曰:“《劉子》是魏晉時的作品,産生的時間在西元220年至288年,作者為魏晉人。”(63)

然而關於《隋志》所載是否沿於《七録》,學者多有争論,陳氏立説的基礎已成問題。首先,《隋書·經籍志》“梁有某書若干卷”或“梁有某書亡”等注語,並非全部皆據《七録》而來,楊明照引余嘉鍚《目録學發微》以為《隋志》所據之底本當為《大業正御書目録》。而李慶引王欣夫《文獻學講義》更云:“李延籌根據它書或所見補入,並非《七録》所有而仍注‘梁有’的。如注有稱梁武帝、簡文帝、梁元帝的謚號,當然不是阮氏原文。又如朱異、蕭子顯、陶弘景諸人皆阮氏同時人,或卒在他後,而志載其書仍曰梁有,這顯示不是《七録》所有了。……余嘉錫説當是根據《隋大業正御書目録》,是有相當理由的。”(64)可見陳氏之立足點未必成立。且如前人所論,《隋志》附注所載是否即現今本五十五篇之《劉子》亦成疑問,因為附注中只言卷數十卷,未有著明《劉子》之作者、籍貫、時代等資料。此或有另一種可能,就是《隋志》所載之《劉子》確為東晉人所著,然而與今本《劉子》没有任何關係。陳氏立論之先,並未有確定《隋志》附注所記必為今本《劉子》,而現階段亦無論據證明兩者之關係,故陳氏所論未能超出前人。

其次,陳氏以《劉子·慎言篇》“魏武漏語於英雄”一句,為《劉子》成書年代定一上限,即三國曹丕稱帝,為曹操立廟之後,約西元220年。此點對於否定劉勰説、劉晝説没有重大關係,因為無論劉勰、劉晝均後於此時。而陳氏所舉之書證則有可討論之地方,首先《劉子·慎隙篇》亦有提及曹操之語,其云:“魏后曹操泄張繡之讎。”袁注云:“魏后是曹操也,與袁紹争天下。”則袁孝政所見本已作“魏后”,而盧文弨曰:“(程榮本)‘魏后’下衍‘曹操’。”(65)可見“曹操”兩字應該由注文竄入正文(66),而其稱“魏后”,不稱“魏武”,其故何在?“魏武”之廟號會否經後人回改?可見《劉子》稱曹操稱號前後不一,以此確定《劉子》之成書年代之上限,或未敢遽信。

而考《劉子》所引用的文獻,年代最晚者當為晉葛洪所撰之《抱朴子》,如《劉子·從化篇》:“水性宜冷,而有華陽温泉,猶曰水冷,冷者多也。火性宜熱,而有蕭丘寒炎,猶曰火熱,熱者多也。”(67)此語見於《抱朴子内篇·論仙》:“水性純冷,而有温谷之湯泉,火體宜熾,而有蕭丘之寒焰。”(68)又見於《金樓子·志怪篇》:“水至寒而有温泉之熱,火至熱而有蕭丘之寒。”(69)然《劉子》與《抱朴子》文字尤合,可知《抱朴》即《劉子》所本。又如《劉子·審名》:“聞野丈人,謂之田父;河上姹女,謂之夫人;堯漿、禹糧,謂之飲食;龍膽、牛膝,謂之為肉。”(70)本於《抱朴子内篇·黄白》,其云:“凡方書所名藥物,又或與常藥物同而實非者,如河上姹女,非婦人也;陵陽子明,非男子也;禹餘糧,非米也;堯槳,非水也。而俗人見方用龍膽虎掌,……鼠尾牛膝,皆謂之血氣之物也。見用……野丈人,……則謂人之姓名。”(71)《抱朴》原文意謂藥名複雜,多與日常事物相亂,而葛洪本身精通藥理,故據其經驗而論之。然《劉子》之文旨在論述審名之要,尋《劉子》全書亦無對藥理之闡釋,故《劉子》此處明顯化用《抱朴子》之文,而非《抱朴子》參考《劉子》(72)。考葛洪生於晉武帝太康四年,即西元283年,此無争論。其卒年之説法不一,若謂其年壽八十一,則卒於東晉哀帝興寧元年(363);若謂六十一,當卒於東晉康帝建元元年(343)(73)。而《抱朴子内篇》之成書年代,據學者研究當為東晉元帝建武元年,即西元317年(74)。其被《劉子》作者所徵引,則《劉子》之成書年代上限必在西元317年之後(75),可見陳氏所定之上限為西元220年,其理據未足。

陳氏另一個重要證據就是《劉子·貴農篇》“天子親耕於東郊,后妃躬桑於北郊”之書證,以此比合前代史籍之記載,認為《劉子》此文應該記録了東晉當時之情況。對於《劉子》此段記載,學者多有懷疑,楊明照以為“孔昭謂天子親耕東郊,與《禮》文異(76)。《新唐書·禮樂志》四:‘貞觀三年,太宗將親耕。給事中孔穎達議曰:“禮,天子藉田南郊,諸侯東郊,晉武帝猶東南;今帝社乃東壇,未合於古。”太宗曰:“《書》稱平秩東作,而青輅黛耜,順春氣也。吾方位少陽,田宜於東郊;乃耕於東郊。”’(《舊唐書·禮儀志》四略同)是天子耕東郊,乃唐制也。(《帝範·務農篇》:“故躬耕東郊。”)非《劉子》所宜言。豈傳寫者妄改歟?”(77)王叔岷進一步推論楊説,曰:“楊氏耕於南郊、東郊之説,本於《帝範·務農篇》注。彼注末云‘蓋高祖崩於貞觀九年,太宗東耕於貞觀三年,此時高祖尚存,故云:“吾方位少陽”也。’竊疑《劉子》此文本作‘天子親耕於南郊。’其作‘東郊’者,蓋唐人所改也。”(78)而傅亞庶引《吕氏春秋·孟春紀》、《白虎通》卷六、《公羊》桓公十四年《傳》何休注(79),以為“天子耕東郊之禮,古亦有之,楊、陳之説不確。”(80)陳氏則認為傅氏所舉《白虎通》、《公羊傳》之書證雖與《劉子》“天子親耕於東郊”相合,然與後文“后妃躬桑於北郊”矛盾,其後更詳細地列舉了由先秦至北朝之田籍制度,以為《劉子》所記應在太康九年楊皇后先蠶西郊事之前,進一步斷定《劉子》成書下限為西元288年以前。

然陳氏之論建基於一個假設,就是《劉子》所言應該是就當時之籍田、躬桑制度而論之,但是這個假設能否成立亦可商榷。綜觀《劉子》一書因襲前代典籍居多,而鮮以當時時事、制度論證其説。且《劉子》之行文風格,多以糅合諸子百家為要,有時同一句中往往融化二三種典籍之文句,未必局限於一書(81)。如《劉子·防慾》云:“夫蜂蠆螫指,則窮日煩擾;蚊蝱噆膚,則通宵失寐。”本於《淮南·俶真》:“蜂蠆螫指,而神不能憺;蚉蝱噆膚,而智不能平。”然《劉子》因襲《淮南·俶真》之文而有所改易,其改“神不能憺”為“日窮煩擾”,以突出蜂蠆對人之困擾。而下文則用《莊子·天運》:“蚊虻噆膚,則通昔不寐矣”,而略作修飾,可知《劉子》拼合《淮南》、《莊子》相關語句以重新編排其内容,並不局限於一書。

考《劉子·貴農篇》言“天子親耕於東郊,后妃躬桑於北郊”,而《白虎通·耕桑》云:“王者所以親耕,后親桑何?以率天下農蠶也。天子親耕以供郊廟之祭,后之親桑以供祭服。《祭義》曰:‘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大夫士七推。’耕於東郊何?東方少陽,農事始起。桑於西郊何?西方少陰,女功所成。故《曾子問》曰:‘天子耕東田而三反之。’《周官》曰:‘后親桑,率外内命婦蠶於北郊。’《禮·祭義》曰‘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外水為之築宫,棘墻而外閉之’者也。”(82)陳立《白虎通疏證》指出《白虎通》“耕於東郊”與《禮記·祭統》“耕於南郊”不合,以為“《祭統》所云,當是《周禮》”(83),而於《周官》引文下疏云:“此引古文《禮》説,備異解也。即約《内宰》文。《内宰職》云:‘中春詔后帥外内命婦始蠶於北郊。’是也”(84)可見《白虎通》解釋天子耕於東郊之原因,而其中所引《周官》之文與《劉子》“后妃躬桑於北郊”亦合,則《劉子》此文或揉合不同之耕桑制度以明農桑之要,實有所本,未必就眼前政制入文。而整篇《貴農》均以徵引前代典籍立論,如篇中多改易《淮南子》、《文子》、《商君書》等文句以成其説,何以必言《劉子》此文所言乃就東晉時政而言呢?且上文已云,《劉子》之成書年代最早不能前於西元317年,則已後於陳氏所定之220年至288年間,可見陳氏所論,實可商榷。

結  語

《劉子》作者問題非常複雜,由《劉子》成書至今,其中有不少疑問仍未得到答案,諸如《隋志》所録是否今本《劉子》、如何理解袁《序》“播遷江表”之意義等,這些文獻材料都影響我們判斷《劉子》之作者。學者理解各異,就形成《劉子》作者之不同説法,而其論争之重點在於劉勰及劉晝兩説上。本文細緻比對《文心雕龍》與《劉子》兩書之行文風格與詞彙使用習慣,認為兩者並不一致,《劉子》應非劉勰所作。然而由於史料不足,學者只能結合《劉子》與劉晝事迹作出推論,而未能成為定論,故現階段只能推測“劉晝説”較為可信。

而不少現代學者企圖另闢一説,認為《劉子》應成於東晉時人之手,與劉勰、劉晝無涉,希望解決此一公案,如上述曹道衡、陳志平等。然本文提出書證,指出《劉子》曾引用《抱朴子》,則其成書年代必在西元317年之後,較諸陳氏所定之西元288年為後,因而《劉子》之成書年代亦須再行研究。唯本文指出《劉子》成書上限不能早於西元317年,旨在反映陳説之問題,而非反對“劉晝説”。若“劉晝説”成立,則《劉子》一書之成書年代大概在西元565年(85),亦較西元317年為後,故兩説並無矛盾。

[作者簡介]梁德華(1983— ),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取得哲學博士學位,曾任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劉殿爵中國古籍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現職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講師,研究方向為先秦兩漢古籍及中國史學史。專書有《荀悦〈漢紀〉新探》,並發表論文多篇。

【注释】

(1)胡應麟《四部正譌》,香港太平書局1963年版,第45頁。

(2)楊明照《再論劉子的作者》,載《劉子校注》,巴蜀書社1988年版,第8~25頁。

(3)林其錟、陳鳳金《劉子集校·附録二:劉子作者考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35~389頁。

(4)曹道衡《關於〈劉子〉的作者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0年第2期,第80頁。

(5)陳志平《〈劉子〉作者和創作時間新考》,《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7年第4期,第14~18頁。其主要觀點亦見於陳志平《劉子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6)另外陳祥謙《劉子作者新證》則以為《劉子》之作者當為梁朝之劉遵,其主要論據為《梁書·劉遵傳》云:“言志賦詩,校覆忠賢,搉揚文史,益者三友,此實其人。……而此子溘然,實可嗟痛。”又蕭綱《與湘東王繹令》云:“去歲冬中,已傷劉子,今兹寒孟,復悼王生,俱往之傷,信非虚説。”陳氏據此以為劉遵死後曾被尊為“劉子”,且陳氏結合劉遵生平及《劉子》内容論證《劉子》為劉遵所著。然而在歷代著録中並無記載劉遵撰有《劉子》,而即使劉遵死後曾被稱為“劉子”亦不能證明其為今本《劉子》之作者,故其論述實可商榷。詳見陳祥謙《劉子作者新證》,載《武漢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5月,第10卷第5期,第60~65頁。

(7)傅亞庶《劉子校釋·附録二》,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546頁。

(8)林其錟、陳鳳金《劉子集校·附録二:劉子作者考辨》,第372~373頁。

(9)王叔岷《劉子集證·自序》,收入《王叔岷著作集》,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5頁。

(10)楊明照《再論劉子的作者》,第23頁。

(11)林其錟、陳鳳金《劉子集校·附録二:劉子作者考辨》,第385頁。

(12)傅亞庶《劉子校釋》,第1頁。

(13)范文瀾《文心雕龍注》,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版,第646頁。

(14)同上,第647~648頁。

(15)同上,第493頁。

(16)同上,第494頁。

(17)王叔岷《莊子校詮》,臺北中硏院歷史語言硏究所1988年版,第818頁。

(18)范文瀾《文心雕龍注》云:“《易·繫辭下》‘精義入神,以致用也。’韓康伯注曰:‘精義,物理之微者也。神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故能乘天下之微,會而通其用也。’正義曰:‘精義入神以致用者,言先静而後動。聖人用精粹微妙之義,入於神化,寂然不動,乃能致其所用。精義入神,是先静也;以致用,是後動也;是動因静而來也。’彦和‘陶鈞文思貴在虚静’之説本此。”見范文瀾《文心雕龍注》,第496頁。

(19)不少學者對於林氏、陳氏所舉之引文提出商椎,如李慶《〈劉子〉作者的再研究——與林其錟、陳鳳金諸同志商榷》,載《中華文史論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40~142頁。

(20)如饒宗頤《文心雕龍探原》、《劉勰文藝思想與佛教》、《文心雕龍與佛教》、石壘《文心雕龍與佛儒二教義理論集》以及馬宏山《文心雕龍散論》等,均以為《文心》所論與佛教理念相關。

(21)方元珍《文心雕龍與佛教關係之考辨》詳細考證《文心》與佛教之關係,以為《文心》書成乃於劉勰第一次校經之後,時為彦和早年,於佛教思想浸潤未深,故《文心》一書當以儒學為根基,非以佛教思想為主導,並對前人之見,如饒宗頤、石壘等學者,提出商榷。詳見方元珍《文心雕龍與佛教關係之考辨》,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7年版。

(22)范文瀾《文心雕龍注》,第327頁。

(23)龍樹菩薩造、鳩摩羅什譯《大智度論》,卷四十三,香港佛慈浄寺1979年版,第6頁(總1632頁)。

(24)范文瀾《文心雕龍注》,第67~68頁。

(25)同上,第328頁。

(26)轉引自丁福保《佛學大辭典》電子版,由美國佛教會電腦信息庫功德會提供。

(27)范文瀾《文心雕龍注》,第543頁。

(28)《圓覺經直解》,載《卍新纂續藏經》,第十册,卷下,臺北中華電子佛典協會2009年版,第498頁。

(29)又如《知音篇》云:“圓照之象,務先博觀”,“圓照”則見於《圓覺經》:“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浄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可見《文心》之用語多受佛典影響。以上例子,參考自方元珍《文心雕龍與佛教關係之考辨》,第66~67,99~100,104頁。

(30)可另參李慶《〈劉子〉作者的再研究——與林其錟、陳鳳金諸同志商榷》,第139~140頁。

(31)林其錟《〈文心雕龍〉與《劉子》思想比較》,載《文心雕龍研究薈萃》,上海書店1992年版,第363頁。

(32)蕭統編《文選》,卷二十九,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20頁(總418頁)。

(33)范曄《後漢書》,卷三十七,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1266頁。

(34)林氏所舉三詞,只有“妙理”一詞見於《佛學大辭典》,其他如《望月佛教大辭典》、《佛學常見詞彙》、《實用佛學辭典》、《梵漢對譯佛教辭典》等均未有收録三詞,則其是否典型佛家詞彙不無可疑,可知林氏之理據未足,現姑且存疑待考。

(35)楊明照《再論劉子的作者》,第23頁。

(36)傅亞庶《劉子校釋》,第210頁。

(37)同上,第188頁。

(38)同上,第279頁。

(39)同上,第293頁。

(40)同上,第260頁。

(41)范文瀾《文心雕龍注》,第46頁。

(42)同上,第65頁。

(43)同上,第102頁。

(44)同上,第195頁。

(45)同上,第378頁。

(46)傅亞庶《劉子校釋》,第21頁。

(47)朱文民《把〈劉子〉的著作權還給劉勰——〈劉子〉作者考辨補證》,載《劉勰傳·附録三》,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387~388頁。

(48)徐堅等《初學記》,卷七,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154頁。

(49)嚴可均輯《全晉文》,卷一百五十七,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第1726頁。

(50)班固《漢書·禮樂志》,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071頁。

(51)班固《漢書·公孫弘傳》,第2634頁。

(52)班固《漢書·循吏傳》,第3623頁。

(53)傅亞庶《劉子校釋》,第234頁。

(54)李隆獻《〈劉子〉作者問題再探》,《臺大中文學報》1988年第2期,第305~340頁。

(55)傅亞庶《劉子校釋》,第504頁。

(56)李隆獻《〈劉子〉作者問題再探》,第22~23頁。

(57)同上,第23頁。

(58)同上,第23~24頁。

(59)魏徵、長孫無忌《隋書·志第二十九·經籍三》,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1006頁。

(60)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收於《隋唐五代五史補編》,第二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版,第219頁。

(61)傅亞庶《劉子校釋》,第307頁。

(62)同上,第112頁。

(63)陳志平《〈劉子〉作者和創作時間新考》,第18頁。

(64)王欣夫《文獻學講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31頁。並見李慶《〈劉子〉作者的再研究——與林其錟、陳鳳金諸同志商榷》,《中華文史論叢》1988年第1期,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33頁。

(65)傅亞庶《劉子校釋》,第342頁。

(66)王叔岷《劉子集證》云:“岷案王謨本、畿輔本‘魏后’下亦並有‘曹操’二字,涉注文而衍。”見王叔岷《劉子集證》,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155頁。

(67)王叔岷《劉子集證》,第131頁。

(68)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釋》,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4頁。

(69)蕭繹《金樓子》,載《知不足齋叢書》,第四册,臺北興中書局1964年版,第2335頁。

(70)傅亞庶《劉子校釋》,第156頁。

(71)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釋》,第288頁。以上《劉子》引用《抱朴子》兩例,參考自王叔岷《劉子集證》,第67頁、第77~78頁。

(72)又如《劉子·殊好篇》:“魏文侯好搥鑿之聲,不貴金石之和。”本於《抱朴子·辯問篇》:“人耳無不喜樂,而魏明好椎鑿之聲,不以易絲之和音。”可見《劉子》多用《抱朴子》之文。

(73)可詳參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釋》,第382頁。

(74)盧央《葛洪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36頁。《抱朴子·外篇》卷五十《自敘篇》云:“至建武中,乃定:凡著《内篇》二十卷,《外篇》五十卷。”可知《抱朴子》成於是年。亦可參考陳飛龍《葛洪之文論及其生平》,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0年版,第74~75頁。

(75)錢穆《葛洪年譜》認為《抱朴子》當成於元帝建武五年,葛洪年三十五,即西元322年。見錢穆《葛洪年譜》,載《葛洪研究論集》,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23~27頁。

(76)《禮記·祭統》:“是故天子親耕於南郊以共齊盛;王后蠶於北郊以共純服。諸侯耕於東郊亦以共齊盛;夫人蠶於北郊以共冕服。”見朱彬《禮記訓纂》,中華書局1996年版,第723頁。

(77)楊明照《劉子校注》,第49頁。

(78)王叔岷《劉子集證》,第55頁。

(79)《吕氏春秋·孟春紀》:“立春之日,天子親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於東郊,……率三公九卿諸侯躬耕帝籍田。”見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第一册,巴蜀書社2002年版,第29~36頁。《白虎通》卷六:“天子親耕,……耕於東郊何?東方少陽,農事始起,……故《曾子問》曰:‘天子耕東田而三反之。’”見陳立《白虎通疏證》,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276~277頁。《公羊傳》桓公十四年:“禦廩災。”何休注:“天子親耕,東田千畝,諸侯百畝。”見李學勤主編《春秋公羊傳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03頁。

(80)傅亞庶《劉子校釋》,第115~116頁。

(81)可參考張蓓蓓《從中古諸子學術談〈劉子新論〉的定位》,載《王叔岷先生學術成就與薪傳研究討會論文集》,臺灣大學2001年版,第236~246頁。

(82)陳立《白虎通疏證》,第276~277頁。

(83)同上,第277頁。

(84)同上。

(85)説參江建俊《新編劉子新論·劉晝年表》,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545~5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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